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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妇女与法律 信春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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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倡导和推动我们国家的立法,终有一天我们也会有这样的一个飞跃,那个时候就不再会有你是家庭妇女,她是职业妇女的这种分法。因为不管是职业妇女还是家庭妇女,在给社会培养人这一点上,她们都是平等的,她们都应该得到平等地尊重。所以我想这个也是我们一个理想、一个理念、一个很重要的目标。这就是讲到我们怎么样用性别意识来改善我们的立法,改善我们这个权利的构成,改善我们权利的实施,使我们的女同胞、女性的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讲到社会性别和性别意识的时候,我想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说我们中国在这个事情上还是比较积极的,也有一些国际的承诺。大家都知道,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那么这个会议上通过了一个北京《行动纲领》,这等于是这个会议的一个文件,是一个宣言。那么这个宣言里边有一个很核心的概念,就是要推动社会性别在国家政策中的主流化,当然这是英文的文件的翻译了,但实际上就是说社会性别对于我们来说,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学术概念,它还是一个政治的概念,还是一个法律的概念。那我们国家已经承诺就是要把社会性别这样的一个概念主流化,纳入我们国家整个的立法决策司法的这种整个的视角之内。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个承诺,我们国家近些年来,在社会性别培训,包括用社会性别的方式或者是框架来分析很多社会现象方面呢,是有很大的进步的。

    那么最后我还要讲一点,就是说在强化这种社会性别意识,保护妇女权利这个问题上,女性自己应该怎么做。

    当然,我们每到一处,一讲妇女权利的问题,那么妇联的同志就说,这些话应该给男性讲,说只有男性意识到这个问题,那么他们配合,两性更好地合作,这个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我想这是有道理的,但是另一方面,我觉得女性自身也应该有一个很重要的一个正确的立场和主张,那么就是更准确地看待自己。当然有些方面是意味着我们要和我们所习惯的那些传统文化,传统的概念有一个很大的悖离。当然这个我觉得是需要勇气,那么另一方面就要自重,要自强,要自爱。

    当然我在这方面是经常看到一些积极的例子,比如说我们的某位女孩子她怎么样成功,她怎么样在不可能的情况下,闯出一片天地,这个都是很令人鼓舞的。但是我们也看到很多不那么理想的情况,特别是现在这个市场经济的冲击使很多女孩子,她原来的那种自我独立的这种意识就不是很强,那么市场的冲击包括社会上很多不健康的东西,确实使得很多女性的选择偏差,就是说她宁肯不鼓励,宁肯去做附属。

    全国妇联做过一个关于妇女权利和妇女地位的一个调查,很多数据都是特别积极向上的,给我们的一个感觉就是中国妇女是半边天,她们很了不起,她们一直在奋斗,她们很努力,她们努力地在实现自己的宪法权利和平等地位。但是有一个数字,我觉得是我看来呢,就是有一点扫兴,它这个数据是一个问卷,问卷是这样问的,就是说社会上有一个说法,“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那么女性有31%支持这样的命题,就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个观点是高于男性7。1个百分点。那么这个数字是我最不喜欢看到的,我真是不希望我们的女性,不管你这种结论和观点是怎么来的,也可能你受了挫折,也可能你看见别人的榜样,但是这样的结论是不对的,就是说一个女性的希望就在于她的自立和自强。

    当然作为结尾,还是要回到我法律的主题,法律是一个社会的正式的结构,它是我们国家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一个公平的法律制度是特别重要的。可喜的是我们现在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法律制度之下,大家都知道我们除了《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之外我们中国还有一个《妇女权益保护法》,这是很多国家都没有的,它专门就是保护妇女的权利的。但是另一方面,我们都知道任何法律的实施,它都是一个过程,它要求来自各方面的努力,其中也要求我们每个权利主体的努力。

    那么回到我们妇女本身,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权利的持有者,权利的所有者,拿起法律武器捍卫你的权利,这也是对我们国家法制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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