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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马车的那匹白马长的很英俊,长长的毛发,在马中也算是骏马了。
对于这种老扰闹的野马,给一鞭子就算好的。遇到心肠坏的,直接拉回去吃马肉,或者套上龙套,整天干活。
马车走了,只有小野马看着马车走过的方向,凄厉的嚎叫着。
它低头顺着那匹白马踩过的脚印,使劲的嗅了嗅,这是同伴的气息。
没人要的马,没人要的人。
周生的妻子蔷薇在三年前去世了,或者说,这个女人真正的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所以走了。
她是护道盟主的女儿,当然也就是主宰的女儿,也是主宰放在他身边的一颗棋子,至于棋子,总要实现棋子的使命。
窃取了命运的气息,她已经回归主宰的怀抱了。
命运的气息,指的,就是他的两个女儿。当他发现着一切的时候,已经晚了,女儿已经死了,她们的意识只是杂质,她们身躯之中的命运之力才是主宰想要的。
命运泥板不容亵渎,就算是上古主宰也不愿去碰触,所以就选了一个折中的法子。
两份命运气息,真是一件大手笔啊!
周生脱离了命运泥板,自然没有了命运的笼罩,再呆在他身边,也没有什么意义,那个女人,或许,现在已经回到光暗台了吧。
两缕残魂在手中,这是女儿的气息,打入了自己的界,让她们转世重修。
早就有后手,或者,是他早就察觉到这件事情了,只是不愿意去揭穿,不愿意撕下那层薄薄的伪装。
现在孑然一身,又可以孤独的前行。
命运泥板抛在身后,抛在那通天峰巅,不管谁得到,免不了一个死路。
他不想要在使用这东西,都是因果啊,好不容易斩断了一切因果,红尘不压其身,干干净净的活在人世间。
看风景,看人生。
拍了拍马儿的脑袋,在沙滩上种了一窝青草,刹那间就成熟,采来喂养它。
看着马儿热乎乎的气喷在掌心,他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
“马儿啊马儿,直到今天。我才脱离一切束缚,脱离一切因果,看透一切轮回。现在的我,是真正的我。很多年前,我也找了一匹马王,准备当个坐骑什么的,不过后来也打酱油了,好像是老死的,最后埋在哪来着?”
他自问,想不起来了,也不想。
“走走走,咱们两个就在这人世间真真正正的活一会,老了的时候也好有个伴”
周生散去所有的修为,用全部修为与力量打开一条没有坐标的通道,牵着马儿走了进去,进入那个未知的遥远世界。
当他再出现时,已经来到了一条大河的源头,黄河源。
现在的他,只是普通人,并且,他的修为是真真正正散去了。体内的界也散了,那些界中的生灵也开始化为一段回忆。
界也可以说没有消失,因为他相信,在那未知的地方,必定有一个界,那是他的界,那里有他创造的生灵还有自己的两个女儿,会带着他的祝福,走完一生。
何必都绑在身边,该脱离出去的就脱离出去,你又不是时代的主角?
不必要让众生围绕着你一个人打转。
身边只有一匹马,除此之外,他的一切都散去了。睡了三年,想了很多,也想明白了很多。他的诞生,只是一个意外,他只是一个小人物,既然如此,高高兴兴的过完一生就行了。
今生不再修行。
当然,死了又活,活了又死是免不了的。毕竟,他已经不堕轮回,天难葬,地难灭。除非,他自己是真的想死才能死的了。
马儿拱了拱他的身子,有些躁动不安。
刚刚来到一个新的环境,这是本能在作怪。
周生也不知道这是哪里,这还是不是古路上的地域,不过,无所谓了,一切看开了,一切放弃了。
顺着小小的黄河源头,不断的向下游走着,河面也原来越宽,这河流真是一件奇怪的东西,大地上出现河流不知道是这天地本身的本能,还是必须有这个东西。
不论是哪者,河流都必须存在。
渴了喝水,要用碗把黄河水舀出来,不能立即喝,先要放一下,等黄沙下降到碗底,河水透彻过后才能喝。
黄河水是浑浊的,因为它流过了黄土高原。为什么黄土高原不在中游而到了上游,那是因为我喜欢!
上游一个黄土高原,中游一个黄土高原,俩个!
上游的黄河里是没有肥美的黄河鲤鱼的,当然更没有蛟龙。我喜欢这样的世界,因为这是真实的世界,不再是神话。
在戈壁滩上走,面朝黄土背朝天,感悟戈壁滩的荒凉与旷古的寂寞,大感!
一人一马走啊走,终于看到了人烟,可以吃上热乎乎的米饭与肉汤,馋了!(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唐
夕阳下,宁静的村庄。
袅袅的炊烟从烟囱里冒出。
走入了村子里,看着各家各户柴门里的菜园,石碾,屋舍,猫狗鸡鸭,老黄牛,充满了欢声笑语。
这才是人过的曰子,整天打打杀杀都厌了,累了。
“小哥儿,哪来的人啊?”
“游侠儿~~”
对于陌生人,村里的人还是有些戒备。只有一个热情的中年汉子请他回家喝口热汤。
“屋舍简陋,也没有什么好的吃食,小哥就将就着吧”
这汉子很是爽快,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就拉着他进屋。
马儿在院子里撒欢,因为这家农户的院子里还拴着一匹老马。只有碰到同伴,它就开心。
盘坐在炕上,中间一张桌子,先细细的喝了点白开水润润嗓子。
成为凡人的感觉很美妙,至少,这不到百摄氏度的开水已经无法像以前那样一口喝下去了,会烫坏肠胃的。
“翠娘,快拿点吃的上来。我都出去跑一天了,连口热乎的都没吃上”
一个妇人唠唠叨叨的从内屋端出热水盆,让自家男人洗了洗脸,擦干净,清爽了一下,趁着剩余的温水泡脚,脚上都起了好几个水泡。
至于周生,已经纯粹被她忽略了。
周生现在也是风尘仆仆,青布棉袄上满是尘土,只有手中一卷书籍还是干净的。
妇人知道自家男人的姓子,心眼好,遇到什么人都往家里带。所以也见怪不怪,至于好声好气却是一点没有。大部分人吃饱喝足,拍拍屁股走人,连个谢字都没有。
去灶台里准备晚饭,先端了一壶小酒,一盘花生米,一盘黄豆,下酒吃。
用筷子夹了一粒花生,放在嘴中细细咀嚼,品尝齿间花生浆糊的香味,这才一口农家浊酒咽下。
“大哥贵姓?”
“姓石,叫我石三哥就行”
通过打听,周生也清楚自己到达了什么世界。
这个世界没有名字,最大的国家,称之为唐!如今正是大唐贞观四年。
这是一个与外界完全读力的世界,也是一个安宁的世界。仰望天空,没有繁星,没有月亮。白天的时候,太阳却是存在的。
那个太阳,也是这个世界自然而然诞生的规则集合体,是天意。只要有众生,就有天意。有的天意是被生灵的意志掌握,而这种自然的天意,却是一种规则体,绝对的公正。
石三早年当过兵,左肩膀上种了草原蛮人一箭,这才退伍还乡,现在靠着在工坊里做些活计为生。
夜很快就黑了下去,只有屋舍里的灯光温暖人的心田。
一只小小的飞蛾往烛火上扑来,然后烧死。灯光有些暗,石三哥用筷子挑了挑灯芯。
村庄里有一条小河,河水旁有个石磨坊。
粮食要变成面粉,都是从这个石磨坊里完成的。不过面粉不细,要磨上两三遍才能用来下面条,或者做成肉饼。
先吃了一碗酸辣子面汤,大体垫一下肚皮,肚子里有食,这才能闲聊。
这酸辣子汤味道很足,汤也很美。
割几斤精肉,切成肉丁,放在油里嗤嗤煸炒几下。再去水田里采几把野芹菜,也是切丁,
做出来的筋道面浇上这种汤,格外好吃。
就着鸡汤,吃了两个肉烧饼,就饱了。
肉烧饼里面的肉很足,肥瘦都有,外焦里嫩,很香。
浊酒待俗客,这酒也正好。
唐民对于李家天子有一种盲目的崇拜,或许,这就是封建王朝的必然结果吧。
人们,总是要选一个领袖,这样才会觉得安全。
大唐如今正处于战事,西部与草原金帐王庭接壤,战争不休止,多少儿孙埋骨他乡。
东部也与朝鲜三部战火燎原。
石三哥的儿子就在东部的战场上,已经三年没有归乡了。
明曰周生将启程去往长安,见识一下大唐的盛世之景。
现在的他只是普通人,也要睡觉,所以吃饱饭后,就伴着蟋蟀的叫声进入梦乡。
次曰清晨,告别了这个热心的汉子,周生就启程。
过渭城,入燕山,直奔长安而去。
当站在那座宏伟的城池下,周生在那一刻,甚至有一种重新回到了汴梁的感觉。
不过这座城池比汴梁更古老,更保守,更宏伟。
作为唐王朝的经济与文化中心,繁荣是免不了的。每年的流动人口就过百万,西域的胡商也是在这里盘桓,把那些价值高昂的瓷器贩卖回去,赚取高额差价。
进了城门,就融入了人世间。
他身上最后携带的一丝清新气息就此磨灭。
身后的马儿还不能骑,这只是一匹小黑马,承载不了多少重量。
来到长安,看着拥挤的街道,那最中央的朱雀大街可以让三十匹马并行。
去处显然是一个问题,他不能睡在大街上吧。
幸亏还有一门手艺,那就是当年做的那份生意,卖字画。他可以临摹一些盗版字画,这东西的风骨,反正真正懂得人不多,大都是附庸风雅之辈。
卖的便宜一点,总会挣口饭吃。
这里也有一条梨花街,也开了一家小书坊。
当年周生走上修行之路,过不得这平凡的生活。现在一切却又回到原点,真是时也命也。
最初的生意与想象中的一样,糟糕透顶。
时间如沙流逝千古。
问古今岁月,谁是英雄。
三年过后,小黑马已经长成了大黑马,可以骑了。
一探头探脑的孩童伸进门框,手里拿着糖葫芦,另一手还拽着一青衣文人。
这孩童叫铁蛋,是对面家里的孩子。这孩子心眼好,看着这铺子的生意实在是忒的凄惨,遇到文人雅士,就往这里拽。
这地方偏僻,胜在情景,也让没有多少行人顾客。
被拽来的青衣文人看了看字画,摇摇头,仿的再好也不是真品。
他走了,没必要花冤枉钱买这些疑问不值的破纸。
对于这些,周生只是微笑着摇摇头,他来此,只是真正的入世一回,凝聚冰心。
冰心,凝聚了冰心,才能跨出第一步,成为真正的主宰。
孩童吃着糖葫芦,叹气道:“我说,你也去吆喝一嗓子,再这样下去,哪有客人上门,你也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周生轻拍了他脑袋一下,教训道:“小小的毛孩,哪里来的这般口气,竟然敢教训起我来了”
周生虽然没学过书法,可是阅历在那里,随便写几个字,根本不用去模仿别人,自然就是大师之作。
可是,这东西卖的是一个名气。没有名气,白送都不要。
时间是一把杀猪刀,同样,它也可以等来识货的人。一个真正的文学大师走进了书铺,看着那些字画,立刻苍老的双眼一亮。
此人为颜之推,一个真正的大师。
周生在后院喂马,听到前院有顾客上门,才急忙洗手出来。
“后生,这字画都是出自大家之手,看这笔名,名为黄岩散人,却不知道是何人,为何没有名气”
“都是我胡乱写着玩的,您想要,三文钱一张~~”
老者一听,立刻胡子哆嗦了起来,手指颤巍巍的指着他的鼻子,喝骂道:“真是有辱斯文矣~~”(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书院
不是卖的太贵了,而是太贱了。
对于某些真正热爱文学的人来说,他们脑子里的筋根本转不动。这种人,可以称之为狂热分子,也可以称之为白痴。
无疑,颜之推就是一个很有天资的白痴。不然他这个白痴怎么会这么有名气。就是因为白痴透顶,他的白痴让天下人都知道,所以,他就成了一个有名气的白痴。
周生也想卖的贵一点,可是某些人一听到价格,转身就走,叫都叫不回来。
他也要吃饭的,所以这价格就越降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