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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史(下)-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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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过程。事实上进化论与十九世纪物理学结合起来所造成的一种特别思潮,
已成过去。进化原理本身,就说明思想潮流永久在随时代而变动不已,而且
过去的经验表明,这种发展过程不是稳定的和连续的,而是间歇与摆动的。

后期德国的唯物主义者与机械论者,主要是把他们的学说建立在生物学
的基础之上。他们的教条受到柏林的生理学家雷蒙兄弟(Emil and Paul 
du Bois Reymond)的批评①。他们说明即使生命的问题可以归结为物理学
和化学的问题,物质与力也只是从现象中抽象出的概念,并没有给与人以最
终的解释。他们还断言有些问题是永远超出人类认识之外的。

这种认为人类智力有其限度的观点,与赫胥黎及斯宾塞的不可知论相

似。然而毕尔生(Karl Pearson)以为对于认识加以这样的限制是危险的。

他在《科学规范》(The Grammar of Science)②中以为凡不是用科学方法

得到的结果,都不能称为知识,但他引用伽利略的话问道:“谁愿给予人类

的智力以限制呀?”他虽然承认尚有许多未知的事物,但却否认这些事物是

永远不可知的,是超出科学研究能力之外的。

自然选择的原理,被斯宾塞与毕尔生应用于认识论。我们的基本概念,
可以通过自然选择与遗传的过程得到,或至少通过那个过程发展。最适宜于
表现和描写由感官得来的经验的各种观念和公理,将在世世代代的过程中确
立起来,别的观念和公理却要遭到淘汰。因此,数学的基本概念,对于个人
来说可以是“天赋观念”,对于种族来说却是经验材料。这是一个迷人的理
论,不过,我们很难看出对于欧几里得几何公理或黎曼几何公理的天生的了
解,何以能有很多“生存价值”或很多“配偶选择”的好处。或许他们认为
这同其他更有吸引力的特性有关,也未可知。

就某种意义而言,自然选择理论获得公认是弗兰西斯·培根所开始和规
划的哲学工作的完成,因为培根以为达到认识自然的唯一的道路是经验的实
验方法。达尔文证明大自然自己在动植物世界所用的方法,也是经验的实验
方法,正如德谟克利特与卢克莱修所猜测的一样。大自然尝试了一切可能的

① 
E。 du BoisReymond; Ueber die GrenzendesNatarerkennens,Leipzig; 1876; P。 du Bois Rey mond;Ueberdie 
Grundlagen der Erkenntniss in denexactenWissenschaften; Tubingen; 1890。
② 
Ist ed London; 1892。


变异,经过无数试验,才在少数情况下成功地确立了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新
的和更大的谐和,由此而进化不息。

如果从最充分的意义上加以接受,自然选择是对一切目的论的否定。看
不到有什么终极的目的:只有个体与环境的不断的偶然的变化;有时二者之
间偶然一致,这时从表面来看,暂时就好象有某种终极目的。

斯宾塞表述自然选择的用语是“适者生存”。孤立起来看这句话实在是
一种循环论证:什么叫最适者?回答是:“最适者是指最能适应生存环境而
言”。这种最适者可以是一种比以前的类型更高级的类型,也可以是一种较
低级的类型。通过自然选择进行的演化,可以是进化,也可以是退化。诚如
鲍尔弗伯爵(Earl Balfour)所说,按照极端的选择论哲学,适的证据为存
——适者存而存者适。我们也许想打破循环论证说,就全体言,进化创造更
高级的类型,人类比他们的猿猴的祖先要高级。但这样,我们就自己负起了
权威地宣判,何者为高级,何者为低级的责任,而彻底的选择论者可以回答
说,我们的判断本身就是通过自然选择形成的,因此,我们的判断会欣赏那
些实际上只是具有生存价值的东西,并把它列为高级的东西——所谓生存价
值事实上也就是使我们可以生存下去的东西。从纯粹自然主义的观点来看,
出路似乎是没有的。如果我们想要寻找另一种观点,我们就必须接受根据某
种别的高低善恶标准所得出的绝对判断。

事实上我们不妨指出,我们为天地万物规定的高低次序大半是一个种族
问题和种族的宗教的问题。在东方佛教徒看来,生存便是祸患,意识是更大
的祸患。在他们看来,从逻辑上来说,生命的最高形式是藏在沉静的海底的
原形质的单细胞,其后,各时代的一切进化实际上都是从这种沉静的理想境
界向下堕落,而这种境界同以前的无机物质相比又是一种堕落。

达尔文本人并不认为自然选择说可以充分解释进化的过程。

自然选择说也并未涉及变异或突变的原因。这种变异或突变可能是机体
内单元成分的偶然结合造成的。正是由于这种偶然的结合,个体才按照概率
围绕一个平均数值而分布,如观察所见的。再不然变异或突变就是有其它隐
秘的原因。自然选择不能使变异发生,而只能淘汰无用的变异。它也不能说
明更深刻的生命问题:如生命为何存在,生命为何到处尽量繁殖,以致达到
和超出给养的限度。

从分析生理学及生物物理学与生物化学的观点来看,人可以说是一种机
器,为理化的原理所支配:新旧活力论都是没有存身余地的。但当作一个整
体来看——如在自然历史中那样——任何机体都表现出一种综合的统一,作
为它所特有的生命的表现;人类把在其它动物身上可以看到的特性加以发展
而表现出他们的心灵和意识具有更高度的统一,这是生命的一个新方面。进
化论把这一综合过程向前推进一步,揭露出整个有机创造的基本一致。生命
是宇宙过程的一种表现。原形质单细胞的生命,同塑造得奇妙而惊人的无限
复杂的结构——我们所谓的人——之间,在各个部分都有着进化的联系。这
构成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不能完全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因为科学的分
析方法总是要连续地从不同角度对它加以研究,而且在每个角度上,都要设
法把它归结为它的最简单的成分;这个问题还需要哲学上的综观全局的观
点,利用这种观点,我们就可以“凝视生命,看到生命的整体”;我们如果
能解答这个问题,其他附属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我们也就可以了解真、善、
美的内在意义,从而为伦理学、美学与形而上学找到一个稳固的基础。解答


这个问题的一个线索,便是用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原理加以说明的进化理论。


第九章生物学与人类学的进一步发展

生物学的地位——孟德尔与遗传——遗传的统计研究——人们后来对进
化的看法——遗传与社会——生物物理学与生物化学——病毒——免疫——
海洋学——遗传学——神经系统——心理学——人是机器吗?——体质人类
学——社会人类学

生物学的地位

自十九世纪末以来,关于生命与其现象的知识大有进展,但指导人们取
得这些进展的主要观念,却是在1901 年以前形成的。二十世纪的数学与物理
学,摆脱了牛顿的体系,在思想上引起一场实质上的革命,现在正在深刻地
影响着哲学。二十世纪的生物学仍然遵循着上一世纪所奠定的主要路线前
进。

十九世纪末生物学家接受了达尔文的研究成果,奉为定论,差不多放弃
了足以表现达尔文的特色的实验方法——对育种和遗传进行实验的方法。自
然选择式的进化论,被人当作确定不移的科学原理加以接受,甚至可说是成
了科学信条。当时以为进化的进一步细节,最好在胚胎学中去寻求。这个信
念的根据是梅克尔与海克尔的一个假说:个体的历史乃是种的历史的重演。

自然也有例外。德·弗里斯那时已经在进行变异的实验,1890 年贝特森
(William Bateson, 1861—1926 年)批评了海克尔的所谓定律的证据的
逻辑基础,提倡回到达尔文的方法①。贝特森于是计划并进行了变异与遗传的
实验,后来很有成就。当时流行的达尔文学说,在物种起源问题上遇到很多
困难,以下列二点最为严重:

第一个困难是变异大到什么程度才发生新种。讨论进化论的较老的著作
中,总是假定(虽然有时没有明白地说出)积累起来形成新种的变异是很小
的。但如果变异很小,这种变异对于生物怎么能够具有充分的有用性以致使
具有这种变异的生物优于它们的同类呢?这就是所谓变异太小的困难或起初
的变异的困难。

第二个困难大略相似。假定有变异发生,而且假定这种变异能够存留持
久并由此形成长久存在的新种,那么怎样才能使它们长久存在下去呢?变异
的个体与其不变异的同类交配时,是否会把变异消灭掉?这第二个困难常称
为“杂交的淹没效应”②。

贝特森跟着指出,每一个植物或动物育种者都知道,与常态不同的小变
异虽属常见,大的变异也是屡见不鲜之事。德·弗里斯与贝特森到1900 年已
经对于这个问题进行了不少的科学研究,足以证明大而不连续的突变绝非罕
见,而且至少有一部分突变完整地传给后代。所以,新的品种可以很容易地
迅速地确立起来,即令新的种还不能这样。当时还没有证据可以说明变异的
原因;人们只是把变异的存在当做冷酷的事实接受下来。但是如果承认变异
的存在的话,它们的不连续的现象,似乎很可以减少达尔文进化论的困难。
而且就在同年(1900)又有一些新的事实(或者说久已遗忘的旧事实)被人

① 
WilliamBateson,Naturalist,MemoirbyBeatriceBateson,Cambridge, 1928,p。32。

② 
W。Bateson,上引书P;162。这一段引自Journal of the RoyalHorticulturalSociety,1900。


发现出来。

孟德尔与遗传

与达尔文后期的工作同时(1865 年),有人在布吕恩(Brunn)修道院
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假使达尔文当初知道这件事,他的假说的历史可能就大
不一样了。奥地利的西里西亚人、奥古斯丁教派的僧侣、最后担任康尼格克
洛斯特(Korigskloster)修道院院长的孟德尔(G。J。Mendel),不相信单
单达尔文自然选择的理论就足以说明新种的形成。他进行了一系列的豌豆杂
交实验。他的研究成果在当地科学学会的丛书中发表,湮没无闻至四十年之
久,1900 年经德·弗里斯、科伦斯(Correns)与切玛克(Tschermak)等重
新发现,并由这些生物学家以及贝特森等加以证实和扩充,才开始了现代遗
传学的研究,使这门学问发展为精确的实验和实用科学。

孟德尔的发现的本质在于它揭示出,在遗传里,有某些特征可以看做是
不可分割的和显然不变的单元,这样就把原子或量子的概念带到生物学中
来。一个机体总是要么具有,要么不具有这些单元之一。具有或不具有这些
单元构成一对相反的特征。例如以高茎或矮茎的豌豆和同类交配,则其后代
也保存其特征。但如果使它们互相杂交,其后代杂种仍具高茎,貌似具有高
茎的亲体。于是高茎称为“显性”特征,而矮茎称为“隐性”特征。但如果
使这些高茎杂种以通常方式互相交配,它们的遗传情况却和它们所貌似的亲
体有所不同。它们后代不是纯种,而是互相不同,3/4 有高茎,1/4 有矮茎。
矮茎的仍产纯种,但高茎的只有1/3 产高茎纯种,其余2/3,在下一代中重
演第一代杂种的现象,又再产生具有纯的矮茎、纯的高茎与混种高茎三类。

如果我们假定原祖植物的生殖细胞各具有高茎和矮茎两相反特征之一,
则上面所说的关系不难解释。高的与矮的杂交以后,所有的杂种虽外貌与高
的亲体、即具有显性特征的亲体相似,但其生殖细胞有一半具有高茎特征,
另一半具有潜伏的矮茎特征。每一个生殖细胞只有高或矮一种特征,而不能
同时有两种特征。因此,当这些杂种的雄雌二细胞偶然配合产生新个体时,
就高与矮两个特征而言,同类或异类细胞相配合的机遇相等;若为同类,则
具有高茎特征的细胞互相配合的机遇和具有矮茎特征的细胞互相配合的机遇
也是相等的。故第二代当有1/4 为高的纯种,1/4 为矮的纯种,其余一半则
为杂种。但因高茎特征是显性,这些杂种在外貌上都和高的纯种相似,故就
外貌而言,3/4 是高茎的。

从物理学近来的趋势来看,这是饶富兴趣的事,因为这一理论把生物的
特性简化为原子式的单元,而且这些单元的出现与组合又为概率定律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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