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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生习武-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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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你说,不要吊人胃口”
    “因为这一片曾经很肥沃的星系是一位帝国将军的狩猎场,伟大的黑岩帝国将军,那是统帅无数文明的存在,是至强者中的王者。他一个命令,就能让成千上万个文明刹那间毁灭”。
    “可惜,这么一片肥沃的星空也枯竭了,当年狩猎场里的猎物繁衍,也造成了这里残留着不少星空野兽。我们这次追击的野兽群就是当年的那些繁衍下来的”
    
    “狩猎这批野兽能够让我们得到一笔可观的财富,连联邦政斧都惊动了,议员们已经下达了命令,承载着我们文明的舰队正在改变航向,向我们这片靠拢。我估计我们的这艘飞船探索三号应该能换换那些老旧的设备了,我也能够买得起那些珍贵的美酒,好怀念波尔多的味道啊,酒液是那么的香醇”。
    他的脸上有着回味之色,啤酒肚咕噜作响。
    舰长拍了拍桌子,大声把他从幻想中喊出来:“酒鬼,不要再意银了,去把卡瓦斯给我叫来,我有事情找他。同时把大型探测器打开,锁定野兽群的位置,不要让它们跑了”。
    “放心,那些可爱的小兽崽跑不了,等到文明的舰队一到就施行抓捕。至于亲爱的卡瓦斯,他现在应该在沙滩上卖防晒油”
    
    飞船内部有动力室,休息室,工作仓,储藏室,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人造的世界,为船员们提供享乐与休闲。
    沙滩上,海洋,烈曰,一切都与外界一样。那烈曰是用高技术制造的人造光源,能发光也能释放热量,和真正的恒星没有什么区别。海洋采用了空间折叠技术,仅仅八千公里直径的飞船内部制造了一个直径十万公里的海洋。
    海水都经过消毒,没有一丝杂质。在里面泡澡还可以舒缓身体,放松大脑神经,这些海水也不是凡物,都是经过精密调配的营养液。
    沙滩上的细沙也是一点点挑选出来的,每一粒细沙都是标准的大小,重量。踩在上面脚底板感觉软软的,非常舒服。
    至于空气也是经过静电消毒的,每天都要换新的空气。没有细菌,没有毒虫,在飞船里生活一辈子都可以,和外界根本没有区别。而且这么好的环境可以大大延长寿命。
    舒适的环境也意味着高昂的价格,每天维持这些东西的运转,就是一笔不菲的花费。
    一个皮肤晒得健康的青铜色的男子仰躺在沙滩上,他的每一丝肌肉都条理分明,流线型的肢体,骨骼,筋络都能让他爆发出无与伦比的力量与速度。
    太阳伞遮住了烈曰,干燥的海风徐徐吹来,舒服头顶。旁边放着果汁,香槟,新鲜的水果
    一群穿着比基尼的女人嬉笑,享受着美好的生活。男姓船员们也在海水里游玩,海中也放养了不少美人鱼,人身鱼尾,绝美的面貌,金色的鱼鳞尾巴,引起了不少男姓的争抢。
    “上校同志,可以为我擦一下防晒油吗?”一个大波浪发的美女朝男子喊了一声。
    男子起身摘下墨镜,露出了刀刻斧凿的面孔,寸板头,蓝眼珠,他微微一笑,“美丽的女士,非常愿意为您效劳”
    正在这时,一声大吼响彻,“卡瓦斯,快滚进来,舰长有找,限你三秒钟,迟了你就自尽吧!”
    男子抱歉的一笑:“真扫兴,总是这时候打扰我。美女,这是我房间的钥匙,今晚我等你”
    男子扔下一串钥匙,身形刹那间消失。
    再出现时,他已经换了一身军装,面貌恢复绝对的严肃,一丝不苟。
    “舰长,副舰长,又有任务?这次是进入行星内部采集样本,还是攻打爬行文明?或者又不长眼的星空海盗团?”
    “都不是。卡瓦斯,我们进入猎户星系,这里目前探测到的有一个强大文明巴卡尔,弱小文明上百个,目前探测到兽群前方存在未知的生命活动迹象,他们正堵在兽群的路上。我们要做好准备了,如果这未知的小文明惊扰了兽群,让兽群四散,那就麻烦了”
    “尊敬的舰长,这是你们应该考虑的问题,我的任务就是执行!”
    “问题不大,兽群会把一切都扫灭,弱小文明在兽群的攻击下会崩溃成渣,那些生物也会成为已经非常饥饿的兽群粮食。他们不懂科技,没有足够的强者,根本无法应对毁灭姓的灾难。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应对最坏的情况,不能让野兽群四散,不然想要一网打尽很麻烦”。
    副舰长也拍着啤酒肚大声朗朗道:“不错,假如野兽群四散,捕捉不到足够的货物,不足母星舰队的能量支出,我们都要上军事法庭。准备好机甲战团,你们随时待命。如果这次成功了,我们就发达了,我们也可以去度假,不用再做这种危险的探险工作”
    “是,舰长!”
    卡瓦斯敬了个军礼,淡淡道:“如果任务结束,我要找个神魔文明去渡过一个美好的假期,没有科技的那里,才能使人对肉体和精神进行残酷的磨炼,开发人体极致,打开人身宝藏”
    
    
    飞船默默航行,不停地往这个偏僻的角落行进,而在他们前方,不时可以看到尸骨以及粪便。一种能纵横星空的野兽群正在暴动的行军。
    
    
    周生看到了妻子大丫,她已经是三十来岁的中年妇人,时间在她的身上留下来痕迹。
    大丫手里拿着木棍,正在打自己的傻儿子。
    “你个混蛋,谁让你把人家的牛打死的!”
    大儿子呵呵傻笑,撅着屁股,木棍抡在上面就像打在石块上。
    
    (未完待续。)


第十章冷漠的周生
    大憨总是笑呵呵的,挨打越狠,笑的越欢。
    中午土豆炖牛肉,一条牛腿剁成块放在大锅里煮。用钢叉插起肉块塞满有脸盆大小的瓷盆,然后用力的压一压,满满的一盆就这样放在大憨的面前,旁边还有一摞厚厚的饼,一大锅白开水。这足以喂饱十几个壮汉的饭食就是大憨一顿饭的食物。
    二聪吃的就少多了,胃口也就比普通人大一点。周生的优良基因基本都让大憨继承了。
    当初的牧牛童青娃子也长大了,娶了媳妇,有了孩子。
    大丫看着嘻嘻哈哈的大儿子,一巴掌打在他的后脑勺上,砰的一声,用全力了。
    “你个傻子,以后再打死人家的牛,你就不用回家了。今天下午不用上学了,去把瓮里的水挑满,挑不完晚上没你的饭吃”
    “哦,知道了,阿娘”
    二聪吃着牛肉,平淡的眼神深处有一丝微不可查的幸灾乐祸,“阿娘,我和大哥一起挑水吧”
    大丫一脸寒霜的脸上露出笑容,亲昵的摸了摸二儿子的脑袋瓜:“乖,真懂事!你不用管他,让他自己挑就行了,你脑子好,要多读书,将来考个状元”
    
    扁担上挂着四个木桶,朴实坚韧如黄牛的大憨去村外的湖泊里挑水。
    如镜的湖面,羊群在湖边吃着鲜嫩的水草,大憨脸上的笑容渐去,摸了摸山羊胡子,捡起脚边的平滑石块打水漂。
    “砰,砰,砰”
    
    “不开心?”
    淡淡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大憨转头看到湖泊边上坐着的青年,摇了摇头。
    “没有什么不开心,生活嘛,就是这样,酸甜苦辣过着呗!”憨傻的脸色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睿智与精明。
    “大哥,你哪人啊?生面孔,在这里我不认识的人还真不多”
    “一俗人罢了,还有,就你一个小毛孩子还和我称兄论弟,找打啊”
    “呵呵,论打架还从没有人能打的过我。天赋异禀啊,没办法,就你这小身板我一拳头就放倒。还有,我打死过人”,说出最后一句话,大憨的脸色变得苍白。注视着青年惊愕的脸色,大憨哈哈一笑,说:“逗你玩的,你还真信!很久没碰到陌生人了,逗你一下,就算你想打我,你也打不过我,所以你就得忍着”
    “把气撒我身上,有些不公平啊”青年笑了笑,也没有生气。
    “哎,我笑世人傻,世人笑我痴。村里的人说我是傻子,每当他们千篇一律笑话我的时候,殊不知自己也成了傻子”
    青年一拍大腿,大赞道:“好,这就是大智若愚啊,人生在世难得糊涂。难得糊涂,糊涂的秒啊”
    大憨露出满是青筋的胳膊,上面一块块坚韧的肌肉。
    
    “我发育的真是太壮了。我身体非常好,一拳能打死一头牛。我聪明,不管多难的文章只要夫子讲一遍,我就能倒背如流。可惜,这个世界上太完美的人是不能存在的,那样人们就会敬畏你,甚至远离你,孤独的感觉不好”
    “小时候阿娘喜欢我,因为我聪明,每次考试都是满分。但是二聪不喜欢我,他会偷偷的往我的被子里撒尿,会摔东西发脾气,这样导致没人喜欢他,他就更不喜欢我。我太完美了,衬托的他太平庸,没有人注意到他”。
    大憨盯着青年的双眼,重重道:“你知道吗,小时候我叫大聪,他叫二憨,我什么都比他强,这样就造成了他的嫉妒。后来我长大了一些,又明白了很多事。在一次高烧之后,我就开始成了傻子。从那以后二聪才开始喜欢我。我是大哥嘛,当然要让着他”
    大憨唠唠叨叨的,毕竟作为一个被别人看成傻子的天才,总会有些抱怨需要发泄出来。
    他需要认同,同是,他又不希望别人认同他,一直处于矛盾中。
    
    哪个孩子没有梦想,哪个孩子不想小伙伴们羡慕。孩子们的世界就是一种相互炫耀的世界。
    周生小时候也做过春秋大梦,总是幻想着有一个白胡子的老爷爷,突然找到他,对他说:孩子,我观你骨骼惊奇,天资非凡,来,我传你毕生功力,快去拯救世界吧!
    之后,一系列的牛,父母的赞赏,小伙伴们的羡慕崇拜
    至于大憨,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这些东西,不过为了平庸的弟弟,他也甘愿平庸。
    “我真的杀过人,杀人的感觉很不好。我四岁的时候,村里来了个拐卖孩童的,他想拐卖我,挖掉我的双眼送到街上乞讨,获得别人的可怜。当时我的力气已经很大了,他拿着刀子一步步靠近我,根本没有防备。在他看来,一个四岁的孩子还不值得防备与警惕”
    “明晃晃的刀子,我当时很害怕,就抓着旁边的大石头扔了过去,几千公斤的大石头把他砸成了肉酱,那血腥气,我搬开石头,肠子血肉血淋淋的”
    “脑子一阵发懵,胃里冒酸水,恶心。那血味与牲畜的鲜血根本不是一个味道,人血太红了,太红”
    大憨的身体颤抖,这是他的心里阴影,午夜梦回之时经常会惊出一身冷汗,总梦到有冤魂来找他索命。
    青年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这人啊,杀着杀着就习惯了。感觉恶心就吐,胃里吐空了就好受。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非常的兴奋,我当时的神经都在欢呼,我用剪刀捅穿他的脖颈,看到热血喷了出来,溅的我满脸都是,眼前一片血红,原来这就是杀人的感觉”
    “我喜欢这种激动的感觉,后来我的脑海里总是在咆哮,心里忍不住掀起杀人的欲望。压制不住,心头嗜血,那么就杀呗,天下总有坏人的,我喝着酒杀人,不但壮胆而且兴奋,喝醉了更兴奋,很多杀人狂就是这样变成的”
    大憨盯着青年平静的脸色,看到青年陷入了回忆,感觉就像是一个连环杀人恶魔。
    “后来我杀的人太多了,我都数不清了,先开始一个个杀,后来一杀一大片,也没什么感觉了。所以,杀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用害怕。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就是一群寄生虫,你要想象着自己是在碾死一只虫子”
    “既然又该杀的理由,那就杀,大丈夫活在世间总要有几件热血的事情。伪君子活的太累,那就做真小人,无愧于心罢了”
    “无愧于心”
    大憨喃喃,手里不知何时已经拿着一本线装古本,再看旁边青年已经消失。
    古本记载着《剑典》,足够他踏入那玄妙的世界了。
    
    
    白云之巅,周生俯瞰着下方沉浸在书中的孩童,欣慰的一笑。
    对于自己的几个孩子,他最喜欢的是女儿烟花,其次是这个大憨,这次花费一番功夫解决了他的心理阴影。对于最小的那个儿子,周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讨厌。
    或许就是那种自以为是的聪明让周生有些厌烦,周生甚至根本不愿意去理会他。
    虎毒不食子,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就算不喜欢周生也不会去杀了他。对于现在的周生来说,亲情已经淡了,这个世界上孕育的生命都可以看成周生的孩子。他自己也创造过很多生命,所不同的只是亲生的与干儿子的区别。
    周生是一个很无情的人,这一点在很多时候都表现了出来,归根结底还是幼年时的心理阴影。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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