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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红楼梦里人 作者:周汝昌-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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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却有相应的贡献。
  张女士只依常谈,据花名签“桃红又是一年春”而知其琵琶别抱,嫁了琪官。但她看事失于简单化,不知那句诗的后二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是诗人谢枋得比喻怕元朝逼他出仕新朝,雪芹用此,明言袭人是受逼而别嫁,事关政治斗争株连贾府遭难的关目。她似乎只看到“不嫁二主”的“失节”一点——还是受了高鹗的大骗。
  她据我引的一条资料内载“真本”袭人嫁后富足,而宝玉已为僧,雪中化缘(讨饭)至其门外。袭人出而施舍,二人一对面,认出了真相前情,感情上皆不能支持,一同晕倒在雪地上!
  张爱玲却没有斥为“编造”,认为这是作者真的经历。可知宝玉出家不是“悟”了,看破红尘,也不是成仙作祖,而是生活贫困之一种变相。
  总之,这个真本早稿没有什么“色空观念”之类的内核作怪。更要者,她于此节又不斥“自传”说了,反而承认是“亲历”了。
  你看,研究《红楼》,多么不易,连她也一会儿钻入“魇”中,一会儿又自己像蚕蛾破茧,“自力更生”了!
  诗曰:
  大哉红楼梦,岂是梦之魇。
  自入又自出,还惊张爱娥。
  
  第三十五篇 “畸笏叟”与“脂砚嫂”
  
  在张爱玲的“大拆迁”“大搬家”的理论中,脂批是她执以为论据的要端之一。因此,应略加检理,以窥她考证的功力与识力。
  她对脂砚重评一事,也无正面研论,统观不过还是别人的陈言,不出几点:
  一是脂砚不知何人——最后在“五详”中忽以一语承认是个女性,并与作者幼年相恋。
  二是脂砚逝后“出来”一个“畸笏叟”接她的批书事业。
  三是此“叟”并作书中《凡例》等改动。
  四是她承认麝月实有其人,如书中所写及的,袭人去后依嘱独留,与雪芹在一起;而不提脂、麝二人相伴,麝在一旁“闲闲无一语”,使批书人至此“对景伤情”——张爱玲认定这是那“叟”这个老头子的事情,这个“长辈男子”和麝月对坐触“景”而伤怀了!
  其实,她被“字眼”骗了,又上了她根本不明真相的所谓“靖批”的一条可疑之语的当,谓畸有悼脂之言,云云。所以畸笏是个“叟”。但此“叟”尽知雪芹(子侄辈份)的闺房隐私,并与脂砚同口同声地称“玉兄”“阿凤”“颦儿”等等亲昵口角——对此,她未表任何纳闷生疑。
  她忘了,“叟”者,既是“烟幕”,又是戏言。女人也称“叟”,只不过其音微微一转,由SOU念成SAO而已——书写成字,方加“女”旁,即“嫂”是也。
  所以,见年龄大些的女人并无亲属排行关系,通常称为“大嫂”,加姓即“张大嫂”“李大嫂”——其实皆“女性之叟”也。张爱玲似乎未念及此。
  至于脂、畸,乃一音之转,小孩子咬字未清时就念“知”为“鸡”:“我不鸡道”,谓不晓也。故“咬舌”的湘云即如此读音,而将脂念畸(ji),恰证此女批者是个“大舌头”!与湘云正同。
  笏,是砚的变称,如南宋名词人吴梦窗(文英)的一首《江南春》,起拍即云:“风动牙弧ㄏ笱乐频氖楣以谑榫砩系幕‘牌,上写书名卷数等),云寒古砚,芳铭犹在棠笏。”此处之“笏”,即是上句之“古砚”,上刻铭词,而且文词“芳”雅。
  盖古砚在宋以前,多见“风”字形、圆形,等等;至宋以来,渐为方形、长方形了,遂以“笏版”为喻。因墨也由圆饼形改为长方版状,故也称墨一块为“墨一笏”。今人不知了。
  总之,“畸笏叟”,实即“脂砚嫂”,雪芹辈人,喜欢这种雅谑,亦其素性放浪、诙谐之一面,没有什么可异之处。
  可惜,连张爱玲也上了当,又误从了别人的说法,硬说“畸笏”是什么“叔叔”。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名分已定,评者就是脂砚斋,更无第二个“长辈男人”来喧宾夺主、“化男妆女”冒充什么“重评”。
  解了此迷,就不会硬把“己卯”以后的续批与原批硬“分家”,并以之“考证”,弄出许多本无其事的麻烦——即所谓“梦魇”。
  脂砚知道“凤姐点戏”,是她自己为之执笔。“书外”省文也。
  脂砚回忆,与作者在“矮幽页(一个字)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亦“书外”省文,无限烟云溢于尺幅也。
  在张女士的思维方法上,这些又都“早稿”后来“删去”了(?)
  如此之论,岂不奇甚?
  诗曰:
  多少奇文与妙招,飞扬变化笔逍遥。
  为文岂有死条令,锦瑟休将柱尽膠。
  
  第三十六篇 引来夏志清
  
  通过这一本《梦魇》,对张爱玲这位百年不一定能有的罕见奇女异才,我是怎么看怎么想的?
  一面是惊佩、一面是惋叹。
  她不惜十年之力,作此“五详”,为了什么呢?不言而喻,是赏爱雪芹的真《红楼》,无以复加,不能自已,遂为之力辩原著与伪续之大分域,为之寻索创作笔法的文心匠意——她自己是个作家,要从这儿学到雪芹的高手绝技。
  但她在这册“魇”里,对她毕生热爱的伟著本身,赏会如何?评价如何?心得几多?感受安在?总不见她正面地概括说上几句警策的真知灼见之言,切肤动心之喻——只是这儿三句零言,那儿五句常语。我们几乎无从知道她到底认为《红楼梦》该当怎么理解、认识,尤其与外国名著(她都内行)如何比较评量?简直稀而又少,有一点,轻描淡写,刚一开口,又无下文了。
  我一直思索,这是何故?是否由于她为人秉性太洒脱了,以为那些,人们“知道”,不烦再言?是否认为雪芹之书,“读者当自得之”,别人不必参以旁见?——抑或她是想在另一部书中撇开“考证”专讲鉴赏等事?
  我既无力考明,就还以“魇”书为限,窥视一下她的片言零语“背后”的蕴涵,聊胜于无吧。
  她在自序中说:“《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
  又说:“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
  从她这两处的意思来体会,固然高续的二女争婚早已把《红楼》庸俗化了,就是巴金的名作小说也不能同日而语,写大家庭并非雪芹的主旨和品格。
  那么,从这二例归结到一个聚点:《红楼梦》到底是什么?应如何看?对此,她就不往下说了。
  另寻一处,只有她提到《金瓶梅》与《红楼梦》时,说书中罗列盛筵的名色,(生活实际细节)人们很感兴趣,爱看;至于说到人生的虚无,就无人注意了……。
  这话,我才觉得其间隐隐透出了一点消息:她是把《红楼梦》当作一部与人生观、人生感悟或人生理想的书,托迹于“小说”之体形而已。
  不过,似乎她并不太懂得空空道人的“十六字真言”,并由此改名“情僧”的重要机关,有点儿误染了“色空观念”的嫌疑。
  她对雪芹开卷大书特书的“大旨谈情”的情字,总不言及。就是在讲宝黛关系时,也限于“爱情”这个角度,不旁涉更博大高层次的情。
  因为资料不足,我又耳目所限,所言也许不确。如有失言,容后改正。
  当然,到底什么是“情”?不能在本书讨论这样的大课题。我不妨绕个弯子,引用夏志清先生以英文评《红楼》的例子。他是用了Love and passion来给《红楼》定位。这话译为中文是“爱与怜”。我想:夏先生已感到雪芹之情,不是一般的“感情”、“情思”、“情怀”……,英文无有对应字,无法译,故不得不用Love and passion来向西方读者“传述”原旨。这是深体芹衷,而译义圆足的。
  这个爱,不是男女的性爱,是爱其才,爱其品,爱其丰韵气质。怜,是惜其人,惜其境,惜其心,惜其命。
  这实际近乎悲天悯人,早已超越那种世俗的“爱情”。
  所以这种博大崇高的情,总不能为一般人所易体认,于是遂被伪续钻了空子,从本质上把雪芹原旨改造了——彻底庸俗化了。
  ——张爱玲没有如是说。究不知我意所揣,切其本怀否?
  诗曰:
  异乎叙写旧家庭,不是婚姻爱恋争。
  自有人天高境界,万言千语说难清。
  
  第三十七篇 死有馀辜
  
  张爱玲说过人生几件恨事,除了重申前人的海棠无香,鲥鱼多刺……之外,就添了深恨《红楼》未完,狗尾来续。
  海棠未必无香,正如有的音波振频非人耳所能感到,却不可谓之“无香”。我意海棠花的“香浓度”太高,所以人鼻不能享受,非“无香”也。
  由此证知她也酷爱海棠,也就行了。
  至于恨鲥鱼多骨,我却不敢苟同——不是硬说鲥鱼无刺,是说一般人谁吃得上这种鱼?人家鲥鱼生来也不是就为了给你吃,人家刺多刺少,干你甚事?真是口腹为“本”的思想作怪,没有意思,颇觉无聊。此又她的“未能免俗”之一例也。
  至于恨《红楼》之未完、伪续之妄附,则不胜同情之感,同道之幸!
  张爱玲的言词是有克制的,罕有夸张、过分、感情冲动、意气用事之词。唯于高鹗,却绝不留情,甚至“破口”而詈。
  她说了高氏是“狗尾”,又说了伪续后四十回是“附骨之疽”。这已入木三分,令我浮一大白了。谁知,她还有厉害的斥骂,说:
  “高鹗死有馀辜!”
  她不怕“众怒”,出语惊倒天下腐儒卑识。
  这话,表明她抱恨已极,如鯁在喉,不吐就无法忍受了!
  ——正像她不正面赞颂雪芹一样,也不见她正面说明高鹗为何如此可恶?
  前文已举过一个“枯寒”。此只系艺术感觉,无关内涵。
  她感到“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同为艺术感觉,全无思想评判。
  胡风倒看透揭破了伪续是个空前未有的大骗局;张爱玲语不及此。
  这是两家的表达方式之异吧?
  现今,仍有不少捧高抑曹派。此非本书议题,不拟多涉;我只想说:他们是否见了“死有馀辜”四个字?若已见,作何感想?是否大骂张爱玲一通,毁谤奚落,人身攻击,洩忿了事?
  诗曰:
  曹高附骨皕年间,狗尾既然喊叫欢。
  死有馀辜天震破,惊雷骇电鬼神寒。
  
  第三十八篇 久逢知己乎?话不投机乎?
  
  评议张爱玲的红学,我原无资格,只因有感于异才奇女之难逢,赞芹斥高之强烈,方使我深叹机缘不再,晤语无从,遂以文字,纸上琢磨。
  当然,这是我一己方面的感慨。至于她,假若我于1986年—1987年在美时真地寻到了她而登门求教,是否能接待我?若接待了,又是若何?“久逢知己”乎?“话不投机”乎?
  我颇自觉,怕是后者的可能性大。
  这是因为,她原不知我为何如人,想象我是一个“阶级斗争论者”。
  即使不然,她把她的“大拆改”,“大搬家”与一整套理论向我倾注时,我怎么办?唯唯诺诺,学品何在?争执论辩,礼貌岂宜?这就难了。
  也许,最愉快的(假想)场面,是我们只谈狗尾续貂,不涉其他,于是抵掌击节,眉飞色舞……,此所谓高山流水,相视会心。至难得之乐也。
  假想理归是个假想。不管怎样,事实已把她与我划在一个“营垒”中,此营垒的使命便是反高卫曹,旗帜鲜明,只要这样,我欣然意足,天复何憾哉。
  世上的奇事,无过于以伪续四十回为栏卡,就把人们(读红、论红者)分隔成两个艺术畛域和精神世界。更奇的是,这不可调和,永远“君向潇湘我向秦”。
  说一百二十回“天衣无缝”。
  说大致不差,文笔稍逊。
  说四十回内本有真本残稿。
  说若无后四十回,《红楼梦》早湮没不传了,程高之功伟矣大矣!
  说我们都该感谢高鹗。吹求是“偏见”、“偏激”……。
  说一百二十回“全本”才是“原著”。
  张爱玲对这些论调似乎不大介意,她不置一词,其风度可想。
  雪芹辞世已满240年。附骨之疽仍在。赞疽之声,洋洋盈耳。写罢这个悼张小册,不禁惘然。
  诗曰:
  七家岮里诞奇才,脂粉英豪亦可哀。
  今日更无人似此,呼牛呼马是关怀。
  一卷重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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