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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强吹剑庵肿橹栽毒嗬氪碳さ幕嬷瞥31榷越咏碳さ幕嬷埔靡恍H绻庠谖颐堑睦又惺钦返幕埃绻鸄B(A作为被B知觉的他)或多或少是对MA的真实绘制的话,那么,我们便可以理解B如何意识到A的情绪,而毋须通过类比来进行联想或推断。当接近刺激的分布像产生一种与远距离刺激物体的组织相似的一种心物组织那样拥有这些几何学特征时,行为物体就会对远距离刺激物体进行动力绘制。这样一来,我把桌上的烟灰缸看作一个分离的物体,因为刺激的分布在烟灰缸的界线上是不连续的,从而在我的行为环境中产生一个具有特定形状的分离物体。当我们将这一论点用于MA-RB-AB的关系中时,我们看到在许多例子中,RB作为对MA的几何学绘制将拥有这些特征,正如将产生一个与MA动力地相似的AB一样。因此,A的声音的提高将产生一种时间刺激模式,在该模式中,每一种声音都伴随一个更响的声音,这种刺激模式将引起一种逐渐增强(crescendo)的经验。与此相似的是,A的急促行动将导致B的视网膜上时空的刺激分布,并依次导致B体验到一种急促的行动。
于是,在某种程度上,AB必须是对MA的动力绘制,不过,问题仍存在着,即AB将绘制出多少的MA。例如,A的声音的逐渐增强或他的整个行为可能是他的逐渐增强的兴奋的表示,他的急促行动可能表示他的恼怒。迄今为止,我们仅仅表明AB拥有逐渐增强的声音或急促行动的特性。但是,我们的真正问题是要解释AB究竟是兴奋还是恼怒。困难似乎在于从逐渐增强过渡到兴奋,或者从急促行动过渡到恼怒。但是,这种困难要比实际的还要明显。人们体验到的逐渐增强的声音和行动急促完全是动力事件,它们的动力方面不过是由“逐渐增强”和“急促”这些术语给予了不恰当的描述,而这些术语是可以从几何学角度进行解释的。如果我们试图去找出一些词汇,通过这些词汇来描述这些经验的动力方面,那么我们便被驱使着去使用像兴奋或恼怒这样的术语。正如我们前面曾经提到过的那样(见边码p.657),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用同样一些形容词去描述“心理”事件和“生理”事件的原因。如果认为“逐渐增强”原先仅仅作为一种强度的变化来体验,只是后来才被赋予兴奋的特征,这似乎是一种错误的假设。这种观点已经在第八章结束时(见边码p.330)被驳斥过,在那里,我们曾声称,行为世界越原始,它便越具有相貌性。因此,我们可以作这样的假设,所谓兴奋基本上是一种逐渐增强的体验,所以,逐渐增强的AB是一个兴奋的AB。
由此可见,我们的主要问题已经用一般的术语解答了。为了阐释细节,我们必须考虑若干要点。迄今为止,我们用来描述RB的时空模式的措词是十分一般的。存在着许多类型的逐渐增强和急促。语言未能公正对待这些模式,这些模式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不同的。作为不同的模式,它们将把它们的起源归之于不同的MA,从而也归之于不同的EA,反之,它们会产生不同的AB。而且,这个AB不仅依赖RB,而且依赖B的神经系统的结构。因此,对某个人来说可能视作不礼貌的行为,而对另一个人来说似乎只是羞涩和谦逊的笨拙表示而已。同一个R(或者十分相似的R)在一个观察者(K)眼里要比在另一个观察者(L)眼里产生更加原始的A的组织,正像在一次音乐会上,一个有音乐素养的听众要比另一个音乐素养较差的人获得更高的组织一样(也就是AK≠AL)。
表达出来的情绪越是一般,个体间的表述便越是彼此相似,这些表述也就越广泛地为人们所理解。卡茨概述了他在鸟类有声表达方面所作的研究,他说,鸟类种系之间的差别越大,这些有声表达就越是难以理解,不过有些声音,例如表示恐惧的声音,似乎在各个种群之间都是相似的,而且容易为它们所理解。某些红嘴鸥的警戒叫声甚至能被哺乳动物所听懂,因为后者和这些鸟生活在同一地区。
我们不要忘记,每种行为都发生在一个场内,因此,AB还要依赖它得以发生的那个场。这个场当然是B的场,而且意味着,B对A的理解还要依赖B看到A正在活动的那个场。当B注意到他开始并没有注意到的另外一个人在场时,A的行为可能完全改变它对B的方向,因为A的行为现在看来处于与这另外一个人的动力关系之中。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行为是指向一个物体的,不论这个物体是死的还是活的,如果这个物体未能包括在观察者的行为场内,那么,他将对他遇到的活动和姿势获得一种错误的印象。一种特别有意义的情况是,一个人的活动指向观察者本人。
在我们对本次讨论下结论之前,我们必须回顾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我们列举过的三个例子中我们忽略了第三个例子,就是那种吝啬的表情。我不准备深入探究这个例子的理论,我将仅仅提一下,这张股在任何时刻都可能是一个运动截面,一个取自电影系列的格子,并带有该电影的一个部分和结果的标记。这个事实已经在“多利安·格雷画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中被象征地表示了。
除相似性以外由其他因素产生的团体形成
我们现在可以回到行为的团体形成的问题上来了。相似性因素很好地介绍了一般原理,证明了将自我推向其他人类的场内力量。即使每个个体本身是“完整的”,这个因素也会起作用;换言之,即使在自我的场内,由于没有相似的东西存在,致使自我摆脱了应力,相似性仍将导致团体的形成;应力朝向产生自相似性的团体形成,如果我们运用旧的术语来表述的话,这种应力便是纯粹的环境-自我应力,它具有这样的特点,即介于应力之间的特定物体是自我和他的伙伴。
自我的不完整性
一切团体中最自然的团体——家庭,却不是以这种方式产生的。失助的婴孩是不“完整的”,他的需要的满足有赖于他人的活动,而在一个人一生的关系中首次最亲密的关系是与满足他的需要的那个人的关系。相反,必须施舍,必须帮助失助者,则是另一种产生团体联结的强大力量,对于这种团体联结,还须加上双亲的关系:我的肉体的肉体。如果没有孩子,父母也不再是“完整的”了。
但是,处在隔离状态中的人是否可以称得上“完整”呢?或者,如果他在与他的同伴毫无接触的情况下达到了成年,这样他是否“完整”?我们深信,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不会完整。一方面,他需要一个伙伴,另一方面,其他伙伴也需要他。
麦独孤的理论
调查表明,自我本身必定包含应力,这些应力只有通过把自我包含在各种(行为)团体中才能得以解除。这样一来,我们似乎把团体形成的原因还原为一种本能的理论了。确实,当我们创览麦独孤(McDougall)最近发表的本能理论,或者,像他现在称呼的那样,把本能叫做“倾向”(propensities)时,我们便可发现我们刚刚列举的一切需要就是这些东西。使婴儿依附于父母或保姆的需要正好符合麦独孤的第九种和第十一种倾向,也就是屈从的和求助的倾向(submissive
and appeal propensities),使父母与他们的孩子连接在一起的需要符合麦独孤的第六种倾向,即保护的或父母的倾向(protective
orparental propensity);当然,他也列举了性倾向(“求爱和交配”——第九种倾向),以及群居倾向(第七种)等等(1933年,pp.97f.)。
这种心身平行论(parallelism)反映了采纳本能理论的基本原因。如果不作这样的假设,即自我是需要特定种类予以解除的应力的所在地,那么,不论是人类的行为还是动物的行为都无法进行描述或解释。而且,不论人们是使用“自我-应力”(Ego…strees)这个更为一般的和中性的术语,还是使用“本能”(in-stinct)这个更为特殊的和引起争议的术语,那都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实际问题是,这两个术语中的任何一个术语究竟意指什么,它们在该理论体系中起什么作用。我们在前面已经批判了麦独孤的概念(第九章,见边码p.403),本章中提出的批判也同样适用于他在我们目前的问题上所使用的术语。麦独孤还在他的新近出版的书中把本能或倾向视作一种永久的先天倾向,这种永久的先天倾向可以被“激发起来”,然后“产生一种积极的倾向,一种奋斗,一种冲动或内驱力,它们都朝向某个目标(p.118)。正是在这一点上,我观察事实的方式与麦独孤观察事实的方式有所不同,这是我和他都承认的。我在这里提供另外一段引文。他谈到一个男孩,他有两种能力,但从未被使用过。“于是,有一天,他处在一群男孩中间,这些男孩在公正的观众的刺激之下正打算‘露一手’;他那超过别人、与众不同的……潜在倾向通过他对情境的知觉而被激发起来”(p.68)。上述引文在我看来似乎表明,一切倾向都是永久的存在,它们可以通过激励从潜伏阶段过渡到有效阶段,由于一些倾向在特征上显然是社会性的,因此,社会行为便被还原为个体能力了。现在,我们看到,团体成员的个体特征是团体的决定因素,但是,麦独孤的理论却远远超出了这种陈述。只要我们讨论心理团体,我们就必须留在个体的领域之内。麦独孤用意向(disposition)来解释心理团体的行为,这些意向根据它们自身的性质而产生一些过程;(行为的)环境除了“激起”这些意向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功能。对此,我们持相反的观点:整个场,特别是它的有关部分,在根据整个场的特性来决定行为的自我中建立起应力。如果我们声称,自我由于缺乏社会关系而“不完整”,那么我们的意思是说,既然自我本身是一种组织的产物,则这种自我便是一种不完整的组织,一种处于应力之下的结构,除非整个场满足某些条件,也即包含具有明确动力特征的物体。因此,麦独孤的倾向对我们来说不是最终解释的概念,而是对社会心理学需要解释的某些主要行为类型的总的描述。倾向是系统阐述的问题,而不是对问题的解答。
我们的理论和麦独孤的理论之间的差别不仅仅表现在术语方面,尽管这些术语都导源于这样的方式,即两种理论中的任何一种都探讨了行为及其基本原因之间的关系。但是,指出两者的差异是如此重要,以至于需要进一步详尽阐述。鉴于某种夸张,有必要使理论的区分尽可能鲜明,人们可能说:对麦独孤而言,具有倾向的自我和激起这些倾向的环境都是独立的实体(entities);在我们的理论中,它们一起发展,并且通过场组织的过程密切地相互作用。正如行为环境有赖于它周围的自我那样,自我也有赖于它的环境。在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中,行为环境的某些部分,也即我们的伙伴们,都起着独特的作用,那是因为在它们和自我之间可以产生能把自我完全组织起来的某些力量。因此,社会行为不是自我内的“社会倾向”的结果,而是特殊种类的场组织的结果。
在我们的理论中,正是由于社会行为导源于组织,因此,它对那种很少关注基本因素的理论的进展更有效果。这些基本因素充其量是根据虚假例子来分析的,而不是根据实际的团体行为来分析的,正是这些实际的团体行为表明了场组织在起作用。我们每个人都因为纯粹的“社会原因”而成为许多团体的成员,这与群居的本能或倾向完全不同。我们迁移到一个新的市镇,不论在社会方面还是在心理方面都成为该市镇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在这种环境里,我们的行为社会场会发生什么情况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转向我们问题中的第二个主要问题——心理团体的性质。在我们离开第一个论题之前,我们再提出一个结论。如果行为自我在隔离状态中是不完整的,那么,实际的或地理的有机体作为一个个体也是不完整的。这是因为,在行为环境中,伙伴的出现是地理环境中人际关系存在的前提。正如我们前面看到的那样,在行为社会场内,交流是通过一个社会场来中介的。不论从心理学上还是从生物学上讲,隔离的个体不可能是自然界的一个完整部分。
心理团体的性质
如果我们现在转向第二个问题,我们便将完全摆脱迄今为止所观察的心理团体的制约。我们在讨论中将把我们自己并不属于的那些团体的特性也包括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