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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需要的,也只是一双耳朵。
“我告诉你,我不是没良心的,一直在说服自己成亲并不是这么没趣的事。”他为自己也为“耳朵”再斟一碗酒,很认真地说明这一点,“你知道么?刚开始的时候这样并不难,那时候的娘子,有的时候还……还……怎么说呢……嗯,应该说是还挺令人回味的。”
“耳朵”尽职尽责地听着,脸上挂着僵笑。
“特别是最开始的几天,好象很有城府,见招拆招,遇事解事,看得我眼花缭乱。”乔少爷双目熠熠发亮,“陶飞燕的厉害你也尝过,可是娘子就那么轻松解决了,能干吧?只怕没有几个刚进门的新妇做得到呢!”
听话的人低垂着眼睛看手背,手背上结过痂的地方还有浅浅的五条白印,要完全恢复原来的颜色大概还需一段时间。
“可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觉得娘子有趣了,”双眼放光的人目光黯淡下来,“然后没过几天,她就开始和书上的女人一个样儿,你知道象什么吗?木头。”
楼下的麻雀没有找到吃的东西,一跳一跳地跳到门边,突然,隔壁热闹的雅间里传出一阵大笑和推搡劝酒的吵闹,麻雀吓了一大跳,飞起来,落到大树光秃秃的枝上,歪着脑袋瞪着惊恐不安的圆眼睛朝窗子里望。它望见中间的窗子里,那个无精打采的锦袍贵人一边喝着闷酒一边正喋喋不休地打扰对面一位望着手中酒碗发呆的人。
“她五天前绣的是菊花,这两天开始绣一只猫,白色的,有很长毛的那种猫,还是双面绣,绣得别提多精致了。”留候家的公子望向窗外发白的冬日的天空,无奈地拉下嘴角,“我觉得吧,她看着那只猫时的表情比看着我的时候还多一些,要我怎么办呢?我又不能跟只假猫抢娘子……而且吧,我觉得这样的娘子抢不抢好象也没有什么区别啊?我抢个木头有什么用呢?”
“说不定,在嫂子眼里你也是根木头。”薛毅把酒碗在手里头转过来,转过去,“其实你也不是个多有趣的人。”
“谁说的?”乔荆江反驳起来,“人人都知道我受女子欢迎。”
“哪里的女子?”薛毅反问,“青楼女子还是良家女子?嫂子不是陶飞燕。”
“我不是没试过的,”乔荆江急急辩解,“昨天我还想对她说几句体已话儿呢,可是你知道她怎么回答吗?她说:‘中冓之言,不可道也’!”
“不要告诉我,你用对付陶飞燕的一套来调戏嫂子。”薛毅难过地盯着手里的酒碗,真不想再理这个罗嗦的人。
“为什么?女人都是喜欢哄的,难道娘子就不是女人?”对面的家伙又是一付可怜兮兮的模样。
他还真这么干了?薛毅决定闭嘴,这个人死有余辜,不值得同情。
“完了,我这一生难道将如此毫无乐趣的度过?”他还在自怨自怜,“我娶了一个没有感觉的木头人?”
薛毅深吸一口气,开了口:“你知不知道,世上大多数男人只要能娶一个能做事、不惹事、够体贴、不出墙的娘子就会上山谢佛?”
“所以世上大多数男人都庸庸碌碌地过掉一生!”对面的家伙恬不知耻的表现出不屑一顿的高傲,“我乃人中之龙哎!”
“你是龙是虫我们暂且不提,我只问你,你今儿拉我出来牢骚这么多废话,是要告诉我你对嫂子不满吗?”薛毅问,“所以你才想重上万花楼?”
“万花楼?我干嘛要上万花楼?”乔荆江一楞。
那里有位带着尖尖指套的花魁视他如仇人,他还不想英年早逝。
“你拉我出来之前说的。”
“哦!”乔荆江抓抓脑袋,想起来,“那不是顺口说的吗?”
“顺口一说就是逛窑子?由此可见你说话真是口无遮拦。”薛毅白他一眼,“我认识你也有一年,总算知道你是个什么人,就这样也会以为你是当真要上万花楼,你娘子进门才一个月,怎会知道你究竟如何?你该不会平时毛手毛脚,露了很多短处出来,令她瞧你不起,把你看做个不成器的花花公子吧?”
乔荆江噎住,瞪大眼睛,似被踢到疼处。
“你真的毛手毛脚?”薛毅试探地问。
“我在回想。”他眼睛咕碌直转,似回想得很辛苦。
薛毅喝酒,等乔荆江慢慢回想,他开始同情这位有点缺心眼的留候家大公子。
虽然官宦子弟的不良习性不少,不过基本上,乔大少还能归入心地纯良一边。
“想不起来,”乔荆江托着脑袋扫兴地嘀咕,“好象以前怎么样,成亲之后也怎么样,应该没有特别做过什么。”
“那你至少是在嫂子眼里表现平庸。”薛毅叹口气,他不想进一步打击这个可怜的人。
“你的意思……是说我尚未得她倾心,所以客气相处只是出于本份吗?”乔荆江一点即通。
“我可什么都没说。”薛毅马上撇清关系,别人的家事,他才不要卷进去。
“就是说,我还未收服我家娘子?”乔荆江冷冷哼起来,“钟魁那时说他妹子的一番话,现在想起来还真有道理。”
“钟四爷?”
“对那个人你要敬而远之,尽量回避。”
“为何?”
“他对你意图不轨。”
“哦。”
乔荆江忽然间沉默下来,一碗一碗喝酒,似在考虑什么事。
薛毅乐得耳根清静。
“嘿嘿嘿……”忽然,一阵奸笑令薛毅脊背发凉,他抬起头,看到对面的乔荆江面有喜色。
“还记不记得成亲的第二天我告诉你我好象中了邪?”乔荆江似突然变了个人,精神十足地问。
“你现在就浑身散发出邪气。”薛毅莫明其妙地看着他。
“如果说娘子现在这模样是做的表面文章,那末,你猜她的真性子会是怎样?”乔荆江一点都不介意薛毅的挖苦,兴奋得好象看到猎物的猫。
“我不猜,”薛毅断然拒绝,“非礼勿视!”
就算是损友,他终归还是个侠少,不是那些个琢磨良家妇女的不良子弟。
“我想,那个时候可能不是中了邪,会不会是我看到她的真性子了?”乔荆江还是不介意,他几乎就只陷在自己的思考中。
薛毅看出来了,所以这次就不接话。
“可是,若娘子一直是在应付我的话,那她的掩饰功夫还真不是一般的了得。”乔荆江仍在自说自话,苦苦思索,“想我为了找出她不同寻常的地方,这一个月来诸般法子也试过了,她可从未放下过那正经八百的身段。”
“噗!”薛毅一口酒喷出,他皱皱眉,擦擦嘴。
刚才还肯定地说这一个月“没有特别做过什么”!
这个猪脑袋!
猪脑袋的眼光落到桌上的酒坛上,忽然,脸上泛起阴险的、若有所思的恶劣笑容。
“我劝你最好不要试。”薛毅决定还是很够义气地拉他一把,免得到时候这小子死掉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另外,可不可以请你放开我的袖子,它不是你用来擦酒沫的帕子。”
“哦,对不起。”乔荆江抱歉地放开攥住袖子的那只手,大概是刚才想事情的时候喝多了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把朋友的袖子拉过来擦桌上溢出的酒。
他并不想如此的,其实,只要不是和薛毅这个天生的酒缸对饮,他的脑袋还是能够管住自己的手,乔大公子好歹也有半坛女儿红的酒量。
“为什么不可以?”
“你的酒品不好。”
※※※
乔湘影来水榭找钟灵学绣花的时候,脸上挂着少见的热情笑容,“哎呀,嫂子,今天大哥没事呢,怎么你还有空来教妹妹绣花呢?”她快乐地往椅子上一坐,眼珠子转啊转,“大哥是新婚哎,我还以为他会陪着嫂子四处走走,怎么?他抛下你出去玩了吗?”
钟灵聚精会神地绣着她的猫,并没有停下双手,听见小姑的话,也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
“我那个哥哥啊,就是比较喜欢玩啦,”湘影拿起绷子,准备接着绣一朵红色的牡丹,手上不停,小巧的嘴巴也不停,“嫂子你不要在意哦,他呀,从小就没有个定性,什么事情新鲜三天就会觉得没趣了,唉,嫂子,大哥大概是觉得闷了吧?他以前可是很少在家里乖乖呆这么长时间的,这两个月已经很稀奇。”
嫂子微微一笑:“我晓得的。”
湘影停下运针的手,有点迷惑。
她打量钟灵,钟灵感觉到她的目光,抬起眼睛,嘴角挂着安宁的一朵笑。
“你不生气?”湘影十分失望。
“为什么要生气?”钟灵反问。
湘影眨着眼睛:“我哥把你扔下,一个人跑去玩了啊!”
“相公以前不就是这种性子吗?有什么好生气的。”钟灵低下头,继续手中的活,“你错了,相公不是一个人出去的,他叫上了他的薛贤弟。”
“薛大哥?”湘影脸红了红,“不奇怪啊,大哥和他的交情最好。”
“所以呢,我并不担心相公会玩得不开心,反正是玩熟了的。”钟灵的语气很悠闲,“只是呢,有点担心薛公子……”
湘影一楞:“担心?薛大哥很会打架的,不用担心。”
“傻妹子,就算再会打架的人,也难逃众口铄金的下场啊。”钟灵同情地摇摇头。
“什么意思?”湘影把手里的针线活完全停下来。
“就是说,如果相公再把薛公子往青楼那种地方带,时间长了,不管薛公子本身有没有做什么,人家都不会说他好话的。”钟灵叹口气,“相公已经成亲,这些流言对他倒没有什么影响,可是人家薛公子坏了名声,该怎么好呢?”
乔湘影呆住。
过一会儿,湘影问:“如果……我只是说如果哦……”
钟灵也停了手里的活,抬起头来看着她,等着她往下讲。
“如果有女孩子不在乎薛公子外面的名声,就不会有关系了吧?”湘影小声问。
“那样的话,大概关系不大。”钟灵回答。
湘影松一口气。
“可是呢,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就算女孩子不在乎他的名声,他去那种地方多了,会不会终于有一天忍不住变得和相公一样欲罢不能?这种事很难说的。真要是那样,那个女孩子就会很可怜。”钟灵的语气真的是十分同情,“话说回来,薛公子是个走江湖的侠客,就算我们这些官宦人家把这种事不当回事,他那些江湖上的朋友能不能接受还是个问题。唉,说不定啦,以后他坏了名声,连江湖都没得混呢!”
“不可以!”湘影脱口而出。
“不可以却总是出现的事,天下有很多很多。”钟灵悲天悯人地说。
“管好你的相公!别让他没事儿瞎跑好不好?”一直以来十分忍耐的留候家大小姐终于忍无可忍的露出了真面目,她跳起来,将手里的女红扔回桌上的笸萝,“要不然,让我知道大哥再拖薛大哥去那种地方玩,我就给他下巴豆!看他拉软了腿还能出门不?”
嫂子被她狰狞的样子吓住,半晌提心吊胆地开了口:“湘影,先把脚从凳子上放下来,虽然你还小,还是要保持淑女的样子。”
※※※
钟灵在婆家重新认识小姑的那一天,她的娘家发生了一件大事——四小姐点着了厨房。
这件事,纯属意外。
从懂事的时候起,钟缇就一直知道自己该嫁的是什么人——某位富甲一方的商人。她的相公将会有很多很多的钱,可以给她买很多很多好吃的东西,四哥从外面带回来的风车啊糖人啊什么的,以后相公都可以给她买,而且要多少有多少。
这是多么吸引人的事啊!
钟缇一直都是这么向往着的,直到大姐出嫁前的某一天,姐姐们告诉她:商人很有钱,但是地位很低,连自家马车都没得坐。
她突然意识到对这件事投资并不划算!
有钱,可以买好吃的,这一条很好,但是好吃的东西一个地方再多也有限,吃腻了以后就必须去别的地方换口味,一年两年的,用脚走得到的地方应该够吃,可是一辈子很长,几十年下来老在一个小范围内吃,龙肝凤髓也会变得没味。所以脚走不到的地方是一定要去的,并且得坐马车,如果不能坐马车,有再多的钱也没用。
钟缇后来又用她的专用小算盘拨了一下,确认四哥说的自己骑马也不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因为骑马很累人,而且要带马夫,除了自己出去还要给丫头备马,这至少三人的骑马费用比起一辆轻便马车要浪费多了。
毫无疑问,这么做太不聪明,钟缇很不高兴地想。
虽然她只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