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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写小说-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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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重新掏钱把这个女人买了回来。不幸的是,无辜的胡利娅娜最终成了兄弟亲情的祭品——哥哥又把她杀死了。
  兄弟俩的情感必须要有个出路,似乎只有杀死这个女人才是最好的结局。
  必须是这样。
  《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
  美国中西部城市卡罗威世家的后裔尼克厌倦了中西部的生活,去到纽约作了证券交易人,并在市郊长岛西卵区租了一套小屋。他的邻居便是豪华的盖茨比公馆。小海湾对面的东卵区宫殿式的大厦住着从芝加哥搬来的汤姆和黛茜夫妇。汤姆是他大学里的同学,家里很有钱。黛茜是尼克的远房表妹,是盖茨比以前的恋人。
  盖茨比在他的别墅与黛茜第一次见了面,激动而惶惑。她的表情告诉他可以挽回昔日的恋情。不久,汤姆带黛茜到盖茨比家赴宴。盖茨比把他的来宾、纽约的女大明星和名导演介绍给他俩。黛茜自此总是在下午悄悄来盖茨比家。他把所有的仆人都辞退了。不久,尼克陪盖茨比去黛茜家作客,汤姆开始反感。盖茨比也发现黛茜的声音里充满了金钱。后来他们一起上纽约去。汤姆责怪盖茨比给他制造了家庭纠纷,并大骂盖茨比私自卖酒精赚大钱。盖茨比强忍着跟黛茜上了一辆车。尼克也跟他们一起回长岛。
  黛茜因情绪激动,开着盖茨比的车子在归途中将汤姆的情妇玛特尔撞死了。出事后她匆忙驾车逃走。
  玛特尔的丈夫威尔逊发现肇事的汽车在盖茨比家,以为是他撞死了妻子,便悄悄地潜入盖茨比的别墅,把正在游泳的盖茨比打死了,然后在草丛里开枪自杀。
  凶杀案发生后,尼克打电话给黛茜,但她和汤姆带了行李,很早就出门去欧洲旅行了。黛茜既没打来电报,也没送花圈。往日一起花天酒地的朋友没有一个来参加盖茨比的葬礼,唯有他年老的父亲和尼克。
  尼克发觉是汤姆暗中挑拨威尔逊去杀死盖茨比,不想在东部再呆下去,决定回中西部老家去。
  《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
  这是一部爱情的盛宴。
  小说主线是阿里萨和费尔米纳之间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但是,你还可以读到很多不同种类的爱情:
  “不止一次体验到了刹那间爆发的幸福”的阿莫乌尔那隐蔽的爱情;
  “我对死亡感到的惟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的阿里萨父亲的爱情宣言;
  阿里萨没完没了的朝露之情;
  乌尔比诺和林奇小姐之间羞涩而大胆的爱情……
  没有两种爱情是相同的,但其真挚火热的情感内核却是一样的。
  以情种叶芝的一首诗作为结束吧:
  那位姑娘站在那儿,我怎能
  把我的注意力集中在
  罗马或俄罗斯
  或西班牙的政治上


纯小说


  《伪币制造者》纪德
  这部小说没有中心人物,只大致可以看出是跟一代青年精神上的迷惆和苦闷有关。几条线索并进,往返穿插,夹叙夹议,互不相干,各人的故事又都无头无尾,其中又嵌入一个人物的一段日记,记叙他如何构思一部叫做《伪币制造者》的小说,并大谈对小说创作的看法。
  当然,如果你努力地去把握,也能找到一点情节进展或是人物的形象之类的东西,但这些东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营造的扑朔迷离、万象纷呈的感觉。
  这部作品素来被称为“纯小说”或“法国第一部反小说”,是学习现代主义风格小说的必读范本。
  《到灯塔去》弗吉尼亚·伍尔芙
  这部小说的人物也不多:拉姆齐夫人、拉姆齐先生、小儿子詹姆斯、画家莉莉等。故事为夏天时拉姆齐一家及朋友到海边度假,小儿子詹姆斯缠着爸爸乘船出海,去看岛上的灯塔。父亲严厉而又刻板,生硬地告诉詹姆斯明天天气不好,去不了,一下子打破了詹姆斯多少天来一直膨胀的期盼,詹姆斯无比失落。
  这就是现代主义小说,要从故事上说,几乎就没什么可说。要讲只有语言、结构和技巧可讲。
  《墙上的斑点》弗吉尼亚·伍尔芙
  这是意识流小说的代表之作。全篇没有故事,没有情节,没有场面,没有冲突,没有时间、地点、场面等的介绍,甚至没有人物——只有一个在自我世界里自由驰骋的“我”,甚至“我”最多也只起到线索的作用,目的是为了串联起绵绵不绝的思绪,以及跳跃性很大的联想。
  弗吉尼亚·伍尔芙本人说:“小说的适当素材是不存在的;一切事物、一切感情、一切思想都是小说的适当素材;头脑和心灵的一切特点都值得吸取;一切知觉印象都有用处。”所以,她只需要一个“斑点”。
  《喧哗与骚动》福克纳
  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曾经的望族,如今可以说很是破旧了。
  这位康普生先生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那时就已开始破落了,整天醉醺醺的,还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他的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她念念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她从南方淑女的规约下冲出来,过头成了一个轻挑放荡的女子。她与男子幽会,有了身孕,不得不与另一男子结婚。婚后丈夫发现隐情,抛弃了她。她只得把私生女(也叫昆丁)寄养在母亲家,自己到大城市去闯荡。 哥哥昆丁和凯蒂儿时感情很好。但他极其敏感,把妹妹的贞操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凯蒂的遭遇一下子使他失去了精神平衡。就在妹妹结婚一个多月后,他投河自尽了。
  杰生是凯蒂的大弟。他和昆丁相反,顺应潮流成为一个实利主义者,他对凯蒂的感情只有恨,也连带着恨她的私生女小昆丁。他玩弄了一系列花招,把姐姐历年寄来的赡养费据为己有,并从中吮吸复仇的喜悦。康普生太太的冷漠与杰生的残酷使小昆丁在这个家里再也呆不下去。一九二八年复活节这一天,小昆丁取走了杰生的不义之财,与一流浪艺人私奔了。
  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是个先天性白痴,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第一章就是通过班吉的眼光来讲的“白痴故事”。我喜欢班吉就像他是我的兄弟。
  小说中还有一位与杰生相对立、地位卑微的黑女佣迪尔西。她勇敢、大胆、豪爽、温存、诚实。她作为主人公的这一章安排在复活节,寄托了福克纳深深的理想与希望。
  《我们的祖先》三部曲卡尔维诺
  《分成两半的子爵》讲的是一名子爵在一次战争中被炮弹打成了两半,从头至脚地分成了两个人,当时,他的右半边照常回到了自己的城堡(又是城堡),左半边则到处游荡,并把所碰到的一切都砍成两半。
  《树上的男爵》讲的是一个年轻男爵与父亲闹别扭,在一次争吵后离家出走,上到了树上,然后就在树上住了六十多年,年迈后乘气球飞走了。
  《不存在的骑士》描述一套武士盔甲,自称是一名骑士的故事。奇怪的是竟有一个名门闺女爱上了这个不存在的骑士。
  就这么几个简单的故事,却使无数的小说迷留恋忘返。从这几部小说中,的确可以看出卡尔维诺的智力有些过剩。一句话的故事,要写出二三十万字。我们这些写小说的心里都有着多少个这种一句话的故事啊!想一想这一点就足够我们激动的了。
  《刀疤》博尔赫斯
  主角的脸上有一条怒气冲天的刀疤,博尔赫斯从这个意象出发,用第一人称叙述道:我们中有一个极其懦弱的人,大家都知道这一点,但谁也没想到他会做叛徒。大家就决心除掉他。
  我们费了很大心思,要把这人找出来杀死。
  但,出乎意料的是,讲故事的人最后突然说:你们鄙视我吧,我就是那个叛徒。
  《镜花缘》李汝珍
  这其实是一部很有现代意味的小说。故事是这样的:唐敖由于官场不顺,伙同妻弟林之洋去海外游历。到达的第一国叫君子国,在这个国家,每人都以自己吃亏让别人得利为乐。一个小兵拿起一件东西问价,很不高兴地说:你这么好的货,却只卖这么低的钱,你叫我怎么好心安理得买走呢?加点价,多加点,要是加少了,那就是有意不卖给我了。卖货人就说:承蒙你照顾,我已感激不尽了,但我刚才已经喊价太高了,那知你还说低了,岂不让我惭愧吗?再说,我这货确实不好,已喊得高出好大一截了。你却再让我加价,我确实也没办法,只好请你到别家去买了。被拒绝的小兵有些急了:分明是你用好货讨一个低价钱,怎么反说起我来了,凡是总得要彼此无欺才算公平。再说哪个的心中没个小算盘的,我怎么能这么被你愚弄呢?又谈了半天,卖货的人就是不加价。小兵真赌气了,照着他喊的价出了,却只拿起一半的货就走。刚要走,卖货的人又把他拦了,只说他给的钱太多了不准走。这时来了两个老翁,就来评定,争扯了很久,做主让小兵拿了八成的货。……
  我一直认为这可能是一部伟大小说的构思。可能有点粗,但想法太好了——假如中国的小说能以这个作为遗产,真不知现在我们是站在了现代主义小说的什么位置。


宗教与传说


  《源氏物语》紫式部
  公元11世纪,日本宫廷女子紫式部夫人写了一部全世界最早的长篇小说《源氏物语》。它以宫廷生活为中心,描写了平安前期、中期的世相,当然也包含爱情。
  《源氏物语》在日本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地位都很显赫,所有的研究者都给予了高度评价,196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紫式部选为“世界五大伟人”之一。夏志清将其称为“孤立的杰作”。当然,眼馋的中国人也可以说她在书中就引了白居易97次,主题也是受《长恨歌》的影响,等等,但这一点也不影响它的确是一部伟大的小说——我认为比《红楼梦》要伟大得多。你只有亲自看了,才知道《源氏物语》里边所蕴涵的现代派手法究竟有多让人吃惊。
  日本差不多同时还有一本《枕草子》,也很优秀,两部书加在一起,比中国的小说源头就要根深叶茂得多了。
  《一千零一夜》阿拉伯民间故事
  古代印度和中国之间有一个萨桑国,国王山鲁亚尔生性残暴嫉妒,由于王后行为不端,国王把她杀了,此后他每天都娶一个少女做王后,过一夜就把她杀了。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的同胞,自愿嫁给国王。从此,她开始给国王讲故事,每次讲到一个最动人的地方,天刚好就亮了,这样一直拖了一千零一夜,然后讲到了从前有一位国王由于王后行为不端把她杀了,从此他每天都要娶一位少女做王后,过一夜就把她杀了……
  绕了一大圈的故事回到了起点。
  很长一段时间,西方人说到神秘的东方故事都是指的这部阿拉伯民间故事,跟中国无关。至于后来略萨所说的中国套盒,也主要是被总结出来的,而这部阿拉伯故事是直接从结构上给予了西方小说太多的灵感。
  《混沌篇》庄子
  庄子的《混沌篇》也是一个世界级的中国故事,马原说这是庄子最出色的一篇文章。故事讲的是混沌的两个朋友为混沌发愁,以为混沌没眼没鼻没嘴没耳不能视听闻以至呼吸,就商量着做做好事,为混沌凿出七窍,“日凿一窍,七日混沌死”。 “我称此为混沌方法,也是我的方法。我以为发明‘混沌’的人是人类以来最伟大的智者。”这是马原的总结。
  马原在《寓言》里忍不住地又改写了一次:
  有三个好朋友。NB021住在南面,忽住在北面,混沌住在中央。NB021和忽常到混沌住的地方相聚。混沌对待两个朋友非常热情。混沌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没有眼、耳、鼻、口。用现在的话叫没有五官;古时叫七窍。
   NB021和忽对混沌的热情接待想表示一点感谢,就商量说:别人都有七窍用来看、听、饮食、呼吸,可是只有混沌没有,他一定难受极了。我们来帮他凿开吧,以后他再也不叫混沌这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啦。
  他们俩每天凿开一窍,凿眼睛用了两天,凿鼻子和耳朵也各用了两天,第七天凿嘴。眼见就要大功告成时,混沌死了。
  七日之后混沌死。这是中国的故事。
  在犹太教的《旧约全书》,上帝第一天创造了光,用来分出昼和夜;第二天创造了空气,用来分出天与地;第三天创造了陆地、海洋和各种植物;第四天创造了太阳、月亮和星星,用来分管岁月、节气与时令;第五天创造了水下、陆上生活的各种动物;第六天创造了男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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