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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29没有窗,哪有窗外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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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些打开天窗说的亮话,都是很正视现实,很正视人性限度的老实话,也是宣扬人生该多彩多姿的老实话。有了这种观念的人,他的情操一定是开放的,不做无谓的痛苦的;他的为人也一定是一个勇于生活勇于爱人的情圣,而不是一个钻在牛角尖里为抽象名词痛苦终生的傻瓜!
  在《窗外》的故事里,康南太太是在他逃出大陆以后,“逼她改嫁,她就投水死了”的。这一事实,是国难影响家毁,不是康南个人感情上的“罪过”。琼瑶在小说中把康南描写出内心的愧疚,这还是观念不清的毛病。我们看《窗外》中的文字,便可了然:
  照片上的大眼睛静静的望着他,他转开了头。
  “你为我而死”,他默默的想。“我却爱上另一个女孩子,我是怎样一个人呢?可是我却不能不爱她。”
  程心雯说:“……他太太为他跳河而死,以及他为他太太拒绝续弦的事也是人人都知道的,假若他忘掉为他而死的太太,去追求一个可以做他女儿的学生,那他就人格扫地了,江雁容也不会爱这种没人格没良心的人的。”
  这里所谓“我是怎样一个人呢”,所谓“忘掉为他而死的太太”,都犯了观念极度混淆的错误。都是些没有必要的观念。它们都是我前面指责的“感情专一”的毒害,这些有毒的思想,除了把人生搅成不必要的痛苦陷溺外还有什么积极的价值吗?
  琼瑶是好孩子,是女孩子,是观念在传统圈子里打圈圈的“作家”,所以以她的头脑,实在无法了解现代爱情的本质,因而一碰到这类像“诡论”(paladox)一般的题目,她实在无法纵笔如飞。所以倒霉的康南,在她的笔下,竟变成了一个充满罪恶感(the sense of sin)的“负心汉”,而这种罪恶感,又直扑江雁容而来,使她也被冤冤枉枉的扑成了“共犯”!
  像这类因对爱情本质了解不清而发生的谬误,在《窗外》全书里,还多着哩!我随手抄几段:
  “我如果真存心玩弄你,这么久以来,发乎情,止乎礼,我有没有侵犯你一丝一毫?”
  “像一股洪流,康南被淹没了!他把她拉进怀里,找寻她的嘴唇。”
  “不要,康南!”她挣扎着坐起来,把他的手指压在自己的唇上,低声说:“康南,这嘴唇已经有别的男孩子碰过了,你还要吗?”
  “雁容,”江太太突然紧张了起来。“告诉我,他有没有和你发生肉体关系?”
  她转过头来,望着队长的脸:“假若你要对爱情判罪,你就判吧!”
  那队长深深的注视她一会儿,笑了笑。“我们不会随便判罪的,你和他有没有发生关系?”
  “何不找个医生来检验我?”江雁容生气的说。
  “你的意思是没有,是吗?”
  “当然!他不会那样不尊重我!”
  请看上面这些话,通通都是有问题的话。什么叫“发乎情,止乎礼”?什么叫“侵犯”?什么叫“这嘴唇已经有别的男孩子碰过了”?什么叫“不尊重”?……这些片段语句,通通都是我所谓的“泛道德主义”的作祟。对这个问题,我在《论》、《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里,已有详尽的申述,这里不再多说。我只是指出:“康南和江雁容既然接吻、拥抱都来过,却单把‘发生肉体关系’看作特殊,实在没有必要,也实在不通。”老实说,在我李敖眼里,男女相悦,基于爱情,没有一件事情是不能做的、是有程度之分的。我实在笨得不能懂得什么“发乎情,止乎礼”的玄理。我不知道这个“礼”是他妈的什么?男女谈情,是心灵的愉快;男女性交,是肉体的愉快。男女既可以谈情,为什么不可以性交?难道谈情是清高,性交就是“侵犯”、“不尊重”,吗?这是哪门子的狗屁观念呀?
  琼瑶笔下之所以有这些“侵犯”呀“不尊重”呀的字眼,究其原因,又要怪她传统的“唯灵论”的偏见。在“唯灵论”者的眼中,“灵”是好的,神圣的;“肉”是不好的、卑下的。我实在看不出这种不通的观念有什么通达的根据。我是学历史的人,我探源出这种灵上肉下的思想是来自中古前期的基督教。基督教相信克制肉欲是导向灵魂求生的必要途径。所以教棍子们慢慢将灵提升,直到不近人情的程度。教会中的学者,他们极端迷信心灵提升的成效,甚至有一位学者说,只要不怀邪念,一个信奉天主的人可以摸摸修女的乳房!这真是佛门弟子所谓的“目中有色,心中无色”了!
  历史上最明目张胆的主张灵肉平等的人,依我看来,该算英国诗人勃郎宁。这位十九世纪的大人物,在他美丽的诗里,曾有这么一句:“灵对肉的援助并不比肉对灵来得多。”(……Nor soul help more;now than flesh soul。)我觉得这是对灵肉观念的最伟大揭示。这种提示,值得今天每一个脑袋“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人猛省。从这个角度来反省《窗外》,我们不免觉得,琼瑶的“灵魂”里,似乎极少对“肉体”的确认,这真是她最大的悲哀!
  
  【“撕碎我的心来做你孝顺的女儿!”】
  江雁容在最后向妈妈屈服的时候,她心中的叫喊是“妈妈,我屈服了!一切由你!一切由你!……我只有听凭你了,撕碎我的心来做你孝顺的女儿!”这段话是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现时代里子女对父母尽孝的限度问题。说具体点,就是江雁容该不该“撕碎”她的心,来做她妈妈“孝顺的女儿”的问题。
  看了我前面提出的“妈妈管不着”的见解,人人都可以推测我是坚决反对子女要“撕碎”自己的心去“孝顺”父母的。
  我的辩护理由很好玩:中国古代不是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高论吗?毁伤“身体”,不是被视为大不孝吗?那么“撕碎”自己的心,算不算是“毁伤”呢?如果是“毁伤”,难道可用“毁伤”来“孝顺”父母吗?
  这种辩护,是我有意引导“传统”打架,用来证明真正的传统本是漆黑一团,它们中间的矛盾荒谬是拈之即来的。
  对《窗外》的女主角来说,她对“孝顺”的观念,显然是继承了传统上的矛盾与荒谬。她曾努力去想做“好女儿”可是她“总是失败,在家里不能做好女儿”因此她精神极度痛苦。在痛苦的边缘,矛盾心理激发了江雁容的怀疑,她会这样的质问:
  “妈,你别这样不满意我,我并没有向你要求这一条生命,你该对创造我负责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满意我,你最好把我这条生命收回去!”
  这种质问,很可引证中国古人的调子。汉朝的王充在《论衡》的《物势篇》里就曾说: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为王充相信夫妇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欲动而合”的产物,所以他这种开明观念,也最能引动其他开明人士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时候,这位孔夫子的第二十代孙子,居然提出了青出于蓝的惊人议论,他说:
  “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物寄瓶中,出则离矣!”(《后汉书》孔融传)
  琼瑶笔下的江雁容的口气,颇有古人这种“父母于子无恩”的味道,这是很明白的看法。但是,由于《窗外》作者本人对这个大问题缺乏进一步的清晰认识,所以她这种上附古人的议论,也只落得灵光一闪,稍现即逝了。这是很可惜的现象。
  灵光闪过了以后,我们的琼瑶,又带着她的女主角,走向了尘封的传统中去:
  江仰止哑然无言,半天后才说:“如果你坚持这么做,你就一点都不顾虑你会伤了父母的心?”
  江雁容满眼泪水,她低下头,猛然醒悟,以父母和康南相提并论,她是如此偏向于康南!在她心里,属于父母的地位原来只这么狭小!十九年的爱护养育,却敌不住康南的吸引力!她把父母和康南放在她心里的天平上,诧异的发现康南的那一端竟重了那么多!是的,她是个不孝的孩子,难怪江太太总感慨着养儿女的无用,十九年来的抚养,她羽毛未丰,已经想振翅离巢了。
  看呀!来了!“不孝”来了!这是何等重大的罪名!何等深沉的压力!在这种“亲恩”似海的澎湃下,小小的江雁容,又怎么能够不做“孝顺”的“女儿”呢?在这里,琼瑶的描写见出了功力:
  “妈妈马上就会知道了,假如她看到我这样子躺在你床上,她会撕碎我!”她叹了口气,睁开眼睛:“我累了,康南,我只是个小女孩,我没有力量和全世界作战!”
  对了!她没有力量和全世界作战!她不得不“撕碎”自己的心,否则的话,“爱”她的妈妈会来“撕碎”它!
  
  【苍白,永远是苍白】
  于是,这失望的、不快乐的小女孩,终于走上了“苍白”的境界。在这一点上,琼瑶用尽了她的文笔,音调的辗转着“苍白”的句子:
  “他望着这沉静而苍白的小女孩。”
  “使那张苍白的小脸显得脱俗的秀气。”
  “那份寂寞和那份忧郁,那苍白秀气的脸。”
  “这张苍白而文静的脸最近显得分外沉默和忧郁。”
  “眼前立即浮起江雁容那张小小的苍白的脸,和那对朦朦胧胧,充满抑郁的眼睛。”
  “她苍白的脸显得更苍白。”
  “这张苍白的小脸多么可爱!”
  “更加苍白的脸在他眼前浮动。”
  “苍白的脸全被那热情的眸子照得发光。”
  “苍白的脸色。”
  “苍白的脸上有着失望。”
  “江雁容站在那儿,苍白、瘦弱、而憔悴。”
  “她哽塞住,说不出话来,脸色益形苍白。”
  “苍白的脸上泪痕狼藉。”
  “江雁容更加苍白了。”
  “露出江雁容那张苍白的脸。”
  在这些近乎累赘的“苍白”布局以后,《窗外》走向它故事的收场。全书共提到“窗外”一字九十五次,其中有四十二次提到《窗外》——好一个《窗外》!
  
  【我们该有新境界】
  琼瑶虽然这么吃力的提到这么多的“窗”子和“窗外”,可是我现在却不得不写出——没有窗,哪有《窗外》?
  表面上看,这是一件“伤感情”的事,可是我没法忍耐,我不得不说。我觉得必须由我起来说话,才能阻止今日文坛上的陈腐风气,才能挽救广大青年少年,使他们知道他们只不过是在暗室中被熏陶、被围困,使他们知道暗室之中并没有“窗”。那些所谓“窗”,只是马奇诺防线中画在墙上的假窗子。真正的“窗外”,绝不是台湾文坛乌烟瘴气这一套!
  基于这种信念,我觉得我必须用牛刀杀鸡,彻底扫荡他们。而在这庞大的扫荡战里,可怜的琼瑶竟首当其冲,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
  根据今年一月二十三号《徽信新闻报》周刊《访青年女作家琼瑶》的记录,说琼瑶的写作:
  像丰沛的春晨的露珠,写出了年青人,这一代青年的梦和希望——心底的郁思和眼前的太阳。
  在许多学生和年青人的臆底,琼瑶的笔,正如青春的彩像,勾出了黛绿年华的诗篇;也是属于这个年代的讴歌,使人能感受到翡翠色的生命乐章。
  琼瑶本人,真的如这些肉麻麻的绮词丽句所说,写出了这一代青年的梦和希望了吗?这是一个有意义的题目。
  我的答案是:如果这一代青年的梦和希望竟是花呀草呀月亮呀“淡淡的哀愁”呀妈妈的话呀罪恶感呀传统的性观念呀皱眉呀无助呀吟诗呀苍白呀……这一套的话,那么这本《窗外》的作者,显然是这些“梦和希望”的代言人。岂只是代言人,还是他们的偶像,她的书是他们的经典。她在传统的集中营里面,为软弱的一代编织了新的文纲,使他们僵化了思想,走向了做顺民之路。这些“罪状”又岂是善良的琼瑶想象得到的呢?
  当然想象不到!琼瑶自己,只是“童子操刀”而已。她把自己关在象牙塔里,只是梦游太虚幻境,然后把梦游的记录,努力写成一部部的“春晨的露珠”。然后再由这些露珠,甘露普被般的洒到小百姓的头上,从女学生到男老师,从女学生的妈妈到欧八桑,使他们每个都会跟着琼瑶做《烟雨朦朦》般的《六个梦》,梦里有《幸运草》,有《菟丝花》,有《几度夕阳红》。什么都有,只是没有窗户外面的真正男子汉,和那朝男子汉光屁股的洒脱绝世满不在乎的女人。
  琼瑶在最初写《窗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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