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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前期宗教史-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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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使恶人到地狱受大火焚烧,让他们改恶从善,最后都步入永恒的天国; 

巴勒斯坦希伯来人的犹太教关心人在现实的今世如何受耶和华上帝(“雅赫 

维”)的佑助,至于来世的天堂地狱说是后来犹太教分裂以后一派的看法。 

     西方的希腊人和罗马人有点类似美索不达米亚人,不过在荷马史诗里已 

经出现了天堂和地狱,地狱之王是哈得斯。但是,他们的冥界与埃及、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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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地狱有相同之处,都是人死之后,大部分死者阴魂去的地方,是阴魂 

世界。不同之处是这地下之国不仅关着人的阴魂,而且也关着被宙斯和哈得 

斯看不上眼的神,大概凡是不听冥王哈得斯命令的次神都可能被关在地下之 

国,相传宙斯把克里特岛的提坦诸神囚禁在这里。冥界没有刑具,也不设阴 

魂的审判官,只有神犬把门,让阴魂在这里继续生活。古希腊人不讲生前善 

恶是否在冥界受奖赏或惩罚,似乎英雄和卑鄙之人死后都会到这里,没有三 

世轮回之说,在他们看来除个别人和神能死而复生外,大部分人的阴魂只能 

在这里呆着。至于升入天堂的阴魂,也不是因为生前有什么英雄事迹就必然 

是死后为神,荷马时代和城邦国家时代许多被人称为英雄的人死后无声无 

息,只有受到神的宠爱的人才死后到天堂,与生前的业绩没有多大关系。 

     相比之下,希腊、罗马和西亚的美索不达米亚人不大关注来世,阴魂充 

其量只能在人间存在一个暂短时期,之后大部分都去了同一个地方,由此影 

响到他们的来世观念远不如埃及、印度和中国。 



      (4)神与人的关系的相异性 

     神是人的异化,人创造出神,又让神去主宰自己,这种人神关系在宗教 

初年末期已经完全确定下来。在这个前提下东方诸国与西方的希腊与罗马等 

国家的理解也有差别:其一,埃及、中国、印度强调人的行为影响着神的决 

定。如周王朝提出要“以德配天”,统治者没有德治,“上天”就要再选择 

别的人进行人间统治;埃及人和印度人也强调人的行为重要性,神是根据人 

的行为降吉凶祸福的。而希腊人和罗马人虽然也不否定人的行为对神的影 

响,但重视人自己的决定,把这个决定就看作是神意,当这个决定在现实中 

受挫,那也是神改变了主意。如荷马时代相传中的阿伽门农率希腊人攻打特 

洛亚城时,他从不为自己的受挫表示忏悔,而是抱怨神为什么要改变原来的 

决定,这同古中国人的“以德配天”不同,希腊人很少表示忏悔或赎罪。罗 

马共和国时期,罗马人在对迦太基人的布匿战争中也几次受挫,同样也从不 

向神忏悔战争中的失误。大概在他们看来对自己的神只有庆祝胜利,不存在 

忏悔的问题,因为自己的决定就是神意的体现,没有必要去赎罪。向神忏悔 

和赎罪、灵魂轮回、地狱受苦受难的观念在希腊罗马那里是后来的事情,并 

源于东方一些国家。 

     其二,亚洲国家认为家族祖先与神相联系,具有神奇力量,在家庭中祭 

祖先。古中国夏商西周三王朝,国王和大臣都有自己的家庙,遇事都要到家 

庙中祈祷祖先,实际上是把祖宗的亡灵看作保护神。印度吠陀时代虽然不一 

定有家庙,但在家庭中设祭坛、学吠陀经典、讲种姓血统。古埃及人重视本 

地区的保护神,经常以地区神的名字加在国家主神太阳神后面,作为后缀, 

实际上是对主神形象的改变,体现地方家族的要求。古希腊罗马不是这样, 

他们的国王是神的帮助对象,重视城邦神,遇事向城邦神祈祷,不是向祖先 

祈祷,而且他们的主神,希腊的宙斯、罗马的朱庇特一旦确定下来,其地位 

不大更动。中国的家庙中除祖先神之外还有其他先祖们的亡者灵牌,这种情 

况在希腊罗马是不存在的,他们不大关心祖先亡灵。 

     其三,在神对人的决定中,东方古代国家一般情况是主神 (或大神、苍 

天神、天帝)的意志为最高的命令,人是执行者,其他的神从不会有任何干 

扰。如埃及的太阳神赖、俄赛里斯神,印度的梵天神、湿婆、毗湿奴三大神、 

中国的“天帝”,都具有至尊不可反驳的形象与地位。但是,希腊的主神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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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却不一样,他还受命运之神的制约, (这在包括西亚神在内的东方神是不 

可想象的),容纳另外的神对他的不恭,如宙斯让哈得斯送回农神得墨忒耳 

的女儿,可哈得斯确阳奉阴违,只让这位女儿间隔性的返回看望几次。所以 

人在执行神的旨意时,古希腊人要说出是哪一位神的命令,有的还要讲讲这 

尊神为什么下这样一条命令,这在东方国家并不多见,特别是印度和中国。 

     其四,在人的灾难问题上,他们虽都认为神灵可司善恶,但希腊和罗马 

不大讲妖魔鬼怪降灾难,而着重讲神灵们的矛盾及神对自己不喜欢的人降灾 

难。希腊的荷马史诗 《伊利亚特》本来就把神分为不同派别,各自有自己的 

支持对象,由于希腊人怠慢了阿波罗神的祭司,所以阿波罗神给受自己保护 

的人制造麻烦。而东方一些国家,如中国、印度和埃及不讲神之间有什么不 

和,只讲人的行为有什么不端引起神降灾难,并且往往把灾难又归于妖魔鬼 

怪。在中国从不讲神界有不和,印度毁灭之神湿婆虽曾砍去梵天神的一张脸 

但后来表示了忏悔,埃及的主神太阳神和俄赛里斯神从不发生争吵。他们认 

为,灾难或是人的行为引起的,或是妖魔鬼怪加给的,神界是统一的。所以, 

东方一些国家盛行向神诲罪、请神驱妖魔鬼怪,在希腊荷马时代这种情况不 

多见,他们的诲罪说和魔鬼撒旦都是后来的事情。 

     宗教初年的差异性是相对的,特别是西亚、埃及与希腊和罗马由于不断 

发生交往,所以宗教观念和宗教行为又有相同之处,但是正由于它们的相异 

性才形成了不同的宗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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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美洲和大洋洲的史前宗教 



     在上古时代美洲和大洋洲的发展缓慢,我们讲他们的史前宗教是要说明 

初期宗教的异与同。约2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末期,欧亚地区的人类曾陆 

续有一部分迁徙到这两大洲。人类学家的研究证明美洲印第安人属于蒙古人 

种,不过这两大洲的发展比较迟缓,当欧亚和北非的一些国家已经由奴隶社 

会进入封建社会时他们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当西欧的“白人”进入以后, 

原有的土著民族有了各种变化,其宗教文化受到外国的冲击,但土著民族仍 

基本上保留着史前宗教的状况,人类学家在这方面的研究说明美洲和大洋洲 

的史前宗教同欧亚北非的史前宗教也是有异有同。 



      (1)美洲的原始宗教 

     (1)拉丁美洲的史前原始宗教。指16世纪初欧洲一些国家未到美洲以前 

的宗教,亦即拉丁美洲地区土著民族的宗教。该教分布于墨西哥、危地马拉、 

秘鲁等国。当时,这些国家的史前宗教正处于向阶级社会宗教的转变时期。 

有阿兹特克宗教:尊大地女神,信奉谷种、沃土、繁殖、食盐、药材、战事、 

性交等皆有特殊的神灵;拜神礼仪十分隆重,设神坛,在宗教节日 (也是庆 

耕作、狩猎的日子)且歌且舞;有神庙和祭司,祭司男女皆可担任,但必须 

先经过训练,他们可帮助人们向神表示悔罪;高位神叫俄默特德,为男女合 

体。马加宗教:该教早于阿兹特克宗教。人们认为天上之星体为神灵,尊地 

母神,形象是一个巨大的蟾蜍,有东方、南方、北方神和雨神、农作物神, 

建大型神庙和神像,多为女性神,其中北方神主管死亡,玉米神主管农耕。 

印加宗教:该教是秘鲁地区的宗教,印加人有国家雏型的政权组织。他有一 

位主神性质的创造神,称之韦拉可卡,神像为金制。除此以外还有日、月、 

星、雷、雨等神和地母、海母,其中日神又为祖先神和农作物的保护神。他 

们的神界有诸多的等级,神庙里同时供多位神像,男女皆有,祭司具有一定 

权力,有人祭现象,在祭司中等级分明,各级禁司还可充任官职。 

     (2)北美印第安人原始宗教。在欧洲人于17世纪初进入北美以前,北美 

的印第安人还处于狩猎与农耕交错时期,他们的氏族部落宗教的特点是:信 

奉动物有一位“动物之主”,土地由“地母”管理;氏族部落有共同的墓地、 

共同的崇拜对象即图腾,图腾可为动物或抽象的图腾柱;相信人有两个灵魂, 

 “游魂”可离开身体使人有知觉,“命魂”住在身体之中使人有生理特征, 

人死之后有的灵魂能转世为人,有的灵魂要到另一个世界去继续生活。氏族 

部落的祭祀相当隆重,大都选择在狩猎和农耕前后的日子里进行,用意是让 

 “动物之主”和“地母”降福气,祭品为农作物,没有血祭和人祭(有的研 

究者认为有少量血祭,待考查);有“鬼”的观念,认为鬼是人死之后的灵 

魂;有祭司,可能是选举产生出来的。 



      (2)大洋洲的原始宗教 

     (1)澳大利亚土著宗教。澳大利亚的土著民族在同文明社会接触以前,比 

美洲印第安人还要落后,尚不知使用弓箭。他们的神同人是“父兄”的关系, 

所以只是尊重而不是顶礼膜拜。其中阿兰达语氏族部落认为,“大父”克纳 

里特加的脚为鸸鹋飞禽形,有许多妻子和儿女;天地之间开始是有联系的, 

后来又断绝了,再后由地下生出日月星辰和动物、人类,人类的祖先为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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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噶巫的兄妹,妹妹受孕有了人的生息繁衍。宗教节日主要是“繁殖礼”, 

由妇女们手持“朗噶”(男姓生殖器模型)作舞,男女皆有自己的礼仪。相 

信人有两个灵魂,“永魂”在天上或海外,最终要回到原地为人,“游魂” 

游荡于天地海中,危害人世生活。动植物和人都可为图腾物,模拟动物图腾 

的动作和吃“图腾餐”,是为了获得力量;对死者尸体作反复处理,不是为 

了崇拜亡灵,而是害怕死者的“游魂”回到人间作崇;有巫师一类的人物, 

他们主持祈求神助,并且为人们作法术去病消灾。 

     (2)新西兰诸岛土著宗教。新西兰诸岛屿的原始民族在与文明社会接触以 

前的波利尼西亚土著宗教,有高位神坦噶劳,据说生于海贝,由他在另一新 

海贝中创造出大地和诸大神,之后退隐,由大神们活动,大神之下有次神和 

精灵。人死后的灵魂按生前的地位和品行或升入神的乐土,或成为次神,或 

到苍天之上大海之下渐渐泯灭;有祭司或巫师一类人物,被视为人与神的中 

介,他们主持宗教礼仪;没有明确的图腾,他们视某些东西为不可接触的神 

圣之物。新几内亚的土著宗教视自然物有灵性,认为人死灵魂为鬼,对鬼魂 

既尊重又惧怕,有用人的头颅和吃敌人尸身增强自己力量的习俗;在庆丰产 

的礼仪中祭神灵,有图腾祟拜。新西兰岛土著人是毛利宗教,信奉高位神伊 

俄,光和天父朗吉、地母帕帕都是由他创造的,他本身无形无象、高居十二 

层天之上,只有氏族部落的首领们才与他发生联系,诸神都是他的儿女辈; 

人有灵魂,首领们死后灵魂升天,一般人死后灵魂要越过大地和海洋流到大 

洋下面。 

     除美洲和大洋洲外,亚洲、欧洲和非洲的土著民族也有自己的宗教,基 

本上是大同小异,不一一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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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宗教初年的交流与发展 



     宗教初年的交流与发展是与世界上古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相联系的。 

     在新石器时代以前,人类社会发展比较缓慢,也谈不上交流,宗教意识 

和宗教行为还处于萌芽状态;之后,农业和畜牧业、手工业和农业发生分工, 

出现了氏族部落之间的物品交换,产生了上古文明的交流。其中,中美洲的 

原始游牧在公元前2000年形成定居农业,不过中美洲、大洋洲的发展比较迟 

缓。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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