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苏苏离去。
林自亮出来看见说:“一定要这么亲热吗?可见生意是越来越难做,牺牲色相。”见到单子,又说,“将功赎罪。”
我认为苏苏丑化了国香,她并不是什么厉害的角色,她只不过高估了自己,亦高估了我,缺乏生活经验的人大多如此,以致无以为继。
说穿了,原来这么简单。
林自亮说:“屈臣氏来了一批八二年的李士令,去订两箱给海伦,有桃子香味,又不甜,十分精彩。”
我取过外套出门去。
我也需要酒。家里各式酒精不断,林自亮常有那些上门来边诉苦边喝的朋友,而我,三天就包销一瓶威士忌。
摸摸冰凉的酒瓶,是谁伴我月夕共花朝,是谁使我做欢乐英雄,还不是老好威士忌。
“喂。”
谁。
“喂。”
一低头,看到老冤家施二小姐,倒是吓一跳。
“你好吗。”她又恢复彬彬有礼。
她明显地长高了,缺着门牙,一点儿敌意也无,客客气气与我打招呼。
“托赖,还过得去。”
奇怪,我声音里也透着亲切感,而且非常自然,绝无牵强。
天地良心,撇开利害关系不说,施峻是我所见过最精灵最美貌的孩子,任何人看见她,都会想与她亲近亲近,说几句话,我自然也不例外。
“你来沽黄汤?”
她没听懂。也难怪,我那文人气质毕霞。文绉绉之辞儿不是她可以领悟。
“姐姐呢?”
施峻嘴巴努一努。
“就你们两个?”
“同公公一起来。”
“父亲出门去了?”
施峻摆出很宽慰的表情来,“在希腊同母亲在一起。”可见如今的孩子多有机心。
施峰走过来,我目定口呆地看着她,小白棉衫、卡叽裤、老球鞋,猛地一瞧,活脱脱就是盛国香,小一号。我神魂颠倒,不能自己。
她把双手插在口袋中,朝我点点头。
师父也看到我了。
“一起吃午餐吧。”师父说。
大家都装得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都是高手,真的,不愉快的事不要去记得它,让它消失。
“要不要吃意大利菜?”我说,“我瘦许多,可以大嚼菠菜面。”
大家都赞成。
施峰走在我身边,我用目光量一量她,这一季她起码长高六公分,到我耳畔。
真令人惆怅,已从儿童变为少女。
我伸出手臂,让她看那个啮痕。
嘿,你知道什么,她忽然之间涨红了面孔,连薄薄半透明贝壳似的耳朵也烧起来,转过头不出声。
整件事,唯一留下的记认,只是这一圈齿印。
我们在馆子坐下来。
老板亲自招呼我们,用意文说:“多么美丽的一家人。”
我欲否认,又懒开口。
施峰闲闲问:“你的小说呢,动笔没有?”
我答:“到外国去才动笔,在此间出书,动辄给最胡调的周刊上的书评专栏说你的作品不够严肃,我才不干。”
施峰朝我笑一笑,充满妩媚,她对我仇恨已融化无踪。
这么说来,如果我再怀恨在心,未免显得比她们还要幼稚。连恨都不能恨,夫复何言。
师父问我:“你要回去?”
我点点头。
“帮你写推荐书?”
“真真需要多多美言。”
“其实留下来岂不是更好,我们都喜欢你。”
我忍不住笑。
他们也笑。
施峻忽然问:“那人后来怎么了?”
“谁,谁怎么了。”
“那与他表兄乘船到处游览的人,叫什么名字,汤,唐?那跑进女人做皇帝的国家那人。”
“啊,唐敖。”
“后来他怎么了,”施峻心痒痒地问,“你一直没告诉我。”看样子她憋了很久。
可怜的孩子,她以为这故事只我一个人知道,其实是最最普遍的民间小说,不必求我。
“他玩不过女儿国国民,落荒而逃,回老家去了。”
师父瞪我一眼。
“他又到什么地方去?”
“到君子国。”
施峻大大纳罕,“那是啥地方?”
“在那个国度——”
我滔滔不绝地说下去,灵魂渐渐出窍,升至墙角,冷眼悲哀地看着自身坐在椅上佯装无事,神情愉快地说故事。
终于,魂魄忍不住哭了,为八六年的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