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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丰富。
当然,你更会感到你的生命是如此的短暂,又如此的珍贵。……
当我讲这番话的时候,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懂得这种目光,我也总是这样想看透一块矿石,想看透它们蕴含着的深厚。我知道,此刻,她也在探矿,她把我当成了搁物架上的一块石头。
我真想说,你和我是同类。
她转到了摆在另一边的那几排搁物架前。
“哟,这是什么矿石?这不是煤嘛。”她说。
不错,这是烟煤。在古生代石炭纪晚期,那些丛林和沼泽中大量的植物死亡之后,被埋入了地下,几百万年过去了,它们炭化成了厚厚的煤层。然而,我不是把它们当做矿石摆在这儿的,它们的身份是化石。瞧,在这个黑亮的断面上,宛如完美的浮雕一般凸现着的,是一个蕨类植物的叶片。那疏密有致的叶脉,就像鱼类的骨骼。它像卡嵌在时光之网上的游鱼一般,凝固在了永恒之中。
这几排搁物架上摆放的都是化石。
瞧,这块灰白色石片上的蠕虫状的东西,它叫蝶啶,它是原生代的软体复细胞动物。它生活在海洋中,而我是在高山上发现它的。
这是一片玄武岩,嵌在上面的这个多环状的斑块可能是鹦鹉螺,它应该是二叠纪时的生物。板块碰撞,上层地幔有大量岩浆从断层处喷发而出。生命以它的死灭对此做出了记载。
这是石炭纪的舌羊齿类植物的叶片化石,它们是一种生有舌形叶片的蕨类。
我忽然顿住了,我发现她站在那些古老的石头们中间,愈发显示出异样的光泽和质地。那情景使我在充分发挥了我的视觉之外,忍不住想动用我的触觉。
她感觉到了我的失态,于是莞尔一笑,接续了一个新的问题。
“你怎么会对化石感兴趣?〃 化石是什么?化石是生命留下的指纹,它标示着生命的曾经存在和最终消失。因为我们也是生命,所以关注它们,也就是关注我们自己。对化石的兴趣,也就是对我们自身生命的兴趣。
“哦。”她饶有兴味地点点头。
不久前有消息说,人们在一处掘开的岩层下发现了侏罗纪恐龙留下的足迹。
人们分析那些化石,说是那种三角状的鸟爪形足迹是食肉龙,被它们围拢的那些圆钝厚实的足迹是食草龙。于是,人们开始猜测,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
…我想,或许有一天,我们和我们所在的这个房间也会变成化石。那时,人类不存在了,一种新的物种站在这里,它们费尽心思地做着考证,人类是怎样的一种生命?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为什么他们会和这堆质地和年代不同的石头一起在此处共生?
她笑了笑,“真的会发生什么吗?〃 我没有笑,我觉得,会有什么发生的。
仿佛要躲避那种发生,她忽然离开搁物架,走到了写字台前。
“咦,这是什么?〃 她好奇地拿起了压在台历纸上的小石片。那也是一块难得的化石。它镶在拇指大小的镀银金属底盘上,望上去宛如一块圆圆的纪念币。
是的,那是纪念币,纪念着生命的一次崭新的开端。我告诉她,那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眼睛——寒武纪三叶虫的化石。从那个时候起,生命开始看到了光,看到了被光照耀着的世界。
“真好玩,真有意思。”她爱不释手地摆弄着。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喜欢,就送给你。”
是因为她的眼睛吗?这句话竟脱口而出。
那应该是很珍贵的东西,就这样送给她,显得有些冒昧,有些仓促。
然而,她却没有这种感觉。她轻松地道了声“谢谢”,就乐滋滋地收了起来,仿佛那本来就是她应该得到的东西。
“吃饭了——”晓强在起居室那边喊。
我和桑乐一起过去了。碗筷都已摆好,贺榆已经坐在了桌前。
“没什么菜,妞妞,随便吃一点儿。”贺榆向桑乐笑着。
看看那几个装菜的盘子,就知道贺榆和晓强都是尽了心的。荷叶粉蒸肉,海米莴笋丝,香肠炒油菜,什锦豆腐丁……。贺榆虽然腿脚不灵便,家里的每餐饭她却总是要坚持自己烧,这也真难为了她。
贺榆尽着主人和长辈之道,频频地给桑乐布菜。
“姥姥,谢谢。我自己会来。”桑乐甜甜地叫着,仿佛“姥姥”这个称呼她已经叫了许多年。
我注意到了,她从来没有叫过我“姥爷”。
晓强这男孩子胃口很好,手里的大海碗就像混凝土搅拌机,这个菜那个菜都拨进碗里,用筷子把它们和米饭一搅,然后就呼呼拉拉地往嘴里扒。不—会儿,两碗饭就吃进了肚里,然后便心满意足地坐在那里打嗝。
贺榆和桑乐都吃得不多,她们也都放下了筷子。
只剩下我独自细嚼慢咽。
我问晓强,“姥姥做的荷叶肉好吃吗?〃 ”嗯,好吃。“ “香肠炒油菜呢?〃 ”嗯,香。“ 我摇摇头,“强,你还没有学会吃饭呢。”
是的,其实你还不能算是会吃饭了。你真正吃出这些饭菜的味道了吗?就说这个荷叶粉蒸肉吧,先吃出来的当然是肉香。它浓烈,它厚重。那种香味儿是粘滞的,犹如酿浓的蜜,犹如熬稠的粥。再吃出来的米香,那是炒制过的米,炒得焦黄,有特别的糊香味儿。不是平面的糊香,其中还有八角和花椒做着山墙和横梁,它们是和粳米一起下锅炒的,它们联手将那香味儿搭建了起来。还有荡漾的湖水呢,还有微风、阳光和青草,它们都来自荷叶,那是绿的余韵。
再说说这个海米莴笋丝,先吃出来的应该是田野的清新,那是脆甜的田野。
然后呢,是海的鲜美,是浓缩过的海,是精制过的海。当你占有着大地和海洋的时候,你会慢慢地发现它们在一起是如此地和谐、融洽。这时候,你的舌尖会泛起一缕红葡萄酒的醇香——它们是用红葡萄酒烹饪的。这一切的一切,你们吃出来了吗?
吃出了这一切的一切,才算是会吃。
否则那不叫吃,那是塞,那是填。
“知道知道。”晓强抢着说。
“行天,你真是越活越成精了。”贺榆揶揄地笑了笑。
只有桑乐不说话,她目光异样地望着我。我想,或许只有桑乐对我的话心领神会了。
我忍不住要发挥下去,这挥洒是为她而发的。
“人一辈子能吃多少餐饭?这是一个可以计算出来的并不算太大的数字。
当你的味蕾触觉到那些美味的时候,你会发现你的生命在欣喜地迎接它们,汩汩的旺泉正从你的舌下涌出。这种感官的享受是生命的赐与,它们是天然合理的。
在这个意义上应该说,珍惜每一餐的感觉,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享受饭吧,享受感觉吧,这就是享受生命。
第三章触觉的开启
关了床头灯,房间里仍旧泛着奶白色的微光。那是楼外的照明灯透过窗帘,筛入的光亮。
我感觉到被子下面动了一下,随后就有一个活物钻了进来。那是贺榆的一条小腿。那小腿用柔软的外侧亲热地在我的小腿上蹭了又蹭,然后就紧紧地贴在那儿。那情形,就像一个脸颊贴住了另一个脸颊。
一种无以言说的亲密,在肌肤与肌肤的接触中慢慢地传递过来。仿佛那是水,不不觉地涸湿着,一点一点地沁染着。带着被濡湿的心情,我向榆那边转过身体。榆即会意地钻进了我的被子,犹如攀树一般,用手臂和腿脚环住了我。
她的脸埋在我的胸前,她的手掌和手臂的内侧,肩胸和腹部,大腿小腿以及脚的内侧……全都与我触接了。这是两人肌肤最优化的接触方式,它尽可能地扩张着触觉的疆界。如此一来,那肉体就像古生代海底的软体动物一样,用它的皮肤贪婪地吮吸着,接受着。
我是循着习惯编排的程序依次抚摸榆的,掌心贴压着榆颅顶的头发缓缓地滑下来,滑向她的后颈,落在她的肩胛和后脊背上。那是一块宽敞的晒麦场,我的手就像磙子一样在那场地上来而复往地划着圆。
双唇触着双唇,榆的口鼻里开始发出轻轻的哼哼声,两只手以同样的动作在我的脊背上做着回报。
当我的双手再度升起的时候,我抚住了榆的耳轮。绕过耳轮,过渡到了脸颊,嘴,然后是胸乳、小腹……。榆也默契地把她的手从我的后背移向我的脸前,接着就以对称的动作抚摸我。
惬意的快感平缓而又稳重地走来,可很快,榆就慵懒地松弛下来,她满足地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是那种平静的满足,像往常那样,仅只是抚爱就已经满足了。榆转过身,很快就沉沉睡去。然而我却异样地醒着。
我的触觉还醒着。
触觉的产生想必是生命进化过程中无比重大的事件。当多细胞的生命体变得越来越复杂的时候,生命体表面的一些细胞便开始拥有了特殊的功能。当外界的物体触及了它们,它们就立刻产生了化学反应。在细胞体内,一个分子将信号传递给另—个分子……这样传递下去,终于有一些特定的分子产生了特定的化学反应链,由此而形成了特定的反应动作。这就是触觉。
痛痒寒热的触觉对于生命体来说,那意义自不待言,而触摸的快感则是另一个层次上的升华。在有性繁殖的动物中,只有那些对异性彼此的触摸产生快感的动物才会有更多接触的兴趣和欲望,因而才能有更多的交配机会,并得以繁衍出更多的后代。具有触摸快感的基因代代相传,并且愈益得到了强化。
人类就是这样的一种动物。
每一个体的触觉快感都是在生命的过程中,逐渐发掘出来的,而四房山下的赵婶,就是我的触觉快感的最初的勘探和开发者。
……
十四岁那年,我还在省城读书。坐在教室里,忽然能感觉到脚下的地面在微微颤动了,那是远处的炮声。
父亲把我送回了老家。
老家大翁家湾那个村子比起省城的教室来,要有意思得多。湾子背倚着连绵起伏的四房山,满坡的马尾松林里,杂着许多油栗树。正是秋天,油栗熟了,爬上树用棍子哔哔啪啪地敲打那些油栗果,心里会生出一种逐猎般的快意。累了,就坐在树下吃那些油栗子。剥了壳,里边的栗子肉白嫩嫩的,又脆又甜,吃起来像花生又像生红薯。
湾子的前面有一条河,河边有几棵葳蕤的大银杏树,白色的银杏果放在火灰里烤黄了,就会炸开。这种在中生代三叠纪繁盛一时的植物,像活化石一样存留到了今天。倚坐在银杏树下,嘴里咀嚼着甜中带苦的烤果仁,眼中望着那些小伞一样的叶片在风中悠悠地晃动,会让人觉得自己也变得像这树一样悠长和久远。
仲秋的河水已经很有些凉意,但是我却忍不住要下河去玩儿。河床宽宽的,黛色的河水在河槽的中间淌流,靠近岸边的那些地方水很浅,大大小小的卵石裸露着,可以让人半湿着脚,踩着它们蹦蹦跳跳地往前走。
那些卵石缝里有泥鳅还有小蟹小虾,把手掏进去,那些活物就擦碰着手指,让人生出许多深刻的触觉。小蟹小虾是生硬的,锐利的,犹如卵石生出的刺。泥鳅则完全不同,触上去肉乎乎的,滑腻腻的,有一种异端般的陌生的诱惑,让人在惊悚里夹着痒痒的喜悦。
那是一条不同寻常的泥鳅,我是在一块不同寻常的卵石下面与她邂逅的。
在一片灰暗平淡的青卵石中,那块乳白衬底上缀满玫瑰红点的卵石就显得分外惹眼。我身不由己地走过去,呆呆地向它端详。它在一层清浅的河水下盛开着,像是硕大的灵芝,又像是鲜嫩的草莓。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摘它。
当它被拿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了那条不同寻常的泥鳅。
透明的河水仿佛将她放大了,她的身体圆润而丰满,有一种近乎夸张般的充盈。她那细腻的肌肤闪着黑亮的光泽,犹如质地细密的丝绒。在我的注视下,她摆出一副全然不察的样子,不动声色,沉稳而世故。
我的心被痒痒地搔了一下,忽然极想触她。
我弯下腰,慢慢地向她伸出手。当指尖划破水面的一刹那,她蓦然灵动地将腰肢一扭,袅袅娜娜地离开了。
我不甘心,我一定要捉住她。脚下叭哒叭达地趟着水,我追了过去。她知道我在追她,她好像并不愿意甩掉我。她跑上一阵子,就会停下来,傍在卵石边上,分明在等我。可是,当我趔趔趄趄地赶过去,她却又摇头摆尾地离我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