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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先生所以深致恨于陈氏,盖非为私愤,而实为革命前途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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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演义 ·1113·
第一百三十四回
徐东海被迫下野 黎黄陂受拥上台
却说吴景濂、王家襄对吴佩孚说曹锟叫他们先行集会,吴
佩孚听说是老帅的意见,自然没有话说,叫他们到天津去自行
召集了。这时李烈钧、许崇智、梁鸿楷、黄大伟等,奉了广东
革命政府的命令,誓师北伐,可惜已迟。江西省内,被他们攻
克的地方,已经不少。吴佩孚虽明知他们必有内争,也不敢十
分大意,便根据陈光远告急的电报,请政府令蔡成勋为援赣总
司令,率领本部军队南下。不过这种事情,吴佩孚并不怎样放
在心上,骄气深矣。他所注意的,仍在政治方面。恰好孙传芳
因五月十五的电报,无人注意,又打了一个电报给孙中山和徐
世昌,原电大约道:
自法统破裂,政局分崩,南则集合旧国会议员,选举孙大
总统,组织广东政府,以资号召,北则改选新国会议员,选举
徐大总统,依据北京政府,以为抵制。谁为合法?
谁为违法?天下后世,自有公论。惟长此南北背驰,各走
极端,连年内争,视同敌国,阋墙煮豆,祸乱相寻,民生凋弊,
国本动摇,颠覆危亡,迫在眉睫。推原祸始,何莫非解散国会,
破坏法律,阶之厉也。传芳删日通电,主张恢复法统,促进统
一,救亡图存,别无长策,近得各方复电,多数赞同。人之爱
国,同此心理,既得正轨,进行无阻。统一之期,殆将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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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演义 ·1114·
惟念法律神圣,不容假借,事实障碍,应早化除。广东孙大总
统,原于护法,法统已复,功成身退,有何留连?北京徐大总
统,新会选出,旧会召集,新会无凭,连带问题,同时失效。
所望两先生体天之德,视民如伤,敝屣尊荣,及时引退,中国
幸甚!
徐世昌接了这电报,还不十分注意,不想第二天又接江苏
督军齐燮元,来了一个电报道:
我大总统本以救国之心,出膺艰钜,频年以来,艰难干运,
宵旰殷忧,无非以法治为精神,以统一为蕲向。乃不幸值国家
之多故,遂因应之俱穷,因国是而召内讧,因内讧而构兵衅,
国人之苦怨愈深,友邦之希望将绝。今则关外之干戈未定,而
西南又告警矣。兵连祸结,靡有已时,火热水深,于今为烈。
窃以为种种痛苦,由于统一无期,统一无期,由于国是未定。
群疑众难,责望交丛。旷观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对于政府,
欲其鼎新革故,不得不出于改弦易辙之途,欲其长治久安,不
得不谋根本之解决。今则恢复国统,已成国是,万喙同声,群
情一致。伏思我大总统为民为国,敝屣尊荣,本其素志,倦勤
有待,屡闻德音,虚己待贤,匪伊朝夕。若能俯从民意之请愿,
仍本救国之初心,慷慨宣言,功成身退,既昭德让,复示大公,
进退维公,无善于此。
徐世昌见了这两个电报,知道已不是马虎得过去的事情,
便和周自齐商量办法。周自齐道 :“事已至此,总统要不声不
响的过去,是万万办不到的了,不如借着孙传芳的电报,发一
个通电,探探各督军的意见,各督军当然不能贸然决定办法,
往返电商,交换意见,必然还要许多日子,捱得一天是一天。
我们大可乘此转圜,现在便说得冠冕些,又怕什么 。”徐世昌
见他说得有理,便也发了一个通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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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演义 ·1115·
阅孙传芳勘电,所陈忠言快论,实获我心。果能如此进行,
使亿众一心,悉除逆诈,免斯民涂炭之苦,跻国家磐石之安,
政治修明,日臻强盛。鄙人虽居草野,得以余年而享太平,其
乐无穷,胜于今日十倍。况斡旋运数,搀济危亡,本系鄙人初
志。鄙人力不能逮,群贤协谋以成其意,更属求之而不得之举。
一有合宜办法,便即束身而退,决无希恋。
徐世昌发这通电的时候,正是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天旧国
会的宣言也到了,那宣言的原文道:
民国宪法未成以前,国家根本组织,厥惟《临时约法》。
依据《临时约法 》,大总统无解散国会之权,则六年六月十二
日解散参、众两院之令,当然无效。又查《临时约法》第二十
八条,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则国
会成立以后,不容再有参议院发生,亦无疑义。乃两院既经非
法解散,旋又组织参议院,循是而有七年之非法国会,以及同
年之非法大总统选举会。徐世昌之任大总统,既系选自非法,
大总统选举会显属篡窃行为,应即宣告无效。自今日始,应由
国会完全行使职权,再由合法大总统,依法组织政府,护法大
业,亦已告成。其西南各省,因护法而成立之一切特别组织,
自应于此终结。
至徐世昌窃位数年,祸国殃民,障碍统一,不忠共和,黩
货营私,种种罪恶,举国痛心,更无俟同人等一一列举也。六
载分崩,扰攘不止,拨乱反正,惟此一途。凡我国人,同此心
理,特此宣言。
当王、吴二氏率领一百多位议员,发表宣言的时候,冯玉
祥和刘镇华也有电报请徐世昌辞职 ,把个徐世昌弄得六神无
主,坐立不安,正在欲住不能,欲去不舍的时候,一尝鸡肋风
味。忽保定方面,派张国淦来京,有要事见总统。世昌十分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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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演义 ·1116·
疑,急教请见。两人见了面,略谈了几句 。国淦便开言道:
“近日孙馨远、冯焕章各督军的电报;和国会的宣言,徐先生都
见到吗?”不称总统而称先生,不承认其为总统之意,在于言
外,咄咄逼人。世昌讷讷的说道 :“都见到,都见到。”国淦
道 :“既都见到,不知道尊意如何?”世昌勉强笑了一笑道:
“我久想辞职,苦于没有机会,今日能够脱卸仔肩,是最好没
有的了。就是当初,我也何曾愿意负这个钜责;都只为曹、吴
两帅和雨亭极力劝驾,所以勉强上台,这并非个人私言。张先
生洞烛事理,想必知道 。”国淦道:“已往之事,可不必再提,
徐先生既愿辞职,不知何日让出公府?”咄咄逼人。世昌听了,
不觉一怔,接着又笑道 :“我也很想早些出京,只恨尚有几件
事情未了,待布置了再走何如?”国淦道 :“曹、吴两帅吩咐,
说得异常响亮。愈速愈好,徐先生倘迟疑不决,多延时日,恐
有不利 。”一边卑词哀告,一边咄咄逼人。世昌道:“决不过
久,一两日内,必当离京。”至此亦决不能不说此语矣。国淦
道 :“既然如此,明日再来讨取回信。”说毕辞去。
世昌忧愤交集,无法可施,因想现今掌兵权的,只有京畿
卫戍司令王怀庆,彼此还有些交谊,不如请他来商量商量,看
有什么计较,主意打定,便急忙派人把王怀庆请到公府里,把
张国淦的说话,如此如彼的,说了一遍,请他代为想法。王怀
庆想了半晌,方才说道 :“这件事,直方要人,都已接洽一致,
实在已到无可挽回的地步,我看总统还是让步些,免得惹气。
“世昌见王怀庆也如此说,更觉忧愤,想了一会,又忽然道:
“当初并不是我自己愿意干这牢什子的总统,原是他们怂恿我
出来的,现在又这样逼我,其实难忍,此军阀之傀儡所以不易
为也。我偏不走,看他们怎样奈何我?”王怀庆不做声,想当
初亦在劝驾之列。半晌,方才冷笑道 :“我看菊老还是见机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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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演义 ·1117·
罢。他们原不和你讲什么前情,你要不走,他们老实说,合法
总统已经复位,用武力来对付你,你怎样抵当得住,到那时仍
免不了一走,还坏了感情,失了面子,何苦呢!倒不如趁早让
位,倒冠冕得多了 。”徐世昌仰首无语,良久,方才叹了一口
气道 :“我走后,他们难保不仍要和我为难,为后文伏线。与
其走而仍不讨好,倒不如现在硬挺了 。”王怀庆道:“总统如
其果愿下野,所有生命财产,我当负保护全责 。”世昌默然不
语。王怀庆再三相劝,徐世昌方才答应,当日拟好了一道辞职
命令道:
查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内 ,载大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
时,以副总统代理之。又载副总统同时缺位时,由国务院摄行
其职务各等语。本大总统现因怀病,宣告辞职,依法应由国务
院摄行职务。此令。
这命令用印发表后,便由王怀庆保护,悄悄出京去了。国
务总理周自齐得了这道命令,便也下了一道院令道:
本日徐大总统宣告辞职,令由国务院依法摄行职务,所有
各官署公务,均仍照常进行。京师地方,治安关系重要,应由
京畿卫戍总司令督同步军统领、京兆尹、警察总监妥慎办理。
此令。
一面,又由阁员联名致参、众两院一电,大略道:
自齐等遭逢世变,权领部曹,谨举此权,奉还国会,用尊
法统,暂以国民资格,维持一切,听候接收。
黎元洪处,也去了一电道:
国事重要,首座不可虚悬,自齐等暂维现状,未便久摄,
敬请钧座,即日莅京视事,并推恩洪明日来津迎迓。
谁知徐世昌虽去,黎元洪却并不曾允许复职。原来黎元洪
隐居天津,日子已久,自从奉、直交恶,直方要人和旧国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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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演义 ·1118·
员,纷纷向他接洽,他门下的政客,也分头向各方活动。自从
恢复法统之呼声一起,素来冷落的黎宅门口,顿时车马骈集,
十分热闹起来。每日催他复职的电报,总有几十起。吴佩孚的
电报尤多。各方的代表和国会议员,汽车马车,日夜往来不绝。
黎氏因怕蹈覆辙,不肯轻易允诺。谁知在这万众欢迎的当儿,
忽然接到一份出人意外的反对电报,那电报的原文道:
徐总统冬电,藉悉元首辞职赴津,无任惶惑。大总统对于
民国为公仆,对外为政府代表,决不因少数爱憎为进退,亦不
容个人便利卸职任。虽约法上代理协行,各有规定,而按诸政
治现状,均有未合。即追溯民国往事,亦苦无先例可援。项城
大故,黄陂辞职,河间代任期满,系在国会解散,复辟乱平以
后。以故新旧递邅,匕鬯不惊。今则南北分驰,四郊多垒,中
枢尤破缺不全,既无副座,复无合法之国务院,则约法四十二
条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代行摄行之规定,自不适用。乃仅以
假借约法之命令,付诸现内阁,内阁复任意还诸国会,不惟无
以对国民,试问此种免职行动,何以见重于友邦?此不得不望
吾国民慎重考虑者一也。闻有人建议以恢复法统为言,并请黄
陂复位,国人善忘,竟有率尔附和者。永祥等反复思维,殊不
得其解。
盖既主张法统,则宜持有统系之法律见解,断不容随感情
为选择。二三武人之议论,固不足变更法律,二三议员之通电,
更不足代表国会。此理既明,则约法之解释援用,自无聚讼之
余地。约法上只有因故去职,暨不能视事二语,并无辞职条文,
则当然黄陂辞职,自不发生法律问题。河间为旧国会选举之合
法总统,则依法代理,应至本任期满为止,毫无疑议。大总统
选举法,规定任期五年,河间代理期满,即是黄陂法定任期终
了,在法律上,成为公民,早已无任可复,强而行之,则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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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演义 ·1119·
步须认河间代理为不法。试问此代理期内之行为,是否有效?
想国人决不忍为此一大翻案,再增益国家纠纷。如此则黄陂复
位之说,适陷于非法,以黄陂之德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