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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自然与人生的盛宴-莎士比亚戏剧-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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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利六世》

  ——历史观的雏形

  莎士比亚以该剧初露锋芒,在伦敦舞台上独步擅场。它虽然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但显出作者的宏大构思,也透露出他那时的思想观念。

  《亨利六世》上部写的是1422—1444年间亨利五世驾崩、亨利六世即位及与法国玛格丽特订婚等事件,重点描写百年战争中英军围攻法国奥尔良,圣女贞德协助法军击败英军解救奥尔良及法军内讧,贞德被俘后被活活烧死,英军在战争中暂时得胜。中部写亨利与玛格丽特公主结婚到阿尔班战役,中间穿插王位的争夺及杰克·凯德领导的农民起义。下部写的是亨利六世统治最后十年的事。贵族内部的战争即红白玫瑰战争达到了白热化程度,葛罗斯特公爵阴谋杀死国王,自己取而代之。全剧结束时,爱德华四世即位,玛格丽特王后返回法国。

  亨利六世是一个性格软弱、优柔寡断的君主,在他的统治下,英国战祸频仍,争端迭起。他本来根本算不上英明,但莎士比亚在剧中对他寄予同情。原因就是莎士比亚有正统的历史观,维护王权,认为君主的权威才是国家统一的保证。他对那些制造分裂、争权夺利的贵族、背叛国王的贰臣深恶痛绝。亨利六世给观众的印象是他虽软弱但心地善良,虽然他也曾因为娶法国女人昏了头,变得很固执,而一般地他总以泪水来恳求臣下不要争斗,他不断告诫大臣们说臣僚不和就好比一条毒蛇,会把国家的心脏给啃掉。在红衣主教与护国公的斗争中,作者站在护国公一边,因为宗教势力一向与王室不和。上部第五幕提到亨利第五老王的一句预言,说红衣主教一旦得势,他就会和国王分庭抗礼。在剧中,红衣主教及其同伙狠心毒肠,采用卑鄙手段,害死敌手,最终他们也没有什么好下场,或惊恐而死,或身首异处。总之,贯穿全剧有一个中心思想,就是有了强有力的王权,王国才得平安,而作臣下的职责就是尽忠国事,不得为私利横生事非。

  莎士比亚对那些任性胡为的贵族也给以严厉的批评,在第二幕第四场国会花园里关于红白玫瑰的辩论中,莎士比亚着重表现他们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争吵不休,说一些无聊的俏皮话:

  普兰琪纳特 瞧,萨姆赛特,哪儿还有你的论点?

  萨姆塞特 我的论点藏在我的刀鞘里,它打算把你的白玫

  瑰染成血一般红。

  而就是为了这红红白白的争吵,过了不久就使成千上万的人丢掉性命。

  该剧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充沛的爱国热情。这也是最受当时观众欢迎的地方。例如上部中描写的英法之战,莎士比亚把英军主帅塔尔博塑造成伟大的民族英雄。从史实上看,他没有这么突出的品质,当然戏剧,即便是历史剧也允许适当的夸张。莎士比亚重点写了他的机智和英勇果敢。英军攻占奥尔良,一位法国伯爵夫人宴请他,实际上是想骗他入圈套然后把他俘虏。他识破了这个诡计,在伯爵夫人家附近布置了军士。最精彩的是他临死前的场面。塔尔博父子身陷重围,父要子撤,子为荣誉坚持留下,塔尔博也抱着尽忠报国的决心,于是父子二人互相鼓励,血战到底,为国捐躯。

  爱国热忱的另一面,就是对敌国敌军的痛恨。莎士比亚对法国人的描写颇多蔑视之词。法国的民族英雄贞德本是洛林地区一个农家女子,当英军在奥尔良围困法军时,她勇敢地站出来鼓舞士气,使法军取得一次重大胜利。但在莎士比亚笔下,她的形象被严重歪曲,成了一个弄法的女巫、放荡的淫妇,法军战胜英军是靠了她的巫术和英军内部的不团结。莎士比亚把法国人说得一无是处,而且在言词上对法国人极尽辱骂之能事,这种出于民族感情、爱国主义的偏狭,在当时熙熙攘攘的剧场里所引起的观众的兴奋和狂热是可以想见的。

  对于国家统一稳定的强调使莎士比亚在描写农民起义时使用了漫画化的笔法。农民起义领袖凯德在剧中是个大骗子,一心想升官发财,是混乱秩序的代表。他率众攻入伦敦城,作为京城的新主人发两条命令,一是他统治的第一年头,“尿管子”(一个公共喷泉)里必须流淌出冰红酒,供弟兄们享用,费用由政府开支。第二件是大家从此以后只能叫他爵爷,否则格杀勿论。不一会儿,有一个士兵来找他,称他原名,立即被处死。真有点儿象中国秦末的陈胜,一称王,就不得了,昔日的伙伴找他说几句话就性命难保。杰克·凯德其他种种胡言乱语,败坏纲纪的事很多,如说:“去把国家的档案全部烧掉。今后我的一张嘴就是英国的国会。”“这国度里最高贵族也不能把脑袋戴在肩膀上,除非他向我纳贡。任何女子不准结婚,除非让我在他丈夫之先享受初夜权。一切人的财产都是为我保管的。”这不就是阿Q革命时的动机吗?

  总之,莎士比亚用自己的观念来支配历史人物。有些是真实的,有些是夸张的。当然,描写那样一个混乱年代的生活,他也不时为受苦受难的普通百姓哀叹、伸冤。该剧下篇第二幕第五场他借那位面慈心软的君主之口感叹道:“唉,多么悲惨的景象!唉,多么残酷的时代!狮子争夺窝穴,却叫无辜的驯羊在它们的爪牙下遭殃。”

  《亨利六世》作为莎士比亚的第一部戏剧作品,不免有粗疏和不成熟之处。其最显著的缺点在于为写史而写史,近乎流水帐,人物形象显得单薄。而这个缺点在他的下一部历史剧《理查三世》中就明显地得到改正和弥补。

  《理查三世》

  ——暴君的下场

  《理查三世》,文题相符,写的是理查三世本人悲剧的历史。全剧情节集中紧凑,写宫廷内的斗争,写理查三世从阴谋篡位到身败名裂的全过程。

  戏一开始,作者就借助独白、旁白等手段使理查三世(即位前叫葛罗斯特)露出凶险的面目和可怕的野心。他对权力有不可抑制的贪欲,作为皇上的弟弟,他一直在为没能继承王位而耿耿于怀,仿佛自己受了天大的冤屈。他的计划是设下圈套,搬弄是非,用酒后狂言、毁谤及梦呓等一切手段,挑拨他的三哥克莱伦斯与大哥即皇上的关系。他先是甜言蜜语,骗取克莱伦斯的信任,然后进宫,在生了病的皇上面前说克莱伦斯的坏话,让皇上动怒杀死他,这时他就可以独揽大权了。他以前曾杀了安夫人的丈夫和父亲,但他为了目前的需要,打起如意算盘,要娶这位寡妇为妻,当然不是为了爱情,而是想得势以后把她杀死,再娶她的侄女。他知道自己犯的罪过不可饶恕,在安面前无地自容,而且他这一瘸一拐,形象欠佳,连她前夫一半也不如。但他用花言巧语和满面春风,并且采用非常的手段终于把安骗到手。

  他厚颜无耻,嘴上总是挂着滔滔不绝的正义辞藻。与人争吵,总是大嚷大叫,先发制人:丑人就该死吗?就一定存心害人吗?一副单纯的真实心肠就该受到凌辱,就该让狡猾欺诈的家伙占尽上风吗?如此等等。罗斯特本是骁勇善战的将领,曾四方征战,立下功勋,所以他动不动就提起他以往的历史来要挟当今的统治者,他不择手段,铲除阻碍他达到极权地位的一切障碍,甚至最后杀掉一直跟随他的爪牙白金汉公爵。他的所作所为终于导致举国上下怨声载道,众叛亲离。里士满公爵起兵直逼王宫,而以前被他杀害的人的幽灵在不断纠缠他的灵魂和良心。“良心是个懦夫,你惊扰得我好苦!”他叹道。剧终时,在战场上,他陷入重围,连坐骑也没有了,凄惨地高喊着:“一匹马!一匹马!我的王位换一匹马!”恶贯满盈,死有余辜。

  这部作品情节简明,主题突出,人物性格也较丰满。比起 《亨利六世》那种枝蔓过多,平铺直叙是一个大进步。它显然受到马洛等人悲剧作品的影响,在历史事件中挑选与悲剧性人物有关的事,加以集中化的处理。

  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创作正经历着一个转折,他的历史观也趋向成熟。究竟怎样评价帝王将相,是他的历史剧的中心问题。亨利六世是个昏君,懦弱无能,导致国家混乱。而理查三世过于用强,凶狠阴险,祸国殃民,其结果比之亨利六世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失败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用非法手段攫取王位,而另一个历史剧中的君主——理查二世,虽是名正言顺的一国之主,也遭到同样的下场。

  作于 1595年左右的《理查二世》,取材于荷林舍德的《英格兰、苏格兰与爱尔兰编年史》,描写英王理查二世被大臣勃林布洛克废黜的故事。理查二世是一位喜怒无常的暴君,肆意横征暴敛,不体察民情。他总是抱定“君权神授”的观念,唯我独尊,使臣民们极为不满。该剧一开始,就出现勃林布洛克与毛勃雷二位贵族的争端,双方都怒气冲天,各不相让,遂请求国王主持一场决斗来解决。但理查二世表现了昏庸和刚愎自用的性格,他想比武的结果,无论哪一方取胜,都对自己不利,于是决定把他们二人同时放逐到外国。理查二世一心想着自己的利益,认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君教臣死,臣不敢不死,是天经地义的正在这时,勃林布洛克的父亲约翰·刚特去世,国王索性来一个釜底抽薪,没收了应由勃林布洛克继承的封地和财产,激起了这位大臣的愤怒,遂以讨还遗产为名,联络其他一些贵族,起兵将理查二世赶下王位。

  在这个剧本里,莎士比亚遇到一个很复杂棘手的问题,就是国王的权力是否能够动摇,权利的得失由谁来安排。按照传统观念,王权是上帝赋予的,王位的继承或禅让都要符合一定的程序,人民群众是没有权力随意废黜旧王拥立新王的。否则就是犯上作乱,就是僭越篡位,罪莫大焉。莎士比亚生活在封建极权的时代,自然受这样的观念影响很深,在前面介绍的历史剧中,对阴谋篡位的贵族及发动暴乱的农民,都一律予以谴责。即便在《理查三世》中贵族最后推翻君主,也是因为他之登上御座,本是不合法的。在《理查二世》中,莎士比亚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安排了理查二世的倒台,正如中国的孔孟,虽拥护王权和秩序,但遇到暴君,也要以民为本,以社稷为重,赞成“诛一夫纣(殷纣王)”。如果君主无力治国而又祸乱天下,也是可以取而代之的。君权神授,但只授给那些英明勤勉的国王。这就是莎士比亚在该剧中达到的认识水平,也是他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的进步思想在剧作中的体现。

  《亨利四世》

  ——不朽的杰作《亨利四世》上下篇和紧随其后的《亨利五世》是连续性的作品,其描写的重点是亨利五世继位前后的事件。相反亨利四世在剧中并不显得重要。

  全剧有两条线索,一是老国王亨利四世发兵平定北方贵族叛乱,一是王子哈尔开始不务正业,与一群市井流氓混在一起,后来与他们断绝关系,参加平叛战争,立下战功,最终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两条线索交叉前进,互相映衬。

  《亨利四世》上篇写国王即位后时时想到自己的御座系篡夺而来,良心十分不安,再加上太子哈尔镇日与一群流浪汉厮混,吃喝嫖赌,打家劫舍,全无正形,老国王非常气愤和懊丧,觉得这是上帝对他篡位的一种惩罚。他为了排遣国内人们的不满情绪,决定派兵参加十字军,去耶路撒冷保护圣陵。但消息传出,宗室里的反对派诺森伯兰伯爵和北方贵族摩提默发动叛乱,他们得到了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的支持。诺森伯兰伯爵的儿子霍茨波是一员勇猛的战将,在他的指挥下,叛军所向无敌,一时朝野震惊,亨利王父子动用全部兵力,御驾亲征,王子一改旧习,积极参战。

  其实王子是个富于心计的人。他身在酒肆,心想天下,对自己的将来早已胸有成竹。上篇第一幕第二场,在和酒肉朋友们打闹一阵后,他有一大段独白:

  我完全知道你们,现在虽然和你们在一起无聊鬼混,可是我正

  在效法着太阳,它容忍污浊的浮云遮蔽它的庄严的宝相,然而当它

  一旦穿破丑恶的雾障,大放光明的时候,人们因为仰望已久,将要

  格外对它惊奇赞叹。……只有偶然难得的事件,才有勾起世人兴味

  的力量。所以当我抛弃这种放荡的行为,偿付我所从来不曾允许偿

  还的欠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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