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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开。前几年,在一个规格极高的会议上,有一位地位显要的老人突然悄悄地问我:“这么重要的提案,连附议都没有,怎么就能付表决了呢?”传统还是压杀了启蒙。民主启蒙的任务的艰巨不但可以从启蒙八十年以来中国民主仍未有成就这一点上看出来,而且可以从“五四”的导师陈独秀、胡适、鲁迅等人,都曾走过弯路这一点上看出来。其实,“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西方的启蒙先贤、理论大师们,照中国人的观点来看,往往有不少失德败行的地方,但是他们一是不怕揭露或被揭露,二是他们的有价值的思想总是能得到承认而汇合进入新新不已的传统中去,终至成为今天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这才是人类在民主中不断进步的真正体现。
然而论世不易,知人更难。我的学力实在不足以比较鲁迅与胡适,只是心中虚悬了一个问题:尼采与杰弗逊,到底谁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更大呢?也不知道是不是比拟不伦。
我们都是快八十的人了,还能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我们不幸而历尽坎坷,吃了自己曾经十分宝爱的“理想”的苦头,然而幸而又能活到还能反思,或许可以做个明白人的机会,因此我认为我们的反思必须到位。这样,不用说什么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历史那样的大话,至少自己可以心安理得一些。
一得之愚,未必有当,不敢自秘,敬请指教。
此致
敬礼!
宽容与民主同是“五四”的珍贵遗产
——兼及“五四”诸思想家在此问题上的异同及其成因? 王 毅最近因为受前辈学者的启发,我在信中谈了对宽容在“五四”文化中地位的一点儿粗浅看法,同时也试着谈了蔡元培、陈独秀、胡适、鲁迅对宽容原则之态度的异同及原因。前几年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说法,即指认“五四”文化的过分“激进”导致了以后中国发展道路的曲折。持此意见者,或许没有注意到在“五四”的几位重要思想家那里,“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始终是一条最根本的原则;而对这个底线原则的坚守,也与他们对于民主和宪政制度的理想密切相联。因为窃以为这个问题还有相当的意义,所以愿意借《书屋》的园地,将我在此信中的看法就教于方家——王毅李先生:您好。您的《回归“五四”学习民主》拜读了几遍。这篇文章明确提出的“回到‘五四’,尤重胡适”的口号,以及关于鲁迅与胡适的比较、鲁迅悲剧的深层原因、陈独秀晚年思考的意义等等,我觉得都很关键,尤其是以“民主就是民主”、“没有所谓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民主的区别”这根本线索贯穿起来,则更为警策。长久以来,我也一直感到这是中国最绕不过去之处,所以曾多次向您请教过这些问题,而您这篇文章从一代人悲剧经历之后的思索立论,则尤其让人觉出对症结的切肤体验。
您文中提到胡适在中国启蒙事业中的导师地位,以及他在民主自由和宪政等大关键上的贡献。我很同意您的意见,而且觉得胡适当年的许多看法今天特别值得重提,比如他在一九二四年给李书华等人的信中明确指出:你们两位即屡以民国为前提,我要请你们认清一个民国的要素在于容忍对方的言论自由。你们只知道“皇帝名号不取消,就是中华民国没有完全成立”,而不知道皇帝名号取消了,中华民国也未必就可算完全成立。(《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278页)在胡适看来,能不能宽容异己者的意见,这是区分中国是否已经从中世纪制度进步到现代制度的根本界限,所以一个不能保证“对方言论自由”的国家,就不配称为“民国”。沿着这一逻辑,从二十年代的《新月》人权运动一直到五十年代末的“雷震事件”,胡适始终没有放弃以自由主义的政治理念来抗衡国民党等的“以党治国、以党建国、以党专政”(语出1929年“新月人权运动”时,鼓吹“中国国民党专政”者围攻胡适的大批判文集《评胡适反党义近著》第一辑中《有宪法才有训政吗?》一文),并努力以保障思想和言论自由的政治制度来代替“无宪法的训政”。
谈到胡适与陈独秀、鲁迅等人的异同,我觉得胡适在一九二五年给陈独秀的一封信是一篇重要的参考文献。当时,作为总书记的陈独秀认为北京一些群众围攻和焚烧《晨报》报馆的行为是理所应当。而陈的这个态度是胡适深以为非、并且觉得不能含混敷衍过去的,因为它完全违背了“五四”时代陈独秀自己以及他与胡适等人共同的关于“争自由”的理念,所以考虑了多日之后,胡适对陈独秀明白表示了自己截然相反的看法:独秀兄:前几天我们谈到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的事,我对你表示了我的意见,你问我说:“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
五六天来,这一句话常常来往于我脑中。我们做了十几年的朋友,同做过不少的事……但最大的不同莫过于这一点了。我忍不住要对你说几句话。
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怪的态度。
你我不是曾共同发表一个“争自由”的宣言吗(王毅注:指1920年8月1日,胡适与陈独秀、李大钊、蒋梦麟、陶孟和等人共同发起的《争自由宣言》,该《宣言》共六条,内容是要求北洋政府废止专制法令,保障人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书信秘密等的自由)?那天北京的群众不是宣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吗?《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的惟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惟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我也知道你们主张一阶级专政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但我要你知道,这一点在我要算一个根本的信仰。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你我脑子背后多少总还同有一点容忍异己的态度。……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你说是吗?(黑体是我标出的——王毅)随后,胡适回忆了五四运动那一年,陈独秀被警察厅拘捕后,与胡适等人联手营救他出狱的人当中,还有两位著名的桐城派古文家(陈独秀、胡适在五四时代是主张白话,反对古文的“文学革命”领袖)。胡适在记述这段往事的同时,又说了一段非常动情的话: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
但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355—357页)此信的重要,我觉得至少出于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这是五四时期《新青年》同盟者阵营分化之后,陈、胡之间在根本的思想分歧上完全摊牌的文献;第二、胡适再一次用极为简捷的语言说明了“争自由”的核心原则及其与“一阶级专政”之间的相水火之处;指出了能够宽容和尊重异己者,这乃是“人的社会”之基本特征;第三点最重要,胡适这里所有的沉痛预言,后来都一一被中国的历史证明了,所以几十年之后,当举国之人都经历了、参与了“自命争自由的民众”,在“政党的负责领袖”的鼓励下,使“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使社会变得“更残忍更惨酷”的悲剧(“文革”等等是最显见的例子)之后,再来重读当年两位老朋友之间这披肝沥胆的争论,真是令人浩叹不已;第四点也令人感叹:虽然在一九二五年陈、胡之间的看法如此针锋相对,然而晚年的陈独秀又终于回到了胡适所坚守的“根本的信仰”之上,所以陈独秀在一九四○年不仅强调“‘无产阶级民主’不是一个空洞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不值一文”,而且连他表达这看法的文章题目和异常坚决的态度——《我的根本意见》,都完全是在应和一九二五年胡适批评自己那封信中的提法。
说到这里,我还觉得胡适后来写下的《容忍与自由》一文,在今天尤其值得重读。在此文中,胡适以中外思想史上诸多典型事例,以及自己大半生之中的反面和正面体会为根据,反复阐释了“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这一他自“五四”以后始终坚守不移的原则,并且以此为对照,指出了那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何以是今人应该抛弃的;而胡适所有这些叙述,又恰恰是以他当年与陈独秀的分歧为重要线索,因而对于希望了解中国现代思想史脉络分合的后人,有着相当大的帮助。现在看来,除了若将tolerance译为“宽容”,则可能比胡适当年将其译为“容忍”更贴切以外,此文所叙述的一切理念以及他信奉“宽容”的那份真诚,似乎都还没有过时。为了阅读的方便,我将胡适这篇文章附在后面。
再有,您指出了胡适与鲁迅语言风格的不同,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值得留意的问题。据我的经历和观察,我父辈和我们这一代经历过许多黑暗和苦痛的中国知识分子,大多从很年轻的时候开始就有一段深嗜鲁迅风格的经历,这大概是因为鲁迅能够用最有限的语言将自己对黑暗和压抑的痛苦愤恨表达出来,因而深深打动了类似困境中无数难以一吐心声的人们。早如苏轼那样绝顶聪慧之人,就悲哀自己最终不得不学会当哑巴(“年来效喑哑”),陈寅恪晚年也说自己是“做哑羊”,他们都是深叹中国文化的这种氛围。什么叫做“哑羊”?《大智度论》中的解释是:“钝根无慧,不别好丑,不知轻重,不知有罪无罪……默然无言,譬若白羊,乃至人杀,不能作声”——这真是浸着血泪的形容。直到我们这一辈的王小波,也还是只能这样记述自己过去多年的经历:“自我辈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而世世代代都被死死郁闭在这“默然无言”境遇中的人们,又怎能不被鲁迅像电光一样刺破哑寂的文字所震撼。鲁迅原来的朋友林语堂曾经说:“我没有梦想,我也不梦想军阀不杀人,但只是希望军阀杀人之后,不要用二十五块钱把人头卖给被杀者的亲属。”所以,人们大概只有在这种没有梦想、更不许有声音的惨痛已极中挣扎久了,才会理解鲁迅的伟大。
但是我又觉得,一个人、一种文化心态或者一种文学叙述风格,如果总是过于深藏隐曲,恐怕都是不太健康的表现。而且从某种角度来说,越是积淀和造就出超凡者能够将这种风格锻炼得极富艺术魅力,则越说明文化和政治心理上的痼疾之深。鲁迅一生都钟爱嵇康的文章,还特别将自己的作品与向秀《思旧赋》等异常沉郁悲懑的文章联在一起,这固然是黑暗的形势所迫,但是一个人和一个民族在如此压抑激愤的氛围和心态中沉溺得太久,又没有机会抬起头来看到一些光明澄澈的东西,则会渐渐失去对坦荡、真诚、特别是失去对博大高远境界的向往和颖悟。而一个民族要想从狭蹙跼蹐的中世纪文化和刻忌阴暗的中世纪心态中走出来,离开了这种向往和颖悟的照临推动,恐怕是不行的。
另外,说一句似乎不太恭敬的话,鲁迅的文化心理和文字风格是否与绍兴刀笔吏的传统有某种联系,这也值得探究,记得周作人文章中隐约提到过这个问题。从明代开始,胥吏阶层一方面永远屈居下流、不能进入“正途”,另一方面又翻云覆雨,百法操纵官场、尅剥百姓(侯方域《额吏胥》、顾炎武《日知录·胥吏》、明清通俗小说等对此有大量记述)。他们对中国官僚体制和民情世态的种种疾患诈伪,知悉谙练极深,并利用自己的笔墨纵横捭阖各种利害关系,因此其文化心理也就最为刻酷峭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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