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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份的《文星杂志》(第九十三期),刊有李敖的《没有窗,哪有?》一文,长凡二万余字,对台湾女作家琼瑶及其成名作《窗外》那本小说攻击得不留余地。
说到琼瑶这块牌子,在香港也叫得挺响亮。《窗外》以外,她的其他小说如《烟雨朦朦》、《六个梦》、《幸运草》、《菟丝花》、《几度夕阳红》等,市场上常见,女性读者尤多,甚至‘番书女’们亦人手一册。因此李敖笔伐琼瑶这件事,香港人也关注到。
将李敖那二万多字一口气读下来之后,我深感这是小题大做,简直婆婆妈妈缺乏了堂堂大丈夫的气质。
这实在是回可惜的事。从他近四五年来所写的文章中李敖予我的印象,是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男子汉,他与人辩论时容或偶会过火些,但却言必有物,逻辑分明,不像若干‘愤怒青年’辈,但知愤怒一番,而实际上不知所谓。
这种良好的印象,在我读过《没有窗,哪有?》一文后,开始定样了。窃以为李敖的弱点,是在他的头渐渐大起来,将自己目为麻雀牌中的“百搭”,无论什么事都要置喙,结果一天终于变成‘在马槽里乱吠的小花狗’。
不错,论文化评历史揭露教育界茅坑等等,他确有自己独特的一招,但这一招并不是要在什么时与地都必灵的。
琼瑶的《窗外》,论格调并不比本港流行四毫子小说高许多。李敖以‘鸡’比《窗外》,而以‘牛刀’比他自己的评论,虽然会有许多人认为他是‘来自夜郎国的人’,但如果客观点看,大拟也不是太过分。
问题却在,‘牛刀’不应该被拿出来杀这种无名的‘鸡’。花二万多字的篇幅,许多时更不惜咬文嚼字去推翻这本变相四毫子小说的价值,不是大丈夫所屑做的事。
挖苦女人,是李敖向来已喜欢做而且也惯常做的事。《传统下的独白》一书,所收集的二十几篇散文中,差不多半数是与女人有关的题目。由这些文章,可以看见李敖对于女性有相当深的成见,即使未至以叔本华、施耐庵、尼采之流自居;但最低限度,每逢有挖苦女人的机会,是从不肯轻轻放过的。
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现代中国女性所处的‘三及第,四不像’地位,有时确应加以讽刺,使有所警醒,但李敖这回对琼瑶的攻击,却是将以往的挖苦作风变本加厉,到达了使旁观者亦不忍袖手旁观的地步。
女厕臭了,应该洗刷,这是天公地道的事;但堂堂男子汉,一声不响就冲去替它洗个干净。这洗刷的责任,应由其他较合适的人选担起,‘洗女厕的男人’这名词,无论如何总是不大好听的。
李敖口口声声批评琼瑶对‘师生恋’的基本观念了解不透彻:小说中任务是‘传统观念的奴隶,并不是超乎流俗的人’;错误引导‘母爱至上’的思想;‘为软弱的一代编织了新的文网,使他们僵化了思想,走向顺民之路’等等。
用这种话来批评《窗外》,无形中已承认了该书有严肃的研究价值。我敢信台湾情形跟香港相类似的地方,是这类通俗流行小说必定充斥市面上。假使要对本本通俗流行小说那么认真,谁还有时间兼顾到其他东西。甚至在对创作文学的观念上,李敖那篇文章也有许多不通的地方,但我不愿意成为第二个‘洗女厕的男人’,所以顺此拖着了。劝导一般读者提高阅读趣味水准是应该的,但却不必拿出‘女厕’来做比例。”
简而清先生的论点,是很清楚的。就如同他研究“马经”一样的清楚,他已经知道了“头马”和“骏马”的差别。李敖根本不是一匹“带头”的龙驹,只是马槽里的小花狗。
从上面部分的“官方”、“私方”的夹击里,会心的人不难看出:琼瑶式的内容,是如何适合这个岛的“公私两便”。琼瑶能在台湾文坛上永远一帆风顺,永远通吃,我们别忘了这一点结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