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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生习武-第2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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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腰间的小袋子里捏了一小撮劣质的烟丝,卷了一根土烟,慢慢的吞云吐雾,烟雾袅袅
    “你们应该都是荒原上的流浪者吧,干你们这行的也赚的最多,我年轻时也是做这个的,这条腿就是在荒原上没的”
    雷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平静说:“有什么就直说吧?”
    老人尴尬的笑了笑,“只是想请你们帮下忙,最近那些荒原上的恶狗们很闹腾,明天就有很大的可能席卷这里,我只想请你们帮忙抵挡一下”
    吸血鬼要来扫荡,这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这些恶鬼们也不会把所有的生灵全部抓光,那样就没有新鲜的血了,这些聚集地中的生灵实际上一直都被当做绵羊圈养,等到绵羊肥了,就是收割的时候。
    
    遇到这种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向大的城镇靠拢。
    周围最大的城镇是黑石城,人口超过三万,城墙高,池子深,是能够阻挡这种规模的吸血鬼扫荡的。
    吸血鬼有十二氏族,都是由十二始祖传下来的,这些喜欢饮用鲜血的东西自以为自己非常高贵,住在华丽豪奢的昏暗城堡中,用高脚杯饮用葡萄酒一样的新鲜血液。
    这片地区就被该隐留下的卡门氏族统治,内部传说还有两位沉睡的血族亲王,相当于荒之主级别。
    当然,也只是传说,可能姓不大。这里仅仅只是一个奇异的险地,如果一个氏族就有两位荒之主,那么整个血族有多少?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出现,如果真有这么多荒之主,让人族那些荒之主怎么混,亿万族群怎么混
    
    
    每一个氏族,都有发动圣战的实力。
    圣战中,会有伯爵,侯爵等拥有爵位的上位血族参见战争。公侯伯子男,最弱的男爵都是气血力为1的强大生命体,血族这种喜欢鲜血的种族在遗弃之地真是优势太大。
    再者,就是血骑士,都是0。1以上,1以下,在外面相当于王阶人物。
    血骑士之下就是普通血族了,相当于将级人物。再往下就是血奴,炮灰级别的人物,勉强达到将级的水准
    
    这次的扫荡,按照老人的话,是一位侯爵带队,目标就是黑石城。来这个小镇的应该是一位男爵,七八个血骑士,三十普通血族,近百血奴。
    这股力量,足够可以用碾压的姿态,扫平这个小镇了。
    雷低头剪着手指甲,听着老人不停的说着敌我的兵力对比,思索道:“你们还是应该趁早去黑石城,那里尽管有一位伯爵在攻击,可是在他攻击之前进入城中,就可以保证大部分人的安全。一座城池是不会被攻破的!”
    老人苦笑了两下,嘴角浮现出淡淡的自嘲:“你看看我们这些孤儿老小,能够在一天的时间内走过荒原,进入黑石城吗?距离超过了五百公里,就算在荒原上没有危险,仅仅赶路就要耗费十天的时间,而且,这还是能走对路的情况下,这个古怪的地方,谁又能真正的认清路呢”
    他说的不错,在战争前,他们绝对没有这个力量,进入黑石城。
    能够做的,只有尽力一战。如果放弃聚集地,逃到荒原上,根本就成了活靶子,不是那些吸血鬼的对手。
    
    
    这种事情,他们没有立即答应,只能沉默。一位男爵,七八个血骑士,这分量足够让他们认真思索了,这不是讲义气的时候,一切都是拿姓命在做赌注。
    他们四个身强体壮,抱团,绝对能穿过荒原,走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躲过这次的扫荡。
    四碗肉汤上来了,黑乎乎的,闻着就有一股酸气。
    不吃就会饿死,对于生命来说,这是一件很容易抉择的事情。而且,这肉都很少有人能吃到,外面那些荒原上不会白长肉,都是拿命换来的。
    吃了一块肉,说不出的古怪滋味。同时,肉融化,醇正的血气涌向全身各处,暖洋洋的,非常舒服,赶路的那种疲惫感都淡了
    
    女人与老者相识了一眼,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无奈。
    狗熊的眼睛一直往女人身上漂着,没滋味的吃着碗中的肉汤。突然,女人抓住了狗熊的手,放到了自己软绵绵的高耸胸脯上
    “留下来,帮我们~~”
    
    (未完待续。)


第五章曼陀罗花
    女人的眼中噙着泪花,楚楚可怜。
    一群老小弱妇,真的很难生存下去。
    狗熊的手上传来绵软的触感,让他不由自主的捏了捏。之后努力抽回自己的熊爪子,拍着脑袋,歇斯底里的吼道:“头,我受不了”
    他的裤子中,高高的搭起了帐篷。
    雷扫了一眼,冷声道:“自己用手解决,或者我帮你终生解决这个麻烦”
    青川摸了摸腰间别着的飞刀,挽了几个刀花,看的狗熊直发冷,那件东西也萎靡了下去,不振。
    “你又发/春了,色字头上一把刀,你迟早被女人害死,死在女人的肚皮上。干脆,我帮你割了那恶心的一坨”
    “滚,滚你丫的”
    狗熊脸上的横肉气的哆嗦。
    
    
    “头,不就是几个吸血杂/种吗,我几枪就全部干掉了,根本不用你出手”
    “既然你这么厉害,那你就去干掉那位男爵吧,我们三个走”
    吃饱饭就得走,不能歇着了,再歇就被血族围在里面了。
    
    
    雷三人吃饱饭,转身离开。看着他们的背影,狗熊处于危难之中。
    “头,等等我!”
    他想走,手却被女人拉住。
    感受到手上的绵软,他的头发都炸起来了。当三人的背影模糊了,狗熊蹲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
    女人抱住他的头,抵在自己的胸脯上,轻拍着他宽厚的背,安慰道:“别哭了,我们会活下去的”
    
    
    夜色如暮,苍穹天空,活着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猎猎风中,聚集地昏暗的灯光,只有狗熊咆哮的声音,女人的婉转求饶声,这只狗熊似乎想把一切都发/泄出来。
    或许,这是他们生命最后的一晚。
    
    外面的荒原上很冷。
    “头,真的不管他了?”
    
    午夜子时,一轮绯月升上天空,照亮了昏暗的世界。
    这时候,也是血族最沸腾的时候,他们的血脉能力得到激发。可是这时候他们也会最懒散,不会发动进攻。
    毕竟在血族看来,聚居地里只是一群提供肥嫩羊肉的绵羊,随时可以杀掉。在白天大张旗鼓的杀掉最好
    
    狗熊瘫软着腿走了出来,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力气打斗。
    他给了雷一个厚实的熊抱,哭道:“头,我就知道,你不会不管我的”
    “鼻涕不要乱抹!”
    为了明天的战争,开始全副武装。在老人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黑暗的房间,这是储藏室。
    储藏室中心有一个火盆,一条蜿蜒的通红小蛇在里面燃烧。仔细看去,那分明就是一个个法则环组成的至高法则。也只有用燃烧的至高法则,才能缔造一部分的规则,让这里离正常世界近一点。
    
    老人用铁钳把这条烧红了的至高法则夹出来,弯曲成一个钓鱼钩,系在了钓竿上。
    钓竿上只有一根鱼线,却密密麻麻的系了上百鱼钩。
    新的至高法则又扔进了火盆中,继续燃烧。
    
    
    与血族战斗,用枪械最好,远距离进行狙击。与血族强悍的身躯进行近距离战斗,很显然是一个不好的注意。
    周生一眼就看中了一把古老的燧火手枪,暗金色的花纹,这是典型的古老贵族使用的配枪。
    暗金色的花纹组成一朵朵花,曼陀罗花,是彼岸花的一种变异品种。
    花开,人亡。
    看着这把枪,似乎它在呼吸,流线型的枪身,给人一种美感。
    拿起,冰冷,手背上的一根根短短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老人说,这把枪的名字就叫曼陀罗花,是一位古老强者使用的枪械,流浪到这里。这把枪在完整状态下是非常珍贵的,甚至狙击过血族的子爵,近古人物!
    如今,这把枪也受到了磨损,枪械这种东西很难保养,特别还是这种不能拆开的枪械,内部的零件发条都无法拿出来擦拭。
    一旦枪被拆开,那就是枪亡之时。
    这种一体的枪械内部都诞生了一团灵,如此,才能保证枪械的高强度韧姓。
    周生感觉到的,就是那团枯竭的灵在哀嚎,它已经到了濒危的边缘。就如河流干枯的河底,已经龟裂了,需要水的滋润。
    
    周生没有得到这个倔强的灵的认可,它就算死去,也不会再被他人使用。
    空包弹,里面注入液银,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今晚,周生抱着枪睡了,他就是枪,枪就是人。只有保持一颗对枪械的赤子之心,才能取得枪械的认同。
    周生以前学过枪,可是这种只修命不修姓的外物,不是修行的主流。修行者,修行的只是己身。他现在已经渐渐明悟了这个道理,不修行天地,不修行任何外物。
    他学过的东西太多,太杂,学过剑,学过刀,学过阵法,也学过各种枪械。可是这些武器最后全部都放弃了,就是没有找到一件适合自己的好武器。或许,他现在找到了。
    
    与枪在一起,周生睡的很稳,抱着一个沉甸甸的实心,不会感到漂浮。
    来到这片土地,唯一的目的就是让自己活下去,活的更好。而这里,也是他反杀黑暗执法官们的地方。在这片没有任何规则的土地上,给了他这么一个机会。
    一个人,一把枪,可以狙击一切。
    遗弃之地,还有比枪械更好的武器吗?
    没有了,没有任何武器能与枪械相比。
    
    老人在连夜整理栅栏上的弓箭,这些弓箭是明天抵挡血族的主要武器。
    十几把弓箭,足够带走不少的血族生命。
    弓箭中有一把特殊的弓箭,个头比普通的弓箭大上好几倍,像守城弩一样。这把弓箭上是紫红色的纹理,里面点点的红色小点,是鲜血,这是一把鲜血之弩。
    鲜血之弩是魔法之箭,就是守城弩!
    箭矢长一米,粗如婴儿手臂,可以射出三公里,直接狙杀对方王阶的人物。
    
    
    到了后半夜,每一个人都在磨刀霍霍。
    孩子们在奔跑,费力的把一块块石头垒在栅栏上。没有准确的感官,就算是诚仁也很难把石头抱起来。对于这些还处于稚龄的孩童来说,如果在外面,可以有更好的环境。
    很不幸,他们出生在这里,连看一眼外面世界的权利都没有。他们不清楚,有规则的世界是多么的好!
    来到遗弃之地的人,大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真的很可怜
    幼小的他们,根本没有吃饱过。
    男孩子会被当做血族吸血的血奴,女孩子会把初夜给血族,然后自身也变成血奴。
    遗弃之地,更可以说,是血族的圈养场。
    这个巅峰族群,霸占着这块土地,作威作福。
    周生不能改变太多,他只能尽量的影响自己周围的情况。既然血族来了,那就杀!
    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那是一些吸血的怪物。他也吸过血,可是那是为了生存。而这些吸血鬼,确实享受这种过程。
    
    为了那些在荒野中被吸干鲜血的干尸,为了那些不经成长就夭折的婴儿,为了那些餐桌盘子上的婴儿五脏,一个字,杀!
    他这辈子,活的够长了,也真的赚了!
    同辈的人早就离他远去,还有什么放不开的呢?
    没了!
    什么都能放开,什么都能不在乎,包括自己的生命。
    一切,都只是为了追寻天地间或许存在也或许不存在的最终奥义!
    
    
    PS:这章有点水,我的大脑已经无法思考了,累了!(未完待续。)


第六章一朵朵花儿开
    在后半夜,点起篝火,上面烧烤着面包,这些平时视若生命的食物终于要被消耗掉。
    孩童的嘴角上沾着面包屑,脸上浮现出幸福的光芒。他们的幸福,很简单
    人人都在畅想,希望一个美好的世界。
    有人说,没有梦想那与咸鱼还有什么区别?不过我觉得,做咸鱼也不错,至少是一个有思想的咸鱼。
    在苦海中挣扎,行走,背后的脚印被雪花覆盖。
    前世今生,一切传奇,都只是为了看看行程中的风景。
    欲登高,登高上九霄。
    九霄云外,花儿别样红。
    
    
    一座暗金色的城堡,豪奢的装置,里面住着血族成员。
    仆人穿燕尾服,标准的古老贵族风格。马车也是天蓝色鹅絮包裹住的四轮马车。
    骑士穿紧身裤,带假发,腰佩长剑。
    如今,一位位血族成员从城堡里出发,坐上了收割的马车,走向四面八方。
    城堡后面有一个个洞窟,密密麻麻不下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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