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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就《乱炖》这个标题的“乱弹琴”。
凤爪
中国人对食物的命名太有想象力了。譬如,楞是能把鸡爪叫做凤爪。你说好听不好听?真正是化腐朽为神奇。
凤凰我没见过(估计没人见过)。可我吃过凤爪。北京街头的熟食铺子里,也就几块钱一斤。吃着吃着,我对这玩意儿居然上瘾了。并不完全因为它名字起得好,味道也不赖。
刚工作那几年,我经常去外地出差,坐硬座车厢,像个跑供销的。屏住呼吸把火车上难吃的盒饭扒拉下去,饱是饱了,反而更馋了。就想买点零食喝啤酒。
每在小站停靠,我都要拉开车窗买一瓶当地产的啤酒。都是些名不见经传的。一路喝下去,这些不同流域的啤酒全汇聚在我身体里。我找到了海纳百川的感觉。
下酒菜首选凤爪。几乎每个站台都有推车在卖,塑料袋真空包装的。想不到凤爪会如此大众化。
单身外出,无牵无挂。我联想到游龙戏凤这句成语。只不过我戏的不是凤凰,而是凤爪。各地的制作方法差异很大:有卤制的,有野山椒腌制的,甚至还有裹面后油炸的……
饭后小酌,凤爪挺合适。既有嚼头,又不胀肚子。边啃边斜眼看窗外的青山绿水。其实,光靠风景下酒也可以,但时间长了,难免寡味。拎根凤爪啃啃就带有游戏性。
有一个笑话。说一位上海人来北京,带了只螃蟹在火车上吃,车到了终点,只吃了螃蟹的一条腿。本是形容这人的小气。但是否也说明:他本身就不饿嘛,纯粹吃着玩的。
凤爪也属于这类不饿时吃着玩的食品。否则路过德州时,早就买一整只扒鸡了。或者,舍凤爪而取猪蹄了。
百无聊赖的旅行,就着凤爪喝啤酒,相当于边喝茶边嗑瓜子。打发时间呗。
不知从何时起,中国人突发奇想把鸡爪叫做凤爪的。这很有先见之明。近些年来,鸡的名声多多少少有点败坏。许多地方,把小姐叫做鸡。若以鸡爪相称,是否会影响食客的心情及销售量?不得而知。
但凤凰在中国的神话里绝对是没有任何缺点的鸟。正因为它太完美了,所以我们见不着。
既然谁都见不着,就常常用鸡来作它的替身。广东名菜龙虎凤,即用蛇、猫与鸡同炖。
中国菜是很有创造性的。中国菜里最宝贵且最难买到的调料,就是想象力。甚至能把世俗的鸡爪上升到形而上的境界。龙和凤,神话中的这两大吉祥物,在百姓的食谱里都能找到。中国的饮食,确实最有资格称作文化的。
一个民间的美食家,即使没有文化(哪怕索性是个文盲),也算文化人。
在中国,几乎找不到彻底没有文化的人。不懂别的文化,怎么也懂一点饮食文化吧。馋就是他的求知欲。
中国菜是四大发明之外的第五大发明。至今仍遥遥领先于世界。在中国,美食家比科学家更自信,也更自豪。
酒 肉 朋 友(1)
酒肉朋友有什么不好的?
无酒无肉,怎么交朋友?一壶清茶,人手一把羽毛扇,坐而谈玄论道,是否太务虚了?况且聊到高兴处,是要碰杯的;以茶代酒,只能使人逾发理智与清醒,挺煞风景的。虽然中国自古即提倡君子之交淡如水,但我更信奉这样一句现代格言: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伪君子总想显得像个素食主义者,其实肚子里同样惦记着人生的那点荤腥。只不过喜欢在阴暗
角落偷尝,生怕影响自己道貌岸然的形象。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汉文帝约见贾谊促膝谈心、彻夜不倦,要么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要么则彻底是吃饱了撑的,拿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话题剔牙呢。还真以为自个儿就要羽化登仙了!想不到皇帝也像村妇一样酷爱嚼舌头(虽然议论的是天堂的是非),偏偏要装得跟个和尚似的。难道他真的靠吸风饮露执掌朝政?这样的皇帝,只适合做乌托邦的国王。
到了唐代,连少林寺的武僧都流露出真性情:“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无酒无肉,如何强身健体练武术,如何哥们义气闯四方?
一部《水浒传》,概括了酒肉朋友的最高境界。好汉们相识,立马就下馆子,喝血酒结盟,点菜一点就是一大桌,抛出白花花的银子,弄得店小二在旁边也乐得合不拢嘴。一百零八将之所以能聚到一块儿,还是因为彼此大方。你说其中有几个小气鬼?唉,还真没听说他们搞过什么AA制的。还真没听说谁托辞胃不好,不能多喝的。梁山英雄拜把子,最初基于共同的理想:哥几个天天相伴,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赛过神仙的生活。这其实很朴素的。后来才叫嚷着“冲到东京去,杀了鸟皇帝”,那是醉话。醉话不能当真的。如果他们满足于朋友的交情到酒肉为止,宋江也就成不了政治家了,无法说服大伙儿去给皇帝当雇佣军。筵席,恐怕不会那么快就散了。
真希望《水浒传》是一桌不散的筵席啊。
酒肉朋友,好像很形而下,又有什么不好的?一搞形而上就搞砸了。
《水浒传》里的场景描写,餐馆多于战场,酒肉多于刀枪。宋朝的小饭馆(民间的为主),在我这个读者眼中很熟悉的。每翻一页书,我都预感到会遇见一座茅草屋顶、四壁透风的大排档,门前高高地挂有褪色的酒旗。这一班武林高手,是在酒旗的号召下冲锋陷阵的。即使他们中的谁和谁不打不相识,比试一番枪棍,也仿佛趁着酒兴在玩“老虎棒子鸡”,输了就罚一杯酒呗。好汉们的日常食谱,则很简单,很少点什么鱼香肉丝、宫爆鸡丁,一般都大大咧咧地切两斤酱牛肉,或上一屉热气腾腾的肉馒头(在后世改良成包子了)。这是一群硬骨铮铮的食肉动物,下馆子很少点蔬菜的。只有酒是不能缺的。
连皇帝招安,都知道用御酒做诱饵。
诗人西川说《水浒传》的意义之一,是塑造了林冲,这个中国文学中最早的“孤独的人”的形象。对此我持不同的意见。林冲的孤独感并非先天性的,而是命运造就的。林冲并不孤独,还是有很多朋友的,包括花和尚鲁智深。当朋友们不在身边的时候,他才枪挑酒葫芦,怀揣酱牛肉独酌的,冒着漫天风雪。他跟所有人一样怕孤独,之所以夜奔梁山,一方面为了逃难,另一方面也为了找朋友。
整部《水浒传》,其实就是一连串找朋友、会朋友、交朋友的故事。可拿那首当代儿歌作插曲:“找呀找呀找,找到一个朋友,敬个礼,笑嘻嘻……”嘿,朋友来了有好酒。
《水浒传》不仅告诉你该怎样找朋友、交朋友,其实在教你做人的道理。做人,尤其做男人,需要慷慨,需要仗义,对于那些社会底层的男人,没有点江湖义气,则寸步难行。团结才是力量嘛。
美酒佳肴及一切好东西,必须与亲人或朋友分享才有味道。独占是没有意思的。自私的人没有朋友。即使坐拥酒池肉林,也味同嚼蜡。
酒肉离不开朋友。朋友离不开酒肉。让那班禁欲主义者玩高雅去吧。玩孤独去吧。
《水浒传》,好像是一伙酒肉朋友的交往史。但他们的友谊,又超越了酒肉。那已经融进血液里了。
再说一下鲁智深。外号花和尚,够另类!其实他后来基本上已不近女色,惟独酒肉戒不掉。这位酒肉和尚醉打山门,因为山门之内他找不到真朋友。他也投奔梁山了。那样活得更过瘾。梁山泊,酒肉朋友们的理想国。变成泡影已有多久了?
你也许认为《水浒传》里都是些武夫,半数以上属于文盲,只能以酒肉交友,彼此灌晕了算。那我倒要说说李白了。李白,够有文化了吧?李白不仅好酒肉,而且重友情,仗义疏财:“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另外他的剑术也不错,是一位有侠气的酒仙。他若活在宋朝,绝对能跟梁山好汉们谈得拢,喝到一块去。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水浒英雄,在我眼中是李白的武侠版。看来李白的精神在各行各业里都是有传人的。
李白一生结交了太多的酒肉朋友(其中不乏优秀的诗友)。不善饮,没点儿狂劲,如何跟李白做朋友呢。物以类聚嘛。《金陵酒肆留别》里写道:“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这些干杯很猛的金陵子弟,也许只算一些酒肉朋友,但李白还是很舍不得他们。至于“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分手肯定在一场酒后,岸上的汪伦恐怕是趁着酒兴踏歌相送,乘舟将欲行的李白也一定醉眼迷离。如果没有酒,离别会显得太斯文。据说泾县(今属安徽)的汪伦善酿美酒,但不见得会写诗。可他还是成了诗仙的好朋友。
酒 肉 朋 友(2)
酒肉朋友又有什么不好呢?何必非要吟诗作画、谈玄论道,附庸风雅假崇高呢?友谊本身,就够崇高了。酒肉本身,就是一种缘分。
离开不了酒肉的人常常又是离开不了朋友的。最朴素的友情常常又是最真的。
酒肉穿肠过,朋友心中留。
我宁交酒肉朋友,也不交纯粹因为利益走到一块,相互利用的朋友。后者才是暂时的,或有条件的。
烟酒不分家,而利益迟早要分割的。
从青蚕豆到茴香豆
鲁迅小时候,跟伙伴们搭船去邻村看社戏。途中,上岸偷摘了田地里的青蚕豆,在甲板上支起小锅煮了吃……这篇文章是从中学课本里读到的。我忘了鲁迅怎么描绘社戏的,却记住了青蚕豆的香味。
在鲁迅的记忆中,青蚕豆之所以好吃,恐怕有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它是刚采摘下来的,新鲜得不能再新鲜了,又直接用河水来煮,洋溢着乡野气息。其次,在夜行船上剥食新煮
的蚕豆,眼看繁星,耳听流水,肯定别有一番滋味。加上是跟小朋友们一起摘、一起煮、一起吃,气氛也很热闹。美食(哪怕就是再简单不过的青蚕豆)需要与人分享才有味道。皇帝每顿都要面对几十道甚至上百道菜,有众多太监在旁边侍候,每种菜只尝一筷子,但胃口还是不大好,因为他是在“吃独食”。吃饭快变成一种礼仪(如同检阅陆海军三军仪仗队),就没意思了。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许多食物,都是小时候吃到的最难忘。人在小时候,饮食方面的阅历尚很有限,味蕾还保持着童贞般的敏感,能品尝出食物的原汁原味。这正如初恋,纵然青涩稚嫩,却不可复得。
人在小时候最馋。人在最馋的时候(要么则是最饿的时候),吃东西最香。
我们常常感叹某些食物不如小时候好吃了,是因为我们已不太馋了,或不太饿了,舌尖的味蕾在老化,在凋零。逐渐消退了那种对食物的原始热情。
和鲁迅一起吃青蚕豆的那些小伙伴,后来怎么样了?闰土的命运众所周知,变得木讷、迟钝。还有的孩子读点书,变成了孔乙己,改吃茴香豆了。虽然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却忘掉青蚕豆本来的滋味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而鲁迅跟伙伴们在夜行船上举办的,该算是规模最小的筵席吧?只上了一道清水煮蚕豆。但这种童贞的筵席散了,似乎比满汉全席散了还可惜,更令人惆怅。
咸亨酒店里的茴香豆,是用那种鲜嫩欲滴的青蚕豆加工制作的吗?我吃出的尽是各种调料的味道。完全掩盖了淡淡的乡土气息。即使同样是青蚕豆,恐怕也是塑料薄膜的暖棚里栽种的。
鲁迅笔下的青蚕豆,才是真正的“绿色食品”。绝对不曾洒过化肥。(那时候,有化肥吗?)
现在的蚕豆及其它蔬菜瓜果,都是吃化肥长大的。正如现在的孩子,是吃味精长大的。无论在餐馆或在家中,哪道菜不搁味精呢?
可即使搁了味精,还是不如小时候吃到的味道好。
鲁迅那一代人,所品尝到的青蚕豆的原始滋味,该已经失传了吧?
我去浙江,可能由于季节不对,没有吃到新上市的嫩蚕豆,只好买了几袋真空包装的茴香豆,带回北方。
茴香豆有点儿老了。但至少比上海城隍庙卖的桂皮豆还好些。那些桂皮豆,硬得跟化石似的,我快嚼不动了。
可能因为我也有点儿老了。牙齿,总有一天会掉光的。到那时候,吃东西快跟上刑似的,不再是享受,而纯粹变成义务,甚至是折磨。
青蚕豆一样的童年,离你我越来越远了。
好在你我还有回忆的力气。
如果对青蚕豆的滋味连想也想不起来,那才真的老了。
刚上市的嫩蚕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