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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的样子。他在1969年的〃五月风暴〃中镇压学生运动,在人民中丧失了威信。将军是高傲的人,不屑于当一个不受人民支持的总统,于是他决定通过公民投票来决定自己的去留。但当时的情况,大家都明白78岁的戴高乐已不可能在投票中获胜,既然将军一意孤行,很多戴高乐的追随者都开始把宝押在总理蓬皮杜身上。德勃雷、沙邦-戴马尔等人纷纷对蓬皮杜表示愿意支持他竞选下一任总统,希望在下一届政府中〃发挥作用〃。蓬皮杜自己也表示如果戴高乐在投票中失败,他将参加总统竞选。蓬皮杜是戴高乐亲手提拔起来的,也是他自己公开指定的接班人。在已经注定的投票结果出来之前做一些准备,也是为了维护政局稳定的正常之举,但戴高乐认为这是一种背叛。含沙射影的谴责蓬皮杜说:〃过去,某人、某人背叛了我。而现在,又出来了一位某人。你们瞧,纵然某人巴不得我死,我还是活的好好的。〃后来蓬皮杜的夫人卷入了一桩丑闻,蓬皮杜去寻求戴高乐的支持,却遭到戴高乐的一阵冷嘲热讽。他后来才知道戴高乐想利用这件事把他搞臭,前一阵正好蓬皮杜父亲去世,他不得不悲叹道:〃我同时失去了两位父亲。〃尽管投票结束以后戴高乐立即离开了爱丽舍宫,而后来蓬皮杜当选总统后也一直奉行戴高乐的内外政策,但戴高乐还是直到去世都没有原谅蓬皮杜,甚至葬礼也不许他参加。
和一向孤傲的戴高乐相比,丘吉尔是比较宽容大度的。1945年,当他的助手告诉他保守党在选举中失败的消息时,他正在洗澡。他听完后说道:〃人民有权踢我下台,这就是民主,不然我们为何而战呢?现在,请你把浴巾递给我好吗?〃他说得倒挺潇洒,实际上心里很不是滋味,回到英国后就把普鲁塔克的那句名言到处宣扬,又是题词又是写信又是演讲的,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了。后来他第二次当选,在1955年因为健康原因把保守党的领导权交给艾登,但老是觉得艾登这也不行那儿也不行,即使在艾登已经领导保守党获得了选举的胜利之后,他还跟自己以前的老部下说:〃我觉得艾登还不成熟,不能挑起大梁,很多重要的事情你们还是先请教一下我比较好。〃
我想,人的一生总是要面临很多的告别,和权力、朋友、爱人、亲人的告别,从领袖们的告别,我们可以把这些告别分为不同的层次:
最低的层次是阿登纳的层次,不肯接受不可改变的事实,死死抱着权力不放,最后还是只能很不体面的下台。本文中的斯捷帕森也是这样的例子,他追随叶利钦十年之久,应该明白总统做出的决定是不会更改的,但真要他去职的时候,仍然抱着侥幸心理,苦苦哀求总统收回决定。叶利钦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说他觉得〃自己无权打断斯捷帕森的倾诉〃,并对此深感自责。但是,他最后还是忍不住打断了尽管是用一种非常克制的态度。并在斯捷帕森走后把火气发到自己的办公厅主任身上,看来他确实是已经很不耐烦了。斯捷帕森不到四十岁就成为掌管全国警察力量的内务部长,可谓权势惊人(如果中国出现一位不到四十岁的公安部长,可以想象他将会成为一个什么传奇),但毫不客气的说,他在此刻的表现确实象一个懦夫。
第二个层次是戴高乐第二次辞职和丘吉尔两次下台的层次,即尽管心理不太情愿,但是当那一刻真正来临的时候,能够抱着乐观的心态接受。戴尔·卡耐基对此的论述十分精辟:〃在我们有生之年,我们势必遇到许多不快的经验,它们是无可逃避的,我们也是无所选择的。我们只能接受不可避免的事实做自我调整,抗拒不但可能毁了我们的生活,而且也许会使我们精神崩溃。〃美国哲学家威廉·詹姆斯曾说:〃接受事实是克服任何不幸的第一步。〃
第三个层次也是最高的层次就是叶利钦的层次,也是华盛顿的层次,是戴高乐第一次辞职的层次。他们不是去接受,而是在那不可避免的一刻来临之前,主动选择最好的时机果断出击,让告别也具有了开创性的意义。第一个层次我称为〃俗〃,第二个层次可称为〃勇〃,第三个层次则是〃奇〃。世界上绝大部分人停留在〃俗〃的层次,告别的时候哭哭啼啼、依依不舍,在世俗的眼光看来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而少部分人可以达到〃勇〃的层次,在人生的挫折面前,他们无愧于勇敢者、英雄的称号,也是常人通过磨炼自己的意志、改善自己的心态可以达到的层次。而第三个层次则和前两个层次有质的不同,只有少数绝顶人物能够达到。他们首先是〃勇〃,但更是〃智〃,能够变被动为主动,化腐朽为神奇,让结局成为开端,让告别成为永恒,令人叹为观止。华盛顿正直盛年,可以再当两届,然后在体力不支的时候告别,只要不是老死在总统位置上,就无损他的美誉,这便是〃勇〃的境界。但他坚决只当两届,在自己声誉最高的时候辞职,用行动号召人们秉承美国革命平等自由民主的理想,开创了美国总统任职不超过两界的惯例,这就更奇妙、更精彩,这就是〃奇〃的层次。叶利钦还有六个月结束任期,他到时候自动离职,把权力顺顺当当的交给普京,自己高高兴兴的回家养老,这是〃勇〃的境界。但他却在新千年来临之际主动辞职,把旧的东西留给过去,把新的东西留给未来,让已有的胜利更加巩固,彻底断绝了俄罗斯回到过去的老路的可能,让全世界都猝不及防,把平平淡淡的告别变成美丽绝伦的表演,这就更好、更漂亮,这就是〃奇〃的层次。
当然,〃奇〃的境界太高,所以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它不仅需要绝顶的勇气和智慧,还需要很难得的机遇。刻意追求这种境界,反而可能弄巧成拙。我们在面临生活中的告别时,应该尽量摆脱〃俗〃的层次,举的起放得下,追求〃勇〃的层次,处处表现出乐观、大度。而如果遇到了恰当的时机,能够适时的〃奇〃上一把,那就更加妙不可言了。
全书后记
我是喜欢后记的,只有在后记里,作者才可以和他亲爱的读者直接对话。而不用象前言那样故弄玄虚,也不用象正文那样一本正经。所以我读书有个习惯,读着读着又翻到后记来看一看,想一想写下这些内容的家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样才能越读越亲切,越读越舒服。后记,在我看来,有点象现在拍电影流行的在全片结束以后播的一些〃拍摄花絮〃,让读者不仅可以看到这本书〃在这里〃,还可以知道它是怎么写出来的。不把后记写好,这本书对作者来说是完整的,但对读者来说却是不完整的。
写书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戴高乐在回忆录中这样描写自己成为第五共和国总统后在爱丽舍宫度过的第一个夜晚的心情:〃当耳闻一扇扇宫门在身后关闭,我感到自己似乎被囚禁在深宫之中,成为自己职务的奴隶。〃当我决定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也就成了这本书的奴隶,任凭它冷酷无情的剥夺我一天中绝大部分时间。我给自己规定的写作量是每天2500字至3000字。这本书的写作时间,除了后记外,准确的说是从04年5月27日到9月21日,中间扣除我随龙门书局到全国各地做〃龙腾中国〃高考状元全国巡回演讲的7月13日到8月15日的33天,以及我回家在来回的火车上耽搁的三天外,总共花去了78天,共计写了200,572字(9月21日22:15的统计结果),平均每天2564字,基本完成了给自己规定的最低的写作量。但即使是这个最低的任务量,也是以极大的精神痛苦为代价来完成的。我几乎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这上面,走路、坐车的时间都在整理思路,连觉也睡不好。没有写作思路的时刻是最痛苦的,有的时候从早上七点起床,到深夜十点,除了吃饭,都坐在电脑旁,一个字也敲不出来,勉强写一些,自己看着都伤心,又辟里扑鲁一阵全删了。当时的感觉就是:完了,全完了,这本书完不成了,前面的努力全都白费了。有时候愤慨得给朋友发短信:〃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要从楼上跳下去!〃刚开始还把大家唬得一惊一诈的,后来发得多了就没人管我死活了。在随龙门书局到全国演讲期间,则带了一大堆书,每天上午演讲,下午坐车前往另一个演讲地点,住进宾馆以后,就立即拿出书来看。实事求是的说,我觉得我把自己逼得太紧了,如果时间放宽一些,也许可能写得更好。《戴高乐:被遗忘的民族英雄》是我自以为写得最好的一篇,而这篇正好就是我在外出演讲之前开始构思,演讲完了之后八天完成的,中间一个月的看书和思考显然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样的痛苦完全是我自找的,说起写这本书的缘由,纯属一时冲动。在写这本书以前,我几乎从来没有在任何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文章那些介绍学习方法和考试经验之类的文章除外。只是5月26号那天,我突然间受了点打击,具体什么事忘了,反正当时让我觉得自己真是没出息。我想,我大学四年还是干了不少事情的,但是没有哪一件真正出了成果。在学生会做到了学术部长,但是在改选学生会主席的时候,退出了;在辩论队做了一段时间,打了两轮,淘汰了;自己主编了一份校园刊物,发了四期,因为没钱,停刊了;发起资助贫困小学生的志愿行动,乏人问津,中止了;还在一家公司去做项目主管,最后项目投标,失败了(尽管这不是我的原因);跟几个朋友合资做点事情,亏本了……还搞了很多名堂,但结局都差不多中道崩俎。想来想去,就决定写书。因为书能不能写完完全是个人毅力问题,基本不受外界干扰,当然写好写坏、写完之后有没有出版社愿意出那是另外一件事情。所以在写之前我就对自己说,不管写作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比如给别人看,全都大摇其头,甚至看睡着了,成了王尔德所说的:〃the best play to sleep through(从头睡到尾的最佳剧本)〃,也一概不理,坚决把它写完再说。
正是在这种心态下,开始了漫漫写书路。
写的时候很多点子是现成的,因为本书中这些人物的传记我都早就看过,但是中间涉及很多细节问题,就不可能靠记忆,而必须查找大量的资料,这也是非常辛苦的。比如写林肯的那一篇,上来现描写了一段弗吉尼亚的风景,当时桌子上摆满了林肯的传记、演讲书信文集、美国历史等等等等,但是死活找不到弗吉尼亚地理情况的资料。我的研究生专业是区域经济学,考研的时候一股脑把美国51个州的名字、地理位置、经济情况背了一遍,自认为对美国地理还是了解的,但要细到弗吉尼亚有几条河流,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发源,在哪里入海,就完全不知道了。没办法,只好步行到图书馆去查找,找了很久,从地理类到经济类再到历史类,最后居然在政治类发现了一本《美国志》,上面有我需要的内容,如获至宝,连忙借了回家。这样,为了写林肯传记那开头对弗吉尼亚风景几十个字的描写,就花去了我整整半天时间。
当然,有时候做一下这种〃寻章摘句老雕虫〃还是蛮有意思的,常常能从中获得一种成就感。比如关于拿破仑得知关于阿布基尔海战的时间,路德维希的《拿破仑传》中说道:〃一天,从沙漠中骑马归来,进入马尔蒙的帐篷,他发现所有的助手和同僚们都异常紧张惊慌……前一天,在尼罗河口阿布基尔的海战中……〃,阿布基尔海战发生在8月1日晚上,结束于8月2日上午,据此推断,拿破仑在8月3号就得到了消息。于是我写上〃1798年8月3日的傍晚〃,但后来一想不对劲,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这完全不可能。那么到底是那一天呢,我开始打算放弃,改为〃1798年8月的一天〃。这个时间点本来没什么重要意义,但这句话是我整篇文章的开头,我习惯在一开始就给读者一个准确的时间定位,所以总觉得没有弄清楚心理很不爽。于是继续查找,但似乎很少有传记作家在乎这样的小时间,他们总是行云流水一样的把所有的事件连接不断的叙述过去。后来,我终于在拿破仑《回忆录》上发现这么一句话:〃信差由于必须和步兵护卫队一起走,所以在路上耽搁了十天。〃这就比较符合实际了,如此推算拿破仑得到消息应该在11号左右,但是具体是哪一天呢,十天是确切的数字吗?不得而知。不过为了给读者一个更清晰的印象,我还是把那句话改成了〃1798年8月11日〃,但总是觉得不踏实。最后找来《拿破仑书信文件集》,把这段时间前后的拿破仑书信看了一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