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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征时,一批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民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断
地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中国,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也以工匠、商人、学
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布全国各地。自唐以后,许多阿拉伯和波
斯的穆斯林也以商人、政府使者身份来中国,散布在东南沿海和陕西关中地
区。这是回族的最初族源。
内地伊斯兰教的形成方式,与新疆地区的伊斯兰教不同。后者多是因为
战争、政权争夺,而后通过政权的力量来推行伊斯兰教,进行的是一条由上
至下的路径,似是先有伊斯兰教,后有穆斯林。内地的伊斯兰教是相反的路
径——自下而上,先有穆斯林,后有伊斯兰教。西亚地区人来中国,多以穆
斯林个人身份,而不以教派、教团、传教者的名义,他们多从事世俗事务。
在“大分散,小集中”的格局下,伊斯兰教以这些穆斯林的生活方式、风俗
习惯的形式表现出来,以示“外来人”与本土居民的区别。
中国内地的伊斯兰教形成体系,一般认为是在元朝末期,从穆斯林个人、
外来人的民俗,到形成完整的中国伊斯兰教,有一个长期的过程。
最初进入中国的穆斯林是在唐代。但那时还没有穆斯林这个称谓,仍称
为“夷人”,或垄统地称“胡人”。稍具体一点,称阿拉伯为大食,对阿拉
伯人生活所遵循的伊斯兰教教规称为大食法。宋代,称东来的穆斯林为蕃人、
蕃商、蕃客。但没有关于伊斯兰教的描述,仍依阿拉伯人为准,统称其为大
食国人,这一称谓包括的范围有西亚、非洲的穆斯林各国,甚至涵盖南洋的
① 刘志霄 《维吾尔族历史》,民族出版社1985 年版,第558 页。
②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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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穆斯林地区 。长期在中国侨居的穆斯林有与中国人通婚者,繁衍生子,他们
的后代称为“土生蕃客”。土生蕃客是天生的穆斯林,但也接受中国教育,
并有登科入仕者。唐宋的蕃客虽然不少,但“还没有形成稳固的穆斯林社团。
他们并不对外传教,宗教信仰基本上局限于 ‘蕃商’中间,伊斯兰教在中国
教义不明,教名未定,不见于经典,亦无汉文译著,基本上是个侨民的宗教。”
②元代,留居中国的穆斯林人数大为增加,作为色目人,社会地位很高。元延
辽代方法,用“回回”称谓“大食”。这是一种民族学意义上的称谓。又称
木速蛮、磨思览、没速鲁蛮、谋速鲁蛮,都是穆斯林的对音或转音,泛指所
有的伊斯兰教徒。穆斯林的经师称为大石马、答失蛮、达识蛮。这是宗教意
义上的称谓。元代可能已有“回回教”的称呼,但未见于正式文献,作为与
佛教、道教、基督教并列的伊斯兰教,被称为“真教”或“清净”,其礼拜
③
场所叫“寺”而不再称“堂”。
作为外来人、侨居者、“蕃客”的穆斯林,全国分布很广,但具体到某
一地,又都是集中居住的。这些穆斯林的聚居区,称为“蕃坊”。蕃坊的宗
教意义不明显,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学意义的称谓,指侨居中国的穆斯林的社
区。蕃坊内的穆斯林主要从事商工等事,伊斯兰教徒的意义也不是很强,尤
其“土生蕃客”,更是如此。唐宋时期,有政府指派的蕃坊中的穆斯林掌管
其民政事务,解决民事纠纷、商务往来等事,这些人称为“蕃长”。解决纠
纷的原则是,蕃坊内纠纷按其本俗裁决,与坊外纠纷,按法律裁决。这些蕃
客的教事活动,大概只是作为一种风俗习惯延续着,不少可能是各自在家里
独自进行的。有些大户修建自家用的礼拜堂,还算不上伊斯兰教本意上的“叩
拜场所”,自元代穆斯林被视为一种宗教教徒时起,蕃坊被称“教坊”。教
坊既是穆斯林聚居的社区,也是国家对穆斯林实行行政管理的一种特殊形
式,同时又是伊斯兰教徒的宗教组织和制度。坊区内,以一清真寺为中心,
穆斯林共同进行教事活动,有专门教职人员主持寺中以及坊区中的教事和民
事。这些专职人员分为等级,一般称为“三掌教”制,即伊玛目是一寺主持,
海推布为协教,穆安津主赞礼。西北有些地区,三掌教制又称三道制。明代
废止教长专名,三掌教称为老师傅、二师傅、三师傅。三掌教都是世袭。明
初,清真寺主持都要领取礼部发给的札副作为凭证,并享有一定特权,于是
常常因为争夺世袭掌教职位发生激烈争斗,引起一般教众的不满。并且,这
些掌教虽为穆斯林,但长期从事世俗事务,对伊斯兰教教理教法并不精通,
学识贫乏,实际上已不能胜任清真寺或坊区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有些清真
寺公开声明永远废除三掌教世袭制,从坊外聘请博学有才德的伊斯兰教经师
主持清真寺教事,这些人被称为阿訇。
当历史迈进清朝的时候,内地的伊斯兰教状况大致就是如此。
由无组织的穆斯林到形成以特定地域为单位的穆斯林组织,内地伊斯兰
教就有了一个成型的物质性实体。而作为一个真正的组织,必须有自己的精
神支柱即灵魂。这只能是伊斯兰教的思想体系。但是,一直到明末,内地穆
斯林大多已不具备系统的伊斯兰教体系的修养了。由于长期分散在广大的汉
族人民中间,服饰、语言已与汉族无异,有人甚至说,在外表上已分辨不出
① 参见周燮藩等《中国宗教纵览》,江苏文艺出版社1992 年版。
② 周燮藩等:《中国宗教纵览》,江苏文艺出版社1992 年版,第298—299 页。
③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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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穆斯林,最明显的标志只是不食猪肉而已。穆斯林们也已经不懂《古兰
经》原文的文义,甚至也没有要求懂的心愿了。对于内地的伊斯兰教来说,
已出生了“血肉之躯”(组织),却还未形成头脑 (理论)。这个任务是在
我们正在叙述的时期完成的。
在本书限定的历史时期内,首先值得一书的是经堂教育。始于明末的经
堂教育,进入清代势头更旺。
经堂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忠于并能讲解《古兰经》、《经训》等伊斯兰
教的经师。首倡者是陕西的胡登州(1522—1597年),他通晓阿拉伯文和波
斯文,对伊斯兰教经典和儒学都很有研究。胡登州先是牧徒在家讲学。以后,
开始由清真寺招徒讲经,聘阿訇任教师,学生费用由教坊中教民提供。
具有代表性的经堂教育,分有陕西学派、山东学派和云南学派。陕西学
派以胡登州三传弟子冯养吾、张少山为代表,长于教义学。山东学派的著名
人物是常志美。他精通波斯文,讲授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经典,培养的学生“博
而熟”。马德新、马联元为代表的云南派倡导中阿并授,学生既要通晓阿拉
伯文、波斯文的伊斯兰经典,又要善于用汉语阐述教义。
经堂教育的课程称“十三本经”或“十四本经”,包括语文、逻辑学和
伊斯兰教经典。语文类中涉及面很广,要学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语法、词
法、修辞、阿拉伯文学等,伊斯兰典籍是专业课,包括经注学、圣训学、教
法学、教义学等。据有学者研究,苏菲派理论在经堂教育中占有很大比重。
经堂教育有小学、中学、大学等不同形式。小学是对儿童做宗教启蒙,中学
是对未受过教育的成年穆斯林进行业余性宗教教育,大学是高级教育,旨在
培养伊斯兰教学者和阿訇。大学阶段的学员结业后要经过讲学,由阿訇签定
许可,管事乡老同意,坊民为其挂帐穿衣,使有了担任阿訇的资格。
与经堂教育相辅相成的,是伊斯兰教经典的汉文译著活动。两者的根本
目的是一致的。对内,提高穆斯林的学识和理论修养,使之成为真正的穆斯
林;对外,阐扬伊斯兰教的精义,扩大伊斯兰教的社会影响,提高其社会地
位。伊斯兰教虽经大量穆斯林东来传入内地,但“东土教道久埋。”“要皆
习无不察,故服习其间者止知为教中人,至教之所以为教,究懵懵焉而莫得
其指归,即娴熟经典,亦不过记述讽诵而已。间有稍通教律,时亦讲论,又
多曲为臆说,骇人听闻。”教内“教义不彰,教理不明。”教内人“于教礼
之义旨趣则未识。”社会上,包括清廷中人也看不起伊斯兰教,认为“此类
回教,原一无所取。”视穆斯林“率皆鄙薄之徒。”出于这种来自教内外的
危机感,一些欲振兴伊斯兰教的人士“以发明正道为己任,讲学译书,以便
能继圣指迷,传经宏教,启迪后学,引导新进,必使理学自此渊源而绵延不
绝,教道由斯兴盛而炫耀常明。”不但要使教中人晓识伊斯兰精神,也要使
①
“儒教诸君子咸知吾教非杨墨之道也”。
汉文译著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王岱舆至刘智,所译内容集
中在宗教哲学和宗教典制方面;第二阶段是马德新、马联元为代表,内容涉
及较广,不仅有宗教哲学、宗教典制,还扩展到天文历法、地理、《古兰经》
等。在我们现在叙述的历史范围内,正好是汉文译著活动的第一阶段。
王岱舆(约1592—1658年)通于伊斯兰教典籍,又深谙宋明理学,旁及
诸子百家,是“以儒解回”的第一人。他的主要译著《正教真诠》,是系统
① 参见周燮藩等《中国宗教纵览》,江苏文艺出版社199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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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伊斯兰教教义的最早译述;此外,还有《清真大学》、《希真正答》。
张中(约1584—1670年),伊斯兰教经师,曾从师于一印度云游苏菲、
译作有《归真总义》、《克里默解启蒙浅说》、《四篇要道》。
任遵契(约1598—1698年),王岱舆门人,译有《修真蒙义》、《归真
要道》。两书主要涉及穆斯林日常生活必须遵行的教法和礼仪,以及复命归
真、修道养性的哲理。
马注(1640—1711年),自称穆罕默德45代裔。他的译著《清真指南》
系统阐发伊斯兰教的教义要旨、修道原理及持身要则,对后世穆斯林产生了
重大影响。
刘智(约1660—1730年),兼通伊斯兰教经典和中国传统文化各家经义,
译作有《天方性理》、《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五功释义》、
《天方字母解义》、《天方三字经》、《真境昭微》等。这些著作全面阐述
了伊斯兰教的教道及认主学说,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被尊为“汉文经
书”。
经堂教育和汉文译著活动确实加强了内地伊斯兰教的思想理论地位,可
能也引发出意想不到的后果。教派分化大概不能不与此有关。假如真的维持
那种教义不明,教理不清的局面,穆斯林们于教道总是懵懵懂懂的,那么,
很可能他们只是一种保持伊斯兰教生活方式和习俗的少数民族,而不会成为
一宗教群体。经堂教育和汉文译著活动复苏了穆斯林们淡漠了的伊斯兰教意
识,同时也极易因为对伊斯兰教教道的理解不同,或是出于不同的世俗目的
而借伊斯兰教的名义引发派别之争。
自清初始,内地伊斯兰教,首先是西北地区伊斯兰教出现被称为“门宦”
的组织形式。各门宦间长期存在激烈的争夺,有时甚至发生武装械斗。直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门宦才废除。
门宦与内地汉族地区的宗族有某些类似的地方。宗族是特定地域某一姓
氏的共同体,敬仰共同的血缘祖先。宗族有族长,多为年长的有威望者,他
的权力很大,凡本族内的财产、婚姻及相互纠纷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