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论犯罪与刑罚 [意]切萨雷·贝卡里亚[网罗论坛]寒寒-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页面 2…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新版后记
      1991  年我与“外国法律文库”编辑委员会签定了翻译和
出版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一书的协议书,并随后将曾
经过十年琢磨、推敲和修改的中译文交稿,后来此译文由“外
国法律文库”编辑委员会授权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公开出
版发行。令我感到高兴的是:在短短的几年当中,此译本被再
版了三次,印数达到22,000  册。它被许多大学的法学院系
指定为法律专业必读书。1997 年,我还因本书的翻译工作而
获得意大利外交部授予的文化奖。
      不知何因,在此书长期脱销之后,出版社一直没有再予
以加印。时至今日,就1991 年的协议书而言,《著作权法》
所规定的14 年使用权期限已经超过。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对
此书市场需求的特别关注和对我的中译本的特别信任,《论犯
罪与刑罚》的新版本将根据我们之间新近达成的出版协议而
诞生。我深信:在我国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日益蓬勃发展的形
势下,这个新的版本将会面对更为良好的发行前景。
      关于本书翻译所涉及的一些技术性问题,我想最好还是
在此援引1991 年9 月18 日撰写的《译后记》中的说明。
      摆在读者面前的这个译本,是根据意大利著名刑事诉讼
法学家江·多麦尼哥·皮萨比亚(Gian   Domenico   Pisapia)教授
1973  年编辑的意大利文版本译出的;译者又参照其他几种版
本作过数次校订。皮萨比亚教授的版本采用的是法文译者、
著名“百科全书派”学者莫雷莱编排的章节次序,即42 章。
贝卡里亚本人曾认为这个经调整的次序比原作的次序(47                        章)
 “更为自然”,因面“更为可取”。我所作的惟一调整是把一
些较长的段落划分成若干自然段,因为,贝卡里亚这本书浓
缩了大量含义深刻的论点,我想应该多留出些间隙,让读者
能较为从容地品味其中的意蕴。
      为了便于读者核对原文,译者在正文边缘标出1973 年意
大利文版本的对应页码。

                                                      …   1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附于译文后的《贝卡里亚传略》,是我根据收集到的各种
关于贝氏的生平介绍和评论文章整理撰写的。这些外文材料
也包含不少矛盾和歧异,就拿贝卡里亚1766 年1 月26                        日写
给莫雷莱的信来说吧,我见到的几个意大利文本相互间都有
差异;我尽量采用那些由比较专于此项研究的学者援引的材
料。在写作中,我还对1987 年出版的拙作《贝卡里亚及其刑
法思想》援引的个别译文,作了订正。
                                                                       黄风
                                                      2002 年7 月18 日
                                                              于太仆寺街

致读者
      一位在1200 年前曾统治君士坦丁堡的君主,授命编纂了
古代一个征服者民族的法律①,而后,这些法律同伦巴第人
②的习俗混杂在一起,并包容在充满私人所作的含混解释的
典籍之中。这些法律残余形成了至今仍被欧洲大部分地区称
之为法律的传统见解。卡尔布索沃③的见解、克拉洛④所提
到的古代习惯以及法里纳奇⑤抱着狂暴的得意建议实行的折
磨,成为那些本来应当诚惶诚恐地主宰人们生活和命运的人
所深信不疑的法律,这在今天同样是一种不幸。
①罗马皇帝查士丁尼(Iustinianus 又译优士丁尼,482  一565)曾授命编纂《民法大
全》,它由四部分组成:汇集了罗马法学家论断的《学说汇纂》,用作教科书的《法
学总论》(又译《法学阶梯》),《查士丁尼法典》和《新律》。—译者注
②伦巴第人是日耳曼人的一支。568    年,伦巴第人入侵意大利北部,建立了伦巴
德王国。—译者注
③卡尔布索沃(Benedikt   Garpzov   1595 一1666),17世纪德国有影响的法学家之一。
他在莱比锡担任过助理地方长官(scabino)     ;曾炫耀自己在任职期间判处过大量的
死刑。—译者注
④克拉洛(Giulio  Claro   1525 一1575),意大利犯罪学家,其代表作为《判决汇编》。
在这部五卷本的著作(最后一卷涉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中,介绍了许多意大利当
时盛行的习惯。—译者注
⑤法里纳奇(Prospero   Farinacci   1544 一1618),意大利刑法学家和律师,其代表作
 《刑事理论与实践》为当时的刑法学教学提供了框架。—泽者注

      本书将从刑事制度方面,研究这些保留着最野蛮世纪痕

                                                      …   2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4…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迹的法律,并以那些愚昧而鲁莽的俗人所不具有的风度,向
公共幸福的领导者勇敢地揭露这些法律的弊端。本书作者在
写作中能如此坦率地探索真理,并如此独立于世俗之见,完
全因为他所处国家的政府温和而开明。伟大的君主—统治人
类的恩人喜爱无名的哲学家根据理性冷静地揭示的真理,只
有醉心于强力或冒险的人才煽动与理性格格不人的狂热。在
那些透彻地研究了整个情形的人看来,目前的弊端只不过是
对旧时代及其立法者的讽刺和谴责而已。
      如果说舆论比强力更能深人人心的话,如果说温和与人
道能使一切人接受正当权威的话,那么,本书的宗旨正是为
了提高这一权威,而不是要削弱它。因而,只有首先很好地
理解这一点的人,他的批评才能使我感到荣幸。对本书所发
表的恶意批评产生于概念上的混乱,这迫使我暂时停止同开
明读者的论理,而去一劳永逸地杜绝一切漏洞,以免引来一
些神经过敏的误解或恶意嫉妒的诽谤。
      神明启迪、自然法则和社会的人拟协约,这气者是产生
调整人类行为的道德原则和政治原则的源泉。就其目标的主
导地位来说,前者与后二者之间是不可比拟的。然而,这三
者同样都在开创世俗生活的幸福。研究后者的关系并不等于
把前二者置之度外。相反,在堕落的人脑中,神明启迪和自
然法则—尽管这二者是神圣的和不可改变的—早已被虚伪的
宗教和无数随意的善恶概念所亵渎了,因此,看来需要单独
地研究根据共同需要及功利加以表述或设想的纯人类协约的
产物。这种观点是每个教派和每个道德体系都必定会同意的;
迫使最固执己见、最不信教的人也遵守促使人类过社会生活
的那些原则,这是值得赞赏的。
      宗教、自然、政治,这是善与恶的三大类别。这三者绝
不应相互对立。然而,并不是由一者所得出的所有结论和义
务,也同样由其他两者那里得出:。并非启迪所要求的一切,
自然法同样要求;也并非自然法所要求的一切,纯社会法也同

                                                       …   3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5…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样要求。不过,把产生于人类契约即人们确认或默许的公约
的东一酉分离出来,倒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它的力量足以
在不肩负上天特别使命的情况下,正当地调整人与人之间的
关系。
      总之,关于政治美德的观念,可以名正言顺地说是千变
万化的;关于自然美德的观念则总是清澈明了的,如果人的呆
痴和欲望还没有使她黯然失色的话;而关于宗教美德的观念却
是单一和永恒的,因为它直接由上帝启迪和保存。
      指责探讨社会契约及其结果的人是在谈论违背自然法和
神明启迪,看来这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讨论并没有涉及后两
者。如果人们在谈论社会状态前的战争状态时,坚持霍布斯
①的观点,即认为这是没有任何义务和不受任何先存约束的
结果,而不认为它是人类本性败坏和没有明示制裁所造成的
事实,也是错误的。怪罪考察社会契约内容的人不承认在这
种契约颁布前就存在这些内容,同样是错误的。
①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英国唯物主义行学家、政治思想家、古典
自然法学派代表之一。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主义的。当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时,
处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中,为了和平和秩序,人们必须将所有的
权力和力量都交给国家。即统治者(君主)。—译者注

      从本质上讲,神明公正和自然公正是永恒不变的,因为,
两个同样对象之间的关系总是相同的。但是,人类公正,或
曰政治公正,却只是行为与千变万化的社会状态间的关系,
它可以根据行为对社会变得必要或有利的程度而变化。如果
人们不去分析错综复杂和极易变化的社会关系,就会对此辨
认不清。一旦这些本质上相互区别的原则被混淆,便无望就
公共议题作出正确解释了。神学家的任务是根据行为内在的
善或恶来确定正义与非正义的界限。公法学家的任务是确定
政治上的正义与非正义的关系,即行为对社会的利弊关系。
既然每个人都看到纯粹的政治美德会屈从于上帝颁布的永恒
的宗教美德,上述对象就绝不可能相互妨害。
      我再重复一遍:任何想以他的批评为我增添荣耀的人,起

                                                      …   4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6…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码不应该把我的原则看成是对道德或宗教的危害,我已经讲
过,我的原则并不是那样的。请您竭力去寻找我在逻辑上的
错误或政治上的短见,而不要把我当作不信教者或作乱者吧。
请您不要惧怕任何维护人类利益的建议吧。请您用我的原则
可能造成的政治危害或不利来说服我,并向我展示现行成规
的优点吧,我已经在对《注评》的回答①中,公开表明了我
的宗教信仰及我对君主的驯服;再去作类似的答复,大概就多
余了。然而,如果有人怀着诚实者所特有的庄重,并聪明地
使我免于去证实那些首要原则(无论它们具有怎样的特点),来
向我提问的话,那么他将发现,我不但是一个努力的解答者,
同时还是一个和蔼的真理的热爱者。
①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出版后,多明我教会的教士法基内(Facchinei)写了
 《对题为(论犯罪与刑罚)一书的注评》,对贝卡里亚进行攻击。《对一篇题为的文章的回答》是为反击法基内而写的。该文虽以贝卡里亚
的名义发表,实际上却是山韦里兄弟执笔撰写的。—译者注

一、引言
      人们往往把最重要的调整工作委弃给平庸的谨慎和个别
人的裁量,而这些裁量者所关心的是反对实质上是利益均沾
的高明法律,这种法律遏制他们结成寡头,拒绝把一部分人
捧上强盛和幸福的顶峰,把另一部分人推向软弱和苦难的深
渊。所以,人们只有在亲身体验到关系着生活和自由的最重
要事物中已充满谬误之后,并在极度的灾难把他们折磨得精
疲力尽之后,才会下决心去纠正压迫他们的混乱状况,并承
认最显而易。见的真理,即那些由于简单而被他们平庸的头脑
所忽略的真理。平庸的头脑不习惯于分析事物,而习惯于根
据传统而不是根据考察来接受强烈的印象。
      我们翻开历史发现,作为或者本应作为自由人之间公约
的法律,往往只是少数人欲望的工具,或者成了某种偶然或
临时需要的产物。这种法律已不是由冷静地考察人类本质的
人所制定的了的,这种考察者把人的繁多行为加以综合,并
仅仅根据这个观点进行研究:最大多数人分享最大幸福。

                                                      …   5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7…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只有极少数的民族不是等待缓慢的人类组合更迭运动在
坏的极点上开创好的起端,而是利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