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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古代优雅而美丽的皇宫,住在这皇宫里的主人,不是皇帝就是国王级别的人物。
永馨望着一池莲花,一朵两朵莲花傲然盛开,随风摇曳,在初夏的季节里,绽放它独有的优雅姿态。
这儿就是莲园,很淡雅而好听的名字。
她甩着手袋,转身走进了客厅,客厅里,一位欧巴桑的人物向她走了过来,毕恭毕敬地道:“江小姐,麥先生也等候你多时了,楼上请。”
她跟随着欧巴桑的步伐向楼上走去。
楼上是厅堂装修的更富丽堂皇,四面都是水晶玻璃镜子,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弄堂,弄堂外侧摆满了各色各样的花草,牡丹全是古代皇宫里的奇珍名品,里侧则有几道屏风,屏风后面有一个长长的鱼缸,鱼缸在水草中间快活地游来游去,在玻璃墙上投射出一道道花花绿绿的影子。
欧巴桑在屏山口停了下来,转身微笑着报备:“麥先生,江小姐来了。”
“请她进来。”
袭来了一阵清咧而迷人浑厚的男人嗓音。
“请她进来。”
“好的,麥先生。”
欧巴桑转了过身,面向江永馨,温婉地转达着主人的话。
事实上,男人的那声进来江永馨早已听到,欧巴桑走远了,她凝站在原地,每一次跨进这个房间,就会让她有前所未有的紧张。
定了定心神,迈着莲步转了个弯,映入眼帘是男人颀长的身姿,修眉凤眸,美如冠玉。
身上穿着一套正式的西服,黄金比例身材,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凌厉的气势。
见男人没有回转头迎向她,永馨心跳开始加速,她一直搞清楚,为什么,每一次见到这人男人,她就会紧张,就会变得不像平时,在学校所有人的眼中,她是一个不可一世,将世界踩在脚底的公主,然而,在男人的面前,她感觉自己渺小犹如空气里的一粒尘埃。
“东霓,我来了。”
男人没有回答,大约沉默了两分钟,这才缓缓旋转过身体,举手投足间尽现帝王的气场。
一双讳莫如深的眸子笔直扫落到她有些苍白的脸蛋上。
这个女孩,不是,是女人,是他的女人,大半年前,就是在身后这张欧式风格的软床上,他让她经历了从一个女孩变成一个女人的过程。
依稀记得,那一天,天下着霏霏细雨,天空一片阴霾,他心情十分不好,所以,他做了自己最想做的事。
他喜欢这个女孩吗?
瓜子脸,柳叶眉,挺直的鼻梁,樱桃小嘴,身材高挑,胸前看似平坦,实则上有没有料,他是最清楚不过了。
这个女孩是T大的校花,众男生望尘莫及的对象,又有着良好的家世与修养,没人能得到她,然而他得到了,高兴吗?不,因为,他想掠夺的并非只有她的身体,还包括她那颗傲然的芳心。
“过来。”
拉了一把贵妃椅,他坐了下来,指着自己的腿,如一个帝王般下令。
女孩咬了一下唇,唇上血色迅速散开,她苍白的面颊渐渐浮现了一缕红晕。
也许她是看到了那张床,让她想起了什么吧,麥东霓暗自猜到,也是出身名门之家,从小的学识与修养告诉她,他们这种关系是非正常的,也许他的魅力太大了,所以,她难以抗拒。
当然,这只是他的猜想罢了。
在他面前,她温驯如一只乖巧的小绵羊。
她坐在他的双腿间,她们的身体迟在咫尺。
他捧住她的脸颊,吻着她的鬓发,他说:“想我吗?”
眼睛里划过一抹得意的神彩。
“有多想?”男人的嗓音很好听,沙沙的,如秋风中飘零的落叶。
她闭上了双眸,凑上了自己的红唇,女人的主动让男人不再犹豫,他搂紧着她,在得到一个女人的心以前,必须得先征服她的身体,这是父亲告诉他的,想要让女人彻底沧陷,那么,就必须把她变成自己的,当然,她已经自己的了,但是,还不够,比他想要得到的,远远还不够,前段时间,他天天与她腻在一起,然后,突然消失在了一段时间,再突如其来地出现,让她忍受着相思的煎熬,这是泡妞第一法则。
果然,女人不过才十八岁,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情场上,他早历经了大风大浪,可谓是,万花丛中过,片花不沾身。
“想我吗?”男人不想让女孩得逞,威逼,诱惑着她。
咬了一下牙关,她终于在羞涩中吐出一字:“想。”
“有多想?”他仍然不打算放过她,大掌握住了她葱白素手。
女人倒吸了一口气,缓慢地吐出:“很想,很想。”
很想很想足已能代表她近几日所受的煎熬。
痛苦的相思,如果老妈知道她如此堕落,她肯定会用皮鞭子抽死自己,可是,她管不了自己的心,这一刻,母亲的教诲,长久以来由学识家教堆砌出来的修养统统都抛诸脑后,她要顺应自己的心。
虽然她不敢确定自己爱不爱这个男人,但是,她却很明白,她喜欢这个男人,喜欢这种感觉非常的美妙,妙不可言,看不到他,她会想他,灵魂深处那抹相思煎熬着她,让她心烦意乱,这种情绪又不能向任何一个人说明,所以,她只得把气撒在了那些有胆子追她的男生身上。
刚才,她踩碎的玫瑰花瓣就是最好的证明。
“听说,我离开的这半个月里,有十七个男生拿着玫瑰花追你。”
当然,什么事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他虽然没在自己身边,却总是长了一双火眼金睛。
“我我已经把花踩碎了。”
男人凤眸勾深,嘴角绽放漂亮的一抹笑容,食指挑起她的尖瘦的下巴,她被迫扬起了头,与他一起对视。
“乖女孩,值得奖励。”
奖励就是锦长灼热的一记热吻,吻她心儿怦怦乱跳,吻得她花枝乱颤。
“听着,江永馨,今后,你只能收我的花,因为,你是我贴上标签的女人。”
麥东霓的话霸道,冷妄,动作更是野蛮,他有时候很凶,很冷情,有时候,又有说不出来的温柔,总之,麥东霓对于永馨来说,就是一个说不出来的矛盾综合体,也许正是这份儿与世人的不同,让她越来越想去探究他,想解开他身上所有的谜,最终泥足深陷,再难自拔。
第34章 带我去见你家人!
永馨没有说话,任他予取予求。
一个小时后,待一切都归于平静,麥先生穿好衣服送她回家,嚣张的布迪加威航就停靠在了离江家别墅大约五米之外。
“我送你进去。”
男人淡淡的提议。
“不不用了。”永馨第一次流露着恐惊的神情,她不过才十八岁,她与麥东霓这种关系是不为人知的。
她不敢想象,如果老妈知道了她这种不自爱的行为,一定会拿鞭子抽死她的。
“怕什么?”男人的深邃的眼睛划过一缕精光。
“噢,我知道了,你是怕你妈会吃了我?”
“放心,小东西,我不会被她吃的了。”
林静知,虽然你财大气粗,可是,我也不会弱到哪儿去,你的御海王朝富可敌国,我在美国的总部也不会差你到哪儿去。
“不不是。”江永馨不知道怎么回答男人,首次局促难安。
“我不知道你在怕什么,我没娶,你也没嫁,我们是光明正大的,亲爱的,古语说得好,丑媳妇儿终究还要公婆,总有一天,我会与你家人相见啊?”
他用长指刮了一下她的鼻尖,他的身上还有暖昧的气息,因为,完事后,他们都没洗澡,没有时是,每一次,她只能去他的住处呆一个小时,这还得对家人撒谎,因为,母亲林静知管她特别严,从小就不准她跟随着男生们出去,就连女生也是极少的。
“东霓我们能不能不谈这个问题。”
谈婚论嫁还太早,而且,她都没心理准备,更何况是老妈与爷爷奶奶。
“可是,亲爱的,小傻瓜,我不想再这样偷偷摸摸下去了,我离开这段时间,都有十七个男生送你花了,我有危机感了。”
虽然他说这话让她特别高兴,这说明,她在他心目中有了一定的地位。
可是,她不想就这样冒昧带他回去。
“等我大学毕业可好?”这是她最大的期限。
男人的眸光陡地就变得冷寒,面情裹上了冰霜。
他回:“你别太天真了,告诉你,我不可能禁,你才大一,还有三年的时间,这么长,如果你怀孕了怎么办?”
“我会注意的。”
永馨在心中发誓,一定不会在这三年中怀孕,她会注意的。
“那种据说会让女人变体形,如果你变了体形,我不知道能不能一直这样对你保持新鲜感。”
麥东霓好似根本不给她一点的退路。
“东霓,你一定要这样逼我吗?”永馨有些矛盾起来。
“我妈真的会打死我的。”
“你带我去见她啊,说不定,她看到我本人就不会打死你了,我有信心能够征服你妈的。”
“东霓,不行。”永馨再次拒绝,也不管男人的面色黑得似锅底,第一次,无视于他的喜怒哀乐,永馨走出车厢,头也不回地向自家的方向走去。
男人坐在驾驶座上,透过玻璃车窗,凝望着那抹渐渐消失在视野里的身影。
“江永馨,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你妈也一样。”
男人拉开引势驱车而去,黑暗的街头再度恢复平静,两人的争执并未给平静的夜晚增添一丝什么异彩。
永馨跨进大门,就有一抹挺拔的身形向她迎了过来,男子大约有一米八左右,身着一套简单的运动服,衣领子处沾了汗,像是刚去爬山归来。
“永馨,你为什么才回来?”
“不迟啊,哥。”也许是因为作贼心虚,再加上没什么阅历,永馨有些焦急地瞟了一眼静谧的门外,还好,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如果麥东霓将车开到门口,这时候就穿帮了。
“你放学去哪儿了?妈都很着急。”
“昨天不是给妈说过了,星期五我同学过生日啊。”
“可能妈是忘记了,这两天,爸好像能够认得更多的颜色了,你知道,妈一天到晚都围着爸转,而且,还有生意要打理,妈很辛苦,以后,还是尽量做一个乖女儿吧。”
后面一句十分刺耳,也许是她神经敏感的关系。
“哥,我不过是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而且,我事先也说过了,我没有不听妈的话啊。”
“知道就好。”宝仔拍了拍妹妹的脸颊,从小,她们俩兄妹关系就特别好。
“我听说又有男生追你了,你还把人家玫瑰踩碎了。”
“是啊,我没觉得自己做得不对。”
“你拒绝追求者是对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这么漂亮,身后有大把的男生追再正常不过,而且,我们全家都反对提早恋爱,咱们妈可是三十岁才与爸好的,只是,你没必要把花踩碎伤男生的自尊吧?”
“哥,这种事你也要管吗?”刚才与麥东霓争执了一番,永馨的心情坏透了。
语气自是不好。
“没管你,只是让你注意一点,你就把他们当成粉丝啊,有粉丝多舒服啊。”
宝仔疼妹妹,所以,才提醒妹妹不要做一些男生们憎恨的事情出来。
“好吧,以后,我就当他们是粉丝,不理了。”
其实,有时候,她也觉得够伤人家自尊心的,只是,是麥东霓让她这样做的,因为,麥东霓不喜欢她接受男生的追求,如果有,也得让人家百分之百的逃开,唯有这种方法,男生们才会憎恨她,才会远离她,不会像蜜蜂见了糖,死死黏住不放。
“你今天坐了谁的车回来?”
“没,没有啊。”提到车,永馨如一只惊弓之鸟,深怕自己露出什么破绽,而且,刚才,麥东霓已经正式提出要见她的家人了。
虽然拒绝了,可是,她十分清楚,想改变麥东霓的想法很难。
因为,他一直是一个我行我素,霸道,冷妄,不理别人想法的大男人主义的男人。
这种男人十有九个女生爱上他,都只是为了他口袋里的钱,而她,只是爱的是他的人,并非他的钱。
他有再多的钱,她也不稀憾,她只是喜欢他冰冷的外表给她那丝熟悉的感觉,邻家大哥哥的感觉。
而且,第一次见到他,她就爱上了他了,是书上写的一见钟情吧。
那一次,她与几个女生去夜店跳舞,然后,她们被几个男人调戏,在她险些被一个醉酒的男人拉进包房时,他如一个帝王般现身,让他身边的属下狠狠地揍了那名轻薄她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