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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英国诗坛的两位巨人-拜伦和雪莱-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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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伦在那年4月25日离开英国后,先抵达比利时的奥斯坦德堡,凭吊了滑铁卢战场。随后,溯莱茵河到瑞士,于5月25日抵日内瓦,9月游阿尔卑斯山,10月离开瑞士赴意大利;在威尼斯一住就是三年,直到1819年末迁往拉文纳。就在这年4月,在威尼斯的一家贵族客厅里,他遇到了特瑞萨。

  特瑞萨时年仅十九岁,刚嫁给一位年届六十、当过两次鳏夫的富翁归齐奥利伯爵。特瑞萨后来回忆起她和拜伦初次相识的印象:

  那天晚上我已十分疲累,只是为了履行对丈夫的义务而出席那场宴会。但是,来到宴会上,拜伦勋爵高贵而优美的面容,那声音,那风度,那周身流溢的种种光彩和神蕴,使他显得那样魅力非凡,超过我平生见过的其他任何人。因此,他不可能不在我的心头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那场宴会以后,他们天天相会。

  最初,吸引拜伦的是特瑞萨的美貌和活泼。她身材小巧,胸脯丰满,肌肤滑嫩白皙,眼睛乌黑发亮,雪白的牙齿细密而整齐,金黄中略带栗色的长发呈涡状卷曲。她通晓拉丁语历史,能诗会画,读过许多书,法语说得同母语一样流利。她奔放热情,但不象卡罗琳那样矫揉造作,自我中心;她具有非凡的识见和坚定的性格,但不象安娜贝拉那样热衷于道德说教。这一切,使他心悦意足。

  随着时间的迁移和频繁的交往,他们感情日笃,彼此了解也愈益加深。拜伦发现,他终于找到了一个长期以来他梦寐以求的温柔、纯真、勇敢、浪漫、富于理想和牺牲精神的意中女子。而在经历了人世间颠沛流离的浪子生涯和大起大落的感情风波后,这一叶小舟终于驶入了特瑞萨那充满阳光和温暖、宁馨和幸福的港湾。这是拜伦多姿多彩、光彩照人的生命大书中最为精彩动人的篇章。

  一个晚上,在与特瑞萨依依告别后,他独自回到卧室。望着窗外皎洁的月亮,他的脑海里浮现出童年时期的一幕情景。在隔壁的客厅里,他听见一个女巫向母亲说道:“你有一个跛脚的儿子。他在一生中将有两个危险的时期:一次是在他二十七岁前后,另一次在他三十七岁前后。他这一生还将结两次婚。第二位妻子是一个外国人。”想到此,凝视着那圆圆的一轮明月,他笑了。

  这是一场双方都全身心投入的充满激情和真诚的恋爱。陷入情网的特瑞萨变了。为了她心中的情圣和理想的爱人,她改变了自己的许多生活习惯,愿意去做那些拜伦喜欢的事情;她为了能与拜伦在一起,她不顾教会的压力和丈夫的阻挠,毅然与丈夫分居。

  真纯的爱情也赋予拜伦以崭新的生命。几年来,他为了对那将他逐出国门的英国上流社会的假仁假义的道德礼俗一泄怨愤之心,故意沉溺于声色狗马之中,并且随时将自己在威尼斯的轶闻艳遇绘声绘色地通报给伦敦的出版商——他相信那些消息会在一个晚上走遍上流社会的客厅沙龙。一想到那些绅士淑女闻讯后目瞪口呆、惊慌愤怒的丑态,他就感到一阵复仇的快慰。但以恶抗恶这柄双刃剑,同样也严重地伤害了他自己。他日益陷入堕落而绝望的生活之中。是特瑞萨的温情抚慰抹平了他心头的创伤,重新点燃了他对生活的希望和热情,激发起他的艺术创造力。他的身体也日渐康复。对此,诗人雪莱曾在给他的妻子玛丽的信中有过如下的描述:

  事实上,他已康复,正过着和他在威尼斯的生活绝然相反的生活。他如今与归齐利奥伯爵夫人有一种永远相好的私情。……这种关系对他来说具有不可估量的好处……他曾经有过为害非浅的情欲,但他似乎已经克服了这种情欲。他正在成为他应该成为的人,一位有德性的人……

  拜伦自己也承认:“假如我现在的‘女朋友’有个三长两短,我的热情就要永远冷却了——这是我最后的爱情。我已经过够了放荡的生活,这是我过去的生活道路必然导致的结果。不过,我总算从罪恶的放纵里至少是获得一个好处,那就是有机会去爱——在纯洁的意义上的爱。”他还在特瑞萨的一本藏书的最后一页写道:“‘爱情’这个字眼在一切语言里都是美丽的,但是在你的国家的语言里尤其美丽,Amormio,多美啊,这个字眼里包含着我现在和将来的全部存在。不时地想着我吧,当阿尔卑斯山和海洋把我们隔开的时候。但是高山和大洋决不会真正把我俩隔开——除非你愿意如此。”

  下面一件事可以看出特瑞萨对拜伦的巨大影响。那时拜伦正在写作《堂璜》,特瑞萨读了前两章的法语译文后,深为其中的猥亵、俏皮、讽刺的文字所惊恐。她要求拜伦不要再写下去,拜伦当即答应,从此中止了《堂璜》的写作,而改写诗剧《该隐》。直到后来雪莱前来看望拜伦,读到这部世界名著的前几章后大为赞赏,叹为不朽之作。他极力鼓励拜伦写下去,而此时特瑞萨也撤回了禁令,但前提是不能再有任何猥亵的内容,这才使拜伦得以继续写作下去。但后来拜伦投身革命政治斗争,加之英年早逝,终于没能完成这部煌煌巨著,为英国以及世界的文学留下了永久的遗憾。

  在与特瑞萨同居的美好日子里,拜伦诗兴勃发,文思泉涌,写出了众多优秀的剧作和诗篇。她写出了那首著名的政治抒情诗 《哀希腊》(《堂璜》第三章)以及《但丁的预言》,写出了揭露暴君和批判宗教的诗剧《该隐》和《天与地》,写出了揭露英国反动统治者及御用文人的讽刺长诗《审判的幻象》及抨击当时的英王乔治四世的讽刺诗《爱尔兰的万家生佛》,还写了三部历史剧《马里诺·法利埃罗》、《福斯卡利父子》和《萨达纳巴勒斯》,其中前两部以威尼斯历史为写作题材。这些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反抗暴政、追求自由的进步思想与特瑞萨的思想倾向正相吻合(下面我们很快就要谈到),而从诗剧《该隐》和历史剧《萨达巴勒斯》中那两个最美丽动人的女性形象阿达和米拉身上,人们能够辩认出他心中的恋人的倩影。

  但是,特瑞萨给予拜伦的影响远不仅于此。特瑞萨本人是一个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和政治热情的革命者。当时的意大利正处于奥地利的统治之下,秘密革命团体“烧炭党”正在从事推翻奥地利统治的斗争。特瑞萨一家都是烧炭党的重要成员,她的哥哥甘巴还是烧炭党领袖之一。爱国者特瑞萨不仅积极引导和鼓励拜伦创作那些能唤起民众斗争激情、争取民族解放的诗歌作品,同时她还引导他投入这一正义而伟大的事业。拜伦加入了这一斗争,成为拉文纳烧炭党支部的领导人。在政府密探监视、刺客伺机暗算的危险情况下,他用自己的金钱从英国买来武器弹药;他的住所成为革命党人秘密活动的据点。当甘巴一家因从事革命活动一再遭到反动政府当局驱逐时,他始终跟随着他们。因为特瑞萨,拜伦从此走上为正义和自由而战的不归之路。

  在每一个成功的男人后面,都有一个女人。在伟大的革命诗人拜伦身后,有一个意大利女子特瑞萨。

  冷眼人生

  但愿你是属于我的,而一切喧闹都归于沉寂——

  但愿这由于青春的放荡而苍白了的面颊,从没有被燃烧的情热染上病态的红晕,而是在平静的家庭生活里焕发出神采奕奕。

  但我现时还在寻求着别的欢乐,严肃的思考将把我的灵魂驱向疯狂;

  且在这无聊的人群和空虚的喧嚣里,排遣我胸中一半的忧伤。

  即使不标出作者的名字,熟悉十九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拜伦的诗歌。因为只有在他的诗歌里,才具有那种惟他独有的美感;那种人们称之为拜伦式的忧郁。在诗人眼中,现实与理想的现实相距那样遥远;他悲恨莫名,却苦无出路,只能以于现实的放浪形骸,来抗拒现实的迫力,排遣胸中的忧伤。上引两节诗出自拜伦的《致某女士》(该女士即拜伦早年的恋人玛丽·查沃思)。他写这首诗时,年龄还只不过十七、八岁。

  一只髑髅和纽芬兰狗的铭文

  事实上,我们在拜伦的著名长篇叙事诗中司空见惯了的主人公身上的那种个性鲜明而独特的忧郁和反叛精神,在青年拜伦身上就有突出的表现。下面叙述的事件就很能说明这一点。

  拜伦从剑桥大学毕业后,回到自己的领地纽斯台德修道院——那是他从“邪恶勋爵”叔祖父手中继承过来的——居住,并召来一帮大学时的好友。他们每天睡到中午时分起床。吃过早餐后,不是外出游泳、划船、骑马,就是击剑、打板球;或者在大厅里练习手枪射击,有时还逗逗驯养的棕熊。晚上七、八点钟开始进晚餐。晚餐以后,他们各各打扮成修道士模样,由主人拿出一只髑髅做成的酒杯斟满葡萄酒,大家轮流传喝。

  这个髑髅是拜伦家的工人在后园掘地时挖出来的。据说是曾住在此地的一位老修道士的头盖骨。拜伦见后兴奋不已,叫人把它送到附近的珠宝铺,磨成琥珀色,加上银底座,当做酒杯,供自己与朋友聚宴时玩赏饮用。他还专门为这只髑髅酒杯作过一首诗。在诗中,他以髑髅的口气吟道:

  我活过,爱过,痛饮过,和你一样;

  到头来是死了,把骸骨交给土壤:

  把我斟满吧——这对我毫无损伤;

  地下蠕虫的嘴唇比你的更肮脏。

  诗人对骷髅头骨似乎有一种执着的嗜好。当他第一次出国游历东方回来时,他所带回的物品中,有四个雅典人的头骨。在他1819年流亡于意大利的博洛尼亚时,他常常同那里的一个掘墓人闲谈。这个掘墓人有一个女儿,是当地最美丽的女子。拜伦把这个十五岁少女的天真俏丽的脸蛋同掘墓人装在几个墓穴中的骷髅相比,并以此为乐。

  青春、欢宴,与死亡、枯骨相生相伴,拜伦是已经领悟到人生的这种生命力与绝望伴生的矛盾困境,还是单纯地寻求一种惊世骇俗的痛苦刺激呢?

  他对人生的看法,似乎总是带着一种命定的悲剧性,并时常流露出厌世或憎恶人生的情绪倾向。但终其一生,他对动物却有着极大的热情。他热衷于饲养宠物。在剑桥读书时,他买了一匹马。大学毕业回到纽斯台德后,又养了一只熊和一只猛犬。后来他饲养的宠物就更多了。在他1821年离开拉文纳时,跟随他的有“七个仆人,五辆马车,九匹马,一只猴子,一头猎犬,一头猛犬,两只猪,三只珍珠鸟以及其他禽鸟”。

  他喜爱同动物戏耍。在纽斯台德时期,他有一头纽芬兰爱犬,名叫博茨韦恩。他时常假装失脚掉进水里,两只手乱抓乱扑,作出快要淹死的样子,让博茨韦恩跳下去救他。后来,这头纽芬兰狗患了狂犬病。当时拜伦日夜守护着它,用手为它拭去嘴上的白沫。这头狗秉性善良,不咬人,只咬自己,结果死去了。在它死后,拜伦将它葬在修道院后面的庭园里。在它的墓碑上,拜伦请人刻上了铭文和悼诗。铭文写道:“在此处近旁,贮有一物之遗体,它有美质,而无虚荣;有威力,而无骄慢;有胆略,而无残暴;有人的一切美德,而无其罪戾。这一篇颂词,倘若铭刻在人的墓顶,那就是一文不值的谀辞;用以纪念博茨韦思——一头狗,却是恰如其分的赞美。1803年5月生于纽芬兰,1808年11月18日卒于纽斯台德修道院。”在题诗中,他称博茨韦恩是自己生平惟一的朋友,而对人类却大加挞伐:

  人呵!你这虚弱的、暂时的客户:

  权力腐蚀你,奴役更使你卑污;

  谁把你看透,就会鄙弃你,离开你——

  僭获生命的尘土,堕落的后裔!

  你的爱情是淫欲,友谊是欺诈,你的笑容是伪善,言语是谎话!

  你本性邪恶,名目却冠冕堂皇,跟畜生相比,你真该羞愧难当。

  三年后,他甚至留下遗嘱,死后要葬在爱犬墓冢的毗邻(后来取消)。他恨世,是对人类卑鄙、虚伪的本性的憎恨;而爱动物,却是在失去对人的基本信赖后,转而从自然界去追寻真诚、友谊和寻找情感慰籍。“我愿做无忧无虑的小孩”

  1805年夏天,拜伦从哈罗公学毕业。同年10月,他进入了剑桥大学的特里尼蒂学院。他获得英国大法官法庭允许,每年可从其总收入中提取五百英镑使用。这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

  他的生活顿时阔绰起来。他买了一匹马,雇了一名男仆。他还学会了在大学生中风行一时的饮酒、赌博。他把自己的房子装饰一新。每天早上,他身披银灰色斗篷,骑上自己的爱马四处转悠。晚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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