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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规定学生来源是“先尽高门,次及中等”。这完全是为了争取汉族中士族
的支持而规定的。
北魏孝文帝是一位有远见、贤明的君主,他特别仰慕汉族文化,积极改
革,加速汉化的实现。太和十年(公元486年)改“中书学”为“国子学”。
十六年(公元492年)办“皇宗学”,又叫“皇子学”,设置博士,专授皇
室子弟。十七年孝文帝迁都洛阳,在学制方面更求完备。除设立太学、国子
学之外,还于四门设立四门小学,立四门博士40人,助教20人。后人称赞
①
这一时期说:“斯文郁然,比隆周汉。”可见当时教育十分发达。在孝文
帝大办学校时,也正是南朝梁武帝提倡办学的时候,纵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
教育,这一时期是最为发达的。
北齐建于公元550年,各位皇帝都选名儒教授皇子。文宣帝天保元年(公
元550年)下诏复兴学校,并将蔡邕所写的石经52枚移置学馆。但在初期,
“诸郡并立学,置博士、助教讲经,学生俱差逼充员。士流及富豪之家,皆
不从调。备员既非所好,故籍固不关怀。又多被州郡官人驱使,纵有游惰,
亦不检察,皆由上非所好之所致”,“国子一学,生徒数十人”,“国学博
②
士,徒有虚名而已” 。但文帝仍下诏令郡学立孔子庙宇,“定制每春秋二
仲行礼,每月旦祭酒领太学四门博士、助教及诸生,阶下拜孔揖颜。郡学则
③
于坊内立孔颜庙,博士以下,亦每月朝祀” ,成为以后州县立孔庙的开始,
对于进一步宣扬尊孔,起了很大作用。孝昭帝皇建元年(公元560年),诏
立“国子寺”置生讲学。“掌训教胄子,祭酒1人,领博士5人,助教10
人,学生72人。太学博士2人,助教20人,太学生200人。四门学博士20
①
人,助教20人,学生200人” 。然而这并没有得以全部实现,只是形式而
已。
北周明帝宇文毓酷爱学习,博览群书,公元559年立“麟趾学”,召集
公卿以下有文学才能者八十多人于麟趾殿,校刊经史,又捃采众书,自羲农
以来,迄于魏末,叙为世谱,共五百卷。周武帝也是一位英明的皇帝,他灭
佛教,又令各地荐举贤才,以儒学为第一。天和二年 (公元567年)除设太
学外,又设“露门学”、“虎门学”,这都是教授贵族子弟的学校。建德三
① 《北史·儒林传》。
② 《北史·儒林传》。
③ 《阙里广志》卷三。
① 《隋书·百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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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公元574年)设“通道观”,这与“玄学馆”相类似。武帝时,文教大
振,学者向风,文教事业较为发达。
5。“九品中正”选士制度及对教育的影响
(1)“九品中正”制的产生
我国古代的取士制度,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再分配。汉代的取士主要
由郡国察举,即所谓“乡举里选”。但这种制度后来也渐重门阀,失去地方
清议的用意。东汉时期,豪强大族控制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权。曹操在统一
北方的过程中,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依靠的就是一些士族集团的支持,如
许褚、任峻等,他的谋臣荀彧、郭嘉、陈群等,都出身于颍川士族。但在战
胜袁绍后,他就力矫汉末的弊政,取消士族豪强的特权,抑制士族势力的发
展,提出了“唯才是举”的选才制度。这遭到了士族集团的激烈反对。曹丕
代汉称帝后,为了取得士族世家的支持,维持魏国的统治,于黄初元年(公
元220年)采纳尚书陈群的建议,开始推行“九品中正”的选士制度。
九品中正制度,亦称九品官人法,是一种代表士族地主利益的选举制
度。它的办法是:司徒选择“德充才盛”、“贤有识鉴”的士族官员,依据
他们的籍贯,担任本州郡的大小中正官,大小中正官的职责是考察散处在各
地的本州本郡的士人,综合他们的门第和德才定出“品”和“状”。品分为
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倘若“有
言行修著,则升进之,或以五升四,或以六升五,倘或道义亏缺,则下降之,
或自五退六,或自六退七”。定品虽也考虑德才,但主要是依据家世官位的
资历,即所谓“计资定品”。品虽分九等,但第一品是虚设,没有人能达到,
所以第二品实为最高品。“状”是根据士人的德才行为下一个一、二句的简
短评语。品和状写好后,“小中正品第的人才以上大中正,大中正核实,以
①
上司徒,司徒再核,然后付尚书选用” 。
这种制度,虽把人才的选拔大权,从人地生疏的州郡守宰手中,转移到
熟悉地方、专管调动的中正手中,表面上似乎好些,但其流弊很多。由于中
正官都由“著姓士族”担任,其选用的人才,大都是士族阶层内的人才。名
义上是“论人才论优劣”,实质则是“唯能知其阀阅,非复辨其贤愚”,导
致士族世家永远有升迁的机会,寒门中人士即使有才,也难以升迁。所以九
品中正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按门第高低的取士制度,是保证士族特权政治的产
物。从曹魏时期开始,这种制度历经两晋至南北朝,相沿达三百数十年之久。
直至隋朝开皇中,才由科举制所取代。
(2)“九品中正”制的演变和考试制度的加强
魏国除实行“九品中正”制以外,仍沿用汉代郡国察举的办法,但与汉
① 《通典·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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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相异的是孝廉须经考试。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曾令郡国“口满十万以
①
上者,岁察孝廉一人;其有秀异,无拘户口” ,黄初三年又诏令“郡国所
②
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皆试列用” 。至太和二年(公元228
年)又令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可见魏代地方察举,已不只重德行而是
逐渐趋重考试了。可以说这是后世科举制度的先声。
晋沿用魏的选士制度,凡吏部选官,必询问个人的籍贯和父祖官名,行
“九品中正”制的选士之法,选士为官之特权,完全为中正官所把持。
“九品中正”制愈来愈暴露出弊端,“中正任久,爱憎由己”。太康五
年 (公元284年),尚书仆射刘毅极论其失,力举此制有三难八损,三难是
“人物难知”、“爱憎难防”、“情伪难明”。八损主要有四点:“中正定
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威福,夺天朝权势。爱恶随心,情伪由
己,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诉之忌”;“一人之
身了一州之才,一人不审遂为坐废……使是非之论,横于州里;嫌隙之仇,
结于大臣”;“中正坐徇其私,推贵异之器使在九品之下,负戴不肖越在成
人之首”;“委以一国之重而无赏罚之防,使得纵横无听顾惮,诸受枉者抱
怨结久,独不蒙天地无私之德,长壅蔽于邪人之铨”。他认为:“职名中正,
③
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 。因而他建议废除“九品中正”制度。
但是在士族把持朝政大权的情况下,他的建议是根本不可能实行的。
晋代也承袭了汉魏察举选士的方法。晋武帝太康三年(公元283年)诏
令王公卿尹及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直言之士。东晋成帝咸和六年 (公元331
年)和七年又两次诏举贤良。晋对于察举的孝廉和秀才,都要进行考试。考
试分两种:孝廉试经,限于“六经”;秀才试策,限于政论。东晋时,考试
的作用加强了。元帝初年,由于天下动荡,州郡所举的孝廉和秀才暂不行考
试。时局安定后,再行考试。凡是不合格的,即使是刺史、太守也要罢官。
自晋武帝太康年间起至东晋元帝太兴年间止,都采用了选士考试制度,这对
隋唐科举考试制度的产生有着直接的影响。
南北朝时代,政治局面极为动荡,选士制度大多承袭汉魏旧制,除察举
孝廉、秀才之外,仍采用“九品中正”制度,但其腐败性更甚于前。
南朝寒门与士族由于士庶区别日益严格,因而双方斗争也更趋激烈。寒
门想尽办法试图挤入士族行列,但遭到了士族的坚决反对。但刘宋王朝替寒
门开了一条挤入士族之列的方便之路,规定只要在户籍上取得免除征役的资
格,便可算作士族。以致“厚结姻缘,奔驰造请”的风气日趋严重。武帝还
诏定州郡岁举孝廉、秀才,孝廉试经,秀才试策之制。但流弊太甚,滥竽充
数,作伪入仕的现象时有发生。故孝建元年 (公元454年)下诏限制四方孝
① 《三国志·魏志·文帝纪》。
② 《文献通考》卷二十八。
③ 《晋书·刘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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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非才勿举”,否则“遣还田里,加以禁锢”。
齐朝沿袭宋制,规定秀才被举后,要以五问策试。五问都佳者为上,四
三佳者为中,二佳者为下,而只能回答一问的,则不予授官。但由于受“九
品中正”制选官的影响,乡举里选,也不重人才,而注重胄籍,致使“奔竞
①
之风盛行,察举徒成具文而已” 。
梁初废除“九品中正”制,规定年龄达到25岁才可做官,年至三十而
一经未通者不得为官。武帝天监七年(公元508年)诏令“州置州重,郡置
郡崇,乡置乡豪,专典搜荐”。另外又制定“九流常选”的制度,设立许多
文武官名,按门第高低和势力大小来分配官品。八年又规定,只要能通一经
的,不论社会地位都可以参加考试,随才录用。这有利于寒门进入仕途。梁
朝的选士,除秀才外,还有明经、高策,考试的趋向也更加显著。
陈朝依梁制,凡年未满三十,不得入仕,但经学生策试得第者,年龄不
限。陈选士也有秀才、明经、高策等科。陈后主因喜欢文辞,所以策试中文
辞好的则特别嘉奖,这对后代以文辞取士的风气有一定的影响。
北朝的北魏,仍沿用“九品中正”制取士,“州郡皆有中正掌选举,每
以季月与吏部铨择可否,其秀才对策,第居中上表叙之”。以后由于中正不
能尽得其人,或有庸鄙者操铨核之权,而选叙从此紊乱。于是宣武帝正始元
年(公元504年)罢免中正,另外采取官员五人担保制,要是官员无人担保,
则要被去职。
北朝的几代同样注重考试。但由于选士越多,弊端也就越多,导致官少
人多。北魏孝明帝时,吏部尚书崔亮提出一种“停年格”的办法:不论贤愚,
须轮流做官,以停的年月久者先做官。北齐的皇帝常常在朝堂策问孝廉和秀
才。如果回答中字有脱误的,则要站在席后;要是书写太差的,则要罚饮墨
水一升;倘若文不对题,则要夺去座位和脱下佩刀。北周武帝适应寒门势力
上升的趋势,采取“不限荫资,唯在得人”的选举政策,取消门第的限制,
建德六年 (公元577年)下诏山东各州,推荐明经干理者上县6人,中县5
人,下县4人。宣帝大成元年(公元579年)下诏令各州高才博学者为秀才,
郡推举明经且道行高的做孝廉。科举的胚胎渐趋成熟。
魏晋南北朝的选士制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