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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贵族政治联盟,逐渐被称为撒都该派。
公元63年犹太国再次亡于罗马,犹太教内部依照对罗马统治者和人民起
义的态度而形成较明显的派别分化,除撒都该派外,还有法利赛派、艾赛尼
派、短刀党(西卡尼派)、奋锐党等。其中,撒都该派与法利赛派是二个主
要的对立派别。
撒都该派活动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据说是因祭司王朝说中的
创始者撒督而得名,主要由祭司、贵族和富商组成,这一派别是古代犹太教
圣殿和祭司制度的主要代表,他们恪守传统宗教,奉行种种礼仪,只承认律
法而不相信对律法的传统解释。他们认为口头流传的经学再好也是没有意义
的,应该忠实地延用见诸文字的古经。他们否认复活,不相信冥世来生,并
且否认关于善恶的划分。这一切都使得他们的宗教主张与处于流散状态的犹
太民族生活格格不入。在罗马统治之下,犹太祭司仍然享有一部分司法权以
解决民事纠纷,因此作为既得利益的阶层,自然乐于与罗马统治者结盟,然
而他们与广大犹太教信众在政治上和对律法的理解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由于撒都该派日益脱离信众,而其存在的价值又与圣殿息息相关,因而在圣
殿遭焚之后,撒都该派的教权与司法特权随之消失,加上会堂与拉比犹太教
的崛起,撒都该派逐渐销声匿迹了。
实际上,对于失去家园的犹太民众来说,极需要在不稳定的社会生活中
得到心灵的慰藉,需要对传统的经典律法书有一个新的解释帮助他们适应新
的生活。于是,能够满足这种宗教及政治需要的、且精通律法并一直在会堂
中担任律法解释者角色的法利赛人,即所谓的文士阶层,便在大祭司们沉醉
于政治权力与物质财富,对犹太律法持僵化态度的同时,日益赢得民众的拥
护并逐渐取代祭司的宗教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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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利赛人把在生活各领域认真地应用律法作为最高原则,在祭司阶层热
衷于希腊化、政治化的时候,他们自然地从律法的解释者变成了民族文化遗
产的保护者。他们要求自己教派的成员尽义务,而不是享受权利。法利赛人
虽然也迷恋圣殿并珍视祭司阶层的特权,在马加比起义期间曾特别强调遵守
礼仪,但是他们不像撒都该教派那样把他们的宗教热情完全集中于圣殿和献
祭礼仪上,而是力图使其宗教活动带有民间色彩,以防止其僵化。
法利赛人规定了一个新的节日 (汲水节),并且认真推广逾越节献祭和
去耶路撒冷朝圣等礼仪。他们认为巴勒斯坦和四散异乡的犹太人迫切需要生
动的富有活力的宗教内容,死板的礼仪、祭司、圣殿和献祭品都不是必不可
少的。这种对宗教持有的异常坦率、灵活的态度,构成犹太教在“巴比伦之
囚”之后健康发展的动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形成法利赛人在希腊化
与巴比伦的犹太教中起主导作用而撒都该派在巴勒斯坦居统治地位的局面。
除了撒都该派与法利赛派之外,还有二个较小的派别:奋锐党人和艾赛
尼派。奋锐党是由下层民众组成的一个激进派别,成分比较复杂,包括游民、
乞丐、贫苦手工业者、小商贩等,是民族解放运动中的激进派。他们狂热地
宣称弥赛亚即将来临,主张用暴力推翻罗马帝国及犹太奴隶主祭司贵族的统
治,建立富强独立的新的大卫的王国。在犹太国灭亡后,撒都该派投降,艾
赛尼派隐退,法利赛派转为不合作的消极抵抗,只有奋锐党坚持斗争并引发
了“犹太战争”。
与此同时,犹太教中还涌动着另一股潜流,它远离犹太教的中心地区(包
括农村),执着一种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虔诚信仰,将不问政治和清贫奉为
自身的处世哲学。这一派大都过着与世隔绝的群居生活,靠放牧和简单的手
工劳动赚取微薄的收入,主要的精力用来钻研伦理和社会正义。这个超脱尘
世的教派被人们称为艾赛尼派。
死海古卷的发现,为人们了解艾赛尼派提供了大量的线索。这批古卷和
位于死海西北岸边的库姆兰社团隐修处的遗址,表明他们尊重律法,维护律
法的真义,每年定期净祓,举行重申圣约的仪式,他们相信一位新先知、新
教师、大祭司、国王 (弥赛亚的四个形象)将要出现,将流散的以色列人聚
集在一起,打败敌人并开创以色列王国的新纪元。一般认为,后来的基督教
渊源于此派。
犹太教内部的这些分歧主要是在政治方面,由于他们都是犹太教徒,因
而一切政治活动都是在宗教形式下进行的。反过来,政治分歧又强化了他们
在宗教活动形式方面的分歧。但是作为犹太教徒,他们对于弥赛亚的信仰始
终保持一致,认为罗马帝国过于强大,只有上帝亲自进行干预,派遣弥赛亚
降临,才能实现民族解放的愿望。届时弥赛亚要摧毁罗马的统治,建立一个
由大卫的子孙治理的王国,分散各地的犹太人都将返回家园过幸福生活,犹
太教将成为世界上唯一的宗教。
对于弥赛亚的信念,使居留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和分散在地中海沿岸各
大城市的犹太侨民,保持了宗教方面的相当一致性,从而保持了民族的整一。
他们以犹太会堂为中心,除定期犹太教的崇拜仪式外,还对下一代进行民族
传统教育,使弥赛亚信仰和弥赛亚运动像一条纽带,在不同地区生活于不同
文化背景中的犹太社团中代代相传。
当时,在古代西亚杂居的许多民族都各有其民族宗教,其中许多民族宗
教由坚持民族习俗而趋于仪式代,逐渐僵化。当这个民族被其他民族征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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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容易接受胜利者的宗教,本民族的宗教逐渐淡化。以色列民族于帝国更
替中几度流散,给予他们完成宗教嬗变的机会,以新的组织活动方式和对律
法的新解释 (及传统解释),给传统的民族宗教注入新的活力,从而使以色
列民族的历史与其宗教紧密结合起来。犹太教成为其民族历史的保存者,这
是犹太教与同期其他古代宗教相比所具有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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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嬗变中走向世界的佛教
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5世纪的600多年间,佛教孕育着重要而深刻的历
史变化。变化之一是佛教在地域上向南北扩展,在这个时间段的起始点上,
佛教的重心在它的发源地印度,而在这个时间段的终点上,其重心已经转移
到它的第二故乡中国;变化之二是佛教在教义上由以强调出世与个人解脱的
上座部学说为主,转变为以大乘入世学说为主,且在佛教内部形成多元教派
的格局;变化之三是佛陀说教由口头传诵经过结集形成经典,后代僧侣著经、
译经蔚然成风,经由建塔、造像等艺术形式而使对佛陀的崇拜变得更加世俗
化和普及。
1.大乘学说的兴起
一般认为大乘学说在南亚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公元1—5
世纪为早期大乘,集中阐发“假有性空”的理论,逐步形成由龙树、提婆创
立的中观学派;5—6世纪为中期大乘,以无著、世亲创始的瑜伽行派为代表;
7世纪以后为后期大乘,此时义学衰微,密教起而代之。早期大乘学说不仅
是整个大乘学说中堪称精华的部分,而且在北传佛教的形成与发展中具有至
关重要的地位。
(1)走出印度与早期经典
阿育王(公元前273—前232年)不仅将全印度统一起来建立了中央集
权的大帝国,而且在宽容各教的同时特别崇信和扶植佛教,被佛教徒尊为“法
阿育王”。阿育王的在位时间与令民“以吏为师”的秦始皇差不多同时,而
且即位之初为了统一印度,也是专横暴戾,苛政酷刑,传说曾设“人间地狱”。
但是刑罚本身却不是意识形态,法必须与一种精神或理想的道德秩序相结
合,才能够在社会化的同时内在化,才能够真正地实现统一并维护统一。
阿育王是在战争挫折中意识到这一点的,公元前261年,他在征伐羯陵
迦 (今奥里萨)时遇到顽强抵抗,双方死伤惨重,使他怀疑武力的效果并开
始有意识运用宗教维护统治的作用,提出“达磨的征服乃真正之征服”,“依
法胜,是最胜”,而达磨的实质乃是“除邪恶、多善良、发慈悲、乐施舍、
重诚实、贵纯洁”等一系列的道德规范。正是为了达到“心治”的目的,阿
育王每年向佛教僧侣施舍大量金钱,广建佛塔,提高佛教的社会地位并促进
其发展。
在阿育王时代,佛教借强大的国威沿东南与西北方向顺利传播,如今日
的克什米尔、白沙瓦、斯里兰卡、海得拉巴,马来半岛、尼泊尔、乃至埃及
和希腊,“王使所到之处,皆归顺王所宣示之法;王使未到之处,闻王如法
之教敕及其教法,皆依法行之,可将来当行之”。
约在公元前2世纪上半叶,佛教传入有许多希腊移民和马其顿移民、有
一些希腊化城市且由希腊人统治的大夏(即巴克特里亚)。然而大夏的国力
强盛的状况转瞬即逝,至公元前2世纪中叶,大夏已被大月氏取而代之;如
同历史上反复出现的那样,作为征服者的大月氏被为其征服的大夏文化所征
服,佛教作为大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地被大月氏继承。公元前 1
世纪,大月氏人不仅已经信奉佛教,而且开始向外传教,据史载,公元前2
年大月氏王使伊存曾口授《浮屠经》给东汉的一位博士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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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在西北方向的传播并未以大夏为终点,而是继续向西北传播,先传
至安息 (即帕提亚),又从安息传到康居(咸海与巴勒喀什湖之间)。安息
的疆域在公元前1世纪时西部已达小亚细亚、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东部已占
据印度的西北部,由于缺少文献,很难描述佛教在安息究竟具有怎样的地位。
但是公元148年游学洛阳的安世高是安息国的太子,这表明该国王室与佛教
关系密切,其次,安世高在洛阳首开汉译佛经之风,其所介绍的禅慧并重的
“禅数”之学,属于上座系说一切有部。
佛教向东南方向的传播,自阿育王时代起,就以斯里兰卡为南传佛教的
“主要基地”,并通过海路继续向东南方向传播,远及爪哇,但速度缓慢且
史料不多。上座部得到斯里兰卡国王的支持与保护具有较大势力,然而大众
部的案达罗派在斯里兰卡也有一定影响,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演变,斯里兰卡
佛教形成了大寺、无畏山和祗陀林三大派别。
总之,从阿育王到前1世纪,在二百余年的时间里,佛教僧侣的足迹已
达到西亚、中亚、东南亚和南亚的许多地区,佛教开始成为世界性宗教。佛
教与以后产生的世界宗教不同,它没有发动过宗教战争,它的传播主要靠和
平的方式。它揭示人的诸种痛苦,并提出解脱的方案,容易拨动人们某些普
遍存在的心绪;它提出的善恶报应,最受统治阶级的欢迎;它有很大的包容
量,允许吸收各种异说,可以适应古代不同的民族和社会条件,并满足他们
①
的原先或缺的需要 。
佛教在传播过程中自然会受当地民族文化的影响而发生某种变化,在诸
多变化中必须提及的是公元前1世纪斯里兰卡的佛典流传已由口诵改为文字
记载。尽管到5世纪时才正式形成律经论三藏和藏外四部分的编纂方法,但
将口头传承的佛典用僧伽罗文音译后刻写在铜片或贝叶上,确是一种创造和
飞跃。
(2)大乘之兴
佛教就其早期形态而言,是主张出世的宗教;然而它的供养者、特别是
它的扶持者,却是世俗人和世俗界的帝王,并借助了阿育王的政治力量才得
以迅速地向恒河流域之外传播开来且与当地民族文化相结合。在这种张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