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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 建说长论短
似乎得从一幅图片说起。这是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办的一份刊物,《二十一世纪》(1999年6月号),该期第三十和三十一页“百年中国”栏目的底图是一幅摄影,它场面宏大,气势不凡,但落入人们眼帘的,居然是清一色的屁股。只见穿着各色裤子的屁股,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一排又一排,远远近近,又密密麻麻。这些错落有致的屁股动作整齐,朝天开放,不但密布整个画面,而且由于是后视特写,因而形成这样的定格:只见屁股不见人。人呢?原来人头的海拔统统在屁股以下。屁股和人头似这般倒过来的“高开低走”,其姿态分明就是“跪”了。因此,不妨把这幅照片名为“百跪图”——谁有兴趣大略数一下,那些一律朝天的屁股足有数百,并且摄影的取景只是局部,遗落在镜头之外的场面更是大有臀在。一幅由几百只屁股况且还有更多只作为补充的画面自然对我的视觉形成了强烈的冲击,甚至,我的眼睛离开它,它们依然在我眼前晃动。我在想,作者从何找到这样奇崛的场面,那些屁股到底在干什么?
当然不是屁股在干什么,而是人在干什么。人在跪着,但跪并非问题的终结,人缘何而跪?答案可能很多,也可以说就一个,即“拜”。中国人下跪,大凡是为了拜,所以叫“跪拜”。至于所拜者何,那就因人而异了。此刻,可能是为了一个共同目的而集体跪拜,也可能是借助同一仪式却各有所拜。但不管拜的是什么,以跪的方式去获取,肯定是令人不堪的——当然,有人不这么以为。因此,对于跪,我在态度上向来不恭。俗谚“男儿膝下有黄金”,跪不得也。更何况,像上述那种跪,不但屈膝,而且还把人的脊梁整个弯下去、弯下去,这分明是一种向动物回归的姿态,实在有辱人的尊严。人所以为人,就因为它的脊梁是竖着的。竖着的脊梁乃灵长类中的惟一,是进化、还是造化,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一竖就把人与动物判为两界。记得有国外一位学者论争人与动物的区别,力反劳动说,认为动物如果不劳动,它就存活不下去。因此,在劳动之外他自己另立了一个奇怪的标准,即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或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能够仰面朝天地睡觉(而动物却绝对不能)。姑且不论这是否可以成为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但如果仅仅作为一种现象划分,它倒很别致甚至也很有趣地将人与动物分了开来。但,这位学者可知,人所以能仰面朝天地将自己放下来,首先是因为人的脊梁是竖着的,而动物所以不能像人这样睡觉,也正因为它从来就没有站直过。站起来与跪下去,这是身体的两种姿态,但同时又蕴含着两种不同的人格——人的和非人的。昔孟子有言“视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也”。此话到了今人嘴里,那便是,你所以觉得某人伟大,那是因为你自己在跪着,因此,站起来吧。是的,站起来!面对眼前这幅不明所以的“百跪图”,我在震惊的同时,也想作出这样的断喝。
然而,喝醒的却是我自己。因为与此同时,我便意识到了自己的武断和形而上学。我怎么能如此将“站”与“跪”作这么简单的二元对立?虽然我族某些同胞善跪,甚至有着贾桂似的奴性,但跪的含义却非仅限于贾桂一途,它未必不可能有着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人的自觉。如果人是在对人性的某种体悟和反省上自觉地跪了下去,那么,他跪下去时便是站着了。站的本义就是用竖着的脊梁支撑着人的思考。反之,他尚缺这颗思考的大脑时,他站着,尤其是被别人宣称为站起来时,这种站不但是徒然的,并且未必不是跪的另一形式(主子叫贾桂站起来,与跪有什么不同)。当站与跪因其各自的内涵而仅仅成为一种形式表述时,我就不能再向其上那样把它们解释为两种凝固的对立人格了。我必须这样更正,正像有的站未必是人的一样,而有的跪则可以是人的。因为我想起了勃兰特。
还是在多年以前就读过一则七十年代的报道,我至今还能忆味当时的感动。那是七十年代初,当时的西德总理勃兰特造访波兰,当他在主人的陪同下前去凭吊二战期间被纳粹屠杀的犹太人的陵墓时,在几百万无辜的亡灵前,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站立的身躯出人意料地跪了下去。他的举止使整个在场的人,无论主宾,都吃惊不已,但又不知所措,因为这不是出于事前的安排。安排是有的,如献花、默哀、鞠躬,但这都是礼仪性的,勃兰特显然超出了礼仪之外。他居然不顾自己的总理身份——此时的他一举一动都代表着他的国家——却在异国的领土上、也是在睽睽的众目下突如其来地跪了下去。整个场面爆出窒息般的静寂。没有人过去搀扶,也许人们还未从惊讶中回过味来,当然首先回过味来的肯定是记者,优秀的职业敏感提醒他们这是千载难遇的镜头。于是,全世界都为勃兰特下跪的镜头所动容。九十年代初,我是在看过报道的若干年后又无意碰上了一幅有关的照片,报纸上的照片当然是模糊不清,我看不清他的神情,尽管我很想看清。但我却能记得那个场面的格局,勃兰特跪之于前,众人立之于后。尤其让我至今未忘的是,跪着的勃兰特,他的脊梁是挺直的,也就是说,他是以人的形状跪下去的,并且跪出了一种内深的人性。因此,这一跪反而使他作为人的形象高大起来。相信我,如果你有幸目睹那幅照片,你也会觉得那跪着的身形分明高大于身边站着的所有的人。
我所以把这几乎是颂赞性的笔墨对准勃兰特,并非因为他是一国总理,而是因为他是一个人。我相信,他的下跪与总理无关,他与其是以总理的身份,毋宁是以人的身份。面对无数亡去的冤魂,他很难不为自己的民族和同胞曾经有过的历史而负疚。因此,他选择了下跪,或者说,他无可选择地以下跪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忏悔,跪的忏悔。我以为,这是人类下跪行为中最可贵的一份人文内涵。而我所以对之激赏,也许是出于我的某种误解或偏见。我始终以为,和基督语境中的忏悔习惯相比,吾族吾民恰恰乏于这种属于自赎的内省行为。因此,同样是跪,国人更多是为了拜。但,出于功利而跪,和出于忏悔而跪,是大不一样的。后者跪下去依然是个人,前者却无论如何跪不出一个人样。有“百跪图”为证,尽管那上面有好几百号人,而人却成了屁股——人类永远甩不掉的动物特征。但愿不至于有人认为我这样说是“月亮都是外国的圆”,但仅仅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得不说,“月亮却是外国的亮”(不同的生态环境所致)。不是吗,在基督文化传统中,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因此,原罪使基督徒们需要不断地向上帝忏悔。吾土不然,吾土的文化传统中没有宗教的成份,它对人性的体认非但不是罪的,而且是善的,所谓“人皆可以为尧舜”可以证诸。既为尧舜,自然也就不需要什么忏悔,再说,又向谁忏悔呢?这里我无意比较两种文化的价值优劣,我只是想说,面对基督这样一种异质文化,如果我们试图有所鉴取的话,那么,忏悔应该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宗。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人性中有着难以避免的恶。知恶而不悔恶,恶何如哉。然而,吾民的策略更多的是蔽恶。一个文革,多少人成了打手,可是,文革过后,人人又都成了受害者。于是,从电脑中看到的一段文字电一般击中了我:“当灾难来临时,只有跪下来顺服的没有站起来抗争的;当一个灾难过去后,只有站起来控诉的没有跪下来忏悔的。这大概也是我们民族的一个特点吧。”该站起来时,我们却跪着,该跪下来时,我们却站着——这肯定是我所见到的关于我们这个民族跪与站之错舛最痛切的剖白。
然而,还有比这更可怕的。忏悔,如果视其为消弥人性之恶的某种解毒,或者是对人性的一种提醒,那么,不懂忏悔,很有可能为恶而不知其恶,甚至,以恶为美,且目己为尧舜,也未可知。这并不是妄言。一九九六年以来,回顾文革三十周年,当年的一些红卫兵不是发出一种很强劲的声音“青春无悔”吗?这不仅是针对自己当年所受到的磨难,而且它也是用来解释自己在文革中的所作所为。于前者,我可以不闻不问,毕竟那只牵涉到他们自己。于后者,我就很难不问不闻,因为,他们当年的作为必然涉及那些无辜的受害,包括我。在那段由他们曾经参与的罪恶的历史面前,他们不但没有忏悔,却这样抗辩:“我要说,在红卫兵一代人身上发生的很多事情,其动机其潜力其源泉完全是正常的乃至是美好崇高的。……使我们追随毛泽东的最根本的原因毕竟不是丑陋、不是私利、更不是恐怖。一个红卫兵的忠诚和英雄的灵魂,其外在表现是愚昧、盲从、打架、凶暴,可是在他的内心中是正义的烈火、友谊的信念、斯巴达克思的幽灵,是壮美的精神境界和不屈不挠的追求。”是非居然可以这样颠倒,“愚昧、盲从、打架、凶暴”居然可以这样奇迹般的化恶为美。那么,我相信,即使是冲锋队的屠戮,恐怕也不难于找到类似的理由了。面对这段文字我无法不想到老舍、储安平以及许许多多知识分子被红卫兵殴斗毒打的场面,同时也无法不想到少年时切身经历红卫兵抄家时的野蛮情景。我只能说,如果他们当年的作为是美的,那么就是我们活该;如果我们当年是受害,那么他们今天至少应该表示起码的忏悔——这是人性的底线了。然而,那自圣般的堂皇修辞啊,似乎受害人当年承受苦难,今天还得向他们反躬致敬。也许在某种意义上,恶不是不可以容忍的,但难以下咽的是用美来包装恶,就像我本人未必不可以容忍妓女,但却受不了她把自己说成是“献身”。
这是一种比较,一个红卫兵作出了有违人性的事,并造成了相应的后果,但他却诉诸自己那美好的动机,于是他就不必为他所作的一切(包括后果)负责,因为动机可以证明他无辜。但那个勃兰特呢,是他参与了对犹太人的屠杀吗?或者,他有过这样的动机?没有,都没有。可是,他却下跪了。两相比较,明明与红卫兵有关的,但经过一番修辞转换,有关变成了无关;明明与勃兰特无关的,经由他这么一跪,无关却变成了有关。那么,到底是有关还是无关?我揣度着勃兰特的内心,想起了吾土的一则典故,“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也许,恕我寡陋,这是忏悔意识匮乏的文化传统中极为罕见的忏悔闪光了,尽管只那么一下。但我很想用它与当今的老红卫兵们共勉,而且更想将这一汉语辞条赠与那个基督徒(?)勃兰特,它与他是多么地吻合。同时我还禁不住为我们祖先偶然达到的这样高度自责的忏悔境界(甚至包括它的表述)而感动。然而当我不放心地去翻书,看看自己的记忆是否有误时,我失望了。它不像我想象的那样闪光,同样,也并不那么适合勃兰特。典故的主人公是晋时的王导,王导的堂兄谋反时以旧怨杀了王导的朋友伯仁。杀前他曾将此打算告之王导,但王导却暧昧地不作表态。事后,王导得知伯仁曾在朝廷上多次为自己辩护时,良知感撼,痛哭流涕之下,故出上言。显然,我的失望是,如果没有伯仁辩护于前,王导能否有愧于心其后?答案看样是否定的,否则当初就该援之以手。在严格的意义上,伯仁之死,王导非但无辜,而且还是同谋。但王导是,勃兰特却不是。他既没有参与屠杀犹太人,犹太人亦非由他而死。相反,二战期间他本人还是反纳粹的地下抵抗组织的成员。在任何意义上,勃兰特都与那场大屠杀无关,他不必有任何意义上的自谴。可是,正如世人所见,他下跪了,跪成一个特写,那笔直的身躯和低垂的头不妨是示给我们的问号:勃兰特为什么下跪?
无辜负疚。当我在自己的文化传统中未能圆满地解释这个问题时(恕我无能),依然是基督文化给了我启示,似乎它能够使我有效地破译出这举世一跪之后更内深的人性密码。惭愧的是,我对“无辜负疚”并不熟悉,比如我不知道它是否有一个相应的典故,而这个典故是否深藏在《旧约》或者《新约》某个纸页发黄的地方。我只是三年前在报纸上的一篇短文中匆匆地接触过它,但这四个字定格一样让我难忘,以至在这篇文章的写作中,不期然而然就跃上了我的键盘。那么,什么是无辜负疚呢?既然我不能找出书证,不妨就发表自己的理解。在这之前,我想引用刘小枫博士一本书中的一位天主教徒的忏悔,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