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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行》即贬九江任上所作,或可作为“文章憎命达”之一例。这首歌行体的叙事长诗,写他在“浔阳江头夜送客”时,因被琵琶声吸引而邂逅歌女。一句“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活画出歌女娇羞腼腆之态,尽可让人由“半遮面”而想象其楚楚动人。接着又一句“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则先声夺人,使听者(包括读者)无不欲穷其声而罢之不能。接下来状写琵琶之声:“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流泉水下滩……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可谓声情并茂,达意传神;状琵琶之声宛然耳畔,绘歌女之态如在目前,使人身临其境而觉美不胜收。不仅如此,白居易还将江上景色、歌女身世、本人遭际与心境融为一体,从而烘托出“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一诗之主旨。其感人的效果,岂止“江州司马青衫湿”?千百年来,众多的读者皆成其“座中泣下”者也。何以能如是?白居易高超的抒情与叙事艺术、琵琶女的悲惨身世与作者本人的落魄遭遇之“珠联璧合”。而致其感受格外痛切深挚,固为其主因;然能将琵琶之声模写得如此淋漓尽致而妙语连珠,亦不失为此诗所能成功之不可忽略的艺术特色。若谓《琵琶行》乃为“以琴入诗”而声情并茂之千古绝唱,当亦不为言之过也。
陶渊明的“无弦琴”与苏东坡的《琴诗》
古人每以琴书诗酒佐其雅兴,抚琴弄弦,在文人学士中颇为风行。然而东晋名士陶渊明(陶潜),这位写过《归去来辞》、《桃花源记》并以“田园诗”闻名于世的大诗人,却独异其趣。他好琴而不谙音律,在家中备有“素琴”一张。这素琴与唐朝诗人刘禹锡《陋室铭》中所称“可以调素琴,阅金经”之“素琴”并非一种。刘之素琴应指“素雅之琴”,或作“不奏尘俗之音”解。但既可“调”,则是应有琴弦的。而陶渊明的“素琴”是一张“无弦琴”,即有其形而不能发其音者。然而陶渊明却常常独自在家“抚琴自娱”,煞有介事而又自得其乐。每当朋友们携琴饮酒聚会时,他更是要取出无弦琴合着大家的琴声抚弄一番(准确地说应是“作抚弄状”),十分悠然自得。别人甚为不解,而陶渊明却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有琴而无弦,陶醉于“自得其乐”的情趣而不拘泥于弹琴是否发声,看似有悖常情,实则别有寄托。陶渊明的意趣高雅与不同流俗,由此可见一斑。这与他的“不为五斗米折腰”及辞官归田“觉今是而昨非”的旷达情怀是一致的,与他“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潇洒闲适、乐天自在的性格也是一致的。这也使我们从他身上领略到“魏晋名士风度”超然飘逸的气概。正如后人之评述:“陶先生解印彭泽……适性者以琴,怡神者以酒。酒兮无量,琴也无弦。”(张随《无弦琴赋》)“欲琴理之常在,宜弦声之一空。隐六律于自然,视之不见;备五音于无响,乐在其中。”
(宋祁《无弦琴赋》)“琴翁之意不在弦”,“琴虽无弦意有余”,其高士雅风,可谓超凡脱俗,故为后人所传颂、景仰。
无独有偶,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对琴亦“情有独钟”,他不仅通于“琴道”而写过不少谈“琴”的小品文,还写过一首别有妙趣的《琴诗》:“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琴声既不在“琴上”,又不在“指上”,那么发自何处呢?诗人设问奇诡而并不作答(也无须作答),诗中充满了“禅意”,其间之雅趣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也。
渊明得“无弦之妙”,而东坡穷“有弦之声”,看似各有其宏旨,而实则相映成趣,殊途同归。其归结到一点,那就是这两位大诗人所洞幽烛微者,乃琴之“趣”也。说到底,弹琴之目的,并不在于娱耳,而在于娱心,“琴趣”也就是一种“情趣”。而人生的妙处就是要有情趣,有境界。情趣、境界愈高,则愈能体察艺术的“况味”,甚而进入艺术的“化境”。陶渊明和苏东坡,都是历史上有着大情趣、大境界的杰出文人,又都才华横溢且性情率真,旷达豪放,他们对艺术的体验所留给我们的启示,自是殊为珍贵而颇有价值的。明代的著名琴论著作《溪山琴况》有云:“……试一听之,则澄然秋潭,皎然寒月,浩然山涛,幽然谷应,始知弦上有一种情况,真令人心骨俱冷,体气欲仙矣。”优美的琴声居然能“浸”人心骨而使人飘飘欲仙。“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苏东坡《前赤壁赋》)也许苏东坡体验过这种微妙而独特的感受。吾侪能否像我们的先贤那样,经过长久“修炼”而进入此种艺术的“况味”,进而臻于“化境”,以致飘飘欲仙呢?读者诸君或可聊为一试,亦不枉笔者“弦外说琴”而饶舌至此也。
风华绝代
风 华 绝 代
? 王开林
1920年秋,在雾都伦敦,二十四岁的徐志摩邂逅了十六岁的林徽因,后者婉约的才情和长于审美的气质深深吸引了前者。这注定是古历每月朔日(初一)方可一见的太阳与月亮各在半天的特殊景象,太阳加快步子,异常炽热地吐放着光辉,去温暖那一片纯洁的冰魄,却是枉然,月亮在太阳的逼射下,反而更加惊慌地钻进云层,发足西奔,不肯将自己交付出去。不错,林徽因有双重文化教养的背景,古典气质与现代精神正如一幅名为“梅傲千古”的双面绣,但此时的她心智和情感都尚未成熟,就算是日后成熟了,她也比徐志摩保守和务实得多。两人之间,她不是不可以走远,但她不可能走得跟徐志摩一样远;她也不是不可以走近,但她不可能走得像两片相邻的树叶那么近。
浪漫派作家的祖师爷卢梭曾深有感慨地说:“能够以我爱的方式来爱我的人尚未出世。”这样悲观的口吻早已给他的徒子徒孙们的爱情事业定下了基调。1920年秋、冬的那些日子,徐志摩的激情太猛太烈,还不断加添“诗性的浪漫”这号特级燃油,一火烧得西天红遍。疯狂的激情,焚山煮海的激情,在世间,很难得到相同强度的回应,将它作用于一位情窦未开的十六岁的中国少女,则只能盼望奇迹之外的奇迹了。但这样的奇迹并未来到人间。一位东方少女,尤其是一位头脑睿智的大家闺秀一旦意识到她的初恋将不是一个玫瑰色的故事,而将是一个桃红色的事故时,她就决不会轻易入局,而将全身远退。已为人夫、已为人父的徐志摩也就只能自恨情深缘浅了。徐志摩身上并不具有成年男子通备的那种沉稳持重,而“责任”二字反衬得其浪漫的言行多少有点唐突滑稽,有点荒谬可笑。大雨之中他在桥头守候彩虹,对英国女作家曼殊菲尔(现通译为曼斯菲尔德)表现出超乎崇拜的爱慕,这样的浪漫情怀林徽因还不能理解,顶多也只能一知半解。偏偏可惜的是,徐志摩虽能创立一门融贯东西的爱情宗教,他本人却不是一位合格的启蒙牧师。这就注定了以下的事实:他选择了一处正确的地点,却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时间;他选择了一位正确的对象,却选择了一种错误的表达。于是,尽管双楫剪开过康河的柔波,并肩穿越过花园的蹊径,他们内心的弦索弹拨复弹拨,却始终没有奏响同一支曲调。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一位已经下野的民国政府前司法总长,徐志摩的忘年交,这幕短剧的参与者,他虽一身兼演慈父和好友的双重角色,却根本帮不上任何忙,提不出既合情又合理的忠告,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两个年轻人为一局难以合龙的感情而痛苦。他惟一能做的事便是带着女儿归国,让空间和时间来作客观的裁断。林徽因走了,偌大的伦敦空寂下来,徐志摩极目长天,只见永不开缝的阴霾封锁着穹庐,于是他合上厚厚的日记,任由方兴未艾的情愫在里面哔哔剥剥地燃烧。
一年之后,1922年10月,徐志摩放弃了打熬了两年即将到手的剑桥大学的硕士资格,归心似箭地赶回国内,又见到了风华绝代的林徽因。简直不敢相认,这才分别多久,她已出落成美丽的天鹅,秀润的神采笔墨难以形容。徐志摩头一眼就看出来了,她心里有了光,是无以复加的爱情的光明,昔日雾笼云翳的那一片盲区已不复存在。他不禁满怀醋意地要问,那个创造奇迹的情敌是谁?原来是他,是自己的恩师梁启超的二公子梁思成,知道了这个答案,他无从发作,只好咽下一口唾沫,再咽下一口唾沫,认了?忍了?在情场上,他的确有足够的勇气,不怕任何对手,但在对手的身后,若站着严师梁启超,他还有多少胆色?真不好说,他的功力顶多也只能发挥四成了,又如何是梁思成的对手?
徐志摩的浪漫情怀虽然大打折扣,但他还是有点失控,一有闲暇便跑去接触“伦敦的虹影”——美貌颀颀的林徽因。那对志趣相投(都热爱建筑学)的年轻情侣常结伴到北海公园内的松坡图书馆(为纪念蔡锷而建)“静静地读书”。他也追踪蹑迹而至,稳稳地做着电灯泡,渐渐地不受欢迎,直到有一天他看到梁师弟手书的那张字条——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 (情人要单独相处)——下了一道冷冰冰的逐客令,才茫然若失,怅然而返。
1924年4月,印度诗人泰戈尔应梁启超、林长民之邀来华访问,徐志摩、林徽因及“新月社”同人为庆贺泰翁六十四岁生日,特别演出泰翁的诗剧《齐德拉》,林徽因饰演公主齐德拉,扮相之美丽不可方物,一时引起轰动。泰翁在华期间,游览了故宫、颐和园和香山等地,徐、林二人常陪同左右,被人戏称为“金童玉女”;报纸上还将白发苍苍的泰翁、郊寒岛瘦的徐志摩和清丽脱俗的林徽因形容为松、竹、梅“三友图”。对于这两个谑称,林徽因也许有点犯窘,徐志摩则坦然受之。无奈玉女不爱金童,金童自寻烦恼,徐志摩曾向慈祥的泰翁倾吐了内心的苦痛。诗人最天真,泰戈尔也不例外,他自以为写过《新月集》,做月下老该是分内事。泰翁亲自出马,得来的答复却仿佛是法庭上的终审判决:林徽因的心已经百牛莫挽,完完全全归属于梁思成,旁人不得觊觎。
山火不烧向这片树林,便会烧向另一片树林。此后,徐志摩冒着风险,转而追求有夫之妇陆小曼,并义无反顾地与之结合,几乎惹恼了整个社会,父亲“只当此儿已死”,恩师骂他个狗血淋头,朋友们劝阻不了,也摇头叹息。正是在这四面楚歌的形势下,爱情的力量,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那股子拗劲充分体现出来,徐志摩胜利了,同时也就无可救药地失败了。那位挥霍成性的交际花,用情不专的瘾君子,尽管才貌双全,却带着一身“恶之花”的毒质,故而与徐志摩理想之爱的目标相去甚远。由希望堕于失望的徐志摩精神日益消沉,于是发出哀叹:“在妖魔的脏腑内挣扎/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这魂魄,在恐怖的压迫下/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生活》)此诗作于空难前的半年,真是一语成谶啊!当失望的徐志摩将目光从陆小曼身上游移开去,林徽因纯净而成熟的美又超乎以往地吸引着他。是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的感情几经挫折,已变得沉着而深化。北京北总布胡同三号成了徐志摩精神的避风港,昔日慎为之防的梁师弟已不再将可怜的徐师哥拒之门外。陆小曼抓牢了徐志摩的身,林徽因则握紧了徐志摩的心——她将他的这份感情视为“inspiring
friendship and love”(富于启迪性的友谊和爱)。然而沪、京两地的这场拔河尚未见出分晓,徐志摩搭乘的飞机(正顶着浓雾飞向北京)就轰的一声撞在离济南五十多公里的高山上,骤起的烈焰将那条拔河的长绳拦腰烧断了。
理智果真能管领一切吗?不能,但它是驾驭烈马的一条缰索,对于一位骑术未精的人来说,总还有些用处吧。林徽因所受的东西合璧的教育便提供这样一种“骑手的理智”。她在徐志摩殉难两个多月后写信给胡适,推心置腹地讲出一篇伤心伤肺的话:“实说,我也不会以诗人的美谀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是‘我’,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惭。……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一个爱我的人,待我极好的人)、儿子、家族等等,后来更要对得起另一个爱我的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