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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 作者:[美]温斯顿·格卢姆-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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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嗅,混蛋。”
    然后摔上后门。
    我这才一下子跳起来,我腿上的女孩滚到地上,另一个咒骂着。我走进俱乐部,珍妮靠在墙上哭。我走过去,可是她说:“离我远一点,你这混蛋!你们男人统统一样,就跟狗一样——你们不尊重任何人!”
    我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我不太记得我们演出的最后一场过程。回程路上,珍妮走到巴士前头,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说。那天晚上她睡在沙发上,第二天早上,她说也许我该自己找地方去住了。就这样我收拾东西走了。我的头垂得低低的。我没办法跟她解释,什么法子也没有。又被撵出去了。
    那以后,珍妮走了。我到处打听,可是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摩西说我可以跟他挤一个窝,等我找到地方再搬过去,但是那段时间寂寞透了。由于我们暂且没有任何演出,没什么事可做,我就想也许该回家去看看我妈妈,或许去巴布的家乡做养虾的生意。也许我不是天生摇滚乐明星。或许,我心想,我终归只是个夜郎自大的白痴。
    但是,有一天,摩西回家说,他方才去街角一家酒馆看电视,居然看见珍妮·可兰。她在华盛顿,他说,参加一项反越战的示威大游行,摩西说她应该在彼士顿跟我们赚钱,干嘛花精神去搞那种鸟事?
    我说我必须去看她,摩西就说:“呃,看看能不能把她带回来。”他说知道她大概住在什么地方,因为有群波士顿人在华盛顿租了间公寓,去做反战示威。
    我收拾行囊——我的所有东西——谢了摩西,立刻上路。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回来。
    我到了华盛顿时,那儿的情况一团糟。到处是警察,人们在街上呐喊,扔东西,就像是暴动。警察用警棍敲那些扔东西的人的头,情况看起来快要失控。
    我找出珍妮可能住的地方的地址,走到那边,但是没有人在家。我在门阶上等了大半天,到了晚上九点左右,一辆汽车停在门口,有几个人下车,她在其中!‘我起身朝她走过去,但是,她转身奔回汽车上。其他人,两个男的一个女孩,他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不知道我是谁,不过其中一个说:“听我说,要是我就不会现在去招惹她——她非常难过。”
    我问为什么,那家伙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下情:原来珍妮刚出狱。她是昨天被捕,在女监待了一夜,今早,还没人来得及将她保出来之前,监狱里的人居然说她头发里可能长虱子,因为太长了等等,就把她的头发剃得精光。珍妮现在是个秃头。
    呃,我想她是不愿意我见到她这副模样,因为她钻进汽车后座,趴着。于是我手脚并用爬过去,免得看见窗内情形,我说:“珍妮——是我,阿甘。”
    她一声不吭,于是我一通告诉她对于早先发生的事我很后悔。我说我再也不吃药了。也不再参加乐团演出了,因为有太多不良的诱惑。我还说我很难过她的头发被剃掉。之后,我爬回门阶放行李的地方,从帆布袋里找出当兵时用的帽子,又爬回车子那儿,把帽子顶在一根棍子上,从车窗伸进去。她拿了帽子戴上,这才下车,说:“噢,别趴在地上,你这大笨蛋,进屋去。”
    我们坐下来聊了一会儿,其他那几个人吸大麻、喝啤酒,但是我统统没碰。他们在讨论明天要怎么做,因为在国会山庄会有一项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有一群越战退伍军人格当场摘下勋章扔到国会山庄的台阶上。珍妮突然说:“你们知道吗,这位阿甘曾经荣获国会荣誉勋章?!”在场的人立刻鸦雀无声,望着我,然后彼此对望,其中有个人说:“耶酥基督赐给了我们一份礼物!”
    呃,第二天早上珍妮走进客厅,我睡在沙发上,她说:“阿甘,我要你今天跟我们去,而且要你穿军服。”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你要去做件事,阻止越南的那些苦难。”于是,我就穿上军服,过了一会儿珍妮拿来一堆在附近五金店买的铁链,说:“阿甘,把这些铁链缠在身上。”
    我又问为什么,但是,她说:“只管做就是了,待会儿你就会知道。你希望让我快乐,是不是?”
    于是,我们就这样出发了。我穿着制服缠着铁链,跟着珍妮和其他人。那天晴空万里,到了国会山庄,外面有一群暴民,还有电视摄影机和全世界所有警察。每个人都在唱歌、叫喊,冲警察伸中指。过了一阵子,我瞧见另外有些穿陆军制服的家伙,他们聚集在一道,然后一个一个,陆续走到尽量最接近国会山庄台阶的位置,摘下勋章扔出去。这些人当中有的坐着轮椅,有的破了,有的缺胳膊断腿。其中有的只是把勋章抛在台阶上,但其他人却是真的用力扔。有人拍我的肩膀,说是轮到我了。我回头看看珍妮,她点个头,我就独个儿走上前。
    场面变得有些安静,接着有人用喇叭筒宣布我的姓名,还说我将扔弃国会荣誉勋章以表示我支持结束越战,所有人鼓掌叫好,我可以看见其他勋章躺在台阶上。在这混乱的场面上方,国会山庄的阳台上,有一小撮人站在那儿,几个警察和几个穿西装的家伙。呃,我心想我得尽力而为,于是我摘下勋章,再看它一眼,我想起了巴布和那些经历,还有丹恩,那一刻,我也弄不清是什么,反正有一种感觉涌上心头,可是我非得把它扔出去,于是我把胳膊往后伸,使出全力把勋章扔出去。过了两秒钟,阳台上一个穿西装的家伙莫名其妙倒下去。
    不幸,我把勋章扔得太远,砸中了他的脑袋。
    这下子场面大乱。警察们冲入人群,人们叫骂各种词汇,催泪瓦斯迸爆,接着突然有五、六名警察扑到我身上,用警棍揍我。又有一群警察奔过来,接下来我只知道自己被戴上手铐,扔进警车,送往监狱。
    我在牢中待了一整夜,早上他们来带我去见法官。我有过这种经验。
    有入告诉法官我被控罪名是“用危险武器——一枚勋章——攻击他人,并且拒捕”等等,又递给法官一张纸。“首先生,”法官说,“你可知你用勋章击中了美国参议院记录员的脑袋吗?”
    我一声不吭,但是看情形这次我闯了大祸。
    “甘先生,”法官说,“我不懂像你这样地位的人,一个曾经忠勇报国的人。怎么会跟一群邋里邋遢、扔勋章的家伙搅和,但是我告诉你,我要把你交付心理观察三十天,看看他们是不是能弄明白你为什么做出这么白痴的行为。”
    他们把我带回牢房,不一会儿送上了辆巴士载我去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
    终于,我被“关起来”了。

    第十二章
    那地方是个真正的疯人院。他们把我跟一个名叫福瑞的家伙关在同一个房间。福瑞在此地待了将近一年,他一见面就告诉我,未来我得安于跟什么样的疯子相处。有个家伙曾毒死六个人,还有个家伙拿切肉刀对付亲娘。此地的人干过各种鸟事——从杀人、强暴,到自称是西班牙国王或是拿破仑,什么都有。最后我问福瑞他为什么在此地,他说因为他是个杀人前科犯,但是再过一星期左右他们就要放他出去了。
    第二天,我奉命向我的心理医生华顿大夫报到。原来华顿大夫是个女的。首先,她说,要给我做一项小测验,然后做体格检查。她要我坐在一张桌子前面,然后开始给我看一些有墨渍的卡片,问我觉得这些墨渍是什么。我一再说“墨渍”,最后她终于发狂了,叫我非得说些别的,于是我就开始编造。接着她给我一份长长的测验卷,要我做。我做完之后,她说:“脱下衣服。”
    除了一、两次例外,每次我脱下衣服总会遭到倒楣的事,因此我就说还是不脱的好,她记下这一点,然后说,要是我自己不脱,她就找护理员帮我脱。就是那种没有二话可说的买卖。
    我脱了,等我光了屁股,她又走进房间,上下打量我,说:“哟、哟——你可真是个上好的男性标本!”
    总之,她开始用一个小橡胶槌敲我的膝盖,就像家乡大学那些人的做法,又戳戳弄弄我全身各部位。不过她始终没有叫我“弯腰”,对于这一点,我非常感激。过后,她吩咐我可以穿上衣服回房间了。回房途中,我经过一个有玻璃门的房间,里面有一群瘦小的家伙,有的坐着,有的躺着,流着口水、痉挛着,或是用掌头捶地板。我就那么站在门外好半天,往里望着,我真替他们难过——他们多少让我回想起念傻瓜学校的那段日子。
    过了两天,我又奉命去华顿大夫办公室报到。到了那儿,有两个穿医生制服的家伙跟她一起,她说他们是公爵大夫和伯爵大夫——两人都来自国立精神病医疗中心。他们对我的病历非常感兴趣,她说。
    公爵大夫和伯爵大夫要我坐下,接着开始问我问题——各种问题——他俩还轮流用小槌子敲我的膝盖。之后公爵大夫说:“是这样的,阿甘,我们已取得你的测验成绩,你在数学方面的表现相当出色。所以,我们希望你再做一些测验。”他们取出测验卷要我做,这些测验比第一次的复杂得多,但是,我猜想我做得大概还不错。要是早知道它的后果,我—定会搞砸它。
    “阿甘,”伯爵大夫说,“这真是令人惊讶。你的头脑就像电脑。我不知道你怎么可能算出来的——也许这正是你会在这儿的原因——不过,我从未见过这种事。”
    “你知道,乔治,”公爵大夫说,“这人真的了不起。前阵予我替太空总署做过一些工作,我认为我们该送他去休士顿航空中心,让他们给他做些测验。他们一直在找这种人。
    所有医生都盯着我,点着头,然后他们再一次用小槌子敲敲我的膝盖。看来我又要动身了。
    他们送我去德州休士顿,我们搭的那架老旧飞机上只有我和公爵大夫两个人。除了他们用链子绑着我的手脚,不得离座。旅途算是愉快。
    “听清楚了,阿甘,”公爵大夫说,“这笔交易是这样的。因为你用勋章击中参议院记录员闯了大祸,这个罪名可以让你坐十年牢。但是如果你跟太空总署这些人合作,我会亲自负责让你获释——如何?”
    我点头。我知道我得离开监狱,才能去找到珍妮。我好想念她。
    我在休士顿太空总署待了大约一个月。他们给我做检查、测验,问了许许多多问题,我觉得自己好像要去上杰尼。卡森的即兴表演似的。
    当然不是。
    一天,他们把我拖进一个大房间,说出了他们心里打的主意。
    “阿甘,”他们说,“我们想用你做一趟外太空之旅。公爵大夫说得对,你的头脑像电脑——而且比它更好。如果我们能输入适合的资讯,你将会对美国的太空计划非常有贡献,你的意思如何?”
    我思考了半天,然后,说还是先问过我妈妈好些,但是,他们提出更有力的论据——例如在牢笼中度过我未来十年的生命。
    因此我就说好,不过通常这个“好”宇每次都会给我惹祸上身。
    他们想到的点子是把我放到一艘太空船上,发射到外太空,让我绕着地球转上百万英里。他们已经送人上过月球,但是在月球上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的屁东西,所以他们计划下一步去探访火星。幸好,目前,他们构想的目的地不是火星——这一趟外太空之旅是一项训练任务,他们想借此行弄清楚哪种人最适合火星之旅。
    除了我之外,他们还挑选了一个女人和一只猿猴同行。
    那个女的是个长得像螃蟹的女士,名叫珍妮。弗芮区少校,她本该是美国的第一位女太空人,只是没有人知道有她这位女太空人,因为这些都是最高机密。她是那种个子矮矮的女人,头发好像和碗罩在头上然后剪齐似的,而且,对于我或那只猿猴她似乎都没有什么用场。
    老实说,那猿猴倒不赖。它是一只长肢棕毛的巨大母猿,名叫苏,是在苏们答腊丛林还是什么地方抓来的。事实上,他们这儿有一大堆猿猴,早就将它们送上外太空过,不过他们说苏是适合此行,因为它是母的,比公猿猴和善,而且这将是它的第三趟太空之旅。我知道这情形之后,不禁纳闷,他们为什么要派我们上太空,可是成员中唯一有经验的却是只猿猴?这问题的确会让人思考,不觉得吗?
    总之,我们得通过各种训练才能成行。他们把我们放进分子加速器中旋转,以及无重力的房间里等等。还有,他们整天把要我记住的屁东西填入我的脑中,例如计算我们与目的地之间距离的方程式和返回地球的方程式,还有什么同轴座标、余弦函数、球面几何、布尔代数、反对数、傅立叶分析、象限和行列数学等等屁玩意。他们说我要做后援电脑的“后援”。
    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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