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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录-顾炎武(清)-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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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论矣。
  ○邾娄考公“邾娄考公之丧,徐君使容居来吊含。”注:“考公,隐公益之曾孙。‘考’或为‘定’。”按隐公当鲁哀公之时,传至曾孙考公,其去春秋已远。而鲁昭公三十年,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楚沈尹戍帅师救徐弗及,遂城夷,使徐之处之。是已失国而为寓公,其尚能行王礼于邻国乎?定公在鲁文、宣之时,作“定”为是。
  ○因国有胜国,有因国。《周礼·媒氏》:“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丧祝》:“掌胜国邑之社稷之祝号。士师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书序》言汤既胜夏,欲迁其社;又言武王胜殷。《左传》凡胜国曰“灭之”是也。《王制》:“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后者。”《左传》:“子产对叔向曰:‘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齐晏子对景公曰:“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是也。”
  ○文王世子“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不独文王之孝,亦可以见王季之其勤也。为父者未明而衣,则为子者鸡鸣而起矣;苟宴安自逸,又何怪乎其子之惰四支而不养也。是以《小宛》之诗必曰“夙兴夜寐”;而管宁三日晏起,自论其愆。古人之以身行道者如此。
  ○武王帅而行之文王之孝可谓至矣。“武王帅而行之,不敢有加焉。”如三朝食上,色忧复膳之节皆不敢有过于文王。此中庸之行,而凡后人之立意欲以过于前人者,皆有所为而为之也。故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
  ○用日干支三代以前,择日皆用干。《郊特牲》:“郊日用辛,社日用甲。”《诗》:“吉日惟戊,既伯既祷。”《梁传》:“六月上甲,始庀牲。十月上甲,始系牲。”《月令》:“仲春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仲丁,命乐正入学习乐。季秋上丁,命乐正入学习吹。”《春秋》焉:“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易·蛊卦》:“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九五,先庚三日,后庚三日”之类是也。秦汉以下,始多用支。如午祖、戌腊、三月上巳祓除。及正月刚卯之类是也。《月令》:“择元辰,躬耕帝藉。”卢植说曰:“日,甲至癸也;辰,子至亥也。郊天,阳也,故以日;藉田,阴也,故以辰。”蔡邕《月令章句》云:“日,干也;辰,支也。有事于天用日,有事于地用辰。”此汉儒之说。考之经文,无用支之证。
  ○社日用甲《月令》:“择元日,命民社。”注:“祀社日用甲。”据《郊特性》文,日用甲,用日之始也。正义曰:“《召诰》:‘戊午乃社于新邑。’用戊者,公告营洛邑位成,非常祭也。”《墨子》云:“吉日丁卯,周你祝社。”疑不可信。汉用午,魏用未,晋用酉,各因其行运。潘尼《皇太子社诗》:“孟月涉初旬,吉日惟上酉。”则不但用酉,又用孟月。唐武后长寿元年制,更以九月为社;玄宗开元十八年诏,移社日就千秋节,皆失古人用甲之义矣。
  ○不齿之服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出乎吉,则入乎凶。惰游之士缟冠垂,不齿之人玄冠缟武。以其为自吉而之凶之人,故被之以不纯吉,而阿乎凶之服。
  ○为父母妻长子礻覃礻覃者,终丧之祭。父母之丧,中月而礻覃固已,妻与长子何居?夫不有祖父母、伯叔父母及昆弟乎?曰夫为妻父为长子,丧之主也;服除而礻覃,非夫、非父,其谁主之?若祖父母、伯叔父母及兄弟,则各有主之者矣,故不礻覃。父在为母,则从乎父而礻覃。
  ○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殇无为人父之道,而有为殇后者,此礼之变也。谓大宗之子未及成人而殇,取殇者之兄弟若兄之子以为后,则以为人后之服而服之如父,不以其殇而杀,重大宗也。若鲁之闵公,八岁而薨,僖为之后是已。夫礼之制殇,所以示长幼之节而杀其恩也。大宗重则长幼之节轻,故殇之服而有时不异乎成人,不以宜杀之恩而亏尊祖之义,此所谓权也。若曰服其本服云尔,《记》何必言之,而亦乌有为殇后者哉。
  ○庶子不以杖即位古之为杖,但以辅病而已,其后以杖为主丧者之用。丧无二主,则无二杖,故庶子不以杖即位。
  夫为妻杖,则其子不杖矣。父为长子杖,则其孙不矣。《杂记》曰:“为长子杖,则其子不以杖即位。”
  ○妇人不为主而杖者无杖则不成丧,故女子在室,父母死而无男昆弟,则女子杖。其曰“一人”,明无二杖也。
  姑在为夫杖,必其无子也。母为长子削杖,必其无父也。此三者皆无主之丧,故妇人杖。
  ○庶姓别于上庶姓者,子姓也。《特牲馈食礼》言“子姓兄弟”,注曰:“所祭者之子孙。言子姓者,子之所生。”《玉藻》、《丧大记》并言“子姓”,注曰:“子姓,谓众子孙也。”故《诗》言“公姓以继公子”,而“同父”之变文则云“同姓”。此所云“庶姓别于上”者,亦“子姓”之姓,与《周礼·司仪》之云“土揖庶姓”者,文同而所指异也。
  ○爱百姓故刑罚中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独治也。独治之而刑繁矣,众治之而刑措矣。古之王者不忍以刑穷天下之民也,是故一家之中,父兄治之;一族之间,宗子治之。其有不善之萌,莫不自化于闺门之内;而犹有不帅教者,然后归之士。然则人君之所治者约矣,然后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夫然,刑罚焉得而不中乎?是故宗法立而刑清。天下之宗子各治其族,以辅人君之治,罔攸兼于庶狱,而民自不犯于有司。风欲之醇,科条之简,有自来矣。《诗》曰:“君之宗之。”吾是以知宗子之次于君道也。
  ○庶民安故财用足民之所以不安,以其有贫有富。贫者至于不能自存,而富者常恐人之有求,而多为吝啬之计,于是乎有争心矣。夫子有言:“不患贫,而患不均。”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恩,吉凶有通财之义。本俗六,安万民……三曰联兄弟,而乡三物之所兴者。六行之条曰睦、曰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矣。此所谓均无贫者,而财用有不足乎?至于《葛ぱ》之刺兴,《角弓》之赋作,九族乃离,一方相怨,而瓶交耻,泉池并竭,然后知先王宗法之立,其所以养人之欲,而给人之求,为周且豫矣。
  ○术有序《学记》“术有序”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周礼》:‘万二千五百家为遂。’”按《水经注》引此作“遂有序”。《周礼》遂人之职,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ガ,五ガ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又按《月令》:“审端经术。”注:“‘术’,《周礼》作‘遂’。夫间有遂,遂上有经。经,小沟也。”《春秋·文公十二年》:“秦伯使术来聘。”《公羊传》、《汉书·五行志》并作“遂”。《管子·度地篇》:“百家为里,里十为术,术十为州。”术音遂。此古术、遂二字通用之证。陈可大《集说》改“术”为“州”,非也。
  《周礼·州长》:“会民射于州序。”陈氏《礼书》曰:“州曰序。《记》言遂有序何也?《周礼》遂官各降乡官一等,则遂之学亦降乡一等矣。降乡一等而谓之州长,其爵与遂大夫同,则遂之学其名与州序同可也。”
  ○师也者所以学为君三代之世,凡民之后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治国平天下之事。孔子之于弟子也,四代之礼乐以告颜渊,五至三元以告子夏,而又曰:“雍也,可使南面。“然则内而圣,外而王,无异道矣。其系《易》也曰:“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故曰:“师也者,所以学为君也。”
  ○肃肃敬也肃肃,敬也;雍雍,和也。《诗》本“肃”一字,而引之二字者,长言之也。《诗》云“有有溃,”毛公传之曰:“,武也;溃溃,怒也。”即其例也。○以其绥复男子以车为居,以弓矢为器。故其生也,桑弧蓬矢,以射天地四方;其死也,设决,丽于,比葬则弓矢之新沽功,有弭饰焉,亦张可也。以射者,男子之事也。如死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以车者,男子之居也。
  升车必正立执绥。以其绥复者,象其行也;象其行,所以达其志也。于是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矣。邾娄复之以矢,犹有杀敌之意焉。此亡于礼者之礼也。
  ○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亲丧外除”者,祥为丧之终矣,而其哀未忘,故中月而礻覃。“兄弟之丧内除”者,如其日月而止。
  ○十五月而礻覃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礻覃。孔氏曰:“此言父在为母,亦备二祥节也。盖以十月当大丧之一周,逾月则可以练矣,主曰十一月而戏剧。以十二月当大丧之再周,逾月则可以祥矣,故曰十三月而祥。又加两月焉,则与大丧之中月同,可以礻覃矣,故曰十五月而礻覃。
  父在为母,其礻覃也,父主之,则夫之为妻亦当十五月而礻覃矣。晋孙楚《除妇服诗》,但以一周而毕,盖不数礻覃月。
  其他期丧祥礻覃之祭,皆不在己,则亦以十一月而戏剧,十三月而除可知。故郑氏曰:“凡齐衰十一月,皆可以出吊。”
  ○妻之党虽亲弗主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此文以姑姊妹发端,以戒人不可主姑姊妹之夫之丧也。夫宁使疏远之族人与邻家、里尹,而不使妻之党为之主,圣人之意,盖已逆知后世必有如王奔假母后之权,行居摄之事,而篡汉家之统,而豫为之坊者矣。别内外,定嫌疑,自天子至于庶人,一也。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是恶知礼意哉!
  ○吉祭而复寝“礻覃而从御,吉祭而复寝。”互言之也。郑注已明,而孔氏乃以吉祭为四时之祭,虽礻覃之后,必待四时之祭讫,然后复寝,非也。礻覃即吉祭也,岂有未复寝而先御妇人者乎?
  ○如欲色然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能以慕少艾之心而慕父母,则其诚无以加矣。
  ○先古《祭义》:“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先古,先祖也。《诗》曰:“以似以续,续古之人。”亦谓其先人也。近曰先,远曰古,故周人谓其先公曰“古公”。
  ○博受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左右就养无方,谓之博爱。
  ○以养父母日严“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孩提之童,如爱而已;稍长,然后知敬;知敬,然后能严。子曰:“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故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衣燠寒;疾痛苛养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敬之始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敬之终也。日严者,与日而俱进之谓。◎致知致知者,知止也。知止者何?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是之为谓止,知止然后谓之知。至君臣、父子、国人之交,以至于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是之谓物。
  《诗》曰:“天生民,有物有则。”《孟子》曰:“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昔者武王之访箕子之陈;曾子、子游之问,孔子之答,皆是物也。故曰:“万物皆备于我矣。”
  惟君子为能体天下之物,故《易》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记》曰:“仁人不过乎物,孝子不过乎物。”
  以格物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则末矣。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听论者与国人交之,一事也。
  ○顾讠是天之明命“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其在于人,日用而不知,莫非命也。故《诗》、《书》之训,有曰“顾讠是天之明命”,又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又曰“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又曰“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而刘康公之言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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