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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他是否恰当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李金华的担当,体现的正是一种政治新风尚:公开的面向公众的政治。
妥协的勇气
当下社会的利益冲突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自1993年以来,信访量连续11年增长。2004年第一季度,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同比上升20。2%,某些利益冲突之所以激化,部分群体之所以有不公平之感,不是因为市场交易本身不公平,而是因为政府介入太深,从而使拆迁户、农民、农民工几乎丧失了与相关企业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这样做固然可在短时期内推动GDP增长,但从长期来看,却会危及社会稳定。
政府需要正确地理解自己的利益和角色。显然,政府不应当是企业家,不应当以发展经济为自己的惟一职能。政府的职能首先是维护和平的、公正的社会秩序。为此,政府应当公平地对待社会中的每个群体、每个人。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在政府眼里,都应当是同等重要的。
在这方面,我们已经看到了若干积极的进展。农民工的权利和利益曾普遍遭到忽视和侵害,因为,地方政府多是偏袒企业,而不承认农民工的权利。在总理替农民追讨拖欠工资之后,全国总工会明确支持农民工加入工会,也明确要求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组建工会。没有工会,分散的农民工是没有谈判能力的,不可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个法治的政府,一个尊重民众权利的政府,要有拒绝某些诱惑的勇气,即拒绝利益的诱惑。同时,也要有妥协的勇气。对于民众的诉求,理性地作出妥协。
北京市人大关于新交法的听证会体现了妥协的精神。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机动车负全责”引起广泛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人大召开了立法听证会,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上述条款作了一定修正。
法治本身就需要一种妥协精神,在宪法与法律之下的妥协。法治意味着,政府和民众在法律之下是平等的。法规不合宪,就应当废止;政令、政策不合法,就应当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不合法,就应当受到追究。面对民众的权利,政府知道自己权力的界限,其实有益于增进政府的权威。只有在政府的权力与民众的权利之间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关系,社会才有可能趋于充满生机的和谐。
创建时间:2005…3…17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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