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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珠钿死
《深泽县志》:孤庄村的孙氏,是孙常绪的女儿。十四岁时,与杨得保之子杨克新结了婚。结婚刚两年,克新就去世了。
孙氏十分痛苦,矢志守节。每日粗茶淡饭,勤劳持家,苦守二十三年。
一天,孙氏突然服毒身亡,她父亲认为是公公杨德保和小叔子永新将她逼死的,就向县衙投诉,请县令大人为她申冤。
县令听后,很同情她,便把她的公公和小叔子抓来审讯。
再说克新有个外公叫刘志伸,当他听说孙杨两家为孙氏的死因打官司时,便同村里的秀才及几位年老者一同来到县衙,向县令当面陈述孙氏的节孝品行及致死之由。他说:“孙氏年纪虽轻,但终日沉默寡言。她早婚,没过两年的工夫就守了寡。
丈夫死后,她矢死不贰,很受家人的敬重。家中历来和和睦睦,公婆对她如亲生骨肉,她也十分孝敬公婆。那她为什么服毒自杀呢?原来是因为丢了一个结婚时戴的珠钿首饰。而常绪见女儿突然无缘无故死去,以为是受逼所致,便上告到官府。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原告、被告听刘志伸这样一说,也明白了许多,便停止了打官司。
官司虽然不打了,可是,那么一个小小的珠钿,怎么会置孙氏于死地呢?有人说:“孙氏每日孤灯纺织,生活艰难,考虑到那珠钿难得而伤心以死。”有人说:“一定是公公婆婆妯娌们认为她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见她丢了珠钿,交相讥责她,她愤恨而寻死。”县令说:“这些看法只能拿来评议庸妇,而不能用来谈论贞节妇人。《诗经》上说:‘髡彼两髦,实为我仪。’她既然誓死守节而没有贰心,则物在如人存,见髦如见共伯。所以《诗经》的序以共姜为怨而慕,今天孙氏为珠钿而死,就如同共姜的志向。
张氏狱
《安阳县志》:张氏,是徐滚的妻子。徐滚早亡,留下她和刚刚几个月的女儿。有人劝她改嫁,她不同意,誓死守节。
她每日勤于纺织,挣钱维持家用,她对寡婆恭敬孝顺,寡婆死后,她依礼将寡婆殡葬。没有特殊的事,张氏从来足不出户。
她本来住在天池村,因父亲住在县城,八十多了,孤身一人,无人照料,便搬到城里与老父同住,非常孝顺地照顾父亲。可是,在康熙己卯年(公元年)春天的一个夜晚,张氏突然被人杀害,她的小女儿也没能幸免。这个疑案很久没能侦破。
后来,县令突然做了个奇怪的梦,于是把凶手冯三抓来审讯,结果,他从实招来。罪犯交代说:“我本想娶她为妻,她不干;我又威胁利诱她,她还是不动心,并怒骂不止,说要到官府来控告我,我恼羞成怒,便杀了她来灭口。谁知天网难逃,我愿伏死罪。”于是,县令依法将他斩首,而为张氏建了贞节牌坊。
红绣鞋
《泾林续记》:张荩,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子弟,因家中富有,无需为生计操心,便每日在街头闲逛。一天,他又到街上去,偶然看见临街楼上有个少女特别漂亮,就心生爱意,便常常到那楼下遛跶,有时还停下来抬头往上望,以挑逗那少女。
少女见他常来楼下观望,开始觉得奇怪,时间一长,也就全明白了,心里也钟情于他。
一天晚上,月明星希少女刚倚窗远眺,张荩又来到楼下,用汗巾挽成一个同心结投给了少女,少女随之扔给他一只红绣鞋。两人情意甚浓,无奈高楼深院,上下悬绝,内外阻隔,没有办法相会。张荩怅然而去。第二天,张荩到处寻求与少女家熟识的人,想拜托他去替自己牵线搭桥。当他听说卖花粉的陆老太与少女家有来往时,就拿着厚礼去贿赂她,向她诉说自己对少女的相思之情,请她帮忙。陆老太见他酬礼丰厚,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于是,她便怀揣红绣鞋来到少女家,微露其意。少女面色潮红,矢口否认。陆老太就拿出红绣鞋,并向她讲述张荩如何想念她。少女见不能隐瞒,便求陆老太给想办法,让他们相见,陆老太说:“这其实也不难,你把一些布连接在一起,让它能垂到地面,等张荩来时,他一咳嗽,你就把窗户打开,将布垂下去,叫他扯着布爬上来。”少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和陆老太商量好,让张荩当日晚上来。陆老太见事情已经谈妥,便告辞了少女,到张荩那儿报喜去了。不巧,张荩外出不在,陆老太只好先回家中。她刚走进家门,她的儿子正拿着刀想杀猪,见她进来,就喊她来帮忙,这一张罗,袖子里的红绣鞋不觉掉在地上。儿子问她:“你揣着一只红绣鞋干吗?”陆老太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儿子听。陆老太的儿子是个屠夫,向来粗野,对他母亲也不例外。他听母亲这样一说,便斥责道:“告诉你别管那么多闲事,假如事情泄漏了,灾祸不会小的。”陆老太说:“那怎么办,已约好今天晚上见面。
”儿子怒吼道:“你如果不听我的话,我就把你送到官府,免得牵累我。”说着,就把那只红绣鞋拿过来藏了起来。陆老太见鞋没了,不知如何是好。正巧张荩派人来问,陆老太更是无计可施,便让来人告诉张荩,这事急不得,要慢慢来。张荩相信了陆老太的话,以为没什么希望,也就不大上心了。
再说那屠夫从母亲手里拿到了绣花鞋,又知道了约会的暗号,心里甭提多高兴了,便乘着夜色来到了少女的楼下,果然见楼窗半开,少女倚窗凝睇,好像在等待着谁。屠夫轻轻咳嗽了一声,少女就把布垂了下来,屠夫顺着布绳爬上楼去。黑暗中少女以为是张荩,就拉着他的手走进卧室。屠夫从怀里拿出绣花鞋还给少女,并缕述相思之情,少女见了绣花鞋,又听了他那情意绵绵的话语,一点也不加怀疑。竟和他恩恩爱爱地度过了甜蜜的一夜。第二天拂晓,又把他用布绳垂下楼去。两人亲亲密密地来往了将近半年,少女的父母觉察了,便大骂女儿,说她败坏门风,要用棍棒惩罚她。少女很害怕,当天夜里,屠夫又来了,少女便对他说:“我父母已知道了这事,把我痛骂了一顿,你以后千万别再来了,等我父母气稍消消,咱们再想办法见面。”屠夫听了少女的话,口中唯唯应诺,但心里已起了恶念。等少女熟睡以后,竟偷偷地下了楼,到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把少女的父母都杀死了。杀了少女的父母,他又回到少女的房中,睡到黎明,然后下楼走了,而少女一点也不知道这发生的事。
第二天,天已大亮,少女家的大门还死死地关闭着,邻居有事要找她的父母,可是怎么叫门也没人开、少女听门外大声叫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赶快下楼,一看,父母已身首离异了。少女惊恐万状,忙打开大门,邻居们把她抓起来送到官府报案。官吏一加拷讯,少女就吐露了与人幽会及父母干涉的事。
官吏立刻派人把张荩捉了来。张荩突然被抓,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极力辩解,说是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少女怒骂他,详细陈述事情的经过。官吏下令对他严加拷打,张荩忍受不住,只好招认。因而,他便和少女一起被关进死牢。张荩对狱卒说:“我的确不曾杀人,也没跟那少女私通,却要被杀头斩首,这是命中注定的。只是那少女说得有根有梢,好像真有那么回事。我愿意给您十两金子,希望您把我带到关押那少女的地方,让我详细问问她,这样,我就是死了,也能闭上眼睛了。”狱卒贪图他那十两金子,就答应了他的要求。少女一见张荩,悲痛愤恨地骂道:“你这禽兽不如的家伙,我一时迷惑失身于你,哪点亏待了你,而你杀了我的父母,置我于死地?
”张荩说:“开始时,的确事出有因,但那陆老太说你不同意,我也就绝望了,我什么时候登过你家的楼。”少女说:“老太婆定计说用布为梯,你当天夜里就来了,还拿出绣鞋给我看。
自此以后,你每夜都来,为什么还要抵赖。”张荩说:“一定是奸人得到绣鞋来骗你,我若是去了,往来半年,我的声音形体,你难道还能不熟识吗?你试着仔细看看,到底像不像?”
少女听了张荩的一番话,踌躇良久,仔细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好像有些不大对头。张荩又问了她一遍,少女说:“声音颇不像,形体也胖瘦不同。彼此往来都在暗中,也没细看,只记得他的腰部有块隆起的疤痕,像铜钱一样大。看看你的腰部有没有,就可以辨出真假了。”张荩忙解开自己的衣带,众人拿来蜡烛照看,一看,皮肤光洁,什么疤痕也没有。由此始知是奸徒冒名顶替,杀人害命。知情的人都觉得冤枉。第二天一早,张荩写了张状子递给官吏,并详细陈述了拿鞋给陆老太的过程。于是,逮捕了陆老太,一审讯,她交代了儿子的话,官吏又派人把陆老太的儿子抓了来,扒去他的衣服一看,腰上有块铜钱大的疤痕,遂将屠夫处死,释放了张荩。
碎尸投水
《宜兴县志》:陈氏,是尹佐的妻子。尹佐在外教书,长年不在家中,靠陈氏操持家事。尹家因闹饥荒,欠了官府公粮。
县役沈湘奉命去抓陈氏,逼她还粮。沈湘来到尹家,见陈氏姿色不凡,便想奸污她,陈氏誓死不从,自刎身亡,沈湘看陈氏已死,无法带她回县复命,就与他的同伏—起,把陈氏的尸体大卸八块,扔到河里,以逃脱罪责,陈氏的女婿潘朗觉得奇怪,自从沈湘去了岳母家之后,岳母就失踪了,沈湘说岳母逃跑了,这怎么可能?于是,他就请朋友王某、路某一起去询问沈湘。
沈湘无计可施,便把他老婆怀中的孩子抢过来摔死,又逼他老婆投河。随后把潘朗等人抓起来送到官府,告他们杀人罪,县令吴一鲲不明就里,判处潘朗等人威逼他人致死罪。判处尹佐匿妻抗粮罪。案子判定后,邑绅史夏隆拜见推官(专管一府刑狱的官)田俊民,极言这个案子冤枉,田俊民点头表示赞同。
等到复审时,沈湘的同伙张二供出了陈氏碎尸处。于是挨着个儿审讯,终于弄清了事实,凶手们都受到严惩。
哭声
《酉阳杂俎》:唐代的韩滉在润州作刺史时,一天晚上,与从事登万岁楼饮酒。正喝得来劲儿时,韩滉突然放下了酒杯,显出很不高兴的样子,问身边的人:“你们听到有位妇人在哭吗?当在何处?”有人回答说:“在某桥某街。”第二天一早,韩滉就下令让小吏去把那哭嚎的妇人抓起审讯。可是,小吏审了两天,也没能定案。小吏害怕没完成任务,受处罚,就守在尸体旁。忽然有个大苍绳在死者的头部飞来飞去。小吏心中生疑,便打开死者的发髻检查,一看,头顶上钉进去个大钉子。
于是,小吏重审那妇人,果然是妇人和邻居一男子私通,将她丈夫灌醉后用钉子把他杀死了。小吏审出了结果,认为韩滉真是神明之人,便向他请教:“您怎么能从哭声分辨出凶手呢?
”韩滉回答说:“我听她的哭声,疾而不哀,好像勉强而担心的样子。王充《论衡》中说:郑子产清晨外出,听到妇人的哭声,便伏在仆人的手上静听,过了一会儿,子产就命令小吏去把那妇人抓来审讯,一问,果然是她亲手杀了她的丈夫。几天后,仆人问子产:“您怎么知道她是凶手呢?”子产说:‘对于她所最亲爱的人应该是患病时忧虑,临死时害怕,死后悲哀。
而那妇人哭她死去的丈夫却惊惧不安,所以知道是奸杀。’”妖僧自号大比丘《宁波府志》:余墍,字自新,号三泉。在明万历戊子年(公元年)科举考试中名登榜首,尔后,历任海宁教谕,绍兴教谕等职。他在闲暇之时,则关门著书,或邀请四方知名人士,朝夕研讨经史。还拿出自己的俸禄,资助修建学校。他为经学久荒而痛心,便于初一、十五在明伦堂宣讲五经,对其内容,多所阐发。后来,他担任四川新宁学正,代理新宁州事。时值荒年,余墍便想方设法赈济百姓,救活了许多人。有个坏和尚,冒充为尼姑,住在尼姑庵里,自号“大比丘”,鼓动妇女来烧香惑众。余壁知道情况后,派人逮捕了他。和尚一时仓皇失措,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余墍下令将他打死,焚烧了他的斋院,在暗阁上搜出许多他藏匿的妇女,妖风于是平息下来,境内也太平无事了。
卢生
黎士宠《仁恕堂笔记》:永定县有位少妇。在夜间走路时,被强盗劫掠而去。家人见少妇失踪了,便上告官府,帮助寻找。
强盗见找得很急,知道隐藏不住,就将她转移到卢日新读书的学校。少妇含愧自尽,官吏就把卢日新的婢女抓去审问。婢女害怕拷打,就诬陷是日新抢劫了那妇人,又把她吊死。日新自幼便能作诗著文,凡遇不公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