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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仙排行榜 作者:黄晓峰-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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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这么多具有强烈社团色彩的机构介入到阴间的管理上来,地狱的组织机构就系统化了。
  从政治体制方面来看,地狱属于开明的专制主义的封建主义体制,同时具有强烈的官僚主义倾向。
  地狱的最高统治者是阎王(或东岳大帝、阎罗王、地藏王),阎王就有十个之多,其中第一殿的秦广王和第十殿的转轮王负责对新鬼进行甄别,确定其善恶指数,并批示处理意见,有重新投胎成人的,有直接升为神的(如关羽、岳飞等),也有投生为牲畜的。其余的八殿负责对犯有各种罪过的鬼进行惩罚,当然,这种惩罚是比较残酷的。比如第九殿负责处理在阳间杀人放火、被判处死刑的鬼,把他们捉来捆在钢柱上,中间生火,反复烧烤,直到他们所害的人投生,刑罚才结束。
  在阎王之下,还有府、州、县等各级阴间官方组织,它们的构成与阳间基本保持一致,其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城隍。城隍大致相当于西方的城市保护神,因为官位不高,事情挺多,神仙们都不太愿意做,所以从隋唐以来,往往招募阳间的正人直臣,让他们死后前来任职。城隍也有不同的级别,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就曾给天下的城隍封官:首都南京以及朱元璋发迹的圣地如太平、临濠、滁州的城隍为“王”,爵位为一品;各府为“公”,爵位为二品,州为三品,县为四品,比阳间同级的官高出了好几品。反正给阴间封官许愿又不计成本,这种空头支票自然开得越大越好。
  地狱的管理实行对上级负责的制度,从城隍一直通到上帝。各阎王之间既不是互相统属,也不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出现意见不一,最终的裁决权力则属于天帝。
  在具体管理上,地狱有以下几大特色:
  (一)秉公执法
  地狱的开明,表现在处理事务比较能够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世间的冤屈,基本能在地狱得到昭雪。这类的故事比较多见,往往是反映因果报应、惩恶扬善的。
  不过,人们也常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许多故事就反映了地狱的黑暗和官官相护。比较极端的如《聊斋志异》中的《席方平》,即使在地狱里,金钱依旧万能,官吏一样贪财,甚至比人间更加明目张胆,颠倒黑白。但是席方平最终还是靠告御状,最后扳倒了从小鬼到城隍一直到冥王一连串大小阴间官员。
  席方平案属于偶然状况,而且最终“地”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大多数的故事中,阴间的吏治还是比较廉洁奉公的。不仅如此,阴间处理事情还强调人性化。这也不难理解,地狱完全仿照人间模式构造,所有的阴间官员都具有人的七情六欲,正符合人们造出阴间地狱的初衷。如果地狱的吏治还不如阳间清明,死了还有什么奔头?
  比如《子不语》中有一个故事说,有一位姓徐的富商把一座荒废的土地庙买下造别墅,结果土地爷到城隍那里告状。按照一般的想法,城隍想弄死这位富商还不容易?但城隍还是按照惯例把富商拘到阴间审问,最终判定不知者不罪,只是命富商让出土地庙,再让戏班子演两场戏赔罪了事。既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又显示出了世俗的人情味。
  (二)政务公开
  根据命定说的原理,每个人在世间的命运都是确定的。具体而言,就是人间所有的生死、富贵、机遇等全部由阴间控制——所有人的命运都记录在功过簿子上,并且以人在世间的善恶行为作为基础,根据人在阳间的功劳过失转化为寿命、官位等指数,做出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经常有故事说某个鬼觉得自己死得冤,到阴间申诉,打官司。只要你来告,阎王往往就会命人查看记录本,做出相应的解释。在必要时,还会从阳间召唤证人,再次审理。一般来说,冤魂只要要求合理,都可以任意检索地狱里的文件和档案。要是有亲友(当然是已经去世的)在登记处工作,阳间的人还可以预先知道自己的命运。
  (三)效率低下
  地狱掌管的事物实在太多,一方面阴间鬼的事务需要管理,另一方面人间人的事务需要登记造册,业务跨两头,又没有实现信息化,再多的工作人员也来不及做。加上天上神仙时不时插手生死寿夭等琐事,政出多门,自然乱上加乱。
  再说,人是最难理解的复杂的社会动物,即便儒家分性三品,或者是性九品,对具体的个人进行定位也是困难的。所以神仙们在讨论某人的具体功过时,往往很难决断。比如有一次,有人梦见孔子、关羽等人在讨论一位孝子的寿命及官运问题,这位老兄对母亲极其孝顺,但同时又与邻居女子关系暧昧,几位神仙圣人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这种事情,即便是圣人、神仙,理论起来也很棘手。由于经常要处理类似的各种琐碎小事,所以神仙们风火轮似的,忙得团团乱转。
  有位叫罗之芳的举人,死后做了浦城县的城隍,每年中秋通过扶箕与家人联系。有一回,他就向家里人诉苦说:
  “你们不知道,阴间比阳间更忙,公事多如牛毛,加班是常有的事。全年只有中秋节可以带薪休假,而且还得这天天气晴好,无风无雨,才能出趟远门。我能有机会跟你们说说话,运气算很好了。我的一些资深同事,已经多年没有跟家人联络聚会了。” 
  即便忙成这样,还是有处理不完的事情。同时,由于实行政务公开,查问的人特别多,阴间管理又特别认真,所以往往非常拖沓。比如,有一位名叫尹廷洽的普通百姓,因为没犯什么错就早夭了,土地爷就教他去阴间申诉。结果,路上碰到天神狮子大王,狮子大王很有正义感,也很爱管闲事,就一层一层地调档案,查问处理此事的责任人、责任人的上级、上级的上级,一直请出阎罗王。最后检查的结果是,原来阴间要勾的是“尹廷治”的魂,而尹廷治的叔叔恰好在阴间生死名册的登记部门做秘书,为了救亲侄子,用移花接木之术,把“治”改为“洽”,因此勾魂使者拿错了人。事情的原委查清楚后,再一级一级地处理责任人,放尹廷洽还阳。虽然处理公正无私,但这种冗长的程序、拖沓的速度,往往会影响到阳间的正常生活秩序。
  地狱的政治体制其实是人间社会的投影,当然,它不是简单地对人间照镜子,依葫芦画瓢。地狱的形态,无非是将人在现实社会的愿望无限放大的产物。在根本体制上,地狱是不可能有什么新意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地狱是容易的。
  第四章我和神仙姐姐有个约会
  《说文》是这样解释“巫”的:“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舞也。”在解释“觋”时说:“能齐肃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意思是说巫师的职责主要是请神,而请神的方法就是用艳舞来勾引神仙下凡,神仙一般是男性,所以跳艳舞的自然是女性巫师了。 
  ◎ 我和神仙姐姐有个约会
  不知道下面的观点会让女性主义者高兴,还是会让她们生气:最早的巫师可能是女的。
  《说文》是这样解释“巫”的:“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舞也。”在解释“觋”时说:“能齐肃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意思是说巫师的职责主要是请神,而请神的方法就是用艳舞来勾引神仙下凡,神仙一般是男性,所以跳艳舞的自然是女性巫师了。
  女性主义者也许会对古人这么不尊重女性而不高兴,但实际上,这正体现了巫术和宗教的一个重要差别——巫术的操作不考虑道德因素。人们使用巫术只是从技术角度出发,只关注巫术的效果,并不考虑这个过程是否在道德上会受到谴责。
  正因为如此,早期的巫术中出现一些香艳场面,也就不足为奇了。公元前671年,鲁庄公要到齐国去观看祭祀社神,大臣曹刿劝阻他,还说了一通冠冕堂皇的话。祭祀社神的典礼各诸侯国都有,为什么庄公非要到齐国去呢?说起来倒有点意思,当时各诸侯国祭祀社神的活动并不整齐划一,有些比较开放的国家,把祭祀社神改造成青年男女聚会的Party,有点类似于现在巴西的狂欢节。在这个Party上,可以不再顾及礼仪、男女之防,即便有越轨的行为,也不会被谴责。当时著名的Party有燕国的祭祖、齐国的祭社、宋国的桑林和楚国的云梦,号称春秋四大狂欢节。而鲁国是个保守的国家,要参观狂欢节得出国,所以庄公才不顾劝谏,一定要去看。
  先秦时期,中原各国受周公制礼作乐的影响较大,除了狂欢节之外,其余时间大多比较拘谨,所以郑国、卫国兴起流行音乐,各诸侯国的卫道士们还愤愤不平。中原之外,其他国家就开化的多。其中,楚国最有代表性。
  屈原的《九歌》记录下了当时祭神的歌舞。王逸在《楚辞章句》中说:
  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
  话说得很清楚,楚国祭祀神灵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歌舞。漂亮的女巫穿上漂亮的衣服,表演男女恋爱的场景,含情脉脉、缠绵悱恻,天上的神仙有谁能忍得住不下来?在《云中君》中,前四句是这样描述祭神场面的:
  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
  年轻漂亮的巫女们洗得干干净净,身上喷着诱人的香水,再穿上漂亮的衣服。很快云神就出现在空中,满面红光。——那时的神仙几乎没有不好色的。
  应该讲,《楚辞》中所表现的还是群体恋爱的场面,也就是说,恋爱活动不仅要有堂堂正正的理由,还要有特定的时间和场所,而且,表现的都是女巫诱惑男神的场面。两汉以来,随着修仙活动的兴起,人神恋爱就开始私人化,并且恋爱的模式一律改为女神仙爱上普通的爷们儿。
  还是从黄帝谈起。我们说过,黄帝在汉代被改造成修仙活动的形象代言人,修仙故事也以黄帝为源头开始编造。首先是九天玄女的故事,在黄帝、蚩尤大战中,曾经有天女魃来助战(参见本书第198页),后来大家觉得这个丑女魃实在与英俊的黄帝不怎么配,于是就改为玄女。并且还是奉西王母之命下凡,教了黄帝阴阳之略、奇门遁甲之术,以及各种战法,然后顺便和黄帝弄出点绯闻来。这种女神仙下凡还是临时性的,只是因为共同的革命理想,黄帝和九天玄女曾经走到了一起。
  然后是道德感恩型的恋爱,比如最早出现在刘向《孝子传》中的董永的故事:
  董永自幼家贫,父亲死后,卖身葬父。结果路上碰到个漂亮MM,MM说:
  “我给你做老婆怎么样?” 
  有这等美事,董永当然笑纳。后来MM帮助董永偿还了债务,告诉董永说:
  “老天爷看你是个孝子,特地派我来帮助你的。”说完就不见了。
  这个故事里其实也没什么爱情因素,主要是显示上天对高尚道德的奖赏。
  《神女传》中讲到一位叫弦超的小伙子,连续三四天都梦见有天女要泡他,问天女理由,天女说因为你从小失去了母亲,孤苦伶仃的,天帝看得心酸,就派我下来嫁给你。弦超虽然喜滋滋的,但也没放在心上。没想到过了几天,果然有香车宝马来了,车上坐着一个梦中情人,还有穿着绫罗绸缎的婆子老妈伺候着,说话就嫁给了弦超。
  早期的这些人神恋爱都是奉旨恋爱,虽然有些故事包含了感情的因素,但基本上处在“要我恋”的阶段,对于凡人来说更是如此。但弦超这个故事也太夸张了点,要不然就是天帝一时兴起,如果所有的孤儿都有这样的好福气,那天上该需要多少天女。《神女传》的作者的伟大的同情心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样编故事,实在是有点昏头。
  随着人类自我意识的提高,“要我恋”的模式也逐渐演变成“我要恋”的模式。一方面神仙姐姐不再出于道德感或天命与凡人恋爱,而代之以仙女思凡、人间帅哥享艳福的模式;另一方面,男人们开始主动寻找神仙姐姐,这里既有享人间未有之福的欲望,也有希望夫以妻贵,借此成仙的小算盘。
  同样是弦超的故事,到晋朝干宝的《搜神记》就完全变调了。仙女的名字也有了,叫做知琼,虽然是奉天帝旨意成婚,但一见面就主动打消了弦超的疑虑:
  “我嫁给你虽然不能助你成仙,可也不会害你。何况我的嫁妆丰厚,你的衣食住行我全部包了,而且都是人间享受不到的。我是神仙,当然不能为你生孩子,但是我没有一般女人的忌妒心,你想要孩子养老、传宗接代,尽可以结婚、包二奶、养小蜜,我都无所谓的。” 
  神仙姐姐每天晚上来、早晨走,除了弦超,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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