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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色、声若不为相续所摄:唯自性无记法。
二、色、声若为相续所摄:据发心通善、不善、无记。
身有表之色法:
(1)磕头:发心善,色法亦善;
(2)杀生:发心不善,色法亦不善;
(3)吃饭:发心无记,色法亦无记。
语有表之声法:
(1)念咒:发心善,声法亦善;
(2)妄语:发心不善,声法亦不善;
(3)无义语:发心无记,声音亦无记。
59、 八种无碍界如何通善、不善、无记三种?
答:八种无碍即七心界与法界。
七心界因与贪不贪助伴等相应存在而具善、不善、无记。如:
见美色,眼识与贪心相应:不善法
见佛陀,眼识与信心相应:善法
见平常色法,眼识不与贪等相应:无记法
法界通善、不善、无记各分四种:
以善为例:一、本性善:心所法中无贪、无嗔、无痴。
二、相应善:与本性善心所相应之心所。
三、等起善:因发心善而成为善。
四、胜义善:抉择灭(虚空、非抉择灭为无记)。
60、 十八界中属于三界的各有哪些界?
答:属欲界:十八界,因十八界皆可增长欲界的烦恼。
属色界:十四界,除香味及鼻舌二识。
属无色界:三界,意界、法界、意识界,无色,故无五根、五境,亦无五识。
61、 为什么色界无香味及鼻舌识?
答:因为香味是段食性,色界已离段食 ,所以香味在色界不存在,香味境不存在故,鼻舌二识亦不能产生,所以鼻舌二识在色界也不存在。
62、 所触也是段食性,那所触在色界也应该不存在了吗?
答:所触有段食性与非段食性两种,色界无段食,属于段食性的所触就不存在了,但非段食性所触,如根等色法及衣物等上面的所触却存在。
63、 十八界中哪些是有漏,哪些是无漏?
答:意、法、意识三界通有漏与无漏:
苦谛、集谛所摄的是有漏法,有烦恼随顺增长故(属三界所摄之法)
道谛、无为法所摄的是无漏法,无烦恼随顺增长故(不属三界所摄)
64、 寻、伺是什么意思?
答:寻、伺是二种心所。
寻 :对外境事物的大概寻求了知。
伺 :能对事物的本体详细了知。
65、 寻伺于十八界中有无的情况是怎样的?
答:五种识界:有寻有伺。
最后三界意、法、意识界具有三种:有寻有伺,无寻有伺,无寻无伺。
一、有寻有伺:欲界与初静虑粗分正禅的意界、意识界,与相应法界(除寻伺)是有寻有伺。
(欲界的初禅之地为有寻有伺地)
寻心所起,无第二个寻与之俱起,故是无寻有伺,非有寻有伺;
伺心所起,无第二个伺与之俱起,故是有寻无伺,非有寻有伺。
所以此二须除去。
(注: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与之相应的心或心所同时俱起,如一善心生起,必定有十个遍大地法,十个大善地法及寻伺共二十二个心所与之同时生起,那么这二十二个心所就是那个善心的相应心所;同样的对于寻心所来说,善心以及余二十一个心所就是他的相应心、心所,现在所要说的就是在每一个心或心所的相应心心所中有无寻伺二者的存在。如刚才善心之相应心所就是有寻有伺,寻心所的相应心心所中就是无寻有伺。)
二、无寻有伺:
(1)初静虑殊胜正禅的意、意识及相应法界(除伺),本地断除寻而有伺,故为无寻有伺(即此初静虑殊胜正禅之地为无寻有伺地);
(2)欲界的寻、初静虑粗分正禅的寻,此寻(之相应法中)无第二寻相应而必俱伺相应(欲界初禅之地中有寻有伺),故为无寻有伺。
三、无寻无伺:
(1)第二静虑以上之意、意识断寻伺,即相应法界中不具寻伺二心所,故是无寻无伺(即第二静虑以上至有顶是无寻无伺之地);
(2)初禅殊胜正禅的伺,无第二伺相应,其地中无寻,故为无寻无伺;
(3)不相应法界 :不具寻伺二者,是无寻无伺;
(4)眼等十色是不相应法,无寻无伺。
66、 经中说:“诸比丘,眼识了知蓝色而并非蓝色之分别。”意思是说五种根识无分别,该怎样理解此处所说的无分别?
答:有部承许分别有三种:自性分别、计度分别、随念分别。经中说五种根识无分别,密意是说五种根识无有计度分别与随念分别,并非是说远离了自性分别。
(前文说五种根识有寻有伺,有寻有伺即是有分别,而经中说无分别,论与经所说的不同,故有此问。)
计度分别:指与意识相应,散于外境的智慧(入定中则无)。
随念分别:一切入定与出定与意识相应的忆念。念,是指不观待名称而唯念及意义(通入定与出定)。
67、 十八界中有缘、无缘的有哪些?
答:有缘:能够缘对境而执著称有缘。指七心界以及法界一半即一切心所。
无缘:不能够缘对境而执著称无缘。指余五根五境以及法界一半即余非相应法。
68、 有执受、无执受是什么意思?
答:有执受:心心所法将根及其群体中的四境作为依处,若对此等色法作利害,则会产生苦乐的感受即心心所执而生受,也就是世人所说的有苦乐等感觉。
无执受:未被心心所执而生受,是无执受。
69、 十八界中何者有执受,何者无执受?
答:八无碍界及声界共九种:无执受。
眼等五根及四境:有执受与无执受二种。
有执受:现在五根及其群体中的四境。
无执受:(1)过去、未来之五根及四境;
(2)须发、指甲、血液等与根不相合之法;
(3)不被相续所摄即身外之土木等。
70、 十八界中是大种性与大种造的有哪些?
答:既有大种性又有大种所造:所触。
大种性:地水火风四大
大种造:柔软、粗糙、轻、重、冷、饥、渴
眼等九色
法界的一部分无表色
既非大种性,亦非大种造:七心界。
71、 十八界中何者为积聚之法?
答:眼等十色界是极微积聚的,余八无碍界不是极微积聚的。
72、 十八界中何者为能断所断?何者非能断所断?
答:既是如斧头般的能断,亦是如木柴般的所断是外界的色香味触。所谓断是指截断色法的相续,令其成为两个相续。
非能断亦非所断者:
(1)诸根。诸根如光芒般清澈,相续无法断开;
(2)声音。声音不能相续;(声音之发出皆由四大之相互撞击而产生,声音自己并无前刹那产生后刹那的过程,故说声音不能相续,与色香味触不同。)
(3)八无碍界(七心界与法界)。不是色法,不存在聚合。
以上三者不成为所断,亦非能断。所以说能断所断唯是指色香味触外四境。
73、 关于身根是否所断有何不同说法?
答:(1)有问:如手断掉了,仍在动,这时是否可说身根可以断掉?
有部:所断部分并无身根。手虽断掉,但身根不断。因这时身根仍在身上,手断掉后仍能动,是因手上有能变之风,气风未消失所以仍能动,实际上断掉之部分没有身根。
甲智论师:手断掉后,应该于断掉之部分有身根。如鼻子断掉后,又拿回来接上,仍有感受。
世亲论师: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所断部分无触觉故,所以无身根。如果所断部分上有身根,则其应有触觉,然而没有,如刚才所断掉的鼻子重新贴回后,即与原来的鼻子融为一体,从而于所断部分又恢复了身根,而并非于其断掉时身根也断掉而跟随于所断部分。
由此可以说明身根不能断。
(2)另有说:蚯蚓断成两段,两边都有生命,如此则可以说明身根可以断。
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如果说一个身体分成两段,每一段上都有一个身根,则说明一个生命变成了两个生命,这是不应理的。实际上,身体成了两段,生命只会存在于一段上,不存在生命的一边就会死掉,然而中阴身如空中微尘一样非常之多,蚯蚓刚刚被分成两段,死掉的一段在很快的时间内就有中阴身进入其体内,从而形成一个新的生命,而并非是两段上皆有原来之身根。所以说身根可以断是不合理的说法。
74、 所烧、能称是哪些界?能烧、所称是哪些界?
答:所烧、能称是色香味触四界。
能烧、所称有两种说法:
(1)能烧是火,所称是重,所以能烧所称唯是所触;
(2)能烧、所称亦皆是色香味所触四界。欲界中所有微聚皆有八种物质组成:地水火风色香味触,能烧的火、所称的重亦不例外,地水火风可摄于色香味触四界中,表面上能烧的是火,但火的群体中实际上亦存在色香味触四界,所以说能烧的是四界,所称的重亦然。
75、 十八界如何安立三生?
答:眼等五根:
(1)异熟生:善恶趣之根皆依善不善有漏法之因而产生故;
(2)长养生:五根可依饮食、涂抹、睡眠、等持而得增长;
(3)无等流生:五根之等流生实际也有,并非没有,只不过这种是前刹那产生后刹那之性。
声:
(1)长养生:身体保养的好,则身体亦好;
(2)等流生:由语有表色同类遍行因所生,前后之刹那相同是等流生;
(3)非异熟生:随心所欲而产生,不观待过去的善恶因,故非异熟生。
八无碍界:
(1)等流生:同类、遍行因所生;
(2)异熟生:异熟因生;
(3)非长养生:不存在积聚,所以也没有色法的长养。
色香味触:
(1)异熟生:五根群体中的色香味触,是异熟因生;
(2)长养生:五根群体中的色香味触,能被长养;
(3)等流生:身内身外色香味触,同类因生,是等流生。
76、 具实法与无漏第一刹那的分别是何界?
答:具实法的是法界,法界中的无为法是实法。实法有四种:恒常稳固存在、能起作用、自然而成、此外他法。此处之实法是指第一种。
具有无漏第一刹那的是意、法、意识三界。此刹那即苦法忍,之所以称第一刹那,是因为其前世胜法位以下皆是有漏,而此刹那是无漏,是无漏法中的第一刹那。它本身不是等流生,之前唯是有漏故,第二刹那后是等流生。
77、 眼根与眼识先得后得四种类别是怎样的?
答:(1)先得眼识,后得眼根:转生欲界后获得眼根,眼识于中有时已经先获得;
(2)先得眼根、后得眼识:转二禅以上,眼根先具足,借初禅眼识才能见色法,故眼识后来得到;
(3)眼根眼识同时得:转生欲界与初禅天,于中阴时眼识与眼根同时获得;
(4)眼根眼识均不得:如转生无色界,眼根眼识均不得。
78、 十八界中内界、外界是哪些?
答:内界有十二,即六根、六识;外界有六,即六境。
为众生相续所摄为内界,不为众生相续所摄为外界。
79、 什么是有依与相应?
答:有依是做自己事。相应则是不做自己之事。
所谓做自己之事,就是指眼根取色法,眼识缘色法,色法被眼根取眼识缘,根、境、识各各互对而起作用,则是根、境、识皆做自己之事。若意识缘法界是做自己之事,是有依;若意识缘色法则不是做自己之事,是相应。
80、 为什么法界唯一是有依?
答:法界生起,定被意识所缘,故唯一是有依,而无相应。如以无我心观诸法,有部宗承认二刹那认识诸法,第一刹那见自心及俱有法之外的法,第二刹那见自心及俱有法;余宗承认自证,即一刹那认识诸法,无论一刹那或二刹那认识诸法,诸法现前,定被意识所缘,未被意识所缘而又称法界,这样的法是不存在的。故法界唯一做自己之事,唯一是有依。
81、 除法界外,余界有依与相应的情况是怎样的?
答:(1)五根:以眼根为例:
有依:眼见色法,眼已见、正见、将见色法是有依。
相应:眼不见色法,灭已见、灭正见、灭将见及不生法是相应。
(余四根亦然。)
(2)五境:以色法为例:
有依:色被眼见,已被见、正被见、当被见是有依。
相应:色不被眼见,灭已被见、灭正被见、灭将被见及不生法。
(余四境亦然。)
(3)七心界:
有依:已生、正生、将生之法(即识)。
相应:唯不生法。
82、 十八界中见断、修断、非所断如何分别?
答:十色界、五识界唯是修断。
意、法、意识三界通三种断:(1)见断:八十八随眠、彼等相应法及法相得绳、随行之法相得绳;(2)修断:见断之外的有漏法;(3)非所断:所有无漏法。
83、 异生凡夫及招感恶趣身语业是否见断?
答:二者都不是见断。有三个条件,只要具备一个则不是见断:
(1)非烦恼性 ;
(2)非六生,即不是第六意根生;
(3)色法。
首先,异生凡夫不是见断:
(1)因为异生凡夫不是烦恼性,若凡夫是烦恼性,则依世间道离贪欲就成了非凡夫(即圣者),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