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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宦官-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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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忠贤疏》说:“自忠贤专擅;旨意多出传奉。传奉而真,一字抑扬之间,判若天渊;传奉而伪,谁为辨之?近乃公然三五成群,勒逼让,政事之堂,几成哄市。甚至有径自内批,不相照会者。假若夜半出片纸杀人,皇上不得知,阁臣不及问,害岂渺小?”[6]宦官的架空内阁,或者说凌驾于内阁之上,掌握着最高的决定权,结果只能是一个:导致朝政越来越黑暗腐败。无怪乎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黄宗羲说:“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使宫奴有宰相之实者,则罢丞相之过也”,“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祖罢丞相始也”[7]! 
            
  
      第11节:明朝宦官与政治(2)       
        明代阁臣动辄被宦官罢了官、遭迫害的事,层出不穷。如:天顺初徐有贞、李贤在宦官曹吉祥等的排陷下,均被逮下狱。正德时刘健、谢迁等因上疏列数刘瑾罪恶,都丢了官,刘健还被列为奸党之首。而天启时或因不肯附阉,或因奏劾阉党罪行被罢官及被迫引退的大臣,则有刘一、叶向高、韩、朱国祯、朱延禧等人。 
        
        另一方面,一些庸才、小人,或宦官的亲友,因投靠、谄媚宦官,则可飞黄腾达,被任命为阁臣。如:成化时万安为人软弱,品行也很差,只因对宦官李永昌的养子李泰拍马有术,故能在成化五年(1469)入阁。正德初年,吏部尚书马文升去位后,焦芳凭与司礼监太监李荣的同乡关系,在李荣的策划下,代理吏部尚书,很快便以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之职入阁办事,不久又加上太子太保兼谨身殿大学士的头衔,专在内阁办事。焦芳是个卑鄙无耻之徒,每次去拜访刘瑾,口口声声喊刘瑾千岁,自称是门下,对于章奏的阅处,完全按刘瑾的意见办理。《明史?焦芳传》说他“居内阁数年,(刘)瑾浊乱海内,变乱成法,荼毒缙绅,皆芳导之”。这里说刘瑾干的种种坏事,都是焦芳诱导的,未免有给刘瑾开脱罪责之嫌,但如果说焦芳是刘瑾的主要帮凶,那是毫无问题的。天启时的顾秉谦,原担任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魏忠贤专权后,遭到言官周宗建等人的弹劾,为了牢牢把持权柄,魏忠贤采取内外勾结的办法,和外廷大臣结成死党。顾秉谦就是与魏忠贤一拍即合、率先谄附的“庸劣无耻”[8]之徒。天启三年(1623)春天,增置阁臣,魏忠贤马上将顾秉谦荐入内阁。 
        
        明中叶后,凡是能比较长久地掌握大权的大臣,其中不乏在政治舞台上叱咤风云、颇有建树的人物,无不寻求宦官作靠山,只有在他们的保护伞下,才能有所作为。人称改革家的一代名相张居正,便是个典型。早在穆宗朱载即位以前,也就是还在裕王藩邸读书时,张居正便利用侍讲读的身份,与邸中宦官打得火热,并开始攀附司礼监太监李芳。朱载当上皇帝后,张居正便入阁,进一步巴结李芳。后来李芳失宠入狱,张居正也跟着一度失势。但善于分析形势的张居正,不久就与仰仗太后撑腰、权势倾国的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拉上关系。冯保贪财好货,张居正满足他的奢欲,让其子张简修送到冯保家中的珍贵礼品,就有名琴七张,夜明珠九颗,珍珠帘五副,金三万两,银十万两,“其他珍玩尤多”[9]。冯保花了大量钱财,给自己营建了生圹,张居正特地亲笔给他写了《司礼监太监冯公预作寿藏记》,字里行间,高唱颂歌不已。惟其如此,在冯保的穿线搭桥下,张居正才能取得两宫太后的支持,将政敌高拱赶下台,坐上首相的交椅。张居正是明朝杰出的政治家之一,针对明王朝的种种政治、经济上的积弊,提出了整饬吏治、行一条鞭法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从而在中国政治史上闪烁着耀眼的火花。但是,如果没有冯保的支持,他肯定寸步难行。所谓“居正固有才,其所以得委任专国柄者,由保为之左右也”[10]。这是公允之论。当然,与张居正内外呼应的宦官,决非冯保一人。与他往还的宦官,还有张宏、王臻、李用、何进、魏朝、李佑、李琦、张诚、陈政等,他们都是权势煊赫之辈。沈德符认为张居正“始终宦官”,“—切殊典,皆出中贵人手,而最后被弹,以至籍没,亦以属司礼张诚”[11]。这正是表明了张居正的命运,始终是与宦官联系在一起的。 
        
        (二) 操纵厂卫   
        《明史?刑法志三》谓:“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这就是说,东西厂、锦衣卫,连同廷杖——在朝中用杖毒打大臣,以及镇抚司狱——又称诏狱,是明代刑法中的特产,在中国封建专制史上前所未有[12]。所谓厂、卫,正是东西厂、锦衣卫的简称。 
        
        实际上,锦衣卫比东西厂的设置要早得多。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将仪鸾司改为锦衣卫,是皇帝亲军十二卫之一,由皇帝直接统辖。它与诸卫的不同之处,是增设了北镇抚司,将原来的镇抚司改为南镇抚司,而北镇抚司专管诏狱。所谓诏狱,就是由皇帝直接过问的特种监狱。朱元璋在剪除了异己和他认为的潜在的政治对手后,在洪武二十八年(1395)下令禁止再设诏狱,但朱棣当上皇帝后,为了巩固其统治,又恢复了诏狱。诏狱不仅关押政治犯,还负责缉访京城内外的奸宄、盗贼,由锦衣卫官领所属旗校专管[13]。它肩负的使命既然如此重要,因此锦衣卫官都由勋戚都督担任。以后,直至明亡,诏狱一直存在着。 
            
      
      第12节:明朝宦官与政治(3)       
        东厂设于永乐十八年(1420)。成化十三年(1477),又设西厂,其后罢而复设,至成化十八年(1482)才正式撤销。但至正德元年(1506),又予以恢复;刘瑾专权,还设立内行厂。万历时,又建内厂。正可谓五花八门,但它的使命是始终如一的:“缉访谋逆妖言大逆等”,和锦衣卫相同。但是,东厂与锦衣卫的重大区别在于,东厂由皇帝心目中最可靠的心腹宦官担任提督,通常都是以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人或第三人派充;也正是由于和皇帝的关系是如此密切,所以威权之重也就可想而知。厂的组织是,由掌印太监一员统领,其属称之曰督主,有关防一颗,篆文是“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关防”。一般宦官外出公干,所持印信并无“钦差”二字,仅称内官、内臣而已,而东厂关防“特称太监”,以示威重[14]。下属无专官,但有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又称贴刑,都是卫官。又有掌班、领班、司房四十余名及十二颗管事。役长叫档头,戴尖帽,穿青色的素旋褶,系小绦,白皮靴,专门负责伺察,有百多名。手下有番子千余人为干事。 
        
        在组织形式上,厂与卫是两个系统,但关系极为密切。且不论他们直接的顶头上司都是皇帝,俨然是一个猎人手牵两条猎狗。东厂的具体办事人员,“悉取给于卫,最轻黠巧者乃拨充之”[15];而锦衣卫官,则常常由掌握东厂的司礼太监亲信出任,如英宗正统时王振为司礼太监,锦衣卫指挥使马顺即其私党,可谓政出一门。虽然他们之间也会有矛盾倾轧,皇帝的信任程度,有时也会有变化。但总的来说,明中叶后,随着宦官的权力越来越大,锦衣卫依附于厂,厂权大于卫权。清初查慎行曾谓:“二百年阁臣与卫皆厂之私人,卫附厂以尊,而阁又附卫以重。”[16]这种看法是符合实际的。 
        
        明正统时宦官马顺牙牌东厂侦察访缉的范围十分广泛,除了皇帝外,上自王府、官府,下至民间,任何人都是他们的侦察对象。每个月月初,厂役数百人分头侦伺官府,记录会审情况,如口供、拶打数目之类,称为“听记”,而在其他官府及京城、皇城各门侦缉来的情况,叫“坐记”,由胥吏整理成文,上报于厂,称“打事件”。《明史?刑法三》记载,由于东厂能直接通天,他们整理的情况即使在夜晚也可以从宫门的门缝中塞进去,有专门的宦官送给皇帝参阅。这些小报告无所不录,包括百姓的米盐琐事,都予以记录,因此从官府到民间,人心惶惶,“无不畏打事件者”。东厂的特务,还和流氓无赖相勾结,利用这些社会渣滓,作为打手。这批亡命之徒,把东厂当作诈骗钱财,报私仇的黑窠子。他们得到一个秘密,马上就报告档头,档头看其事大小,先付给一笔钱,称做“买起数”。然后带领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突然闯进事主家时,如果事主肯花大钱买平安,就了结;稍不如意,就严刑拷打,称作“干榨酒”、“搬罾儿”,比宫刑要厉害十倍。而且蓄意让事主牵连富户,追踪勒索,如果私囊中饱了,就无事,如目的未达到,立即报告东厂头子,将事主送进北镇抚司的诏狱中,死路一条。 
        
        锦衣卫下领十七个所,分置官校,有千百户、总旗、小旗等,死后允许身材魁梧的亲子弟代替,如无则从民户中挑选。校是校尉力士,挑选民间丁壮无恶疾过犯者担任。他们除了充当皇帝的侍卫和仪仗队外,与东厂一样,专司侦察,当时称为“缇骑”,一般都有四五万人,多时达到十五六万。这批人臂壮腰圆,一大二粗,横行街市,犯下无数罪行。名义上,锦衣卫“凡缉事,必行贿受贿有人,现获有赃,获赃有地,谓之‘四角全’,而后打入事件,有一不全,不敢行,恐反坐也”[17]。但实际上,完全是无法无天。隆庆初年,给事中欧阳一敬在奏疏中,痛斥其弊说:“缉事员役,其势易逞,而又各类计所获功次,以为升授。则凭可逞之势,邀必获之功,枉人利己,何所不致。有盗经出首免,故令多引平民以充数者;有括家囊为盗赃,挟市豪以为证者;有潜构图书,怀挟伪批,用妖言假印之律相诬陷者;或姓名相类,朦胧见收;父诉子孝,坐以忤逆。所以被访之家,谚称为,毒害可知矣。”[18]起先,锦衣卫的特务抓人,还拿了刑科签发的“驾帖”,后来连这个形式都不要了,任意逮捕。早在成化十二年(1476),大学士商辂即指出:“近日伺察太繁,法令太急,刑网太密。官校拘执职官,事皆出于风闻。暮夜搜检家财,不见有无驾帖。人心震慑,各怀疑惧。”[19] 
            
    
      第13节:明朝宦官与政治(4)       
        抓来的人都送给锦衣狱,也就是北镇抚司所管的诏狱。谁进入这座黑牢,不啻是下地狱。有一本书,叫《诏狱惨言》[20],署名“燕客具草”撰,实际上是时人顾大武的手笔。此书详细地记载了“天启乙丑(1625)杨、左六君子事”,也就是当时已被罢官的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给事中魏大中、御史袁化中、太仆寺少卿周朝瑞、陕西副使顾大章的冤案。起先,阉党头子魏忠贤捏造罪名,把杨涟等六人拖到天启初年曾任内阁中书的汪文言冤案中,捕入诏狱。后来,魏忠贤的走卒、大理寺丞徐大化出鬼点子说,仅仅将杨涟等与汪文言挂上钩,不过是坐以已成旧案的罪过,不如“坐纳杨镐、熊廷弼贿,则封疆事重,杀之有名”[21]。这样,杨涟等人就被分别诬陷为接受熊廷弼贿赂,导致明军在关外与后金之战中丧师辱国的罪名(按:熊廷弼的被杀,本身就是一大冤狱)。可怕的罪名既已定下,更残酷的迫害就必然接踵而来。请看: 
        
        次日之暮,严刑拷问诸君子。虽各辩对甚正,而堂官许显纯(按: 
      魏忠贤的干儿子,其手下‘五彪’之一)袖中已有成案,第据之直书具疏以进。是日诸君子各打四十棍,拶、敲一百,夹杠五十……七月初四日比较(即审问、用刑)。六君子从狱中出……一步一忍痛声,甚酸楚……用尺帛抹额,裳上脓血如染……十三日比较……受杖诸君子,股肉俱腐……十九日比较,杨、左、魏俱用全刑。杨公大号而无回声,左公声呦呦如小儿啼……二十四日比较,刑毕……是夜三君子(按: 
      杨涟、左光斗、魏大中)……俱死于锁头(按: 狱卒之头)叶文仲之手……二十八日……周公(朝瑞)至大监,不半时许,遂毙郭贼之手。   
        由此不难看出,在审问之前,审问官“袖中已有定案”,早已编造好假口供,审问完毕,便“具疏以进”,直接上报皇帝。堂堂国家大臣被任意诬陷、逼供、索款、拷打、暗杀,一个个都惨死于诏狱之中。诏狱的刑法是极其残酷的。刑具达十八种之多,除了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等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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