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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悲剧-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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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在皇权国家的逼迫下,他们却被迫去服繁重的徭役、兵役,这势必会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的影响。最后,广大人民实在是忍无可忍,被迫起来反抗,推翻腐朽的专制王朝。

  当然,专制帝王也是人,不是神,他们不可能不犯错误,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一个人(指皇帝)犯了错误,千百万人民就得跟着倒霉,竟然导致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灾难?为什么全国上下没有一点办法来阻止这种错误(或罪恶)的发展?这是皇权国家的 一个致命缺陷!

  在中国历史上,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皇帝大权旁落,导致母后、外戚、宦官操纵朝政。但是,这只是一种变态的皇权专制,并不能改变皇权专制制度的本质,而且这种变态的皇权专制往往更加腐朽、丑恶。因为这些母后、外戚、宦官个人才能有限,又没有什么文韬武略,充其量不过是在宫廷政治中有“两下子”。他们之所以能够专权,是因为他们接近专制帝王,可以通过种种手段控制皇帝,从而窃取皇权,把持朝政。

  在本质上,他们是专制帝王的附属物,是攀附于皇帝这棵大树上的青藤,根本无法自立,只能依附于专制帝王。表面上,他们“挟天子以令诸侯”,似乎威风不可一世,但他们的权力基础却很脆弱,地位很不稳固,所以他们一旦当政,往往抱着一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拼命地争权夺利,比那些专制帝王还要疯狂和贪婪。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母后、外戚、宦官主要是生活在宫廷里,活动范围狭小,对整个社会知之甚少,很容易束缚他们的眼界,更谈不上高瞻远瞩,驾驭全局;如果让这样的人掌握最高权力,左右政局,往往比专制帝王亲自掌权还要荒唐、可怕,可能给全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残酷的“皇权竞技场”

  在皇权社会里,一般来说,能够参与宫廷政治,在激烈的皇权斗争中“插一脚”的人,大都是统治集团的高层人物,主要是皇族内部的成员。在这里,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兄弟之间、叔侄之间,什么“孝慈悌友”之类的谎言早就被刀光剑影所代替,即使在汉、晋、隋、唐、元、明、清这些“大一统”的王朝里,也是屡见不鲜。这不,西汉的“七国之乱”、西晋的“八王之乱”、明朝的“靖难之役”、清朝的“三藩之乱”,都是震撼全国的重大事变;就连著名的“太平天子”——清圣祖康熙,面对羽翼已丰、对皇位虎视眈眈的众皇子,也是心力交瘁,痛苦不堪,有好几次竟然想自杀!

  在皇权时代的“权力竞技场”上,真正讲究的是刀枪和手腕。为了争夺最高皇权,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统治者们可以不择手段,以至于我们今天都觉得不可思议。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王莽总共有4个儿子,1个早死,其他3个都被他处死。南朝的第一个小朝廷——刘宋,宋文帝刘义隆死在自己的亲生儿子刘邵之手。刘邵刚上台,弟弟刘骏就以“讨逆”为名,起兵攻杀刘邵,是为孝武帝。孝武帝刘骏的心肠更狠毒,先杀了叔父南郡王刘义宣,又杀了弟弟竞陵王刘诞、海陵王刘休茂等人,只有湘东王刘彧因为平庸幸免。不过,“恶有恶报”,刘骏总共生了28个儿子,被宋明帝刘彧杀了16个,被后废帝刘昱杀了12个,一个也没能善终。在炙手可热的皇权面前,皇家父子叔侄兄弟相残,谁也不肯退让一步!

  问题的关键是,每一次争夺最高皇权所造成的动乱往往给人民和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例如,汉景帝时,“七国之乱”的战火蔓延大半个中国。当时,吴王刘濞62岁,他的小儿子14岁,于是他就下了一道命令:吴国14~62岁的男子都要当兵,一下子征发了20多万人,后来有一半死在战场上,一半被汉朝军队擒杀。在西晋“八王之乱”中,司马氏诸王争相展开“杀人比赛”:第一名,是赵王司马伦,“自兵兴六十余日,战所杀害近十万人”;第二名,是长沙王司马义,多次击败成都王司马颖,“斩获六七万人”;第三名,是东海王司马越,“大掠长安,杀二万余人”。据统计,在“八王之乱”的16年间,直接死于战祸的人就在20万人以上。至于受战争影响,民众因流离失所、饥饿而死的,更是数不胜数。更可怕的是,这场司马氏家族内部的争斗,直接导致西晋王朝垮台,此后300年间中国一直处于分裂、战乱状态,各族人民陷入了苦难的深渊。

  在皇权国家里,这种争夺皇权的斗争,除了发生在皇族内部,也表现在君臣之间。其实,在皇权时代,大臣威名赫赫,功高震主,从来就是一种危险的信号;最后,不是鱼死,就是网破,也有许多是大动干戈,给社会带来无穷的灾祸。例如,明太祖朱元璋猜忌功臣,掀起“胡蓝党狱”,被他杀害的有十几万人,几乎将所有的“开国功臣”一网打尽!

  无法根除的吏治腐败

  在皇权国家里,吏治腐败可以说是一个难以医治的“痼疾”,大小官吏大肆收受贿赂,贪污腐败成风。对这种贪污腐败之风,人们莫不切齿痛恨。在《水浒传》里,施耐庵描写了一个梁山泊108位好汉起义造反、替天行道的故事。可是,他们虽然以轰轰烈烈开始,却以凄凄惨惨结束。究其原因,归根到底是他们的“斗争目标”有问题:以宋江为首的梁山好汉们打的旗号是“替天行道”,而在皇权社会里,“天”就是皇帝,所谓“替天行道”,就是替皇帝推行正道;在反抗贪官污吏的同时,他们不敢反对皇帝,更不敢反对罪恶的皇权专制体制,还时刻盼望着皇帝派人来招安。所以,在皇权专制体制下,梁山好汉们的结局只能是悲剧,这既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在中国古代,贪官污吏之所以“多如牛毛”,是社会腐败的结果,而腐败的总根源又是皇权国家体制(皇帝是它的最高形式)。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就算今天杀了1000个贪官,搞不好明天又会冒出10000个新贪官来。而且,在皇权社会里,专制帝王总是“至圣至明”的,天下臣民只有俯伏恭顺,怎么能去“替天行道”?无论你怎么解释,那都是“大不敬”,是对专制帝王权威的一种藐视和亵渎。

  这不,对于梁山好汉们,北宋政府先是派兵围剿;围剿失败了,又动用“软刀子”——招安;等你放下武器,解除武装之后,就可以随便找一个借口,给你加上几条罪名,或监禁,或杀头,关键就看皇帝高不高兴了。

  纵观中国历史,不但“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汉们不能解决贪污腐败的社会弊病,就是“天”——皇帝亲自站出来“躬行天道”,运用手中的皇权来惩治贪官污吏,也无法扑灭贪污腐败的邪恶烈火。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出了名的“杀头皇帝”,他采用严刑峻法治国,杀起贪官来就像割稻草似地,毫不手软。据《明史》记载:“太祖开国之初,惩元季贪冒,重绳赃吏。揭诸司犯法者于申明享,以示戒。”朱元璋一坐上龙椅,就在《大明律》里明确规定:只要官员贪污,就立即撤职,永不录用;凡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者,超过80贯的绞死;贪污白银60两以上的,除了抄家之外,还要剥皮示众,真让人毛骨悚然!

  此外,朱元璋还在《大诰三篇》里“史无前例”地规定:老百姓可以到京师控告贪官污吏,还可以直接把贪官污吏扭送到京师,听候朝廷处理。看来,朱元璋毕竟是出身农民起义军,在惩治贪官污吏上的确“有一手”!

  在实践中,朱元璋也是经常大开杀戒,一件案子就可以牵连、诛杀好几万人。例如,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就牵连到八万多人,主要是大小官吏和豪强地主。

  可是,尽管朱元璋用严刑峻法来惩治贪官污吏,甚至不惜兴起大狱来震慑官吏们,但仍未遏制住贪污腐败之风,贪官污吏们就像飞蛾扑火似地“前赴后继”,杀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最后连朱元璋也感慨万千:

  “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

  朱元璋死后,明朝的皇帝是一代不如一代,惩治贪官污吏的法令也逐渐成为“一纸空文”,往往是重罪轻判,甚至“天恩特赦”。例如,宣德四年(1429年),御史沈润接受贿赂,纵容地方贪官枉法逼死人命,按照《大明律》应该绞死,宣宗却“特命谪戍”,流放他到边疆了事。

  在前面,我们提到,朱元璋曾在法律里明文规定:老百姓可以把地方上的贪官污吏直接扭送京师。尽管中国的老百姓胆子小,没有多少人真敢这么做,但官吏们毕竟有所畏惧,不敢公然贪赃枉法。等朱元璋死后,别说扭送贪官污吏,就是老百姓告官——无论官员有没有罪行,都属于犯上作乱的“刁民”,照样要判死罪,或者流放、充军。

  总之,在专制帝王的庇护下,官官相护,组成了一个依据权力大小来贪污受贿的腐败集团,这个集团的“总后台”就是皇帝。

  明朝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检在位时,加征“三饷”,残酷压榨人民,激起农民大起义。在饿殍遍野、军队严重缺饷之际,崇祯帝仍然大肆搜刮民财,把搜刮来的金钱纳入私囊,表面上却接连颁布“罪己诏”,信誓旦旦地表示:国库已空,自己一贫如洗。最后,等李自成杀进北京,打开皇宫内库时,惊讶地发现:金银珠宝、丝绢布帛堆积如山,多得无法计算。看来,朱由检真是一个“守财奴”,宁可吊死在煤山,也不愿意动用自己的“小金库”!

  试想一下,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要钱不要命”的人坐在龙椅上,下面的官儿们还能不贪污受贿?当然,在皇权国家里,专制帝王有时也会大发“善心”,装模作样地杀几个民愤太大的贪官,那也只是“九牛拔一毛”而已,于大局何补?于社会何益?

  大清王朝是中国最后一个专制王朝,也是中国最腐朽的王朝,吏治极其腐败。可是,自从八旗兵入关后,历代皇帝都摆出一副“为民做主”的架势,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提倡廉洁奉公。例如,康熙就曾明确规定:“凡别项人犯尚可宽恕,贪官之罪断不可宽。”雍正更是一个著名的“抄家皇帝”,杀起大臣来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自然不会对那些贪官污吏手软。

  到了乾隆时,清朝已经立国一百多年,江山已经坐稳了,官僚们骄奢淫逸,需要大量的金钱,尽管皇帝开恩,给他们专门设置了“养廉银”,但那么一丁点银子怎么能满足他们的贪欲,所以腐败之风越演越烈。

  乾隆皇帝发觉后,采用铁腕手段,坚决打击贪污腐败。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官员勾搭连环,集体私分“赈灾款”,没有一个官员是干净的,更没有人举报。案发后,乾隆气得直发抖:“官官相护之风,至于举朝皆然!”于是,他下令严惩不贷:陕甘总督勒尔谨自尽,甘肃布政使王廷赞绞死,原甘肃布政使王亶望、兰州知府蒋全迪斩首示众,总共处死47名官员,被革职下狱的官员多达82人,惟一幸免的只有按察使福宁,因为他首先坦白交待,并积极检举揭发,才得到宽大处理:“从宽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

  诸如此类的贪污大案,乾隆在处理时毫不手软。不管他是封疆大吏,还是皇亲国戚,一旦犯了事,乾隆也毫不留情,动辄撤职、充军、砍头,以期吏治清明,江山永不变色!

  可是,事与愿违,乾隆严惩贪污非但没能刹住这股腐败之风,反而使贪污贿赂之火越烧越旺。最可恨的是,某些官员一边在追赃,一边又在贪赃,甚至把已经追回的赃款私吞,赃上加赃。例如,甘肃集体贪污案事发后,在奉旨追查贪官王亶望的家产时,登记册上明明写着:查抄黄金4748两,等上报内务府时只剩下金叶子9两3钱;最后,等赃款解交内务府时,这些金叶子也不翼而飞,真是“旷古罕见”!

  所以,乾隆是越惩治贪污而贪污之风越盛,越倡廉而吏治越腐败。最后,连乾隆也长叹一声:

  “朕御极五十余年,未尝不时时以整饬官方为务,而贪纵螅Хǎ吁喟苈叮私噪匏趁裢妗⒂萌瞬坏保闯⒉灰宰岳ⅰ!

  令人不解的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贪污犯——和鸵恢笔艿角〉某栊遥患顺迹ㄇ愠啊W罹叻泶桃馕兜氖牵』辜复闻珊瞳|去查办贪污案,以大贪官治小贪官,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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