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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通行证-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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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巫术,这是东方的巫术!”有人大叫起来:“啊,你瞧,你瞧,我看见什么了,我看见了传说中的东方巫术!”这些观看黑市拳的人倒谈不上什么民族主义,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到世界上各种各样杀人的花样,而楚歌的表现,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很神奇。
  “那个小子是巫师!你们还说他是菜鸟!”
  “他好强!这是我第一次在黑市拳台上看到这种神秘的东方古术啊!”
  唐果气坏了:“你们他妈的懂不懂啊?这是中国功夫,怎么可能是巫术呢?我葛大哥是中国武术界第一高手!”
  只可惜,他的叫骂淹没在洪水般的惊讶和叹息之中。
  约翰有点害怕了,围着楚歌开始转圈,楚歌也不理他,随便他转,约翰大概转了三四圈,终于趁转到楚歌身后的时候,忽的飞起一脚,踢向楚歌的裆部,在脚尖处,一段雪亮的刀片赫然弹了出来,全场惊呼起来,这确实是非常恶毒的一招。
  “锵!”如中金石,约翰惨叫一声,抱着脚跳了起来,那截刀片仿佛是刺在了石头上,反而被石头压到了鞋子里面,正好平平的削过了约翰的脚指头,然后整个儿嵌了进去,所谓十指连心,约翰立刻疼得大叫起来。
  “强啊!真强!”唐果羡慕的想道:“没想到葛大哥连那里都修炼过,恩,我要不要请他教我呢?这可是传说中的金枪不倒神功哦,比‘伟哥’什么的好用多了。”
  楚歌还是没有出手,只是冲着约翰笑了笑,说道:“I win,You lose,ok?”这简单的英语他还是会说的。
  观众忽然就沉寂下来,他们最讨厌看到的,就是两个拳手和平收场,他们想看到的,是血腥的快感,无论是楚歌杀掉约翰,还是约翰杀掉楚歌,都一样能满足他们的感官要求。
  “不许认输!杀掉他!”
  “打啊!继续打!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
  “他妈的,你们这是在干什么?打假拳吗?”
  “约翰,代表美国人民,把那个东方小子撕成碎片吧!”
  “啊?”约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在黑市拳台上大概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战胜了对手却不杀掉对手,反而好言好语的要求对方认输,怎么办呢?约翰已经没有信心再打了,他现在的身体需要马上送医院,可是美国人骨子里的狂妄自大和身为前拳王的虚荣心,却不容许他认输,看着台下激动的人群,约翰站在那里站了足有半分钟,才摇了摇头:“No,I will win!”
  观众们立刻沸腾起来,继续疯狂的叫嚣,广播里的音乐强劲而狂野,楚歌无奈的看着眼前的大个子白人,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厌恶。
  他知道,约翰手里肯定有很多条人命,约翰也绝对不算是个好人,自己即使杀掉他,也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他真的不想杀人,他得到能力以来,迄今为止,虽然看到过死人,却一次都没亲手杀过人,他不想破这个例。
  很多事情,一旦破例,就很难再忍得住了,小到抽烟喝酒赌博,大到走私贩毒杀人,楚歌虽然不是大英雄,却也不想做大坏蛋。
  楚歌叹了口气:“好吧,我虽然不杀你,却可以废了你。”
  约翰已经恶狠狠的扑了上来,这一次,不止是两只拳头,而是整个身体都冲了上来,孤注一掷的一击。
  楚歌站在那里,一动也没动,只是抬了抬手,发出了四道三倍强度的风刃。
  约翰狠狠的撞在楚歌的中级防御结界上,然后狠狠的弹了出去,他飞在半空,四道风刃已经无声无息的割断了他的双臂和双腿上的经脉,他仿佛是一口被掏空的麻袋,落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这个人,至少在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
  全场鸦雀无声。
  这个其貌不扬的东方小子,似乎只是随便做了一下热身动作,就把不可一世的拳王,彻底变成了一个废人,这又是什么样的实力?
  在黑市拳这么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场面上这样反常的安静,似乎还从来没有过,只因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个象楚歌这样的选手,他仿佛根本不适合打黑市拳,可是他一出手,却高明得让人无法理解。
  楚歌怎么赢的?谁都不知道,一层无形的防御,几道无形的气劲,就解决了一个夺冠热门人物,不但是观众在震惊,就连所有参赛的选手,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惶恐。
  就在这沉寂中,响起了一个刺耳夸张的声音:“哈哈哈哈哈哈,我压到冷门了,耶!中大奖了!我赢了两百万呢!”一个红头发的少年又蹦又跳的往庄家下注的地方冲去,这个人当然就是唐果。
  刚刚那群哄笑他的家伙,现在看着他的眼光就多了些崇拜了,这尤其让唐果自我感觉良好。
  等到裁判宣布楚歌胜利之后,楚歌走下台来,几乎已经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就连接着上去的两名选手,都被众人很自然的冷落了,广播里那个雄浑的声音还在介绍“接下来上场的选手是”楚歌已经跟田龙和唐果一起嘻嘻哈哈的走了出去。
  现在已经下午四点多了,今天不会再有比赛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师傅,明天你大概没比赛可打了,很多遇到你的人都会选择弃权的。”田龙如是说。
  第二天一早,田龙带给楚歌一个很不好的消息:“师傅,已经有人要杀你了,连我们真空炸弹都接到了一桩生意。”
  这句话里有个潜台词,因为昨天众人是看着田龙跟楚歌一起出去的,虽然知道田龙身份的人寥寥无几,但是黑市拳的观众大部分都有点势力,仔细查查也能发现些蛛丝马迹,既然他们连有嫌疑的杀手组织都要雇佣,可见已经到了急病乱投医的地步,也可见他们想杀楚歌之心是多么迫切了。
  说来说去,还是楚歌昨天太牛逼了。
  所以,楚歌再进入比赛大厅的时候,身上就多了件防弹衣,据说还是最新产品,可以挡住几乎所有新式大口径的高威力手枪,这东西是田龙搞过来的,昨天楚歌的表现太好,已经成为了其他选手的眼中钉,为了避免楚歌很冤枉的被人暗杀掉,田龙让楚歌穿上了防弹衣。
  至于头部嘛呵呵,当楚歌带着个大头盔进入赛场的时候,所有不知情的人都大笑起来,居然引起了一阵轰动,很多人认为来自东方的“神奇小子”楚歌是个很有幽默细胞的小伙子。
  “神奇小子”,这是楚歌在昨天的比赛中得到的绰号。
  当然,也有很多人一脸阴沉的看着楚歌,他们从这出闹剧就能看出来,楚歌已经知道有人要暗杀他了。
  当被暗杀的人知道自己成了猎物,那么杀手成功的可能就要小得多了。 
 
 
 
  
第八十章 初现端倪
 
  田龙的估计错误,楚歌今天遇到的第一个对手虽然弃权了,第二个对手却没有弃权,他选择应战。
  楚歌一看到这个人,就吃了一惊,因为这个人他见过,居然是赵翔。
  在昨天的比赛中,赵翔费尽千辛万苦才杀掉了金泽熙,当时已经累得象个死人一样,可是今天他站在这里,居然又是精神抖擞,神采奕奕。
  如果没记错的话,赵翔昨天下午应该还参加了第二轮比赛,今天是在第三轮的比赛中遇到楚歌的,真想不通这个人怎么能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就像蟑螂一样。
  “你的伤全好了?”楚歌忍不住问道,他用的是汉语。
  赵翔点点头:“当然好了。”
  “好得可真快!”楚歌道:“可是至少你的体力不应该也恢复得这么快吧,我昨天看你打的第一场,都快被打残废了。”
  “呵呵,多谢关系,”赵翔笑了起来:“没想到还有人关注我这种无名小卒,我知道你非常厉害,不过我会尽力的,即使你把我打死了,我也没有怨言。”
  “你放心,”楚歌也笑道:“我还从来没杀过人。”
  这两个人,在生死肉搏的拳台上,竟然聊起天来,可能也算是历史悠久的黑市拳坛难得一见的事情了。楚歌对赵翔的感觉不错,赵翔昨天也亲眼看到了楚歌的厉害,今天赵翔虽然要打,却没想过要赢,楚歌更没想过要杀人,所以呢,恩比赛是在宽松友好的气氛下进行的,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宗旨,以锻炼身体为目标,以点到为止为界限,双方同志在友好的互相问候之后,才很客气的摆开了架势。
  赵翔的功夫流派显然很杂,他摆出的是一个中国传统武术中代表谦让的起手式,叫做“苍松迎客”,虽然表面是攻势,其实却是让对手先攻。
  楚歌当然不认识这是啥招式,但是身为“中原武术第一高手”,他是绝不会先出手的,所以,他只是学黄飞鸿一样把衣服往后一甩,然后站得笔直,手往前伸:“请!”
  赵翔果然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今天他没有用自己徒手格斗技巧中最实用的腿法,而是耍出了一套有板有眼的“太祖长拳”,一套最普通的拳术被他耍得干净利落虎虎生风,台下的观众大声叫好,叫了半天忽然发现,咦,我们不是来看血腥和刺激的吗?怎么在这看起武术表演来了?再一转眼,楚歌站在那里,笑吟吟的看着赵翔耍拳,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观众们立刻就怒了。
  “我靠!给我打!不许拖戏!”
  “妈的,凑字数也不是这么凑的,再不打我们以后就不看了。”
  “打呀,杀呀,要见血呀!”
  赵翔一套拳打完,对楚歌说:“葛兄,我要进攻了。”
  楚歌点头:“来,试一试能不能破我的先天真气,如果不破,你就认输吧。”
  赵翔也是武术通,当然知道先天真气是种什么境界,很干脆的点点头,聚起全身力量,一拳打过去,这一拳在楚歌身前十厘米的地方,仿佛遇到了一团无休无止的棉花团,被层层包裹起来,根本使不上来,赵翔用力往外抽,可是抽都抽不出来了,楚歌笑吟吟的看着他,赵翔愣了一下,忽然醒悟过来,红着脸道:“我认输了。”
  底下的观众极其不爽了,不过楚歌不是职业拳手,也用不着讨好他们,至于赵翔,这家伙似乎也不在意观众的看法,既然如此,两人自动把观众无视了。
  楚歌松开赵翔的拳头,点头道:“好的。”心里也忍不住欢喜,他刚刚模拟着使用水系结界模拟吸力的特征,结果一次就成功了,可见结界这东西,也只不过是别人想出来的,并非不能自己修改完善,水元素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吸附力,在物理上叫做液体的表面张力,楚歌正是利用这种张力,成功的禁锢了赵翔的拳头。
  由此推断开来,六大类别的魔法元素,当有六种不同的风格,由此形成的魔法结界,也应该可以产生很多种不同的性质,这样一来,研究的可行性就很强了,也不用老是什么都要询问尼古拉?幻了。
  楚歌走下台来的时候,唐果就灰溜溜的来诉苦了:“葛大哥,你不要总是表现得这么强嘛,这样我很难做的。”
  “很难做?”楚歌诧异道:“什么意思?”
  “喏,你看,”唐果可怜巴巴的把手摊开,手上是孤零零的几张小钞:“昨天我押了两万美圆下注,结果赚了两百万,今天我押了两百万,结果只赢了两万,我靠,你知道你今天的陪率是多少吗?”
  “多少?”
  “一比一点零零一啊!老大,押你赢都没得赚了,人家赵翔的陪率是一比三百五,可硬是没人押。”唐果郁闷道:“都怪你,表现得太强了,要学会适当的藏拙嘛,这样才能赚钱。”
  “恩,不错,”楚歌忽然灵机一动:“看起来你很有商业头脑哦,以后有机会帮我去做生意啊?”
  “好啊好啊,是在国内吗?”唐果雀跃道:“我早想去看看了。”
  “当然是国内,”楚歌笑了,他想起了自己卖水晶卖出来的那些产业,虽然刀疤哥愿意帮自己打理,但是刀疤哥现在又凭倒卖那颗水晶东山再起了,刀疤哥自己的事情都忙不完,如果可能的话,还是另找个人帮忙管理比较好。
  这个唐果,到底是个夸夸其谈的主,还是个做事的人?楚歌想起了唐果那天估算子弹能不能破防的表现,觉得这家伙算计应该挺精的,再加上唐果昨天居然想到下注赢钱,似乎把握机会的能力也还可以,这小子虽然大大咧咧,咋咋呼呼,但是说不定是把做事的好手呢?
  嘿,那就这么定了吧。
  楚歌觉得自己做决定很有点儿戏的感觉,几亿的产业就这么决定了,但是想归想,他还是没打算改变主意。
  对于一个天性懒散的人,大概这样儿戏的做事方法更适合他吧!
  田龙这个时候却插嘴道:“师傅,这个赵翔有点不对劲。”
  “有什么不对劲?”楚歌道:“我觉得他人还不错。”
  “他人是还不错,”田龙皱眉道:“我只是觉得,他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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