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而,她似乎一点也没察觉到他骤升的杀气,小脸凑得更近,翘翘的鼻尖儿几乎帖上他的脸,他看到她不断眨动的睫毛像两排小扇子,从她身上飘来一股独特的馨香,让他再一次松开了刀柄。
听到她傻傻地低喃,“皮肤真好啊!白里透红,一个斑点都没有,这是用什么皮做的呢?啊——”
没想到她好端端地突然尖叫一声,见鬼似地直往后退,哪知脚下木屐又一次不良于行,左脚绊右脚,整个人就往后倒去,后方正是那座兰亭序拓碑,要撞在上面可不是舒服的事儿。
在思考那些可能的糟糕后果前,他已经伸出手,攥住她的手腕帮她定住了身形。
事实上她刚才想到那么“白里透红”的皮肤可能是从死人身上揭下来的,就再没有欣赏的心情,眼前一看“人偶”真的活了,更吓得她魂飞魄散,尖叫着甩开他的手就跑掉了。
她一口气冲过了曲水桥,黑石碑,还要往园门冲时,突然想起宝贝家当还扔在亭里的石凳上,咬咬唇又跑了回去。
她可是亚国崇尚科学的新时代青年,怎么能相信那种怪力鬼神的东西,正所谓邪不能胜正,这清天白日的,大活人怎么能怕一个妖孽!
不管这些心理建设有多强大,临近兰亭时,轻悠还是蹑手蹑脚一副孙子相,小心翼翼地观察亭中人的情况,发现男子正端着小瓷杯一口一口地饮用。
呀!人偶还能喝茶,真神了。
随即她就拍了自己一记脑门儿,嘀咕,“轩辕轻悠,你真蠢!这怎么可能是人偶,人家明明就是活生生的人。可是为什么问话都不吭声儿,真是个怪人。”
在她重新将男子定义为人类时,没有发现男子突然盯住她,那目光瞬间变得森冷骇人,杀气毕现,但又在她抬眼看来时,立即缩了回去。
因为女孩红着小脸,双手绞着裙角,挂着一个腼腆讨好的笑,眨巴着小鹿般纯稚的大眼睛看着他,软软地说,“这位公子,刚才,真对不起,是我太唐突了。”
她朝他深深地鞠了一躬,为自己的冒失,非常诚恳地向他道歉。然后又自顾自地解释刚才的误会,为了说明此行的重要目的,拿出了素描本和收集的落樱。
他看着她在那大花包里翻腾个不停,说到得偿所愿时,整个花污的小脸都在放光,那样单纯地为了梦想实现而迸发的满足愉悦,很有感染力。
这个小丫头,太单纯了。
“那个光蛋亲王可真霸道,一个人就占半座山,真没有绅士风度。”
必须更正一下,不仅单纯,还很愚蠢。
“对了,还要谢谢您刚才出手相救,您才是位真正的绅士。”
还有比愚蠢更糟糕的词来形容这丫头么?
“对了,我给你看这个。这就是羽觞,当年王曦之和大诗人们游会稽山时,就是用这种酒杯盛酒,放在那溪水里,曲水流觞,饮酒作诗,史称曲水宴。那个,我口好渴,可不可以喝点你的茶水呢?”
原来这才是她的目的。
女孩渴望地盯着石桌上的那个青瓷壶,壶口里冒出幽幽的白气,清香怡人,她咂咂小嘴儿,红红的舌尖舔过粉嫩的唇瓣,这无心的动作让幽深的黑眸不自觉地收缩了一下,立即垂下眼睑,抬了抬手。
她很懂得从善如流,自斟自饮,不怡乐乎。
他在心底哼笑,这丫头的神经真够粗的,这样胆大冒失,怎么能顺利长到这么大。
她又从大包里掏出肉干和果脯,热情地回报他的好心。他没有接,只饮茶。她不以为然,像小麻雀似地愉快地分享着她的留学见闻。
他才知道,这丫头刚满十六岁,比自己整整小了六岁,真年轻啊!
这个时候,轻悠又重新将男人定义为一位不能说话的可怜绅士。她当然不会歧视残疾人士,每次家里给穷人施粥时,别的姐妹从不愿参与,她都是跑第一的。
看着男子用茶时优雅绝美的仪态姿容,她深深地觉得,上天是公平的,再完美的事物总有缺陷啊!
可惜,等她真正发现男人的“缺陷”时,才知道现在下的定论是多么幼稚可笑!
☆、04。你是光蛋?
吃饱喝足,轻悠拍拍小手,决定开始干活儿了。
鉴于先来后到的原则,她非常礼貌地询问男人,“这位公子,我想拓印这块兰亭序石碑,很快就好,不会打扰您摹字太久。拜托您,谢谢您!”
男子依然平视前方,一声不吭,双手拢在宽大的黑色幅袖中。
轻悠便当人家默认了,心里还小小地惋惜了一下,瞧他眼珠子转得那么僵硬,不会连视力都有问题吧!
自觉不宜再耽搁,她迅速扎起长发,捋起袖子,将大花包里的瓶瓶罐罐翻了出来,摆当好,又捻出一张宣纸在石碑上比对大小。
然后,就那个刚刚喝茶的羽觞盛了溪水回来,用一个三寸宽的浅鬃排笔沾了溪水,轻轻将宣纸刷在石碑上,动作纯熟,很快就将整张宣纸平平展展地压印在石碑上。
他很清楚,这拓印的第一道工序看似简单,却大有学问。这小丫头技法熟练,应是个中行家了。
轻悠做完这一步,仔细检察没有皱褶后,才长舒口气,小脸上已渗出一层薄汗,敛去了眼底的纯稚光芒,变得认真持重。
她抬起手腕揩过额角的汗,回头冲他一笑,一抹柔软的春晖落在她微乱的鬓角,路上那一瞥的惊人之美再现,墨瞳悄悄为一抹雾色浸染。
“小叔教我拓印时说,这第一步刷纸入凹非常关键”
眼前的女子仿佛幻成了另一副模样,同样身着素色和服,袖幅被挽起,拿着浅鬃排刷轻轻在石碑上拂过,那动作十分熟练,更优雅迷人,她回眸朝他一笑,比起女孩更美上千万倍,连那谆谆教导的嗓音也柔软得不可思议。
——扫纸入凹,要以透出石色为宜,切忌皱褶。从右至左,都要均匀平整,这样拓出来的字体才清晰漂亮。记住了么,亚夫?
凝驻的黑眸中雾色朦胧,光色渐渐黯淡,清冷。
然而,正忙活着的女孩对此浑然不觉,她一边拉七杂八地叙说着拓印的技巧和《兰亭序》的典故,咏古叹今,一边拿着小布槌轻敲碑面,以便纸入凹字,跟着“噗噗”的敲击声哼起家乡的小调儿,真是一派悠闲喜乐。
他的出神只是极短暂的一霎,再看女孩那不知忧虑的天真模样,雾色尽褪的眸底闪过一抹轻嘲。
这丫头,挺会自得其乐。
他收回了目光,垂眸看着眼前石桌上早已铺好的宣纸,抬手,揽袖,提笔,蘸墨,开始临帖。
彼时,兰亭默立,曲水淙淙,粉樱三三两两跌入溪涧,欢快游走。幽幽樱香,随风潜入,轻轻摇曳伏案人的绝美侧影,雪白的宣纸上,墨迹疏落有致,墨香淡淡飘逸。不知何时,那偶时响起的愉悦嗓音悄然失落。
待他摒息已尽,收笔回手时,一抬眼才发觉女孩正痴痴地盯着自己,大眼中是他早已见惯不胜其烦的痴迷艳慕,顿时眸色阴冷下去。
轻悠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看个男人看到失神的地步,明明她正准备拓印最重要的一步蘸墨拍刷,回身取墨罐,却瞥见原来一直端坐如石的绝色男子正伏案摹帖,他秦首微垂,目注笔端,十分专一,黑色和服衬得他神容一片肃穆,仿佛在虔诚祈祷,又似默默悼念着谁,光晖洒在他精致的面容上,眉若墨挑,唇如点朱,光华夺目,连亭外的日色樱香都为之黯然失色。
相较于之前的静态之美,此刻他伏案行书的模样,美得更生动,鲜丽,更让人痴迷。
虽然感觉到自己的注视已经让美男子有些不悦,可她还是移不开眼,恍惚之间觉得他的眉眼竟有几分相熟,脑子里突然就有了赞美之辞:
“相传,唐太宗李世民十分珍爱《兰亭序》,并亲自为王曦之做传,称兰亭行书,有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露结,凤翥龙蟠。心摹手追,唯此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
沉怒的黑眸忽然一闪,升起几许惊色。
——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
从未想过,竟然有人会借帝王对《兰亭序》的颂言,来赞美他。
没有人,可以与他的美相较么?
他垂眸看着笔下的临帖,神容无色,心底却飘过一丝冷笑。
“你是什么人?你怎么进来的?”
突然,一声低喝打断了这短暂的咏美之叹。
十一朗拨出腰间的佩刀,刀尖直指手上正拿着墨盏和棉朴子的轻悠,满脸惊怒,杀气腾腾。
“啊,我,我是游客,我,我”
自知撞入的方式不太光明,轻悠立即蹦向漂亮男人身后。
十一郎见状,唯恐其危及自家主子,挥刀就是一砍。
锵地一声金鸣,吓得轻悠缩成一团蹲落在地,抱着脑袋,墨汁溅了一身,她感觉那刀锋堪堪擦过脑袋,眼角余光瞥见一缕发丝飘落在地,胆儿颤得差点尖叫。
“退下!”
头顶响起男子低沉的声音,简洁凝重,透露出绝对的威严和权力。
轻悠的心立即安定下来,身子就往男人身边挪了几分,偷偷抬头望去,就见那落下的刀锋刚好被男人抬起的手上一把未出鞘的刀架在半空。
“殿下”
十一郎不解,看着轻悠如此冒犯自家尊贵无比的主子,心头又急又气,但碍于主子眼底的不悦,立即收刀回鞘,狠瞪了眼轻悠,面对着主人躬身退步出了兰亭,立于亭下,拱手回报道,“殿下,前山有游客来寻人,称他们的朋友可能走失后山。”
说到此,十一郎又抬头刮了轻悠一眼。
轻悠未觉,而从这凶狠侍卫的简短言辞中意识到了那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她自以为是的漂亮人偶,绝色美人,哑巴绅士,弱视男子,居然就是自己腹诽多时的那位
“你是光蛋,呃不,光德亲王殿下?”
------题外话------
秋很喜欢古言的意境,故而在此文里加入一些古典元素,《兰亭序》就是本文意境的核心元素,这首歌算是文的另一首主题曲,属于女主角轩辕轻悠。
关于《兰亭序》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将在后文穿插。希望亲们能静下心来阅读此文,在享受古代书法中堪称“天下第一行书”的美妙意境时,更能深刻感受亚夫和轻悠唯美动人的爱情。
☆、05。最好别再让我看到你
男子依然没有回应,只是朝亭外的人摆了摆手,那人踌躇了一下,还是离开了。
轻悠急了,“喂,你倒是说话呀?人,人家刚才”
她又羞又窘,又后怕,一张小脸忽白忽红,表情丰富得让人惊奇。
他看她一眼,又看看溅了一地的墨汁,最后目光落在拓了一半的印纸上,良久,她以为他又彻底失语时,才沉沉地吐出一句:
“不拓了?”
“嘎?”
他的目光又扫过她身上的墨汁,和地上的工具。原来,她身上那股奇异的香,来自那黑墨。
她忆起自己此行的终极目标,矛盾得厉害,最后还是忍不住小心翼翼地试探,“我,可以继续吗?”
他没有回应,而是拿起自己的笔,继续临帖。
她莫名地松了口气,咬咬唇,拾起了棉朴子,急忙到溪水里洗净。想着,最糟糕也不过如此,都到这一步了,自然不能前功尽弃。
“那个,我的墨都洒光了,借点您的墨,行不?”
知道他不会为了“这种小事”回应她,她也不客气了。一刻钟后,终于拓印好,揭下宣纸后,她拿到太阳下晒了晒,看着字迹清晰的拓本,先前的阴霾也一扫而空。
此时,他亦摹完全帖,转头看向阳光下的小丫头,正举着拓纸对着阳光,嘟着小嘴吹气儿,她的小脸早就被抹花得面目全非,唯独那双唇儿粉润红亮,说不出的诱人。
突然,她转头朝他兴奋地叫起来,“老天,亲王殿下,这上面竟然有冯承素的印鉴,他可是唐太宗的内府栩书官,他的《冯本》是最能体现《兰亭》原貌的摹本。还有一行大师,仁启天皇宝鉴欧阳洵?!哦,这到底是《冯本》还是《定武本》?怎么会有这么多名人印鉴,太神奇了。天哪,这简直是稀世珍宝!”
通常来说,一篇墨宝或一幅画作,若能留下诸多文学诗赋的名人大家的鉴宝印章,就更能说明其真品的身份。就算作品本身并非名家所作,其价值也能翻上几倍。
王曦之的《兰亭序》之所以能成为千古佳作,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也离不开唐太宗的赞美和大肆宣扬。想想大名鼎鼎的“天可汗”都对其衷爱有佳,不但派权臣寻骗真迹,亲自主持摹本拓印,广赠朝廷宠臣,甚至在死后还非拿真迹给自己做陪葬,《兰亭序》想不出名都难了。
女孩高兴得像小鸟,扑腾腾地从阳光轻洒的亭外飞进来,带着一身光明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