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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12李敖语萃-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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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一样,这可叫做“‘穿’固有文化”。对固有文化,大家只想“穿”它,对它并没有很真诚的眷恋;固有文化的本身也无法使我们有深深的体感。大家只是为了情面、为了随和、为了不招忌、为了“学而时习之”的顺口,只好一齐串假戏,一齐重采黄花来做锦囊儿!
  如果我们肯睁开眼睛,看看我们的“平均公民”——用“大量观察”的法子看看他们:年轻一辈的明星狂和爵士乐,中年一辈的奖券迷和轿车梦,年老一辈的麻将风和强力睾丸片,……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经典中的真精神?
  ——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
  中国人的“征兆”传统
  征兆是中国人五千年来的只此一家大传统,当然也是五千年来只此一家的大骗局。它的历史太深了、太远了,深远得变成了一个坚固的骗人公式,大家一提到某某名人,就会公然用公式套他一下,明知是鬼话,可是谁也不敢说破,只要有利,谁也乐得相信,或者叫别人相信。你别以为这些是历史了,才不呢,就是这套大哲学,使中华民国袁大总统世凯先生抛弃了总统,想改行当皇帝,为了他相信他自己曾以“五爪大金龙”的正身,睡在床上过。“真龙转世”的大哲学,在上为帝王将相,在下为王元龙李小龙,以至看相摸骨的龙海山人,人人都多少反射到。你老兄一定也有这种传统的荒谬反射,不然的话,你为什么老是在浴室镜子里,偷偷看你“主贵”的那颗痣?
  ——征兆——来头可不小
  
  文化篇·批中西文化批评中国知识分子——讲理与讲礼
  讲理与讲礼
  中国民族对“讲礼”很拿手,对“讲理”却不在行。
  “礼”在古典解释里,虽然也有“理”的意味,但是两者你东我西,愈分愈远。“礼”变成人与人“交接会通之道”,变成仪规,变成俗套,甚至变成虚情假意。在这种方向的演变下,“礼”在许多点上,就跟“理”发生冲突。冲突的原因在“礼”是讲谁大谁小的;“理”却是讲谁对谁错的。讲谁大谁小,就没有是非可言,一切都是听凭摆布,一切都和稀泥,这就叫“礼之用,和为贵”。
  在“礼之用,和为贵”路线上发展的民族,一切都要“以礼自防”。除非特立独行之士,谁也不敢“无礼”。
  ——讲理与讲礼
  论“不守清规”
  读过《宋人轶事》的人,一定喜欢那苏东坡的好朋友佛印和尚;读过《水浒传》的人,一定喜欢那整天打人打山门的鲁智深花和尚。为什么人们喜欢这类酒肉和尚?答案是这类和尚“不守清规”,尽管不守清规,但他们的为人却正直、幽默、令人怀念常想。这样看来,所谓“清规”,显然已经没有必守的价值,“不守清规”的和尚,照样可能成为一个好人、一个男子汉。
  佛印和尚与鲁智深花和尚,在佛门中,应该归入“禅宗”的一派。这一派的真正精神,是反对佛门中的庙宇仪式,反对佛门中的繁杂“形式主义”。
  这类禅宗的先驱者,他们先知式的信仰是:“酒色财气,不碍菩提路”。在这种开明信仰的光照下,佛印会开苏东坡女人的玩笑,而鲁智深呢,不但自己大吃大喝,还要硬讲别的和尚吃狗肉!
  正统——所谓正统——的佛门不承认他们,但他们也不屑于正统佛门的承认。
  在中国思想史中,王阳明一派的末流,言行风采已跟这种禅味相当接近,这些智慧的中国古人,他们不谋而合的,也成了“酒色财气,不碍菩提路”的信仰者。
  我们新一代的中国人,不可忘记我们老祖宗们那“不守清规”的一个面,不可忘记他们的自然与快意,不可忘记在形式主义的森严气氛里,他们曾以笑脸和血汗,把过度严肃的传统文化,赋了生机、开了新路。我们怀念他们,我们向他们致敬。
  ——寻乐哲学
  中国“拦路告状”的历史
  拦路告状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它的历史,源远流长。古代中国老百姓,他们遭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只有三条路:第一是忍气吞声,第二是直接喊冤,第三是揭竿而起。“冤”字在中国象形文字里,上面是个罩子,下面是个兔子,把大无辜家兔子罩住,无法兔脱,自然冤哉枉也,了无疑义。老百姓如何不做兔子而做人,这就得另谋补救之道。主要补救方式有三:一种是“捶登闻鼓”,就是在皇宫外面捶一面大鼓,让皇上听到,好问他冤在哪儿。这种方法,后来名存实亡,变成了间接的“登闻鼓院”了,登闻鼓院是转达的衙门,这样一来,所有直接的用意全部消失,捶也白捶了!
  捶登闻鼓以外,另一种就是“立肺石”。肺石是一块红石头,老百姓有冤,可以跑上去站三天,能站下来,就有专门人员过来问你案情,并负责“通天”。这种喊冤,在程序上虽然间接,但在形式上,却有直接的视听效果。站红石头的意思是叫老百姓说真话,“使之赤心不妄言”,有点类似洋人按圣经味道,只是脚踩赤石罢了。至于立肺石的实际情形,显然大打折扣,如《梁书》武帝纪里有“可投肺石函”的话,足见喊冤已喊进“意见箱”了,其下场可知;又如《玉海》记武则天时有“肺石不须防守”的话,足见要喊冤的,还得通过治安单位人员“防守”这一关,其下场又可知。所以“立肺石”也者,费时而难见其利,明矣!
  既然敲鼓罚站都难以下情上达,最后只好亲见皇上的一法了。但皇上在深宫里,老百姓哪看得到?唯一的机会是:等皇上出巡或出来玩的时候,半路上把他拦住,这种拦法,有个专门名词,叫“邀车驾”或“迎车驾”或“乘舆诉”或“递御状”或“拦舆”或“拦舆递禀”。理论上,统治者为了探求民隐,尚不反对“邀车驾”,只是严格规定必须冤情确凿,不然就给你好看。好看的方式,在唐朝是“杖八十”(打八十棍);明朝、清朝是“杖一百”,表面的罚则比起古人的严刑峻法来,尚不算重,只是实际上罚的,就大有出入,因为随时可用别的罪名整你;别的罪名也预备好了一大堆,等着整你。如清朝规定:皇上车驾“行幸瀛台等处”而拦路的,则照“迎车驾申诉律”办;但“车驾郊外行幸时”而拦路的,却照“冲突仪仗律”办。这就是说:车驾也不是那么好“邀”的,邀错了地方,就视同“犯跸”,说不定还当大刺客办你呢!
  这样一来,老百姓有奇冤异惨,想直达天听,可说千难万难。于是,他们只好降格以求,把“包公”、“彭公”式的“青天型”人物,当成跪地苦求的对象,高喊:“青天大老爷,小的有冤上诉!”
  ——拦路告状不可拦!
  横扫封建主义
  中国的封建主义其实是无孔不入的,要横扫它们,得先一一纵深切入才能解决。一一纵深切入的战术是:不分大题目小题目,只要能大题大作或小题大作,显示出“大手笔”,就值得一写。因为这种纵深切入,一方面是把本题给解决了,另一方面却又同时把你真正的“借题发挥”带进场。
  ——封建主义是海峡两岸的共同敌人
  外国的不避讳
  避讳这套想起来实在没有什么道理的习惯,在世界上,可说是中国独有的坏习惯,自找麻烦的坏习惯。我们再反看外国,外国正好和中国相反,洋鬼子们觉得,尊敬一个人,最好的尊敬法子,不是不敢提他的名字,而是偏偏要提他。
  洋鬼子尊敬华盛顿,特别把美国国都叫做“华盛顿”,大家你叫我叫老头子叫小孩子叫,丝毫没有觉得该“避”什么“讳”,同时觉得,这是对华盛顿最大的恭敬和纪念。
  ——避讳——“非常不敢说”论中国文学李敖语萃论中国文学
  ——中国人评判文章,缺乏一种像样的标准。论中国文学五千年
  五千年的庞大文学遗产,只表露了庞大的繁琐与悲哀。我们的五千年文学史中,没有大气魄的诗、没有大气魄的剧、没有大气魄的小说、也没有大气魄的作品。我们没有好的表达法,没有像样的结构,没有不贫乏的新境界,也没有震撼世界的文艺思潮。我们的“文学”(如果还硬要算得上是“文学”的话),至多只是在一首小诗、一阕小词、一段小令、一篇小品、一个小故事里打滚,我们“足以自豪”的任何作品,在新世界的文学尺度下,都要打回票。我们的表达力,至多只是表达一点粗浅的浮情,忧国也好、非战也好、田园也好、香奁也好、铁板高唱也好、儿女私情也好,……我们除了在最低浅的层面上,吟咏低唱一阵或乘兴挥毫一阵外,便不能再深入,或因深入而浅出。我们是集体失败的,集体铸造了历史的纵线失败。我常常想:一个《儒林外史》的部分好题材,在任何二流三流的西方文人手里,都不会有吴敬梓那样糟糕的处理,那样可怕的结构!而吴敬梓已算得上是我们中国文学史上的特级文豪!——我们真失败!
  ——爸爸·我·文学
  中国文章史
  中国文章,一开始不是文章,而是“诗歌”,那是春秋以前的事。诗歌是当时白话和文言二合一的产物,当时的写作技巧很单调,最喜欢用单字重复来绘影绘声,描写黄莺,就来个“其鸣喈喈”;描写桃花,就来个“灼灼其华”,很少会变花样。我们读《诗经》,看到的,多是这类原始的表达法。
  这类表达法转到战国以至汉朝,变为“辞赋”,辞赋开始变深了。那时候政府的命令是辞赋,命令下来,深得小公务员都看不懂,大家只好拖死狗。政府没办法,就奖励大家研究这些难念的古文,谁念得好,就给谁官做。这种奖励,就是科举的起源。有了科举,就可以凭写文章做大官,中国人这么喜欢写文章——写讨政府喜欢的文章,骨子里,其实有制度的背景和遗传在。现在的高普考大专联考,不过是科举的摩登化,片言点破,一切可如是观。
  辞赋表达法带给中国文章大分裂,就是白话和文言的大分裂。这种分裂,到魏晋南北朝转为“骈文”,骈文是纯粹的中国字一字一形一音一义的大排队,中国人这时候,一写文章就要对对子,写满篇文章就是写满篇春联,做作极了。因为太做作,从隋唐到北宋,文章转为“古文”,古文一方面说复古,一方面也创新,虽然南宋以后,有“语体”出现,开始把白话和文言合流,但以文章正宗论,还是古文的天下。于是,从韩愈到曾国藩,中国的能文之士都是古文家,古文就是我们一般指的文言文。
  ——看谁文章写得好?
  李敖眼里的“中国文学”
  对中国文学,我个人早已从压根上失望。我看来看去,在我眼中的中国文学,只是可怜的“小脚文学”(如果还硬要算得上是“文学”的话)。中国文学的集体悲剧,乃是在不论它们的呈现方式是什么,它们所遭遇的共同命运,都是“被层层桎梏”的命运。不论它们的呈现方式是“散文”、“骈文”、“古文”、“时文”、“八股文”,是“论辨”、“序跋”、“志传”、“奏议”、“哀祭”……或是“革新”、“守旧”……不论从哪一路数的进退冲守,在我眼里的中国文学,都是“小脚如来”的“掌心行者”,都不能逃开共同被传统“桎梏”、“修理”的命运。在这共同命运之下,“文体”的争论也好,“诗体”的争论也罢,乃至什么“雅”、“俗”之分,“刚”、“柔”之异,“古”、“今”之别,“朝”、“派”之变。……从如来掌心以外来看,它们所能表示的,至多只是被“修理”的轻重深浅而已。它们相互之间,只有小异而没有大不同。换句话说,它们统统都多少被传统的水平观念缠住、被传统的社会背景缠住、被传统的意识形态缠住、被传统的文字辞汇缠住、被传统的形式语法缠住、被传统的陈陈相因缠住、被传统的粗糙肤浅缠住。……这样的一缠再缠,中国的文学便一直在“裹脚布”中行走,不论十个脚趾如何伸缩动静,都无助于它在一出世后就被扭折了的重要骨头!
  中国文学史中小品文凸出
  文学在中国古代,是跟道家、方士、阴阳家、纵横家的思想相近的东西,文学寄生在思想文学中,思想文字也孕育出文学。《庄子》中的许多表达,既是思想文字,也是文学。
  由于中国文句结构、流传工具等的限制,中国的文学遗产,最具特色的不是长诗,不是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而是片段的小品文。中国的文句结构、流传工具、意识形态,无法表达长诗和小说,也无法驾驭长诗和小说,所以大篇巨制的文学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上总是很缺乏,总显不出成绩。于是,中国文学的天下,便成了小品文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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