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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于对他人的文化缺乏客观的认知,百年来对列强先后都曾奉之为师,也都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结果观念纷歧,思想混乱。并不是他人的文化不应该学习,而是我们学习的心理不够健全,对他人文化的优点与缺点,尤其缺乏深入的了解,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根本无法对他人发展出一种健全的关系。这一切也许牵涉的问题很多,但我族中心主义的思想,是形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因,希望我们的教育能从事约制这种思想的努力,使国民能逐渐免于此种偏见。当此种偏见被约制到不足为害的程度时,才能看清楚如何自处之道,以及如何与人相处。
第三部分尊重个性
现代生活理想的第四点,是尊重个性。这也许早被认为是老生常谈,但要做到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需要对原有的性格和价值观念做突破性的转变才有可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次年,日本文部省发布“新教育指针”,指出日人的缺点之一是:“日本国民不十分尊重人性、人格,以及个性。”⑨就“不十分尊重个性”这一点,实中日两国所同然,因为中日两国的国民性,权威性格的倾向都很大。无论是历史的事例或由亲身的观察,凡是杰出的人才,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强烈的个性。具有个性的个人,而且只有具有个性的个人,才是一切创新的泉源。权威态度,对个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坏的影响,就是容易抹杀人的个性,抹杀了人的个性,就无异铲除了文化创新的根。现代的教育理论,已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合理的教育,无不重视独立个性的培养,因为只有这样的教育,才足以发展人的潜能,培养出创新的人才。有些发展中的国家,全力在追求现代化,现代化是一创新的历程,他们的成效不佳,原因固然很多,沿用传统的教育方式,培养不出足够的创新人才,可能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
尊重个性与民主政治不可分,因为尊重个性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础。中国人追求民主,从清末的维新运动算起,已超过七十年,而民主的成效有限,原因固然很多,但教育对尊重个性这一点不能重视,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传统不一定与民主冲突,但传统的权威态度,无论如何是无法与民主精神相容的。⑩为了促进中国的民主,权威态度必须加以改变,改变之道,须由教育。要教育发生功能,必须先有民主修养的教师。我们常看到有人在讨论教学法的问题,认为灌输的方法不好,应该多用启发教育,这是每一个教师都懂得的道理,可是实际上却做不到,这是为什么?根本的问题,是在教师的性格上,一个权威性格很重的人,连他自己都不能接受启发,又如何能启发别人?一个能应用启发教学法的教师,除了有丰富的学识外,必须有与人讨论问题的习惯,有容纳别人意见的雅量,重视学生独特的兴趣,鼓励他们多发表自己的意见。教育的目的,师承不过是一个起点,帮助学生发现他自己的真正兴趣,并给予独立思考和必要的能力的训练,才是最重要的事,因为有了这些条件,他一定能发觉自己应走的路。这样的教育才是尊重个性的教育,这样的教育才能奠定民主政治的基础。
被公认为当代三大传记作家之一的鲁德威克,对人的个性问题,有过极深刻又富启发性的透视,他说:“一个人天赋的才能并非顶重要,最重要的是他有没有一种理想和力量去让他的才能有发挥的机会。因此我在天才与个性的十字路口上,发现了一个临界区,有不少古今的重要人物,都是从这个区域里产生出来的。在我的研究中,我发觉不管是现在还是过去,我常常发现有许多很有才华的人因为缺乏个性而失败,却很少发现有强烈个性的人,因缺乏才华而无法前进。”熟悉历史,尤其是熟悉传记性历史的人,都能承认这些话有相当的真实性。一个具有强烈个性的人,他有能力克服环境给他的不幸,也有能力把不幸的际遇化为创造的动力,所以贝多芬曾说过:“一切灾难都带有几分善。”从中国传统中流传的“诗穷而后工”这句话,也不难发现这方面的消息。一个人如果仅有才华而缺乏个性,那么他就很容易被环境的磨难所击倒。中国人富有才华和聪明,是一不争的事实,但在近代我们的创造力却衰微了,我想缺乏个性的教育,应该要负一部分的责任。
第三部分宽容异见
人类一部争取思想自由的历史,就是争取宽容异见的历史。人类为了争取这项权利,尽管曾至“流血成渠,费了几世纪的工夫”,但终于能使少数的民主社会,人人都知道这是当然的权利。即使在非民主的社会和正在走向民主的社会,他的人民(有的只是少数)也都知道把这项权利当做理想去奋斗。这项权利的获得,是近代人类伟大的胜利之一,还没有得到这种权利的社会,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是值得的,因为没有它,要求社会的进步是不可能的。
宽容的观念和宽容的要求,是一段古老的历史,中国在先秦就有“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古训,苏格拉底则是第一个为争取这项权利而死的哲人,他在定他的命运的裁判官之前,发表演说为自己辩护,他说:“世界上没有人有权对别人说,他须信仰什么,或剥夺他自由思想的权利。”人类社会出现宽容的事实,以及把这份权利制定法律予以保障,这是近代才有的事。房龙(Van Loon)在他专为研究“宽容”问题而写的一本书里曾说过:“我们找不着帝王或僧侣曾有容许他人行使‘行动或判断的自由’的愿心,或‘对于一般人所公认的行径或见解之心平气和的、不执偏见的容忍’的痕迹;在近代,这已成为我们的理想了。”在近代以前,人类社会为何缺乏宽容,房龙也有解释,那是因为在他们所处的环境之下,不宽容实是他们的义务。在那种时代,所有种族的延续、安全,以及内心的和平,都有赖于无数建基于禁忌(taboo)之上的规条,假使一旦他们允许什么人来妨碍或反对那些规条,那么整个族就要处于危险中,所以他们不能不视这种举动为一切可能的罪恶中之最大者。到了近代,在科学理智之光照下,禁忌的真相被揭穿了,原先视为天经地义的规条也从根动摇,经过长期的争斗和痛苦,终于慢慢了解,宽容异见,无论是对人对己都是极为有益的事。
在不宽容的时代里,把异见常认做异端。传统的社会不宽容是由于有些规条不允许任何人置疑,现代的社会不宽容,自然也可能是由于一些新的禁忌、新的教条,但另有一项可能的原因,是把异端误认为是一种阴谋。异端和阴谋是不同的,美国当代哲学家胡克(Sidney Hook)说:“不能认识异端与阴谋的分别,对于一个自由文明乃是最有危害的,因为把这两者看成相等的必然结果,假如异端被当做阴谋来惩罚,那就是这个文明的自毁;假如阴谋被当做异端来容忍,那就是这个文明被毁于他们的敌人之手。”那么异端和阴谋究竟如何区别?照胡克的解释:异端是关于社会的重大问题的一般人所不接受的一套观念或意见。阴谋则是一种秘密的或地下的运动,不用正常的政治或教育的方法,而用竞赛规则以外的做法,求达到它的目的。所以在自由的社会里,异端应该被宽容,阴谋则不能,尤其不可以把异端当做阴谋来处分。民主政治的可贵,是它把宽容异端形成一项制度,这项制度使双方都能受惠,一方面保障人有权利公开表示一种异见,一方面也可使权势者免于不义。范仲淹说过“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话,表示了传统士大夫的风骨,中国的谏官制度,原则上就是维护异见的制度,与现代民主所不同者,在古代往往要“冒死规谏”,近代民主运动却为人类创建了一个鸣而不死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