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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时海内海外,都无可参考)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①,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往往如此。
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她分析并综括了那种历史“特征”之后,说出了一句鲸吼钟鸣的话——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
张爱玲以一位“脂粉英雄”(雪芹的语言),发出了这个警醒举世懵懵总不知悟的响亮的声音。
这是一个女性作家的声音,应该不同于一般读者的理解,她是精通古今中外文化、有深厚文化教养的时代人物,大约也不会是因为“偏激”而形成的忤俗的“过言”。
她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不知是以为此亦世事之常而不足怪异,还是有意以呼声来掩去她的痛切的情感。
是谁?是什么?才导致这个堪悲的庸俗化的呢?
答案由她摆出来的——附骨之疽!
我以为这种比喻并不“混杂”。她说得透:雪芹的书,未完倒还不致成为最严重后果的真原由,糟就糟在那个狗尾像疽一般附着在一个宝物上,竟难割除根治。
这比喻透露,那个庸俗化并不是件“轻淡”的小事一段。
她举了实例。在海外,她所知之美国大学生,男的“关心”的是宝玉的“女性性格”和“同性恋”,女的则困惑不解,充其量不过认为是旧式大家庭表兄妹的“恋爱”,和西方差不多。她所见的中国青年学生研究生的论文一概把程本就当原著——这也反映了教授的态度。我知道她是说这就是最大的庸俗化。
以上是就雪芹著书的宗旨精义的被庸俗化。至于文笔,她没直接讲,却举出《金瓶梅》的第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起初她忽觉不对味了,后来方知那是另手夹配进去的,不是原著——她一读过这一大截子,一到五十八回眼前一亮,就像出了黑隧道一样!
这才是中国文评上说的“具眼”之人,对文艺的真妄高下,其感受之敏锐如水火冰炭之悬殊迥异——但庸常之人则漠然以为“都好”或“浑然一体”,并且对区分原貂与续尾的人反加以讥讽以至骂街。
张爱玲的行文也是艺术的和惜墨的,她只说到“如出隧道”即止。我这个人总想不开,总要画蛇添足:她读《金瓶》是毕竟还有出隧道的庆幸喜慰感,而她读《红楼》的流行程本百廿回,大约就是如同后尾入了隧道,一直黑昏到底,再也没了“出来”的豁然开朗之福了。
我说这话,自信无差,因为她又说了这么一段话——
这两部书②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这段妙语,充分表明了她是如何地渴望能睹雪芹原书的全貌。
她所说的满足部分“好奇”,殆指她研究了雪芹遗稿的部分真相的梗概。当然,“好奇心”是个有意布置的“低调”俗语,研索原著的整体,已经建立了一门“探佚学”而且做出了成绩。这是十分重大的文化问题,不是“好奇”所能标名的。
张爱玲本是个作家,但她为此却全心贯注地做了“考证派”,受了“十年辛苦不寻常”,写出了一部《红楼梦魔》。
只有张爱玲,才堪称雪芹知己。在我看来,这比她写了很多作品还重要得多。
我还有一桩遗憾:她没有用英文译介《红楼梦》。我确信:她才是最有资格英译芹书的人。——她没有做这件大事,不知因为何故?这是又一极大的遗憾!
〔附记〕
张爱玲曾英译了《海上花列传》,她认为《海上花》三分神似芹笔。此意此语与我全合,我在初版《红楼梦新证》中正是这么说的,从未有第三人见及于此。
①指出现了《红楼梦》。
②指《红楼梦》和《金瓶梅》。
张爱玲眼中的《红楼梦》
张爱玲在文坛享有盛名,自愧未曾读过她的小说、剧本,偶然见到一两篇随笔性文章,竟然都谈到了《红楼》,而且见解不凡。这才引起我这孤陋者的注意,真是于心戚戚焉,不能轻易放下这个题目。
人的文艺天赋差异之大,是一种造物的“游戏”或有意捉弄她所“造”的人。造人的乱极了——有美有丑,有善有恶,有仁有智,有才有德……她“配方”十分奇特。别的素质干能不难见,唯有文艺审美眼光的高明(水平和能力),最是难得多遇。我平生所逢,张爱玲是一位。尤其她是符合雪芹标准的“脂粉英豪”,又与须眉浊物不同,弥觉可贵之至。
她在回忆胡适之先生的文中,本来是以《海上花》为主题的(话题开头是从她的《秧歌》叙起)。我看到《海上花》,想起在燕京大学时已注意这部“奇书”。对白是吴语,我凭“参悟”能懂个七八分,剩下的就请教同窗许君正扬。他是浙江海宁硖石许氏,却在上海长大,正好以“吴侬软语”的声调“学”给我听,顺带讲解个别词汇和特殊习俗等,十分有趣而得味。那时我已体会到:自《红楼》出后,一直无人能学到雪芹的笔法语调,唯此书却有“三分神似”,实为仅见(此意曾写入拙著)。如今一见张女士话及这部杰作,立刻想道:下面谅必也要牵连谈到《红楼》吧?果然不出所料,紧跟就是一大段——我已读过她另一处谈《红》的卓识高见,因此总盼还能见到一些类似的文章。这正可谓“夙愿以酬”——尽管还有点儿“抱怨”太短了。
她说:第一点,从十二三岁时读《红楼》。第二点,只这年龄而头一回读,读到第八十一回,什么“四美钓游鱼”等等,忽觉“天日无光,百般无味”而感到那是“另一个世界”!
我读到此,真是又悲又喜,又喝彩、又感叹——莫知如何以表述我的心情。
这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
她有一部考论《红楼》的专著《红楼梦魇》,其自序写得比这个更好。她有极精彩的话,如云:版本中一个异文,“字比笆斗大”,它“往我眼里跳”!这可见她对《红楼》是如何地精熟至极。从这一点说,只有她能够称为真正的、头号的“红迷”(笆斗,农村盛粮谷的柳条编成的大斗)。
她极感高鹗的伪续后四十回的毒害性,名之为“附骨之疽”——其影响之深且久,已难医治。
在回忆胡先生的这篇文中,她又提到:在美国,告诉洋人中国诗、画的“发展”(独特造诣之义也),他们因为不懂,只有承认;但若说中国小说的“发展”,就人人“露出不相信的神气”了。因为,小说代表是《红楼》,在他们读来,只看到一个“故事轮廓”——而且“是高鹗的”!那就是“钗黛争婚”的一场“三角恋爱”熟套闹剧,没有别的。
她的话不多,却极深刻沉痛。对这位国际驰名的女作家,我一无所知,只见到这么两篇论《红》之文,便觉十分钦佩与倾倒。
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初次接触《红楼》这样的书,即能感到曹笔与高续是那么霄壤天渊之悬殊大异,你怎么解释?是谁“教”给了她要区别?是什么机器统计出“词汇”差异表让她知晓了“科学数据”?都不相干。
这就是雪芹讲的“通灵”之性,是“娲皇”赋予的——“天分中生成”的。中华文化讲究这个,中有至理。
然而,也有人相反,他们感不到那种巨大的悬殊大异,倒是认为前后“浑然一致”,“都是曹雪芹的原著”……,而且,曹之所以伟大,不在前八十回,全在后四十回,云云。
这个“附骨之疽”的毒害性一至于此——可也得思辨一下人的文艺审美能力,不能只骂骨疽。
这是个文化难题,也许一万年还会“君向潇湘我向秦”。
张爱玲还指出说:“《红楼梦》应该把后四十回伪续割去,任其‘残缺’不完,后面可以加上研究佚稿的成果”(按应包括后文情节要点,人物结局,章法结构……)。这又正合我们倡导并一直实行的“探佚学”的宗旨,可谓相视莫逆,会心不远。
报上说张爱玲客居美国,性情孤僻,逝于寓所,无人知晓,邻居多日不见其踪影,方有疑虑,发现人已亡逝。幽孤寂寥至此,令人闻之凄恻。
她原籍河北丰润。丰润也曾是雪芹祖上的籍地。与曹寅为至好的张见阳,留下了《楝亭夜话图》,就是丰润张氏。他与纳兰公子(性德)也是至交。他们三位可称康熙盛世词坛三友。
丰润又出了张爱玲,对《红楼》有极高的识见,这不仅仅是什么“才女”的俗义。这是京东山川灵秀的精气之凝结与流动。
我在美时,不及知上述这些情况意义,也就失去了试行探访她的机缘。如今念及,深为悔憾。张爱玲有极高的天赋,也有她的“乖僻”的性情。这完全符合雪芹所说的“正邪两赋”而来之人,岂偶然哉。
诗曰:
邪正相寻两赋来,英豪脂粉见奇才。
红楼高见何人及?惆怅殊乡境可哀。
2000/10/31写讫
周汝昌评《红楼梦魇》
咱们今天选的这个主题是我来看张爱玲和《红楼梦》这么一个主题,这个主题我觉得非常有趣,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吸引人的题目。张爱玲是一个有国际声誉的女作家,我非常佩服敬重她。但她平生的事业是创作,看一看她的生平,她是河北丰润人,但这是说她的祖籍。她们家诸位都知道,清末做大官,她们家藏书据说极多。很多是外人没有见到的,她们那个世代家学渊源,并非我们今天一般人所能想像。
今天说起晚清的官僚来,大家都没有什么好感,特别是由于中法战争,她的祖上负了战败的责任,这个责任是否由这样的人来负,我闹不清。总之吧,由此声誉不太好,是个书香门第,官宦之家。到了她这里,她两岁到八岁在天津。我是天津人,我太懂天津了,尽管我是郊区的,我是一个村童,她住在市内。天津仅次于上海,是一个半殖民地性质的城市,联军战败以后,首先开商、通商埠,这是天津的特点。那个繁华、那个热闹,带着洋味,是这么一个地方。她从两岁到八岁是在这个地方,八岁以后她到了上海。上海是什么地方?还用我介绍吗?比天津更大的十里洋场,然后香港、美国,我不用再细说这些,我不是为介绍她的生平,她的生活环境、求学的环境,所接触交往的人士是什么样的?还用我来细说吗?她变成一个作家,然后又成为一个红学家,那这样一本书,就是《红楼梦魇》,就是今天我们的主题。这个事情本身我认为不是小说的问题、文艺的问题,张爱玲也由于特别喜欢《红楼梦》,那当然要看、要学,从曹雪芹这个祖师爷那里寻到一点本领,把小说写得更好。当然这个还用说吗?可能开始也有这么一种心理成分,但是如果我们这样看问题,那就非常简单浮浅。而我们今天来讲她,我们为了什么?你们是为了来听我什么?这个大问题最归结的一句话,这是一个中华文化问题。如果我们不从这一个角度层次来看问题,那我们今天这个讲没有什么意义。《红楼梦》,一部小说。宝黛爱情悲剧,大家为林黛玉哭鼻子,张爱玲是个女的,她所以大概是喜欢这个讲爱情的故事。是为这个咱们今天来到这里吗?我想不是,绝对的不是!我们第一要把这点弄清楚,好了。
然后呢,我们就开始说一说,我这个嗓子今天不好,还有点哑,我们回到张爱玲创作的这本著作《红楼梦魇》,她的别的我更不涉及。今天咱们就把这个作为一个主题,我简单讲几句,这个书大家知道,她的自序说从1963年到1973年,她好像是说人生是短促的。这不是她原话,我都是用我的话来说,去日苦多。这是古人的话,就是过去的岁月已经很多了,所剩的有限了。但是她说这个话的时候年龄不是很大,不像我。她说去日苦多的情况之下,为了研究这个《红楼梦》消耗了十年,这算是一项壮举吧!非同小可,把一生的精力,十年花在这上面,怎么不是壮举呢?说得好!但是她为了什么呢?起了一个书名《红楼梦魇》,那为什么你花了十年的精力,为它不惜任何牺牲,可是你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字呢?我不理解,我也不喜欢。《红楼梦》很美好,唤起人的很美好的联想,怎么《红楼梦》魇,做了一场噩梦。
张爱玲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