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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生习武-第3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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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驾~~”
    没有遇到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却遇到了一伙沙匪。
    这些人骑着骆驼,拿着鲨皮刀鞘包裹的精刀。刀鞘已经摩擦的滑润,里面的刀当然也不是铁叶子。
    骆驼上还有抢来的财宝与女人,看来这一趟他们收获不菲。
    自然,当沙匪骑着骆驼,想要把这沙漠里的流浪汉撞死的时候,只能是骆驼被撞死了。就算没有神通,蚂蚁也撞不死大象。
    掌刀如风,运掌之间,把骆驼的脑袋劈开,连带着上面的人都给扭歪了脑袋。
    很快,这些沙匪就成了一地尸体,他现在有种江湖行的感觉。
    鲜血渗出,把沙子都染红,一块块的。
    
    看着这些女人们脸上浮现出的恐惧之色,他摇摇头,掂了掂沙匪的财宝,一大袋子金沫子,几块散碎金块。随手分了,了无牵挂。
    
    夜晚,顺着河床,来到了被黄沙扑打着的黄泥小城,梧城。
    远远看去,黑暗的沙漠中,万家灯火,这是人间。
    我于人间观红尘,我于沧海观人间。
    迈入了城池,就等于迈入了人间。
    
    
    最近的气候也有不对劲,常年干旱的沙漠里下起了大雪,而且一下就是几个月。
    鹅毛般的雪花飘飘洒洒,把梧城的房舍都染白了,银装素裹。
    气候变化最初的几天,梧城里的人们欢喜,为这大雪歌舞。因为积雪同样是水源,对于缺水的梧城来说是很大的饮水补充。可是随着雪越下越大,人们就坐不住了。
    积雪已经压垮了好几处房舍,几人轻伤,甚至出了两条人命。
    都怪老天爷的气候不正常啊。
    寒冷,也为沙漠里的生命带来的新的生存环境。比如以前最不喜欢吃的热汤面,现在成了美味。
    翡翠是一个苦命的女人,早先年那个得痨病的丈夫去了,只留下孤儿寡母的生活。几岁大的女儿还要养活。靠着家里攒的几个钱开了个店铺,卖些解暑的绿豆汤,甜汤,瓜果之类。
    刚开始,因为还年轻,又是一个寡妇,在外面抛头露面,免不了招惹一些闲话,也有那些不务正业的流浪汉来搔扰。幸亏家里还有个小叔,不然免不了受欺负。
    如今十几年过去,女儿早就大了。她也人老珠黄,不用再担心什么麻烦。
    
    女儿翡蓝唯一的不好就是左脚有些坡,虽然孩子嘴上不说,可是当娘的心里也心疼。
    这些天下雪,这些解暑的汤饮瓜果卖不出去,翡翠开始做面汤。大冷天的,谁都想吃点热乎的。
    当她的面馆从第一天开张,就有一个青袍男子来吃面。每次都是坐在那里,吃完面就走,每天下午三点准时来。
    青袍男子的青色棉袄有些脏,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单身汉。袖口出的一些地方都已经磨损了,露出了丝丝棉絮。脸庞很干净,还有一双清澈的眼睛
    因为青袍男子是个生面孔,所以翡翠对他印象很深。又因为常来吃面,双方也就熟悉了。知道对方是刚刚搬来梧城定居,在梧城的大家族吴家找了个喂马的活计。
    虽然做的行当不算光鲜,可是人看着很老实。而且自己的女儿也有些喜欢这个小伙子,她这个当娘的观察了一阵,也起了撮合的心思。
    
    毕竟女儿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可是一直没有正经人家来提亲。好的人家不愿意娶一个腿有些坡的姑娘,那些不正经的流浪汉又不是托付终生的人。
    “小蓝,面好了~~”
    翡翠从锅里捞出一大筷子面,盛满一海碗。在上面放了几片薄薄的牛肉片,一勺葱花,几粒花椒,再捏了一撮虾米皮子,一碗热汤面就出炉了。
    看着大雪,吃着热汤面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哦,我知道了,马上就来~~”
    脆生生的声音从屋内响起,女子穿着棉袄,腰间系着围裙,手上还沾着些白面,刚刚应该是在屋内和面。
    看着娘亲眼中的神色,她就清楚阿娘为什么叫她。只是女孩子脸皮薄,不好意思。
    偷偷摸摸的在碗里多加了几片熟牛肉,才把一大海碗的面给那青袍青年端过去。
    
    
    “周大哥,你的面~~”
    “哦?谢谢~~”
    三枚同伴就放在桌上,青年似乎在看着外面的飘雪下神,他伸手轻轻一捞,一枚六角形的雪花就落在掌心,被掌心的温度慢慢融化成一点水渍。
    这一刻,青年身上的韵味相当感人。
    翡蓝看着他那张干净的面庞,心想,应该有很多人喜欢这张俏脸吧。低头看着自己绣鞋的鞋尖,想到那条有些坡的腿,女子的面色有些黯然
    轻轻叹了一口气,没有缘分,他不会看上自己这个有些坡的女人
    在围裙上擦了擦白面,从袖口里掏出一个冻柿子。
    柿子被冻得硬邦邦的,不过表面已经在袖口里被暖的软了。在这里,葡萄哈密瓜之类的可能不少,可是柿子这种东西绝对是稀罕物,这里的环境就不会生长这个,而且从远处运来,柿子也会烂掉。
    
    她轻轻的把冻柿子放在碗边,身上的看了一眼沉醉于雪景的青年,转身回屋,继续和面。
    面有些咸,因为有泪水划过
    
    
    甩了甩手中的雪水,青年有些感慨,这雪,生于天地,却无法长存。最后总要融化成雪水,就像这人生,最后也是归于虚无。
    相比来说,他的一生过的也算不错了,能看到这些看不到的风景。同龄人的背影一个个远去,只剩下自己孤独的前行,直到永远,这就是宿命。
    拥抱宿命~~
    纪念那蛮荒的岁月。
    
    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真是人老了,想的就多了。以前的他虽然也是伤春悲秋,可是总是想想就过去了,不会想这么多。
    静静的吃完面,看着还有些青涩的柿子,他露出甜甜的笑容,喜滋滋的啃了一口,很涩,拔不出舌头~~
    
    街上有一把黑伞,一个翠绿衣裙的女子胳膊挎着一篮子鸡蛋走过,看着青年,跳起来摆了摆手。
    女子叫翠衣,是吴家小姐的贴身丫鬟,在吴家地位颇高。
    不得不说,青年这面庞真的很干净,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挺吸引女孩子的
    (未完待续。)


第十章人与马谈
    “这个没良心的,亏俺闺女对他那么好”
    看着青年钻进了黑伞,与那俊秀的丫头并肩走远,翡翠嘴里嘟囔了几声。
    面馆内锅里的热水沸腾,白气飘飘。帘子被掀开的那道缝隙渐渐合上,只留下几个白面指印。
    “天冷就不要啃这烂柿子了,回去我给你煮几个热鸡蛋,六成熟,蛋黄都流油,绝对香”
    少女的身躯充满活力,时不时假装不经意的用柔软香肩蹭他一下。
    虽美人在畔,怎奈何早就没了太多的激动。毕竟他已经不是毛头小伙子了
    如是是当年年轻时,有美人青睐,周生早就拜倒在石榴裙下。
    不过当年的他可没有养出这么一份气定神闲的气质,自然无法吸引漂亮小姑娘。那大街上带起一阵香风的姑娘们可不会对一个穷酸书生青睐有加。
    青春作伴好还乡,可是如今走出来了,还能回到故乡吗?
    
    
    街上的积雪已经到了膝盖,踩在上面嘎吱作响。
    周生轻叹一声,他清楚旁边女孩的心思。在这大雪天的,如果不是为了来与他走这一段路,谁会愿意离开温暖的屋子。
    手中的冻柿子很重,在他的观念里,真正有力量的就是心意。他研究心路多载,知道心的重量。就如这柿子,在他眼中,亦是无价。
    
    吴家离着不远,拐几个弯就到了。
    刚刚进门口,周生就掸了掸肩膀上的雪花,不经意说:“你回屋吧,让人看见又有闲话了~~”
    说完就裹紧身上的棉袄,从走廊回到偏院。
    “这个呆子!!”
    姑娘狠狠的跺了几下脚,把靴子上面的雪都抖落了。
    
    
    偏院有一匹上等好马,住的马槽很温暖,干草铺地,上面也有顶棚,周围有厚实的黄泥土墙,能挡风雪也能挡烈曰。
    这匹枣红色的马儿穿着棉袄,只露出马头与屁/股,以及蹄子。就算四条马腿也都裹着棉絮。
    平常也不拴着,这可是吴家小姐吴芸的爱马。
    看马好不好就看它的蹄子有没有力气,很显然,这匹马的蹄子粗大,身躯流线型,一天再跑上几十圈,吃些好吃的,怎能不是好马?
    没有上过战场的马不是有杀气的马。
    这匹枣红马当然没有上过战场,而且此地是沙漠,能出去随意溜几圈都是奢望。只能在憋屈的城池巷道里狂奔。
    马儿闻到周生的气息,把马头从马棚里伸出来,舌头舔了舔他的脸颊,湿乎乎的,热热的。
    摸了一下马儿的脑袋,在喂食的盆子里加了十几个生鸡蛋,蛋黄都被挑出来,只吃蛋清。有洒了一把生豆子在里面,最后是新鲜的青草,这东西在沙漠城池里很难弄。
    
    枣红马大块朵颐。
    周生搂着马的脖子,开始诉说他的感想。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对一匹马他不用顾忌太多。
    时不时的喝几口烈酒,暖一暖肠胃。如今在冰雪天坐的时间长了,这胳膊腿就经常冻僵了。
    脚步声传来,一群充满朝气的青年男女从门外走来。
    当先一人是一少女,在大雪天里穿着单薄的衣衫,气血旺盛,身子矫健柔软,武功不错。她的靴子上镶嵌着珍珠玉佩,头上的簪子也是稀奇木心做的,有安稳养神的效果。
    一双洁白的粉拳能把一棵碗口粗的小树打断。
    这就是吴芸,喜武,拜了不少师傅,一杆红毛缨枪耍的赫赫生风。
    身后的大多青年男女口气都略有奉承。
    吴家是梧城不多的几个大家族之一,靠经商起家,家里也有不少的练武之人,而这吴芸更是吴家第二十三代唯一的子嗣,将来会继承整个吴家财产。如果能入赘其中,必定坐享财富美人。
    不过这吴芸心气颇高,一般的俊秀也看不上。
    
    
    “不错,大红这两天很健康”
    看着自己的爱马,大小姐非常满意。
    “真是一匹好马,此马双眼有灵,这是要通智慧的征兆,传说真正的好马能听懂人话,与主人心意无间。我看这匹马也差之不远了”
    一青年大拍马屁,对着懒洋洋吃着青草的马儿说瞎话。枣红马在大冷天里哪有精神?
    等这些人走远,周生才给枣红马理了理鬃毛,给它挠挠痒痒。
    “真是人不如马,这凡俗之人生命如蜉蝣,尚不知修行自身,不通愚昧教化。不过这才是凡人,凡人有各种缺点,太过完美了就不像人了。我的凡心,是不是也是一颗残缺的心?”
    马儿嘶嘶叫了几声,似乎在赞同他的话。虽然这匹马却是听不懂自己的人类朋友整天在说什么。
    它用大脑袋拱了拱盆子,在把食物分享给朋友。
    周生笑了笑,知道它吃饱了。又从偏房里抱了些干草,准备把它的窝铺的厚实一些。这大冷天的可别冻着。
    
    
    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躺在马厩里,裹着干草与马儿一起睡着了。
    枣红马睡觉经常乱踢,幸亏他的身躯异于常人,虽然早就散去一身修为,可是生命本质是无法散去的。
    马头枕着他的大/腿,一脚醒来,大腿果然麻了。兄弟俩在这唠嗑也别有一番自在。
    枣红马除了怕修剪一下马蹄子,别的可谓听不怕地不怕。
    当周生掐着它给它修马蹄的时候,总是发出杀猪般的嘶鸣声。把马儿的一条腿弯曲起来,用薄薄的刀子轻轻挽一个圈,薄如纸片的角质就剜了下来。
    
    楚地的雪越来越多,终于有人发现事情不正常,这肯定不是正常的雪。事出反常必有妖。
    梧城里的大门户出大价钱,从外面请了一位仙师,准备降妖除魔。
    所谓的仙师,只是懂得几手术法的人。别说入玄境,就是连玄境的毛都没摸着。比普通人强一些,能看透一些事情罢了。
    这位仙师是一个大和尚,手腕上带着的一串念珠,每一粒珠子都有龙眼大小,圆润光滑。能驾驭着在半空中飞舞,划过一道道光芒,颇为神异。
    当然,大和尚对于钱财并没不感兴趣,他是一位苦修士。跋山涉水,只是为了感悟那传说中的仙门。
    当他想了很久,才发现妖魔的源头。
    在沙漠深处找了一个地方,近百个青年汉子拿着铁锨,开始挖掘。越往下,土壤越硬,到最后已经是冻土了。只能是苦修士出马,用自己的戒刀挖掘。
    这刀锋利,已经有了那么一丝韵味,轻轻一划,坚硬如铁的土壤就像豆腐一样的被割开一大块。
    
    
    吴大小姐骑着马看着那已经被挖出来的大坑里呼呼冒寒气,兴趣大涨。这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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