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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
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问题解答
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问题解答
1、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2、目前,我国已发布了多少项企业会计准则?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答:目前,我国已发布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16项具体会计准则。
基本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2年11月30日发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具体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997年5月22日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2)《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1998年5月12日发布,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3)《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998年5月12日发布,2003年4月14日修订,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4)《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1998年6月20日发布,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5)《企业会计准则—收入》,1998年6月24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上市公司。
(6)《企业会计准则—投资》,1998年6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
(7)《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1998年6月25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上市公司。
(8)《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1998年6月25日发布,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9)《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1999年6月28日发布,2001年1月18日修订,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10)《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2000年4月27日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11)《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2001年1月18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12)《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2001年1月18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13)《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1年1月18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企业。
(14)《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2001年11月2日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15)《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2001年11月9日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16)《企业会计准则—存货》,2001年11月9日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3、企业会计制度包括哪几类?
答:企业会计制度主要由三大体系构成,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
(1)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29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除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1月27日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
(3)《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
4、2004年财政部共发布了几项新会计制度?
答:200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三项新会计制度,即《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5、三项新会计制度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三项新会计制度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6、三项新制度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答:《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7、小企业的具体划分标准是什么?
答:2003年2月19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对中小企业标准进行了界定。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对中小企业标准主要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 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食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上述标准以外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另行制定。
8、财政部门下发了哪些与贯彻执行三项新制度有关的文件?
答:为保证三项新制度的贯彻,财政部先后下发了若干与三项新制度相配套的文件,并对三项新制度的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
9、财政部门对贯彻落实三项新制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为了确保三项新制度的贯彻落实,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并对企业、单位贯彻实施三项新制度提出如下要求:
(1)我市各小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制度,认真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各小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应当加强对三项新制度的学习,自觉参加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新会计制度培训,为新制度的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会计人员接受三项新制度的培训情况,将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记入会计人员信息档案。
(3)各级财政部门将联合国税、地税、民政、农委等部门,分别对三项新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将三项新制度的贯彻落到实处。
会计制度变迁的利益冲突与协调
本文所说的会计制度是指广义的会计制度,即规范会计行为的一系列法规、准则和制度的总称,包括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多元的利益主体、分化的市场、产权改革的滞后与法制的不健全,加之利益冲突调整措施的时滞性使得既得利益十分刚性。而利益冲突的最终解决依赖于制度的变迁,为缓解当前会计改革引起的利益冲突,必须进行全面的、深层的、持久的改革。
一、会计制度变迁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
按博弈论的观点,会计制度的制定者其实是局中人,会计制度是策略,会计信息供方和需方以及会计制度的供方和需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必然影响策略的水准。他们之间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博弈。博弈的结果最终取决于博弈过程中的策略和利益调整。会计制度博弈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会计制度制定机构掌握了制定权,利用裁决权让其他局中人为制定者所代表的集团服务。
会计制度的博弈双方主要表现为政府与会计实务界(企业)之间的关系。会计理论界一般是会计制度博弈中的中介角色。一方面,会计理论界通过研究讨论和制定会计法规与政府发生联系,直接感受到较为充分的政府的“旨意”;另一方面,会计理论界又需要从实务界广泛听取意见和“呼声”,才能使制定出来的制度有可能达到“均衡状态”。但如果会计理论与实务界缺乏沟通,便会使得会计制度的制定者过多地接受政府的“旨意”而听不到群众的“呼声”,会计制度的制定者也就成了政府的代言人,最终使得会计制度的博弈由政府与企业的对弈转化为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对弈。这一矛盾的转化,显然不利于会计制度的制定和进一步完善,也难以使会计制度达到“纳什均衡”状态。
会计制度变迁中的博弈,在现实中表现为政府颁布的会计准则若有破绽或漏洞,市场主体就会利用机会钻营牟利,政府一旦发现了便会采取措施完善原来的准则,制定新的准则加以疏导、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便会展开新一轮博弈。经过多次博弈,会计制度就会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公认程度便会日益提高,纳什均衡便会逐步由低层次向高层次递进,最终趋向帕累托最优状态。因而,会计制度变迁过程是一个社会博弈过程,是一个帕累托优化过程。
二、我国会计制度变迁的特点
制度变迁可以采取“激进式”和“渐进式”两种方式。所谓激进式制度变迁即一步到位的制度变革。它是一种间断性的跳越,不具有过渡性的环节。渐进式制度变迁是逐步到位的制度变革。它是通过几个过渡性环节的相互衔接而呈现的连续性变异的演进过程。我国的会计制度变迁基本上是一种渐进的方式,即先在旧制度的边缘衍生出一些新的制度安排,通过新制度的不断发展来逐渐缩小旧制度的空间,然后达到整个会计改革的目标。这种渐进式的会计制度变迁决定了我国会计改革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中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有两种基本类型: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强制性会计制度变迁能利用政府的强制力的优势降低会计制度变迁的成本。尽管纯粹的强制性会计制度变迁可以取得会计制度的高效性,但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集团间利益冲突和知识准备不足等因素可能影响制度变迁的效果,以致我国二十多年来的会计制度变迁采取了以强制性为主,同时带有一定程度的诱致性的做法:将政府自上而下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与公众自下而上的探索和试验相结合,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制度创新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达到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实践证明,这种强制性中的诱致性在我国的会计制度制定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并大大减少了自上而下的整体改革过程中由于信息不足可能出现的风险。
2。我国会计制度的渐进式变迁是由会计制度的特点及国情所决定的。会计对经济的发展虽然起着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