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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 2006-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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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听见刀叉相碰的声音。

  在欧洲,很多店铺下午5点准时下班,商业街上的店最多也就开到晚上七八点。周末,很多店铺干脆不开门,就边理发店也是按时上下班,真不明白他们怎么赚钱,难道人们不是下班了才能去理发吗?

  没有选择,欧洲人只能聚集在营业时间很长的酒吧和咖啡店。一杯啤酒,一杯咖啡消磨整个晚上。

  有趣的是,国内盛行的公款吃喝应酬在欧洲人看来竟然是一项“苦差事”。好几个在金融界工作的朋友经常跟我抱怨,一个月至少要去应酬一次。

  “公款吃喝,去那么高档的地方,还抱怨什么?”我很不解。

  “第一,那是工作,让我感觉自己很可怜。第二,必须要穿西装打领带,很烦。第三,都是职位比我高的人,要跟他们去搞关系,这简直太痛苦了。下了班,应该是我自由支配的时间。我可以去看看展览、听听讲座,或者睡觉,反正,我不喜欢吃饭。”

  看展览、听讲座在欧洲的大城市确实是一件平常事。在伦敦,大大小小的博物馆都是免费参观的,每天都有不同主题的展览,你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阅详细的信息。大学里的讲座大多也是免费的,你可以在这里聆听到很多世界级大人物的演讲。

  很多周末报纸都会附送一份各种活动、展览、讲座的信息表,你可以很轻易地找到自己想要参加的项目。信息如此公开、集中、贴近,让你感觉到参加这些活动就是欧洲人生活的一部分。

  我有一位从北欧来的朋友说,她选择在伦敦生活,就是因为这里有看不完的展览,听不完的讲座,而且都免费,简直像天堂一样。

  在这里呆久了,我最初对欧洲“天堂般生活”的想法也发生了变化。当我在伦敦博物馆里听英国文学讲座,在英格兰银行里看历代英镑的变迁,在宏伟的皇家艺术学院细品各种类型的古代珍藏文物,在特拉法加广场与俄罗斯民族舞蹈家一起翩翩起舞庆祝新年,在泰特现代艺术博物馆的落地窗前欣赏夕阳在泰晤士河上洒下的点点金光,谁说这不是另一种天堂?而且,全都是免费的。    

  谁说优雅必须是富有?

  在法国的时候;香榭丽舍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LV门口排起的长龙;很多都是亚洲面孔;埃菲尔铁塔上欢呼雀跃的口音也都是南腔北调;法国人自己都跑到哪里去了呢?

  他们在某个小巷子的小咖啡馆里;懒洋洋地啜着一杯咖啡;看着手里的香烟袅袅绕绕;偶尔用低沉的嗓音交谈两句。

  他们在卢森堡公园的草地上;四仰八叉地躺着;浑身涂了油;戴着墨镜;一动不动;好象睡着了。

  他们在塞纳河边的树阴里;手边一杯酒;一支烟;往画板上涂涂抹抹。或者从西岱岛上的小店买一客手工水果冰激凌;坐在木桥上呆看河上的游船。

  他们似乎很多时候都是独来独往;而不是成群结队。他们不大会去摩登的新凯旋门里当个白领;而更愿意在索邦大学背后的小巷子里开个小书店;整个下午只有一位顾客。他们不大会在丽都夜总会里狂欢;而是在圣心堂脚下的小山坡上找一家拥挤的小餐馆;每天只有中午12点到2点下午6点到8点供应食物。

  在尼斯;我看见对面旅馆的某个房间里;一个男人独自坐在灯下看一本书;连续好几个晚上;直到我离开;他还是保持不变的姿势看一本书。就是这样;不管尼斯有多少美女帅哥;多么漂亮的海滩;多么奢华辉煌的场所;他只要一本书就能叫度假。

  欧洲人不喜欢照相。他们去旅行;必须带的物品当中没有照相机;取而代之的是书籍和啤酒。有一次;一些朋友商量好去瑞士旅游。其中的日本人密密麻麻地列了很长的计划;精确到几点几分到达什么地方;几乎把所有的景点都包含了进去。中国人没那么紧张;不过也忙着给相机充电;买各种吃食。而欧洲人却什么都不准备。卷起一个睡袋;两大瓶矿泉水;一个大法棍就出发了。

  结果;跟着日本人跑的两位同胞都累趴下了;跟着欧洲人跑的几位则大叫〃没劲〃。据说欧洲派到一个地儿;不热衷去看景点;不热衷去吃美食;不热衷照相什么的;就钻进小酒馆;一杯酒喝半天;晚上也不出去玩;也不聚众打牌;而是找个地方喝酒聊天。

  他们耸耸肩说:〃我们来这里是度假的;为什么要去所有的景点?〃至于不爱照相;他们的理由是:〃照相要和家人在一起才有意义;和一个房子照相有什么意思?〃

  花钱跑到一个地方;什么都没看;什么纪念都没留下;不是很不划算吗?〃

  〃只要我们当时觉得快乐舒服;就是划算的。〃

  在地中海沿岸看到的欧洲人;他们背着草席;跳上火车;看到哪里海水蓝;沙滩好;就下车;铺开席子日光浴一整天;就心满意足了。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的思维方式从以前的〃做这件事情有什么用?〃也转变成〃做这件事有趣吗?〃

  在公园里晒太阳;和没有任何工作关系的朋友聊天;没什么用;但是感觉有趣。因为我们不会聊工作、房子、钱这些“有用”的事情,而是聊最近看了什么书、电影、各自国家的风俗习惯这些“有趣”的事情。

  在露天音乐会上跟着摇滚乐狂扭;没什么用;用我以前的眼光来看;甚为〃无聊〃;那么多人挤在一起;铺张桌布;两罐啤酒就能扭一下午。可是当我跟其他人一样;沉浸在自己的快乐当中时;我感受到了和陌生人共舞的奇妙默契。

  特别是喝酒,以前觉得不谈生意,不拉关系,一个人就能把自己喝醉太无聊了,酒量应该攒到酒桌上去发挥。现在我发现,品味不同品牌的啤酒,想喝就喝,不想喝就不喝,没有任何压力,是多么有趣的一件事情。

  下了班不再寻思着还要陪领导应酬饭局什么的,也不是逛街购物,吃饭唱歌,美容足疗,而是听听讲座、看看展览、学学课程,练练技能,不是费尽心机琢磨怎么和上级搞好关系,而是致力于维护良好的家庭关系和朋友关系,不去寻求每一件事情的实际“意义”,而是在过程中不断地“发现”自我。

  来到欧洲;我开始明白;享受生活并不一定要吃山珍海味;要去高级场所消费;要证明自己去过什么地方;在欧洲;你能免费享受到蔚蓝的天;碧绿的草;清新的空气;各种文化艺术活动;你能时刻感受到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你能时刻融入到文化氛围中;而不是把物质消费当作生活品质。

  其实欧洲人的生活不是沉闷;只因着一杯啤酒、一杯咖啡而消磨整个晚上,欧洲人的生活是雅而有趣的。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3期P52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奥格。曼狄诺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自从上帝创造了天地万物以来,没有一个人和我一样,我的头脑、心灵、眼睛、耳朵、双手、头发、嘴唇都是与众不同的。言谈举止和我完全一样的人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虽然四海之内皆兄弟,然而人人各异。我是独一无二的造化。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我不可能像动物一样容易满足,我心中燃烧着代代相传的火焰,它激励我超越自己,我要使这团火燃得更旺,向世界宣布我的出类拔萃。

  没有人能模仿我的笔迹,我的商标,我的成果,我的推销能力。从今往后,我要使自己的个性充分发展,因为这是我得以成功的一大资本。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我不再徒劳地模仿别人,而要展示自己的个性。我不但要宣扬它,还要推销它。我要学会去同存异,强调自己与众不同之处,回避人所共有的通性,并且要把这种原则运用到商品上。推销员和货物,两者皆独树一帜,我为此而自豪。

  我是独一无二的奇迹。

  物以稀为贵。我独行特立,因而身价百倍。我是千万年进化的终端产物,头脑和身体都超过以往的帝王与智者。

  但是,我的技艺,我的头脑,我的心灵,我的身体,若不善加利用,都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迟钝,腐朽,甚至死亡。我的潜力无穷无尽,脑力、体能稍加开发,就能超过以往的任何成就。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开发潜力。

  我不再因昨日的成绩沾沾自喜,不再为微不足道的成绩自吹自擂。我能做的比已经完成的更好。我的出生并非最后一样奇迹,为什么自己不能再创奇迹呢?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我不是随意来到这个世上的。我生来应为高山,而非草芥。从今往后,我要竭尽全力成为群峰之额,将我的潜能发挥到最大限度。

  我要吸取前人的经验,了解自己以及手中的货物,这样才能成倍地增加销量。我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推销时用的语言,因为这是成就事业的关键。我绝不忘记,许多成功的商人,其实只有一套说词,却能使他们无往不利。我也要不断改进自己的仪态和风度,因为这是吸引别人的美德。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我要专心致志对抗眼前的挑战,我的行动会使我忘却其它一切,不让家事缠身。身在商场,不可恋家,否则那会使我思想混钝。另一方面,当我与家人同处时,一定得把工作留在门外,否则会使家人感到冷落。

  商场上没有一块属于家人的地方,同样,家中也没有谈论商务的地方,这两者必须截然分开,否则就会顾此失彼,这是很多人难以走出的误区。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我有双眼,可以观察;我有头脑,可以思考。现在我已洞悉了一个人生中伟大的奥秘。我发现,一切问题、沮丧、悲伤,都是乔装打扮的机遇之神。我不再被他们的外表所蒙骗,我已睁开双眼,看破了他们的伪装。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飞禽走兽、花草树木、风雨山石、河流湖泊,都没有像我一样的起源,我孕育在爱中,肩负使命而生。过去我忽略了这个事实,从今往后,它将塑造我的性格,引导我的人生。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自然界不知何谓失败,终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我也要如此,因为成功一旦降临,就会再度光顾。

  我会成功,我会成为伟大的推销员,因为我举世无双。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3期P17 
 

   
   

有一种爱叫索取 
吴心

  九月的时候,我换了一家公司。办公室是大间,都是隔断,相互间看不见。但相邻格子间打电话却能听得一清二楚。

  我左边的同事,似乎是个很粘老婆的男人。“老婆,今天晚上我想吃红烧肉噢。”“老婆,那件灰格子的衬衣烫了没有?明天我要穿的。”“老婆,我又馋你的葱油饼了。”刻意压低的声音竟然糯糯软软的。

  我在心里暗笑,这男人是在向他老婆撒娇呢。男人一撒娇,女人就得举手投降了。少不了暗地里留意他。是一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事业上虽然没有什么成就,家庭生活肯定经营得相当成功吧。他的老婆,绝对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

  他给老婆打电话很勤,絮絮叨叨的,最后一句总是在提要求,要他老婆做这样做那样。简直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男人。上班时间,突然想起什么来了,立马就给他老婆打电话过去。从他打电话的神情判断,他老婆竟是从未拒绝过他,对于他繁琐的要求,总是欣然领命。

  熟悉之后,我笑他,前辈真是好神气,讨得这样贤慧的老婆。他跟着笑,那是,那是。有一个星期天,我嗓子疼,到医院去拿点药,竟然意外地遇见他和他老婆。他老婆,不是我想象中精明干练的情况,相反的,林妹妹般的虚弱纤瘦。客气地打过招呼,他扶着老婆,小心翼翼地走了。接待我的医生很熟悉他们的情况,说,他老婆患绝症两年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只剩下半年的时间可活,好在她求生意志甚强,竟然捱过了两年,不过,她的身体眼见着是越来越不行了,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医生摇着头叹息,我的心一沉。这以后,再听见他打电话,我心里便有压不住的怒气。这个男人,真是的,老婆都病成那样了,他还一天到晚地使唤他老婆,男人的心,是过于粗线条还是本来就像石头那样硬?

  他用红笔在日历上重重地勾了个圆。他说,老婆35岁生日快到了,让我帮着参谋参谋,送什么给老婆好。玫瑰,生日蛋糕,唔,太没有新意了;钻戒,不行,买不起,他一本正经地思量着。我终于忍不住,一句话冲口而出:你呀,什么都不用送,以后别再使唤你老婆,让她过两天清闲的日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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