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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谢堂前的燕子--台北人 的研析与索隐-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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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她那样爱恋着郭轸,我们只要看她垫起脚洗窗户,手里“揪住一块大抹布挥来挥去,全身的劲都使了出来了似的”,期待渴盼和郭轸再会一面的模样,就能感觉到她的心之专,意之专。这样的朱青,当然无法了解师娘的“开导”。然而,经历了丧夫惨剧的朱青,增加了一把年纪的朱青,到底做到了她原以为不可能的事。而且做得比谁都彻底,比谁都“有说有笑”(真的,要哭也不等到现在了)。难怪师娘觉得“虽然我比朱青还大了一大把年纪,可是我已经找不出什么话来可以开导她的了”。
  在南京,师娘尝试开导朱青,教她做菜,织毛衣。亦曾教她玩几张麻将牌:
  
  “这个玩意儿是万灵药,”我对她笑着说道,“有心事,坐上桌子,红中白板一混,什么都忘了。”
  这些教导,当时没生效,丝毫未能排解她思念郭轸的心情。但十几年后,住在台北的朱青,居然青出于蓝:她变得很会做菜请客。她提到“余太太来还毛线针”,可见她也很会织毛衣了。但最令人注意的,每次朱青邀师娘到她家,从不提起往事,“我们见了面总是忙着搓麻将”。搓麻将,真个是“万灵药”:刚刚埋葬了小顾的朱青,对着面前堆到鼻尖的筹码,不停地笑着,乐于自己“运气这么好”,而笑道:“今天我的风头又要来。”这种虚表的无谓欢乐,与心灵麻木死亡的悲惨事实,互相对比,是何等令人惋叹的讽刺!而朱青,在麻将桌上,习惯性地反复哼唱的《东山一把青》:
  
  嗳呀嗳嗳呀,
  郎呀,采花儿要趁早哪——
  固然只是一首俗不可耐的流行歌曲,却反映出今日朱青“得乐且乐”的人生态度,以及作者视野中台湾当前的社会情绪。但有一点,若非作者存心使然,则亦是对作者的一种讽刺:即这歌词,纵使庸俗不堪,却也不无包含作者自己“时光流逝,一去不返”的最终旨意。
  《一把青》这篇小说,是采用师娘的观点,以第一人称写成的。师娘这一角色的主要功能,固然在于叙述朱青的故事始末,我们却不能忽略她本身在小说情节里的地位。她既是个怀有同情心的旁观者,也是推动故事的要人之一。作者借她的眼睛观看,惜她的口吻叙述,一方面传达出第一人称小说较易引起的亲切感,另一方面却又保持了作者自己与小说人物的距离,而不失客观。
  师娘和朱青两个人,也是一个很好的对比。首先,我们注意到,这二人的身世背景有许多相似处:两人都是空军太太,两人都死了丈夫,两人都先住南京,后住台北。可是,朱青前后判若两人,而师娘,虽然也让十几年的岁月“洒了一头霜”,本质上,性格上却前后一致,完全没有改变。她自始就是一个好心肠,有人情味,有同情心的平凡女人,早就认清空军太太必担之风险,并学会以打麻将,织毛衣等方式来“自卫”,所以能够不受大伤地接受命运的打击。她的人情温暖,可从她当年对郭轸、朱青的照顾,与今日带李家女儿参加新生社游艺会等的细节,看得出来。她缺乏往日朱青秉具的那种敏感,却也没有今日朱青所表现的那种麻木。以朱青比师娘,即是以“变”比“不变”,以“极端”比“中庸”。作者凭着前后一致的师娘观点,细察描绘前后大异的朱青,相对之下,效果大增。又因这两人的背景遭遇原很近似,更烘托出朱青故事的悲剧性。
  最后,让我们看看白先勇如何在全文的骨架结构上,运用对比的技巧。《台北人》里的每一篇,虽然都有今昔对比的中心主题,但没一篇像《一把青》这样,清清楚楚地划分为上下二节;上节叙述过去在南京的事,下节叙述现在在台北的事。主要由于全文结构上的这种明显界分,使这篇小说里今与昔之对比(个人方面,画家方面,社会方面),特别清晰,干脆,毫不暖昧混淆,转弯抹角。也因如此,《一把青》是《台北人》诸篇中,比较容易了解的一篇。
  另一点,我也顺便提一下。白先勇把《一把青》分为前后二节,为什么不用“一”、“二”,而用“上”、“下”?上与下,二字相对。上,使人想起上山坡,步步艰难。下,使人想起下山坡,容易得很。但这可能只是巧合,不一定是作者存心,所以玩味一下,也就不去深究了。
  
  《岁除》之赖鸣升与其“巨人自我意象”《岁除》之赖鸣升与其“巨人自我意象”
  在《岁除》这篇小说里,作者白先勇用的仍是冷静的客观叙述法。采取全能观点,以第三人称写成。整篇小说,主要建立在人物的对话上:故事背景由对话供应,情节发展藉对话推进,而最令人惊叹的,是人物的性格,经由对话的内容与口气活生生表现出来。在《岁除》里,白先勇确实以实实在在,自然无比,却又多彩多姿的对话,创造出一个有血有肉,可闻可见,十分令人怜悯令人难忘的角色——赖鸣升。
  情节推展所囊括的时间,不过数小时;从头至尾,写只是除夕夜赖鸣升在刘营长夫妇家吃的那顿“团圆饭”。但因为喝酒吃饭时“话旧”,我们得知赖鸣升一生的故事。赖鸣升当了一辈子兵。因年老,已退役一年,现是荣民医院厨房里的买办,即军队里所谓的“伙夫头”。他与民国同岁,少年时期“就挑着锅头跟革命军打孙传芳去了”;他的生命巅峰,是抗日战争时在四川当连长的那段日子,而其后参加“台儿庄之役”,死里逃生的经验,是他记忆里最光荣、最神圣的一件生活记录。对于这段壮年时期的回忆,变成了今日年衰运外的赖鸣升藉以继续生存的惟一精神滋养。如此,十分贫穷的他,在这除夕日,却“偏偏还要花大钱”,买酒、买鸡、买蜡烛,老远从台南赶到台北,为的是和刘营长夫妇——知道他许多“过去”的老相识——守个岁,话话旧,重温一次那已经长逝的,却又因已凝成坚固记忆而依旧留存的生命光辉。
  赖鸣升是《台北人》里典型的不肯面对现实,在回顾中找寻生命意义的悲剧角色之一。但他不像《台北人》里有些人物那样趋干自冷。这并非因为他不知自己今日年龄身份与以前不同,相反的,这一点他倒看得相当清楚;而是因为他觉得他生命的血液,曾一度流入国家生命的大动脉,他的个人命运曾与国家命运紧密维系在一起,于是对他自己怀着一个固定的“巨人”(或“英雄”)自我意象()。而当无情的岁月逐渐夺尽他的青春,逐渐侵蚀他的肉身,他却坚持保守那个固定的、相同的自我意象。赖鸣升所不能面对的现实,并非从连长降为“伙夫头”之事实。甚至也不是自己年老的事实。他不能接受的,是“时间能改变一切,无可挽回地改变一切”之残酷事实。而他的悲剧根结,也在于他坚持在流动的时间里,攀住这个与事实愈来愈远离的自我意象;梦想着“改变”只是暂时,好像只要把倒霉的日子赶快催走,就会回到以前的美好日子。
  赖鸣升本人,一直没觉悟到自己在“自欺”。但我们读者,在作者的安排下,清清楚楚看到现在的赖鸣升,和他心目中的自己之间所存的大差距。这差距便是此篇小说的主要反讽,同时也是最令人对他同情叹怜的地方。
  首先,我们注意到,作者在描写赖鸣升的外貌、长相、举止时,就着意把他介绍为一个历尽沧桑的“巨人”模样,以吻合赖鸣升的自我意象:
  
  ……他那一头寸把长的头发,已经花到了顶盖,可是却像钢刷一般,根根倒竖;黧黑的面皮上,密密麻麻,尽是苍斑,笑起来时,一脸的皱纹水波似的一圈压着一圈。他的骨架特大,坐着比旁人高出一个头来,一双巨掌,手指节节瘤瘤,十只树根子似的。
  他的“嗓门异常粗大”,说话浓浊,喜欢呵呵大笑。他向刘英(刘营长十岁大的儿子)表示疼爱的方式,是“伸出他那个巨掌在刘英剃得青亮的头皮上拍了一巴掌”。他说话拍大腿,激动起来,会“突然跳起身来把桌子猛一拍”,“把火锅里的炭火子都拍得跳了起来”。这种种描写,除了反映赖鸣升豪迈、粗犷、不屈的性格,更使这一角色在读者眼中,看起来好像真是个用铁打成的巨人似的。
  我们观察赖鸣升其人与其“自我意象”之差距,可以沿两个线索。其一即研究他的言谈表现,然后与他的行为表现互相比较。其二是分析小说里其他角色对赖鸣升的看法,然后与赖鸣升对自己的看法对照一下,看看有何不同。
  我已提到,人物对话是这篇小说的主干。这篇小说的成功,主要是靠对话的传真与传神。首先,我想提一下,刘营长夫妇和赖鸣升全是四川人:刘营长是“一口的四川乡音”,刘太太的“一口四川话,一个个字滚出来,好像不黏牙齿似的”;赖鸣升的四川话,却是“浓浊的川腔”,他们的对话里,回响着四川方言的音韵。然而白先勇处理地方方言,一般只取其精要,捕捉特异口气,止于“逼真”“传神”之目的,一点都不像有些方言文学那样刁钻难解。也就是说,一个不懂某种方言的读者,也大致能完全了解白先勇的小说人物用方言所说的话。四川活颇似国语,所以在“岁除”里,作者成功做到这点,可能还不太难,但像在《永远的尹雪艳》里,由于上海话与国语大异,作者在逼真传达地方口音之同时,亦不使人费解其意,这实在极为难得。然而关于白先勇的方言运用,值得专题讨论,而且如果论起白先勇写对话的高明手法,方言之使用还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所以关于这点,现在就说到此。
  赖鸣升的性格,主要靠他自己谈话的内容与口气,表露出来。从他谈吐中,我们处处可以感觉到他的自视之高。由于觉得自己的过去,自己的血汗,曾经帮同创造了整个民国的历史,直到今日他还保留那份骄做,那份顶天立地,舍我其谁的气概。他倒很知道自己年纪已老,地位卑微:像他当“伙夫头”,或被山地女人骗走退役金等显示他“身分下降”的事,全是他谈话中自己说起的。他并不耻于这些事实,因为他完全生活在“过去”;对于往日的回顾,给了他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尊严。在吃这顿年夜饭时赖鸣升所说的那许多话里,除了醉后有一段,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发了些牢骚(捧大脚的屁眼事,老子就是干不来,干得来现在也不当伙夫头了)外,我们感觉到的,一直便是他这份凛然自尊,而不是自怜自哀。“过去”的光辉,笼罩着他,显然使他对“现在”视而不觉,知而不悟。
  细察赖鸣升在喝酒过程中,受酒精影响,说话口气内容的逐渐改变,是件相当有趣的事。清醒时的赖鸣升,保持一般做人修养,在做客时,不说粗话,态度也相当谦虚。但我们还是不难觉出在这份“修养”后面,他的自视之高。首先,他就十分自觉并骄做于他身材之高大(“幸亏我个子高,把那对蜡烛举在头上,才没给人碰砸了”),他自称“大哥”,称刘营长夫妇为“弟妹”,称刘英为“小子”,称刘太大的表妹与她男友为“骊珠姑娘”“俞老弟”;这固然是由于交情、习惯与年份差异,却也显示他以老大哥、老前辈自居的骄傲。他问刘英将来想干什么,刘英回答“陆军总司令”,惹得大家大笑,赖鸣升却赞许道:“好大的口气!小子要得。你赖伯伯像你那么大,心眼比你还要高呢。”赖鸣升说,他带来的一打金门高粱,并不是买的,是从前一个老部下送的:“亏他还记得我这个老长官,我倒把他忘了。”言下颇流露他对自己感觉的重要性。经过他这一句无意的,或下意识的“提醒”,刘营长立刻说“你也是我的老长官”,要向他敬酒。接着刘太太也加入,“桌上的人个个都立了起来,一齐赶着赖鸣升叫‘老长官’,要敬他的酒”。赖鸣升起先谦虚一大番,说堂堂一个营长,怎能称一伙夫头为“老长官”。但胡乱推让了一阵之后,“笑着一仰头也就把一杯金门高粱饮尽了,然后坐下来,咂咂嘴,涮了一撮毛肚过酒”。只这么几句描写,我们就看到赖鸣升当时那副惬意自得的样子。
  赖鸣升在军队过了一辈子,虽然大概没担任过比连长更高的职位,他却对“军人”这一身分,怀着一种笼统固定的意象;而此意象,正与他心目中过去的自己,合而为一。任何与此意象不符合的举动表现,在他看来,都是对军人身分的一种亵渎。所以当他发现俞欣,一个年轻的官校学生,只喝下半杯高粱,没有干掉它时,“他立刻好像被冒犯了似的”,指责道:
  
  什么话!……太太小姐们还罢了。军人喝酒,杯子里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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