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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没有还手,而是看着近在咫尺的黑衣人轻轻一叹。
这声叹息包含着意外和沧桑,甚至也包含着他曾经的过去。
他没有猜错,眼前用剑指着他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好师弟张良。他虽然不知道张良为何也恢复了记忆,而且还变得这么强。但他却明白,这不是偶然。
“我知道,你会猜到的。十几年了,我有很多话想和你谈谈。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又重生在了这个时代,但师兄,这个世界却已经不是我们熟悉的时代了。我去过漠北,那里已经没有龙城,更加没有神殿和寒梦。我也去过蜀地,那里也没有锁妖塔,更加没有曾经的前辈们”
随着脸上的面巾被拿下,果然露出了张良那俊逸的脸庞。
只不过这双眼眸里的沧桑,却和他的相貌显得格格不入。
“这一次重生,我们付出的代价前所未有的巨大。那些失去的故人和亲人固然让我痛心,但那些曾经的伙伴,却让我无可奈何。你不知道,这次就连我自己,也分裂成了两个不同的生命。我现在才明白,白凤就是另一个我。只可惜我现在明白得有些晚了,我能够感觉到他体内隐藏的力量和记忆正在觉醒。如果他的记忆觉醒了,那么我就会是他第一个对手。看你的情况,应该是获得了六灵珠之一的时间之珠吧,真好,这下我不用担心什么了”看着张良熟悉的面容,白云心中终于松了口气。
六颗灵珠的生命,死亡,时间,空间,精神已经出现五颗。那么唯一就只有剩下的气运之珠依旧遗失着,不知道它会在谁的手中。希望不会在敌人手中吧。因为这是轮回的六颗护法灵珠,他完全不必担心。他唯一需要担心的反而是另一个人,白凤。
感觉到张良的疑惑,白云仔细讲述了关于轮回的情况。而张良在听说有四颗都出现了后,他这才明白。
“原来是这样。这么说这种东西的力量非常强大,难怪我可以预知敌人的动作。师兄,其实我的剑法没有那么强。只不过我每次都能“看”到你的下一步动作而已。既然你手下还有情报组织,那么就全部交给师弟我来经营吧。不是我说,你的能力来经营这种组织的确是种lang费呢”张良轻轻一笑,随后意味深长地说道。
张良的话让白云满头大汗,什么叫做lang费,你干脆直接说我狗屁不通好了。
白了眼张良,随后白云就传讯给墨鸦让他以后听从张良调遣。
至于白凤,希望他不会出现意外吧。
“对了,盖聂他们是怎么回事?”和张良讨论了一些接下来打算以后,白云这才想起自己的来意。
张良这个家伙为了让自己来见他,居然还把盖聂他们绑了。这种方式,可和以前的张良一点儿都不同。
至于张良的身份,白云丝毫不怀疑。因为在轮回面前,一切的幻术和易容都是没用的。他能够看清,这就是张良。
“这个嘛,我只是让大司命把他们丢到了后山的山洞歇凉而已。忘了告诉你,大司命也是我的人”张良负手而立,随后微笑着看了看白云。
那意思很明白,你能够收了少司命,我难道就不能收大司命吗。只不过你的收是做老婆,而我是拿来做手下而已。
感觉到张良那怪怪的邪笑,白云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你这家伙,你牛。”想到大司命那种可怕的人都能够成为张良的手下,他顿时对张良佩服得五体投地。
“牛?我其实属猴的。”张良微微一笑,随后迅速转身离去。
他接下来要去和诸子百家的人马碰头,之所以选择在这里见白云,无非就是因为这里是一个交汇点。
他可以在这里见了白云以后再和燕丹他们汇合,这样两不耽误。
“呵呵,猴?难怪这么猴精猴精的。不过你师兄我,可是属吞天兽的。”看着张良打马消失在地平线上的背影,白云再度拾起了地上的长剑转身离开了小镇。
张良之所以花这么大功夫来个他会面,就是想看看他是否记得过去。
现在他得到了确切的消息,那么他就不用再说些什么。
一切的一切,他都会安排好。而白云要做的,就是好好活下去。
生存,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而白云就是他们这些人的支柱。只要他活着,他们的信念就不会泯灭。
张良记得过去,因为他有最强大的时间灵珠。或许现在墨鸦和白凤也记得了吧,因为他们也是轮回的守护者。
在去解救盖聂的路上,白云思量着白凤的问题。但正在这个时候,天空突然呼啸而过一只巨大的白鸟。
紧接着,白凤的身影悄然落在了他面前。
“好久不见。”白凤就那么抱着手背对着他,而他话语也充满沧桑。
“去啊,好久不见。没想到从另一个角度看自己,去这种感觉。只可惜我眼前的自己,是那么陌生”白云没有回头,因为他已经感觉到了白凤的变化。
现在的白凤,应该也是白云。只不过他和自己不同的是,自己是正的一面,而白凤是邪的一面。
邪并非恶,但却无所顾忌。
或许这就是他和白凤最大的区别。
到这个时候他已经无法制衡白凤,因为白凤拥有空间灵珠。
在他完全掌控轮回前,他都无法控制白凤。所以现在,他很担心。
“陌生?我倒不觉得。不过我来就是要告诉你,不,应该是是告诉我自己。我现在不会干涉你的事,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利益。不过你我之间,难免一战。你放心,你的朋友和亲人也是我的,我不会对他们出手。但麟儿,从现在开始是我的。你拥有的力量是剑,而我拥有的就是其他力量”白凤的话语很简洁,因为他从来不是个话多的人。
他来的目的除了告诉白云他自己的想法,就是想得到墨麟儿。
就在白凤的话语落下后,他身周就出现了一片护体真气罩。
这是三分归元气,没想到白凤居然能够继承这种绝学。而且他能够感觉到,白凤拥有的还不止这些。除了剑法,他几乎拥有自己曾经所有的武功。
“只要她愿意,我没话说。反正你也是我,我也是你。我们,同为一体。只不过现在各自都有着主导权而已。只不过你的意识,更多的是白凤的记忆。所以你是白凤,不是白云。这点,无法更改”白云叹了口气,随后轻轻迈步离去。
“我是白凤?呵,有趣。”
第498章聚散流沙
很多时候,当一个人学会放下时。他能够拿起的东西也就更多。
就像白云自己,他和白凤之间原本就没有什么彼此的区别。如果他死了,那么白凤就是白云。同样,如果白凤出了意外,他也同样不会失去什么。
正邪之间,原本就没有区别。
在张良所指的地方,白云找到来昏迷的盖聂一行人。随后在救醒他们后他就带着这些人回了机关城。
回到机关城后,白云就来到了徐夫子的铸剑池里。因为他感觉到体内的凌霜剑在震动,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像凌霜剑自从在他遇到了白凤以后它就在震动。
难道,魔剑出世了吗?
来到铸剑池前,白云看着手中闪耀着雪白光华的凌霜剑默默无言。
他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魔剑出世,但他却能够感觉到那种力量,那种能够从剑中突然爆发的可怕力量。
或许是该拔出来看看了,不知道剑身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想到这儿,白云慢慢拔出了宛如白玉的凌霜剑。
嗡嗡嗡!!!
就在凌霜剑出鞘的瞬间,整个铸剑池的剑都震动起来。不止如此,甚至整个墨家的剑都开始震动起来。
就连雪女的剑,也在轻鸣。
“人已入魔,剑也入魔。魔剑出世需要血祭,用你自己的血”轮回突如其来的意识让白云脸色苍白,随后他就感觉到了手中凌霜剑开始颤动,随后他体内的血液就迅速向着剑中冲去。不止是他的血液,还有他体内的轮回煞气和他曾经深藏元神之中的杀气都呗吸入了剑中。
原本雪白晶莹的宝剑因为他的血液而浮现了一抹血红。随后剑上的红光越来越强,而白云的角色也越来越白。
凌霜剑似乎已经吸收了他大半血液,但似乎却还没有停止的迹象。
嗡嗡嗡!!!
在吸收了白云体内大半的血液后,凌霜剑突然爆发出了红蓝相间的光芒。
紧接着,凌霜剑突然化作了两把。一把血红色的魔剑,一把深蓝色的心剑。
“魔剑,心剑,怎么会这样?难道这就是我的宿命吗”感受着双手之中的两把宝剑,白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心剑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却给了他一种非常平和与静心的神奇力量。
而魔剑,只要看它一眼,就能够感受到其中那可怕的杀气。
但这样的两把绝世宝剑,却出现在了他一个人手中。
原以为魔剑出世后会去寻找白凤,因为他是另一个邪的自己。
但让他觉得诡异的是,似乎魔剑根本没有离开的意思。而且它似乎很喜欢白云体内的轮回煞气,所以不打算离去。
“唉,魔剑是天底下最邪恶的剑。所以它喜欢有杀气和煞气的人做主人。虽然你体内的杀气已经被它吸收,但它并不满足。因为它还需要煞气的蕴养,而轮回的煞气,是天地间最强的煞气。不过你最好将两把剑同时带在身边,因为那样一来,心剑就可以制衡魔剑。只要两把剑同时在你手中,你才能平衡它们的力量。不过,一旦你融合两把剑,那么万一你入魔的话,魔剑就会永远压制心剑。而它的魔性,也会突然强大到无法收拾的地步”轮回的意念充满沧桑,但它却给了白云最好的指点。
因为白云现在,是它唯一的主人。
没想到他最后的这个主人心中拥有那么多神奇的想法,其实它的力量就是用自己的力量去模拟那些想法。
而凌霜剑的转变,就是它的杰作。
“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白云看着手中的两把剑无奈一叹,随后轻轻将两把剑合并在了一起。
合并在一起的两把剑变成了白色,和从前的颜色没有什么区别。但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够看到游走在剑身两面的红蓝脉络。这是心剑的力量和魔剑的力量。
以后他为善,心剑就能压过魔剑。如果他入魔,那么魔剑就会压过心剑。
这样的剑,不只是能伤人,还能伤己。
这把剑目前依旧无法动用,不过他相信用不了多久它就能使用。
收起宝剑,白云轻轻走出了铸剑池。
既然命运已经注定,那么他又何必去逆转。他需要做的,就是活下去。
只有生存,才是这个时代唯一的选择。
“明天就是重要的时刻,你要小心点。现在时局混乱,白凤和卫庄恐怕都会成为我们的敌人。还有麟儿她,唉”机关城的阁楼居所里,雪女轻轻帮白云整理着身上的白色长衫和给披风。
甚至还有,他的白发。
白云的头发并不长,只是到了后背。只不过他疏于整理,整个人总是披头散发的。
就是这点,让雪女很无语。
所以在这个黎明,它特意给白云穿上了她从楼兰带来的雪蚕丝长衫和披风。
楼兰的雪蚕丝一共有黑白两种颜色,她几乎把整个楼兰的雪蚕丝都拿来给白云做了这身衣裳。只有看着心爱的人穿上自己缝制的衣衫,白色她最大的幸福。
从头到脚,一身雪白。甚至就连白云头上的长发,都被她用紫色发冠给半固定在了头上。这种头型非常飘逸,就像是一个跌落凡尘的神仙中人一样。
雪蚕丝轻薄柔韧,而且充满了韧性。在这个时候,这种衣服几乎相当于宝衣。能够抵御锋利刀剑的宝衣。
但这对于名剑来说,却不怎么管用。以传世名剑的威力,雪蚕丝也不行。
白云的披风并非秦朝的披风样式,而是像明代的那种锦衣卫黑色锦袍披风。这种披风再加上他被发冠竖起的头型,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个警衣卫统领一样。
这种造型,让他想起了少年四大名捕之中的服饰造型。只可以他不是查案的人,而是为了杀人而生的人。
“我知道,今天夜里或许卫庄就会出动。这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过他。这身衣服,真的很漂亮。我知道你用尽了楼兰所有的雪蚕丝,只为了给我。而你自己,却依旧还是曾经的衣衫。雪,你真好”
当雪女将他的披风系好后,白云这才轻轻的将雪女抱在了怀里。
虽然他心里很熟知剧情,但这一次敌人也在他强大的同时变强了。如果他不小心应付,恐怕死亡就无法避免。
“色胚,我当然好了。我们出去吧,想来大家肯定也等急了吧。不过本姑娘可告诉你,最好少喝点酒。”轻轻看了看白云的脸庞,雪女这才挣脱了他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