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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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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宰相互相对垒,互相水火。而当时的谏官,又不像现代西方的所谓反对党。谏官是
分散的,孤立的。他们的立场,好像是专在主持公议,并非为反对政府。在道义的立
场上,比近代西方的反对党更有力。宰相不听他们的话,他们就求去,去了名更大。
另一人上来,还是依照前一人的主张,继续反对。政府又不能不要这些官。这一制度
,这一风气,实在是难对付,结果便只有宰相求去。王荆公新政失败,谏垣的不合作
,自然是一原因。皇帝尽管信任宰相,也无法扭转这局面。连皇帝加上宰相,依然无
办法,这是宋代制度特有的弱症。只要到后来,谏官锋芒太凶了,闹得太意气,太无
聊了,社会乃及政府中人,都讨厌谏垣,不加重视,不予理会,于是谏官失势,然而
权相奸臣又从此出头了。无制度的政府,哪能有好施为,哪能有好结果。

戊、宋代地方政府

    宋代制度,一面是相权衰落,另一面则是中央集权。讲到中国的地方行政,只能
说是汉代好,唐代比较还好,宋代就太差了。
    宋代地方政府分三级。最高一级称路,相当于唐代之道。中一级是府、州、军、
监,相当于唐代之州府。最低一级仍是县。最先分十五路,后来分成二十多路。自五
代以来,地方行政长官全属军人。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把各将官的兵权削了,武臣不
再带兵,自然也不准再管地方民政。这些勋臣武官,也在长期混乱中厌倦了,觉悟了
,不再争持。他们仅拥一官号,中央替他们在首都供给了大的宅第,丰厚的俸禄,叫
他们安住下来。比如你是江苏督军,中央还是保留你江苏督军的名衔,但请你在中央
住着。江苏省的事,另外派人去,派去的则是一位文臣了。这就叫知某州事,知某府
事。这些知州知府,本来另有官衔,都是中央官,带着一个知某州某府事的临时差遣
。他的本职还是一中央官,而暂去管某州某府的事。严格说来,这些还是人事,非制
度。但直到清代,知县知府却变成正式官名了,这实在是不合理的。若正名定义来讲
,则宋代根本无地方官,只暂时派中央官员来兼管地方事,那在制度上岂不更不合理
吗?在唐代,各道首长是观察使,照名义,观察使是由御史台派出去考察地方行政的
,也并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长官。可是后来渐渐变成地方首长了。这在唐代已讲过。
到宋代又变了。这些官,在宋代又称监司官,每一路共有四个监司官,普通成为帅、
漕、宪、仓。“帅”是安抚使,掌一路兵工民事,领军旅禁令,赏罚肃清。“漕”是
转运使,掌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宪”是提刑按察使,掌司法,领狱讼曲
直,囚徒详复。“仓”是提举常平使,掌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这四个就等
于都不是地方长官,而是中央派到地方来监临指挥地方的。在唐代的州县,只要奉承
一个上司,即观察使,而宋代则要奉承四个上司,即帅、漕、宪、仓,那可想地方官
之难做了。此四司中,以漕使,即转运使为最重要。地方财政,都在他手,他须把地
方全部财富转运到中央去。在唐代,地方收入,一部分解中央,另一部分保留在地方
。宋代则全部解中央,地方更无存储。平常就很艰苦,临时地方有事,更是不可想象
。所谓宋代的中央集权,是军权集中,财权集中,而地方则日趋贫弱。至于用人集中
,则在唐代早已实行了。惟其地方贫弱,所以金兵内侵,只中央首都(汴京)一失,
全国瓦解,更难抵抗。唐代安史之乱,其军力并不比金人弱,唐两京俱失,可是州郡
财富厚,每一城池,都存有几年的米,军装武器都有储积,所以到处可以各自为战,
还是有办法。宋代则把财富兵力都集中到中央,不留一点在地方上,所以中央一失败
,全国土崩瓦解,再也没办法。



二、宋代考试制度



    宋代考试制度,大体也沿袭唐代,细节虽有出入,我们可以略去不讲。但宋代科
举所获影响,却与唐代不同。第一是唐代门第势力正盛,在那时推行考试,应考的还
是有许多是门第子弟。门第子弟在家庭中有家教熏染,并已早懂得许多政治掌故,一
旦从政,比较有办法。如是积渐到晚唐,大门第逐步堕落,应考的多数是寒窗苦读的
穷书生。他们除却留心应考的科目,专心在文选诗赋,或是经籍记诵外,国家并未对
他们有所谓教育。门第教训也没有了,政治传统更是茫然无知。于是进士轻薄,成为
晚唐一句流行语。因循而至宋代,除却吕家韩家少数几个家庭外,门第传统全消失了
。农村子弟,白屋书生,偏远的考童,骤然中式,进入仕途,对实际政治自不免生疏
扞格,至于私人学养,也一切谈不上。
    其次,唐代考试,有公卷通榜之制。所谓公卷,是由考生把平日诗文成绩,到中
央时,遍送政府中能文章有学问的先进大僚阅看。此辈先进,看了考生平日作品,先
为之揄扬品第,在未考以前,早已有许多知名之士,获得了客观的地位。通榜是考后
出榜,即据社会及政府先辈舆论,来拔取知名之士,却不专凭考试之一日短长。甚至
主考官谦逊,因其不了解这一次考场中的学术公评,不自定榜,而倩人代定榜次,并
有倩及应考人代定,而应考人又自定为榜首状元的。但此等事在当时反成嘉话,不算
舞弊。本来考试是为国家选拔真才,明白的此项制度之主要精神与本原意义,又何必
在细节上一一计较。但有些人便要借此制度之宽大处作弊,于是政府不免为要防弊而
把制度严密化。这是一切制度皆然的。但制度逐步严密化,有时反而失却本义,而专
在防弊上着想。宋代考试制度,是远比唐代严格了,那时则有糊名之制,所凭则真是
考试成绩。其实考试成绩,只是一日之短长,故有主考官存心要录取他平日最得意的
门生从学,而因是糊名,寻觅不出该人之卷,而该人终于落第的。如是则考试防制严
了,有时反得不到真才。
    又唐代考试在礼部,分发任用在吏部。礼部及第,未必即获任用,因而仍多经各
衙门首长辟署,在幕府作僚吏,而借此对政事却先有了一番实习。宋代则因经历五代
长期黑暗,人不悦学,朝廷刻意奖励文学,重视科举,只要及第即得美仕,因此反而
没有如唐代般还能保留得两汉以来一些切实历练之遗风美意。这些都是宋代考试制度
之缺点。总之考试制度在宋代时更重要了,更严密了,但并非更有真效。但因政府积
年提倡,社会学术空气又复活了。于是有许多人出来想把此制度改革。第一是想把学
校教育来代替考试,这是最关重要的。考试只能选拔人才,却未能培养人才。在两汉
有太学,在唐代有门第,这些都是培养人才的。社会培养出人才,政府考试始有选择
。宋人颇想积极兴办教育,这是不错的。但此非咄嗟可望。第二是想把考试内容改变
,不考诗赋,改考经义。这一层用意亦甚是。人人学诗赋,风花雪月,用此标准来为
政府物色人才,终不是妥当办法。但改革后却所得不偿所失,考经义反而不如考诗赋
。王荆公因此叹息,说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转变秀才为学究。这里面利弊得失之
所以然,此刻不拟详说了。由于上述,可见每一制度也必待其他情况之配合。若其他
情况变了,此项制度之功效及性能亦将随之而变。惟无论如何,考诗制度,是中国政
治制度中一项比较重要的制度,又且由唐迄清绵历了一千年以上的长时期。中间递有
改革,递有演变,积聚了不知多少人的聪明智力,在历史进程中逐步发展,这决不是
偶然的。直到晚清,西方人还知采用此制度来弥缝他们政党选举之偏陷,而我们却对
以往考试制度在历史上有过千年以上根柢的,一口气吐弃了,不再重视,抑且不再留
丝毫姑息之余地。那真是一件可诧怪的事。幸而孙中山先生,重新还把此制度提出,
列为五权之一,真如宝器抛掷泥土,重新捡起。但我们对此制度在历史上千年来之长
期演变,依然多不加意研究。好像中国历史上的考试制度,依然还只是我们独有的黑
暗专制政治下面的一种愚民政策。今天再来推行考试制,是另外一会事,总像不愿与
历史传统下的考试制度发生关系般。这实在是我们的一种成见,非真理。惜乎我们这
一番讲演,对此制度也不能再单独地详说了。



三、宋代赋税制度



    宋代赋税制度,大体也是由唐代两税制沿下,我们不再详讲。只讲一点较重要的
。本来两税制度,把一切赋税项目,都归并了,成为单一的两税。租庸调是三个项目
分列的,对田地有租,对丁役有庸,对户籍有调。让我们眼前浅显举例,譬如台湾征
入农田米谷这是租。要台湾民众义务服役,修机场道路水利工程之类这是庸。糖是台
湾土产,政府要台湾一地贡献多少糖,由民间摊派,按家分出,这是调。两税法则把
这三项全并入了田租,因此田租额增高了。政府收取田租之后,如要修机场筑道路,
应由政府出钱自雇工役。如政府需要糖或其他物品,也应由政府出钱自买。政府向民
间收税,则全归入一个项目下。这样过了多少年以后,这办法便出了毛病。晚唐时代
军事时起,军队到了一地方,抑就要民众帮忙如修路之类,又要征发地方特产,如台
湾出糖,别处军队到台湾来,便不想自己买糖,却向民间要。他们认为这些是向来如
此,他们却忘了原来这些庸与调早已包括划并在两税里,把民间田租加重了,现在又
要地方出劳役,出土贡,那岂不是民众又增加了负担吗?这一种可有的流弊,在唐代
改行两税制时,早有人说到,因当时单图税收便利,信不及,到后来却逐步实现了。
更重要的还有一点。在汉代,中国本有地方自治组织,其首领称三老,三老之下有啬
夫游徼。三老是掌教化的,啬夫主收田租,游徼管警察盗贼。他们都代表地方,协助
政府。这一制度,到隋唐便没有了,变成有名无实。到了五代时候,军队每到一地方
,要地方出力役,出贡调,那些本来早不在国家规定的制度里,于是临时就得找地方
领袖,向他们要房子,要稻草,要马料,要用具,要壮丁,要给养。这明知道不好办
,但也得勉强办。军队常川来往,这些地方领袖,就变成专是对上办差。地方行政官
却感到有此一种人,又省事、又易督责,于是即使地方上没有这样人,也硬要举出一
个两个来。军队像水一样地流,到了某地就要派差,所以办差的办上三五年,家私就
垮了。一个垮了,再找另一个。以后即使没有军队需索,地方长官也依然沿着旧习,
仍要地方照常办差,这样就变成地方又多了一笔负担。而更坏的是使地方上没有一个
能兴旺的家,兴旺了,派差便轮到他。这是宋代之所谓差役法。宋代之差役,也如秦
代之戍边,都是由前面历史沿袭下来,政府没有仔细注意,而遂为社会之大害。王荆
公变法,始订出免役钱的办法来。由政府规定,叫地方出钱,每家摊派,如此可免地
方上私家为政府办公差破产之苦。但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因为要民众摊出免役
钱,岂不又要增重民众的负担?但王荆公的主张,认为政府既不免要向地方需索,与
其择肥而噬,是一家一家排着次第破产,不如平均摊派,为害转轻。以后司马温公做
宰相,他对荆公新法,一切反对,因要恢复差役,其时荆公已退休在南京,听得此消
息,他说:“这件事还能反对吗?”可见荆公对此制度之改革是确有自信的。苏东坡
原来也反对免役法,但后来对司马温公主张复役又反对了。温公力主执行,东坡对他
说:“从前我们反对王安石不许人有异议,为什么你执政了,又不许别人有异议呢?
”但温公终于不听,旁边跑出来一个蔡京,他挺胸力保说我三个月可以把差役法办成
,结果终于给他办成了。但是后来驱逐温公旧党重行新办法时,即是这个蔡京。现在
大家都知道蔡京是个坏人了,再当时连司马温公也认他是好人。我们专凭此一制度之
变动与争执,可见要评定一制度之是非得失利害分量,在当时是并不容易的。而人物
之贤奸则更难辨。但蔡京害了温公尚浅,他害了荆公却深。因他后来主张新法,把宋
朝弄坏了,后世遂连荆公都骂作小人,岂不是蔡京连累了王荆公遭受此不白之冤?但
王荆公的免役法,则直到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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