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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史综览-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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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任何一个国家从未享受过的。

    但是,这个辉煌的前途却成为泡影,因为百姓没有守约,他们没有持守对神的忠诚,也没有遵行他的律法,因此,这些难能可贵的福气便丧失了。

 

            第一节  背景资料

 

一、士师记

    士师记是士师时代主要的资料来源。现在要讨论的,就是这个时代,假如要正确地评估士师记所提供的资料,就必须先了解这本书的基本性质,它是从一个特别的角度来记载历史,这角度是描述这段时期以色列的失败、亏欠与过犯。圣经中三番四次出现的钥节宣告说:

    「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廿一25),这卷书剖析了这种可悲的事实。这一类的史宾报导是必须的,因为它说明以色列人不蒙神祝福的原因。她本来拥有许多引人入胜的远景,但却因为不顺从神,而使一切美景都转眼成空了。士师记叙述种种导致她失败的途径。

    第一章描述以色列的失败,未能将迦南人驱逐出境。第二章说明她接受迦南人巴力(Baal)崇拜的后果。第三至十六章叙述接踵而至的迫害时期,是藉着米所波大米人(Mesopotamians)(即美索不达米亚)、摩押人(Moabites)、迦南人、米甸人、亚扪人(Ammoni… tes)及非利士人带来的惩罚。每一个时期包括以色列周而复始地犯罪、被侵略、惨受迫害,然后蒙神所兴起的士师拯救。最后,第十七至二十一章述及两件悲惨的事实,说明这个时期普遍盛行的不良行为。

    既然这种失败的主题在士师记中非常显著,我们切勿将书中所描述的生活方式,视为正常合法化,这是一般自由派学者的看法。举例来说,偶而有一位过路的利未人寻找工作,后来由一位以法莲人(Ephramite)米迦(Micah)聘雇他(士十七7~13),我们不能因此结论说,利未人通常都是机会主义者,我们反倒相信,大多数的利未人在所分配的城邑中都尽忠职守,只有少数不服从的,才依循这种越轨的生活方式。

二、迫害

    1.来自迦南当地的敌人:六次接踵而至的外来迫害,占据了士师记大部份的篇幅,并且消耗了这段时期中的许多年日。我们应该发觉,没有一次迫害来自当日的赐国。在世界历史中,士师时代是列强还未介入积极占领迦南地的时期。自亚门诺裴斯三世后,埃及第十八朝代的统治者不如他强盛,因此,对控制迦南地再也不惑兴趣了(注一)。第十九朝代早期的薛提一世,与他儿子兰塞二世会经北讨赫人,然而最多只经过巴勒斯坦沿海地带(注二)。这两位统治者曾占据伯珊(即伯善),但有城邑座落的山谷地带,仍然在迦南人的控制之下。因此,以色列仍然未受影响。继他们之后,第十九朝代的统治者,更为懦弱。虽然马尼他与第二十朝代的兰塞三世,曾间歇性地侵略过这个地区(注三)。

    这个时期北方的列强完全没有进攻迦南地。赫人是埃及特别宣战的对象,他们非常强大,但因这些战争而动弹不得。在约书亚时代,米所波大米北部的美垣尼仍然蠢蠢欲动,然而不久以后,他们的势力却被赫人大大的削弱了。当时,赫人在伟大的舒匹鲁刘马(Shuppilu…liuma)领导之下,日益强盛(注四)。亚述与巴比伦位于较偏远的东方,所以当时并未在西方扮演任何重要的角色,因此,迦南地的南部可以安静度日。以色列的敌人乃是当地的百姓,势力与他们不相上下。

    2.非利士人——最危险的敌人:无数迦南地的敌人中,带来最严重之成胁的是非利士人。也是在这段时期内以色列人最后要面对的敌人。自亚伯拉罕的时代,这个民族已经零星地分布在迦南地,但在士师时代,却蜂拥而至(注五)。原因是海上层民的大迁徙,其中一部份早已被法老马尼他驱逐出境了(一二三八~一二二八),但在兰塞三世(约一一九五~一一六四)(注六)治下的第五至第十一年间,非利士人迁徙迦南地为数比埃及人多,埃及人曾防备他们渗透埃及地,但并未禁止他们撤退和占据迦南南部沿岸的埃及属地。非利士人在这片原;于犹太人与但支派的土地上,建立五座有名的联邦(Pentapolis),即亚实基伦、迦萨、亚实突(Ashdod)、以革伦(Ekron)和迦特(Gath),各城邑有自己的首领。经过一段时期的适应:吸收了大部份的迦南文化与宗教后,非利士人因凶猛的军事活动而出名。结果帝来以色列第六次的迫害。非利士人军事上的成功,其中一个主要的武力来源是他们制造铁器的专利(撒上十三19~22),这大概是从赫人学来的秘方(注七)。

    3.众士师:士师记的名字,来自神在这段时期所拣选的人,神要他们领导他的百姓。士师记二章16节说:「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拯救他们」。其中大部份的士师,圣经明说他们「审判以色列」的时间长短。这荣誉的一群通常包括十二个名字:

名        字          迫 害 者                  参考经文

俄陀聂(Othniel)     米所波大米人「二河之间」  三7~11

以笏(Ehud)          摩押人                  三12~30

珊迦(Shamgar)                               三31

底波拉与巴拉(Barak) 迦南人                  四~五

基甸                  米甸人                  六~八

陀拉(Tola)                                  十1~2

睚珥(Jair)                                  十3~5

耶弗他                亚扪人                  十6~十二7

以比赞(Ibzan)                               十二8~10

以伦(Elon)                                  十二11~12

押顿(Abdon)                                 十二13~15

参孙(Samson)        非利士人                十三~十六

偶而在这张名单上,会加上亚比米勒(Abimelech)、以利(Eli)和撒母耳。基甸的儿子亚比米勒在三年的领导中所扮演的角色,更多是一位叛教的君王,而下像一位士师。以利与撒母耳虽说「审判」以色列(撒上四18;七15~17),他们实际身份却是大祭司与先知。

    大多数士师的工作是兼顾军事与管理的,虽然并非所有的士师都参与军事活动,但他们却都以此闻名,因为圣经的记载大部份与此相关。其中六位的军事活动有比较详细的记载,本章稍后将加以叙述,四位士师(睚珥、以比赞、以伦和押顿)的军事活动没有提到。两位(珊迦、陀拉)只有简短的记载(注八)。但十二位士师都曾或长或短地从事于监督管理的工作(注九)。这方面的任务显然是由军事领导而产生的,百姓既然承认这位新的拯救者之领导能力,自然继续期待他处理一般民政,而「士师」(注十)这称呼是由这任务产生的。虽然律法中并未定规士师的职份,但却是神所赞同的。圣经屡次提到承担这职份的人是神所「兴起」的(士三9、15),至少四位士师(注十一)曾特别因着圣灵得着能力。

    4.年代问题:士师记牵涉到年代问题。书中所提及的年日,如迫害与平静时期,包括参孙的时代,共四百一十年(注十二),然而即使出埃及的日期非常早,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空隙,让这些事情占据四百一十年之久(注十三)。列王纪上六章1节记载说,出埃及距离所罗门作王第四年开始建殿的时候,只有四百八十年,两个数目只相差七十年。但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四十年,约书亚作领袖大概十六年,参孙之死与扫罗登基之间相距约五年,扫罗统治四十年(徒十三21),大卫作王四十年,加上所罗门王即位四年,共一百四十五年。换言之,士师记中的事实记载约超过七十五年。

    然而,士师记本身提供了答案,暗示某些事件是同时发生的,例如士师记三章30节至四章1节暗示,以笏拯救以色列人脱离摩押人后,珊迦就是在八十年太平的日子中作士师的。根据士师记十章7节,耶弗他与参孙是同时活跃的,耶弗他专心应付约但河东的亚扪人,参孙则集中注意力对付西方的非利士人。某些次要的士师,既然


在不同的区域活动,也可能是同时期的,例如陀拉在以萨迦作士师(士十1~2),睚珥则在约但河外的基列地作士师(士十3~5)。细心的研究发觉年代的出入可以正确解释清楚,无需对经文有不公允的批判。

    5.迦南的宗教:以色列不讨神喜悦的主因,是宗教上的问题,他们也因此丧失那应许的大福。许多以色列人竟然模仿迦南地的宗教礼仪。

    迦南人最重要的神是巴力,因为他管理天雨与风暴,迦南人相信,丰收和庞大的羊群所带来的经济繁荣,与取得这位神的喜悦唇齿相关,理论上来说,虽然伊勒(El)(注十四)是众神之首,但巴力却获得更高的尊荣。在拉斯珊拉(Ras Shanra)所发现的史诗文学,内容广泛,也介绍许多其他的神只(注十五),而巴力始终是最为重要的。摩特(Mot)是死神,被形容为每年导至巴力死亡的,但战争女神亚拿特(Anath)是巴力的姊妹,同时也是他的配偶,她却能使巴力复活(注十六)。虽然拉斯珊拉文件介绍亚舍拉(Asherah)为伊勒的妻子,可是在下迦南地,她却以巴力配偶的身份出现。按旧约中记载,刻上亚舍拉的柱子,是立在巴力祭坛旁的(士六25~28;王上十五13)(注十七)。亚斯他录(Ashtaroth)是生殖力、爱情与战争的女神,在旧约中也经常与巴力相提并论(士二13;十6;撒上七3~4;十二10)。亚拿特、亚舍拉和亚斯他录三位女神给予人的概念是模糊不清,有改变和彼此混淆的倾向,往往令人难以分辨。敬拜这些神明所定规的仪式中,搀有宗教上的淫乱行为,而神话中也包括极端残酷和不道德的故事。并且也有以透童为祭品与敬拜蛇的事迹。这种宗教是腐败的,以色列既迷惑,便大大地犯罪了。经济是基本的吸引力量。以色列人盼望新的农业生涯带给他们财富,但他们错误地相信,固守巴力的礼仪是达成愿望的途径(比较何二5、8)。

 

第二节  未能占领全地

                    (士一1~三7)

 

    前章提及约书亚挫消了迦南人的力量,但各支派必须各自占领分配给他们的土地(注十八)。从这方面的责任来说,我们目睹这个时期的第一次失败,没有一个支派成功地占领所有抽签而得的地。

    西缅(Simon)所分配的城邑座落在犹大的领土上,所以犹大得西缅的协助,曾首先发动攻击。他们的成绩较后来的支派好,但仍然「不能赶出平原的居民,因为他们有铁车」(士一19)。这里所说的「平原」,可能是指不久以后,非利士人要来占领的、靠近地中海的平原地带。那地区的迦南人仍然强大,按情形看,他们在战争中所使用的战车(注十九),是平原上一种非常有效的武器。圣经告诉我们,便雅悯人[没有赶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Jebusites)(士一21),耶路撒冷是一个堡垒,虽然便雅悯人没有广阔的土地伸张声势,却也无能攻取它。紧靠便雅悯西边的但,与犹大际遇相同,被迫停留在山区,未获准进入较肥沃的低地。因此,正如前章所说的(注二十),许多人迁徙至拿弗他利以北(士十八章)。以法莲自拈阄的时候,就埋怨他所得的份,但却无能占领位于西方的基色地(Gezer士一29)。如果基色是以法莲唯一未能攻取之地,他的成绩也颇不错,可能是因约书亚早先劝言的鼓励(书十七14~18)。但更可能基色地是象征着它附近一片颇为广大的土地,而且是他份中较好的平原地带,所以以法莲的成绩不算很好。邻近北方的玛拿西,也在平原地带上面临困难,他未能占领伯善、他纳(Taanach)、多珥、以伯莲(Ibleam)与米吉多和所有附属于他们的地区(士一27)。这些地方或是靠近地中海,或是在约但河谷(又称以斯德伦谷)。以萨迦和西布伦发觉,分配给他们的地,大部份在以斯德伦谷,为迦南人所拥有之地。奇怪的是士师记只字未提以萨迦的命运,极可能他也是失败的。以斯德伦谷中的城邑,没有任何迹象,证明以色列人早期曾占领此地。相反地,我们看见不到一世纪后,在那地有埃及法老薛提一世和兰塞二世袭击的痕迹,甚至深入东郡的伯善。然而却未曾大大地惊动以色列人(注二一)。西布伦也未能占领基伦(Kitron)和拿哈拉(N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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