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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公款吃喝现象备受国人关注。据《学习时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报道,2004年全国用于公款吃喝的费用高达两千亿元左右,如果再加上公车消费和公款旅游,其数量更为庞大和惊人。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认为三项累计为九千亿元;另据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先生介绍,从1978年到2003年的二十五年间,中国的行政成本增加八十七倍,年均增长百分之二十三。当然也有另外的说法,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根据各项统计,中国2004年的公款消费合计为一千二百多亿元。尽管各方对公款消费的统计差别颇大,成了一笔糊涂账,但包括公款吃喝在内的公款消费必存在很大的节省空间,则是毫无疑问的。
公款吃喝不仅浪费大量钱财,而且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助长了权力拜物教。试想,一些公务员酒足饭饱之余,大笔一挥即可潇洒走人,那份面子,那种气派,如何叫人不动心呢?怪不得时下许多人把签单当成了快意人生的重要标志,没有的梦寐以求,得手的深恐或失。
公款吃喝盛行,是否说明中国人特别嘴馋,特别能吃呢?我看并非如此。中国的饮食文化固然有不少陋习,但根本原因还在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在于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未从根本上改变,这也正是各级政府虽然颁布了许多限制公款吃喝的规章制度,而实际上收效甚微的症结所在。应当说,中国广大纳税人对税款的流向、用途是很关心的,但他们在履行义务之后如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又切实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渠道。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必然导致政府行政费用的透明度不高,从而给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开了方便之门。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人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也要看到,读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三大难题依然困扰着无数家庭。就拿读书来说,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要供养一个孩子上大学就很不容易,更别说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农民家庭了。据调查,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中国人强烈要求政府增加公共教育投入,缓解教育产业化的不良倾向。目前中国的公共教育投入还不到GDP的百分之四,尚赶不上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如果中国能堵住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将节省下来的钱用在刀刃上,完全可以有效地缓解上述三大难题。
建设节约型政府,在人口庞大的中国特别具有战略性的意义,千万不可等闲视之。
“北京政变”中的胡适
? 黄 波
先查辞典,陈旭麓主编的《中华民国史辞典》“北京政变”条曰:“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战争期间,原直系讨逆军第三军总司令冯玉祥接受国民党联合倒曹锟、吴佩孚的主张,在热河前线与奉军达成协议,于20日秘密回师北京。冯与胡景翼、孙岳等共同行动,22日将总统府卫队缴械遣散,幽禁曹锟。次日联合发布通电,主张停战;又组织国民军,电邀孙中山北上主持大计。24日曹锟被迫下令停战,罢免吴佩孚。11月2日曹锟宣告退职,由黄郛组成摄政内阁。4日内阁议决清废帝溥仪出宫,废除帝号。旋由摄政内阁与清室修正优待条件,5日执行。11月中旬奉军违约入关,长江流域数省一致拥段。24日段祺瑞就任临时执政。次日冯通电下野,辞去国民军第一军军长兼总司令职。”
近代以降,武人主导的各类兵变、政变多矣,这次北京政变可有异乎?也许有的,因为这次政变的主要人物是“基督将军”冯玉祥,因为他是要和孙中山合作的,更因为他后来在中国政治角斗场中所扮演的微妙角色,所以,在相当长时期里的许多史家眼中,这次北京政变是一次革命的行动。冯在政变之初发布的“安民布告”中说:“嗟我无辜同胞,何堪再罹兵戎?”“推重国内贤家,共同解决内争”,“军人不干政治,义惟绝对服从”云云,宣告他发动兵变的目的是制止内战、停止军人干政、推重贤能共建国家。这些话也常常被视为一个旧军人天良激发思想转变后的肺腑之言。至于为什么驱走一吴佩孚,又来一愈加凶恶蛮横之张作霖,为什么掀下曹锟,又请一段祺瑞,为什么政变之后内争却愈演愈烈,为什么军人干政始终尾大不掉,为什么同胞之苦难更加深重等等问题,只好归结为革命的不彻底了。
恕笔者眼拙,实在不能从这次北京政变中看出什么革命色彩,也实在弄不懂冯玉祥与张作霖合作,其对国家民族之意义就一定胜过他在吴佩孚手下做事。当年的冯之大将鹿钟麟后来回忆这次政变,曾详加分析冯与直系在经费、地盘方面的矛盾,和他政变后对自己实力和地位未有扩展反受掣肘的苦恼。如果认同这种说法,那么就一定会顺理成章地得出一种判断:北京政变和中国近代史上的其他一些政变一样,不过是各派政治力量的博弈与利益再分配罢了,而所谓国家人民实未与焉!
对这样一起拆滥污的事件,本来是不会有向来爱惜羽毛的胡适的身影的。可事实是,胡适偏偏卷了进去。这一切都因为溥仪出宫。
从前面引述的辞典条文看,“溥仪出宫”实在只是北京政变中的一个小小枝节,对当日在京城握有重兵龙蟠虎踞的冯玉祥来说,简直等于搂草打兔子,顺带的功业。也许是因为北京政变中先后登场的各色政治人物太多,各种事件太让人炫目,溥仪出宫一事在现代史上的影响被大大低估了。而且就在当年,许多富有远见的人物对此也是漠然视之的,查阅孙中山、梁启超、蔡元培、鲁迅等人的日记、年谱等资料,他们关于1924年的记载也许提到了冯玉祥、吴佩孚等名字,而溥仪出宫一事却全然在他们视野之外,哪怕就是事件的主角冯玉祥,在《我的生活》中可以绘声绘色回忆自己在军事政治上的种种部署,但关于驱逐清室却只有“最有意义”等寥寥数语。这其实符合一般人的思维的:废帝早已过气,能给当时人们生活带来直接影响的只会是风云际会的实力派政客。
而胡适是一个罕见的例外。1924年11月5日,也就是溥仪出宫的当天,胡适致信给时在黄郛内阁中任外交部长的王正廷表示“抗议”(以下所引胡适来往书信均见中华书局版《胡适来往书信选》),信中说:“我对于此次政变,还不曾说过话;今天感于一时的冲动,不敢不说几句不中听的话。”胡适说:“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一件最不名誉的事。”此信于11月9日在《晨报》上发表,在舆论界掀起轩然大波,胡适一时几成众矢之的,连他的好友、向来与其思想接近的人如朱经农、周作人等也不赞成胡适的态度,朋辈中周作人的一封致胡适的信可称代表,他说:“这次的事从我们秀才似的迂阔的头脑去判断,或者可以说是不甚合于‘仁义’不是绅士的行为,但以经过二十年拖辫子的痛苦的生活,受过革命及复辟的恐怖的经验的个人的眼光来看,我觉得这乃是极自然极正当的事,虽然说不上是历史的荣誉,但也决不是污点。”李书华、李宗桐致胡适的信,则正好代表了社会上一般人士的看法:“一个新文化的领袖、新思想的代表,竟然发表这种论调,真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我们根本上认为中华民国国土以内,绝对不应有一个皇帝与中华民国同时存在,皇帝的名号不取消,就是中华民国没有完全成立。”这一事件的余波还延续到了1925年,这年8月,有人以“反清大同盟”名义在报上发表宣言,要求将胡适驱逐出京;同年8月26日,因胡适没有参与反对教育总长章士钊的宣言,“上海学生联合会”致信胡适,说胡适“比年以来,先生浮沉于灰沙窟中,舍指导青年之责而为无聊卑污之举,拥护复辟余孽,尝试善后会议,诸如此类彰彰较著,近更倒行逆施,与摧残全国教育、蔑视学生人格之章贼士钊合作……”在整个溥仪出宫事件中,反对冯玉祥逼宫的人虽有段祺瑞等人,但公开站出来称赞胡适的,却似乎只有溥仪的师傅、英国人庄士敦,他认为胡适“说出了这样一件正确的事情,并且用正确的方式说了出来”。
胡适为什么要冒着被大众舆论指为“复辟余孽”的风险为清室说话?一般人会立即想到他的先后两次进宫。说起来,这也是现代史上的有名公案了。“他叫我先生,我叫他皇上”,鲁迅以他那特有的笔法将这一事件高度浓缩为十个字,精练当然足够精练,但无疑也遮蔽了好些本来应该是很丰富的内容。胡适的二进宫一度成为敲打他的一根绝好棍子,有人还绘声绘色地描述胡适见了溥仪请求免跪拜的可笑状。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现在对此事看得是越来越清楚了,也终于明白,还是当事人胡适进宫后写的一篇文章最合情理和逻辑。胡适在那篇《宣统与胡适》的文章中说:“一个人去看一个人,本也没有什么稀奇。清宫里这位十七岁的少年,处的境地是很寂寞的、很可怜的;他在寂寞之中想寻一个比较也可算得是一个少年人来谈谈,这也是人情上很平常的事。不料中国人脑筋里的帝王思想,还不曾洗刷干净,所以这件本来很有人情味的事,到了新闻记者笔下,便成了一条怪诧的新闻了。”正像理学家说的“眼中有妓心中无妓”一样,正因为胡适没有帝王思想,所以在他眼里,十七岁的溥仪只是一个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寂寞而可怜的少年,这无疑是一种人情、人性的视角。考察他与溥仪往还之种种,他的这种视角都是一以贯之的,直到溥仪出宫,他还特地到溥仪暂时寄居的醇王府去看望,表示慰问,并劝其出洋留学,愿意予以协助。追论胡适在北京政变中的立场和态度,不能不适当注意他与溥仪之往还,也不能不注意他观察溥仪的这一视角,说他没有一点儿情感的偏私大概是困难的,但这种情感是符合人性之常的,而肯定不是那种旧式士子“士为知己者死”那种悖时的情感。
北京政变发生,溥仪被军人驱逐出宫,表示抗议和不满的大致有三种:一是遗老一派;二是虽非遗老,但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在清室有大丧之际,背负欺侮孤儿寡妇的名誉,如段祺瑞即是;三是从法理角度表示反对。胡适自属于后者,他的意见的要点有二:一是对清室的优待是一种条约,为签约一方中华民国所认可和接受,不应轻易变更和废除;二是即使变更和废除,也应双方平等协商,而不应以暴力胁之。胡适的意见有没有道理呢?回顾昔日优待条例之产生,应该说它是政争双方妥协的一种结果,可以设想,如果当年双方都不愿妥协,只会使战事难休流血更多,也就是说这一条例并不是只对清室一方有利。当年对双方都是利好的条例,怎能随着共和政体的巩固,因其需支浩繁,现在就转而说中华民国对清室过于优待?当然,时过境迁,条例可以修正甚至废止,但如何修正或废止,订约双方应该首先找到诉求的交集,如果只有一方自说自话,那只是一方面的决定,命令另一方执行就是了,还能叫什么共同遵守的条例?细读“修正”后的优待条款,我们当能发现,其实就是军人一方也是承认所谓条例应该以双方共识为基础的,否则这个《修正清室优待条件》的开头就不会有这段话:“今因大清皇帝欲贯彻五族共和之精神,不愿违反民国之各种制度仍存于今日,特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正如左:……”而应该是“中华民国决定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正如左”云云了。看来军人一方希望外界认为这是一个平等协商的结果,可事实是,“鹿钟麟催啦,说,再限二十分钟,不然的话……景山上就要开炮啦……”这是为各种史料所明载的。
关于溥仪被逼出宫,最具权威性的看法也许来自当年参与导致皇帝退位和草拟优待条例、后来曾任民国政府总理的唐绍仪。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中国需要改变民国同清帝的关系,我们就应该公正合理和彬彬有礼地去促进它”,“我们之所以同意优待条件是因为满洲人的退位缩短了革命的时间、拯救了人类的生命,并给予了我们一个专心致力于建设的机会……不管我们个人发表过什么意见,在新的协议未缔结之前我们一定遵守这个协议……但是冯将军也许不再意识到中华民族的伦理原则……这不是政治问题,而是道德问题,这不是中国的政体问题,而是这个国家是否有礼貌观念的问题……”看得出来,这种观点是和胡适接近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