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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缪斯的旋律-欧美诗歌史话-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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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继承传统的诗歌格律,在乡土和传统的基础上推陈出新。 

    属于这一倾向的英国诗人有哈代和豪斯曼,哈代以英格兰西南部他的家 

乡多塞特郡为基地,豪斯曼则以英格兰西部边缘的什罗普郡为背景,作有《什 

罗普郡一少年》。他们都表现了浓厚的乡土气息。在苏格兰,则有二十世纪 

 “苏格兰文艺复兴”的主将麦克迪尔米德,他的诗融汇了苏格兰民间文学传 

统、现代诗歌因素和马克思主义的因素。在英国当代诗人中,也能看到哈代 

诗歌的朴实而深邃的传统。 

     美国的乡土派诗人首先是弗罗斯特和罗宾森,他们都与美国东北部贫瘠 

的新英格兰地区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在美国新诗运动中,又出现了“芝加 

哥派”的桑德堡,他以芝加哥城和中西部平原为基地,表现了十九世纪惠特 

曼式的美国本土主义。而身为意象派和“客体派”的威廉斯,在现代派中保 

持其乡土色彩,后来成了反学院派的代表人物。 

     美国现代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的诗 

歌,在美国现代诗歌中占有极高的地位,曾分别于1924、1931、1937、1943 

年4次荣获最佳诗歌普利策奖。一般认为弗罗斯特是位“新英格兰田园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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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他的诗,题材多以生活经历为本;新英格兰的岩石山丘和农场、潺潺 

的溪流、广袤的草原、繁密的林木以及坚强勇敢的新英格兰人民等都成为他 

诗歌创作不可或缺的源泉。在诗歌创作中,他与二十世纪多数诗人截然不同。 

他抛弃了对诗歌形式进行试验与改革,而强调“意蕴值得深思”和“句子声 

音”,并进行“旧形式表达新内容的”探索。于是,产生了许多象“雪夜林 

边逗留”那样脍炙人口的不朽诗篇,在美国诗坛上独树一帜。他的诗作似乎 

是信笔为之,朴实无华,淡而不奇,象一幅幅素净的水墨画,老少可解。然 

而,只有反复诵读,玩味体会,方可领悟诗人的旨趣所在,并感受到他那种 

取材凡近而寓意无穷,将自然与折理揉为一体。使读者能够窥见自然界与人 

上间种种奥秘的艺术力量。《雪夜林边逗留》便是极好的一例。 

     原文: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ing Evening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a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a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b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a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b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b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c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b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c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c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d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c 



  The woods are lovely,dark and deep,                d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d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d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d 



                         这林子属谁我想我熟, 

                         可他家远在村子里住, 

                         不会想到我在此逗留, 

                         玩赏白雪素裹的林木。 

                         我的小马儿定会诧异, 

                         为何憩于这罕见黑夜, 

                         在这树林与冻湖之间, 

                         在这不见农舍的荒野。 

     试译: 

                         它把颈上的铃儿一摇, 

                         问该不是停错了地方? 

                         答语唯有低声的絮语— 


… Page 67…

                          微风萧萧与瑞雪飘飘。 

                          林木黝黑深邃而可爱, 

                          然而我却得登程赴约; 

                          奔走数里,方能安睡, 

                          奔走数里,方能安睡。 



      《雪夜林边逗留》是弗罗斯特的代表作之一。它的背景充满了田园诗的 

风格:黑夜、无月、无星、微风吹动着徐徐飘落的雪花。诗中人乘坐小马拖 

的雪橇来到林边,止步观赏雪景。湖水封冻,不见农舍;马儿诧异,抖动疆 

绳铃,似怀疑主人迷途。短短十数句,诗人调动了各种感官,塑造出一连串 

生动形象,使一幅风雪夜游人图跃然纸上。乍一看,诗人似在讴歌大自然的 

美,然而诗人的旨趣远不止此。他用象征手法抒发了其内心的矛盾。这里我 

们不妨先这样两个问题;诗中人为何停步?诗中人又为何离去?诗中说林边 

逗留是“玩赏白雪素裹的林木”;他之所以离去是因为“得登程赴约”,这 

一停一去既点破了全诗的主题,又透露了诗中人的矛盾心理:人们在生活斗 

争中会感到倦,会渴望休憩甚至死亡,但总又不肯停留,要拖着步子在人生 

道路上继续前进,去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诗中朴实无华的文字,耐人寻味 

的象征手法,既表达了深远的意蕴,又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对照(contrast)。 

     象征与对照的混用是本诗的一大特色。弗罗斯特在《永恒的象征》(1946) 

一文中说:“诗是比喻……诗简直是比喻构成的。”“每一首诗在实质上都 

是一个新的比喻。”比喻和象征的妙用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弗罗斯特蜚声诗 

坛的基础。《雪夜林边逗留》中最明显的象征和对照莫过于“woods”(树林) 

和“snow”(白雪)。就象白鸽(dove)常象征和平(Peace),玫瑰(rose) 

象征爱情和美丽 (loveandbeautty)一样,树林可象征大自然的神秘;白雪 

又可比喻着纯洁、高善等抽象观念。两者之间正好构成鲜明有力的对照。而 

诗中“玩赏白雪素裹的林木”一句,真可谓空灵入妙,仿佛告诉我们神秘的 

大自然表面时常覆盖着一层看似单纯的东西,表面上看,是“可爱”(lovely), 

实际上却是“黝黑深邃”(darkanddeep)。“lovely”和“darkanddeep” 

便是“善与恶”或“单纯”与“复杂”的象征,这本身是一个强烈的对照。 

     这首诗之所以脍炙人口的又一重大特色是他那种自然流畅、简单质朴的 

语言。全诗采用罗勃特·勃朗宁 (,robertBrowning1812—1889)的戏剧独 

白(dramaticmonologue)或对话的手法,加上活跃上口的口语词和节奏,使 

他的语言摆脱了后期浪漫主义修辞上的夸张和尚雕琢、求绮丽、甜得发腻的 

腔调。他还学习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1770— 

1850),“选择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情节,自始至终竭力采用人们真正使用 

的语言来加以叙述或描写,同时在这些事件和情节上加上一种想象的光彩, 

使日常的东西在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如果说英格兰湖区的方 

言、口语使华兹华斯的诗歌家喻户晓,并给他带来了桂冠诗人(1843)的美 

称;那末,新英格兰活的口语、方言为弗罗斯特的诗歌输入了淳朴、清新、 

富于生命力的血液,使他成为美国现代诗人中拥有最广泛读者的一个。 

     若从用词的意象化方面来考察这首诗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诗人的作诗 

天才。劳·坡林(L。Perrine)在《声音与感觉》(SonudandSense)一书中 

说:“诗是通过乐律(musicandrhythm),直接向人们诉诸感觉的。然而, 

它是通过意象 (im-agery),间接地诉诸感觉,把感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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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seexeprience),传达给读者的想象(imagination)。”在这首诗中, 

  弗罗斯特动用了读者多种感觉意象;特别是用词意象化更使之回味无穷。如 

   “sweep”一词可说是听觉意象 (auditoryimagery)和视觉意象 

   (visualimagery) 的 奇 妙 结 合 。 在 诵 吟 “Theonlysound′ 

  sthesweep/ofeasywindanddownyflake”二行诗时,读者仿佛听到了微风轻扶 

  的萧萧声,又看到了一副雪花纷飞的画面,真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downy” 

  一词原意为洁白柔软的“鸭绒”,而此处又有两解:一为“覆有绒羽”;一 

                             ① 

  为“柔软的、轻轻的”; 它唤起了读者的视觉意象和触觉意象(tactileim 

  -agery)。“easy”一词给人以轻松、柔软、美妙的感觉。诗人把随风飘扬 

  的鹅毛大雪置于微风之中,颇有翩翩起舞的氛味。sound”和“sweep”中的 

   〔s〕,前后相随,作为头韵(alliteration);“sweep”和“easy”中的 

   〔i:〕,“sonud′s”和“downy”中的 〔au〕,先后出现在两行诗中,作 

  为内韵 (internalrhyme)以及两行诗中多次出现的 〔n〕音,这些都直接诉 

  诸于读者的感觉意象 (senseimagery),使人们触景生情,仿佛置身于新英 

  格兰雪夜林边宁静、肃穆的氛围之中,具有浓郁的韵味、动人的魅力。这两 

  行诗也充分体现了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中独辟蹊径的 “句子声音” 

   (sentencesounds)的理论。 

       雅俗共赏也是弗罗斯特诗歌创作的一大特点。他认为诗人的职分在于道 

  出“人民所明白而说不出来的东西。”这首诗的取材同他的许多诗篇一样, 

  似乎找不到什么可以入诗的题材;但诗人独具匠心,运用了“以景结情”或 

   “以景截情”的写法,从平淡无奇的事物中悟出不平凡的哲理,升华为诗。 

  他不仅为读者献上了一幅新英格兰地区的风雪夜游人画,而且也透露了诗人 

  的矛盾心理。弗罗斯特不象二十世纪美国诗坛上多数诗人那样,不是太博学, 

  诗笔晦涩、鄙视大众,就是太俗,使学院批评界不屑一顾。他十分重视读者 

  对象问题。 

       这首诗,构思新颖,笔法工整,妙在含蓄,主要得力于结尾一节(stanza)。 

  全诗前三节以写景进行铺垫,最后一节点破主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把 

  前三节的意思推向更深一层。值得注意的是,诗人在点破主题时,并非和盘 

  托出,而只是描绘了一幅特定的形象图景:“……我却得登程赴约”,来引 

  导读者去思索,从而收到了藏深情于行间,见风韵于篇外的艺术效果。这最 

  后一节的韵脚格式也可谓别出心裁,它不是用以装饰,而旨在表达意义。前 

  三节的押韵都很有规律,即/aaba/bbcb/ccde/,再加上全诗每行都采用单一 

  的抑扬格四音步(iambictetrameter),节奏上的单一规律似乎象征着日常 

  生活缺乏变化;然而,诗人在此好象有意在结尾一节破坏了 

  /aaba/bbcb/ccdc/dded/的循环格律,来映衬他平静的内心产生了矛盾的情 

  绪,使形式与内容较为完美地得到了统一。 

       诗歌是形象的艺术,也是最富有暗示性和启示力的艺术。明朗而不含蓄, 

  明朗就成了一眼见底的浅水沙滩;含蓄而不明朗就成了令人不知所云的有字 

  天书。弗罗斯特的这首《雪夜林边逗留》兼得二者之长,明朗处情景接人, 

  含蓄处又唤起读者的想象鼓翼而飞。 



① 王同仁,《英汉辞海》上册,P。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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