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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节制生育的人提出各种理由。他们说这样可使人有较早结婚的可能。他们也说生产过密会危害母亲的生命和健康,而且人口拥挤之家,子女必感痛苦,得不到适当的养育。他们又说,人口多的家庭必致穷困,使子女得不到受教育的机会。
反对节制生育的说,这样行不但不能促成早期结婚,反要促成婚前性行为的关系,甚至有打消结婚的可能。而且社会要因此受益之说也无根据,因为要使社会的恶劣分子少生育,优秀分子多有生育,这是很没有把握的,经验告诉我们,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而且假节制生育之提倡来减轻穷苦阶级的负担,不但不能达到物质均匀分配的目的,反要增加经济的奴役。罗士(Mary Ross)说:「无论在荒歉之年,或在丰裕之年,大量的小孩子总是诞生在经济最感支绌,难以抚养他们之家。挽救之道,有人主张在那些领救济金的家中施行生育节制。这也很引起问题。难道只有在经济方面成功的人,才够资格作父母么?是要把人改作的适合经济制度呢?还是我们应该改造那种制度,使之适合人民的需要呢?目前的生育率降低,在下一世代中生产物之需求必要减少。」(Survey Graphic;Draphic;Dec;1935)对于这节制生育问题的伦理方面,各个教会以及各教会中的个人,意见都不一致,对于避孕法之使用,有的人完全反对。有的人能有条件的赞成节制生育到某种程度。又有些人,他们对与这问题犹疑不决,以后不敢发表任何意见。在一九三二年所开美国基督教会联谊会义上,对这问题各方见解极不统一,以至不能有所决议。一九三0年,所开的兰柏(Lambeth)会议,有条件的承认避孕法可以使用。但美国基督教联谊会之婚姻家庭委员会,对这问题却不能同意。多数委员虽能同意在某种情势之下可以采用避孕法,但少数委员同意。罗马天主教会则以避孕法之使用有违基督教道德。
对于这问题能为各方面所同意的有如下数点:节制生育合法的办法唯有停止性交;未结婚而发生性的关系是不道德的、反社会的;有意杀害生命的堕胎是不对的。很显然的这问题须得更进一步研究。教会对这问题也得多求圣灵引导光照,因为对这问题圣经以及各大普世教会会议均未提及。
第十四章
基督徒对于国家应尽的义务
第一节 国家的定义
建立国家的理论,不一而足。依尼采(Nietzsche)之说,国家建立在争竞斗争的原理上。人生所循的律,即原野生番所循的律,人类原来不是合群的动物,乃是争夺劫掠的动物。强者为王,所以国家理当建立在政治的极权统治原理上。
卢梭(Rousseau)把国家讲成一种矫强的装作,提倡人类社会要回复到自然的境地,故主张极端的个人主义。这种见解与史实不合,因为从历史看起来,原始社会的人极少自由。原始人是最受风俗遗传束缚的。照卢梭讲,人类因为要谋安全和保障,是以制订法律,相约共同遵守,于是国家成立,而个人失去了自由。
得鲁蒙(nenry Drummond)则以为人的主要性格不是争夺劫掠,而是友爱。这种友爱之情即进化最初阶段,也能看得出来。母亲爱子女也是出于天性。所以在进化律与道德进步之中并无抵触。固然有所谓适者生存之律,但所谓适者乃道德上的适者。爱人与合群的态度也包含在人性之中,应该视为国家建立的基础。
国家的职务是要团结一些人,共同居住在一个接着正义保持秩序的社交生活中,国家是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在那社会中,人人得以相互保障的谋求身体、智力、道德和宗教各方面活动的发展。国家就是政治的社团。这社团在一定土地范围以内,成为一个制订执行法律的社交单位。说得狭义些,这样一个社交单位,就是行使这种社团政治职务的一种或多种制度。说得广义些,这社交单位就是由许多人结合拢来,接受遵循这些制度而生活的团体(William Adams Brown.Church and state.p。32)。牛津会议对这问题采纳以下陈述:「我们承认所有现存的国家,都是历史造成的事实,在政治范围以内,它们有最高的权威,但因为它们自己也隶属于上帝的权威以下,归上帝审判,所以它们应该服从上帝的旨意,要照他的计划实施法治,维持秩序,并要为它们所团结一致的国内人民服务,又要向普世人民的福利有所贡献。……我们既然相信上帝及正义之源,我们就不能把国家看为最高的立法者,只能把它看为法律的保障机关。国家不是正义之所,乃是正义之仆。就基督徒而言,除了上帝以外,别无最高的权威。」(J。Oldham;The Oxford Conference;pp.66;67)
基督教不能把国家看为是由于一党一派的人操纵权势所造成。也不能把它看作单是一种人类相互利用的契约。上帝要人类按着规矩秩序相互发生关系,所以国家是建立在他的旨意之上。基督教把国家看作属上帝的制度,源出于上帝的旨意。这自然不是说,对每一个政府我们都要抱这种态度,乃是就政府之为政府而言(罗十三:1-4;多三:1;彼前二:13;箴八:15)。国家是上帝所创设的制度。有上帝所赐予的权威,就是世上人民都作了基督徒,我们也不能没有政府,因为即使到了那个地步,社会若要治理得有条不乱,也得有些条例。
第二节 关于国家机构如何组成的各种理论
(一)各种乌托邦理想──人类作乌托邦梦已有数千年之久。其中最显著的要算柏拉图的共和国与旧约的弥赛亚期望。在希伯来人历史的进程上,这种旧约弥赛亚期望经过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演进。但这一切期望都集中在一点,就是上帝的统制要以公义、正直与仁爱实现在弥赛亚的国度里。新约把弥赛亚的期望看作应验了(成全了)在耶稣身上,而耶稣一生对于应验这些前人的渴望实有深意存乎其间,在人以信心接受耶稣的条件下,上帝的统治便建立了,上帝的国便已降临。弥赛亚的期望是在耶稣身上应验了,虽说不是照历史的形式作了字句的应验,但总是按照道德的和宗教的实质。
乌托邦理想中有些共同之点。政府要为大众利益而行使职权。社会中要有平等、团结、公德以及互相友助。科学要以促进一切人生活的共同利益为职责。工业的理想乃是要藉组织以应付人的需要,保全人的价值,劳力要减少到最低限度;要以合作代替争竞;人人都要以道德的和文化的生活,较之物质的福利更加重要。要以信仰人生成就的可能,注重人格的价值和尊严。言语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都要有保障,评论应受欢迎,任何可以引起违反社会福利的个人企图,都要以规例制止。看这些出于乌托邦理想的普通要素,可见人类道德感对于国家应当如何建立组成的见解,是大同而小异的。
(二)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最显著的一种主张,乃要废除私有制,使一切归为公有,为社会所有,或为国家所有。基督教伦理并不要求私有财产制之废除。耶稣的朋友中,好些占有财产,新约并无记载耶稣反对这种制度的态度(路八:3)。虽然,单把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学说或制度看,不一定违反基督教。有好些共产社团是依基督教原理建设的。跟随耶稣的门徒们即实行共产制(约十二:4-6)。最初聚居于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即抱共产主义,实行「凡物公用」(徒二:43-47,又四:32-35)。但最初基督徒的共产主义与马克斯式的共产主义有所不同,前者乃出于自愿。亚拿尼亚犯罪(徒五)不是因为他没有将全部财产交归共管,乃是因为他立意欺骗。耶路撒冷的共产主义建立在灵性的,并非物质的条件之下,乃由无阶级的爱所激成,并非由于阶级斗争。它到底没有十分成功,因为过不多久,耶路撒冷的信徒在日用所需的事物上,都要仰给于各处教会的救济。我们也要指明,那是一种单消耗的,而非生产的共产主义。所以我们不能拿耶路撒冷教会共产尝试的失败,证明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学说来试行不会成功。
在今日通常所谓之「共产主义」,乃指马克斯式的共产主义而言,最显著的一个例子,即今日在俄国所试行的共产主义。这一派的共产主义以马克斯为先知,他所讲的乃是经济决定论。他以为各种不同社会生活之所由发起,均以物质生产力为客观的条件,此即所谓唯物史观。这种共产主义亦以国家为最高的善,提倡无产阶级凭藉武力起而专政。马克斯这种思想出自黑格尔(Hegelian)的辩证哲学,不过由他用来解释历史的进程。
但历史的进程,不能单拿经济的因素来解释。文艺、政治、宗教以及科学,均曾影响过历史的进程,改变了人对待财富的态度,经济决定论是不合实情的,不然,人就总不能上升到更高的地位,而且共产主义自身的唯心论也不会发动起来。共产主义以消除阶级为主旨,但同时又把无产阶级扶持起来使之专政,因而阶级之消除便不能成功。因为有产阶级便成了被剥削的阶级,共产主义对于财富之分配,主张「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但一个国家要如何设立一种标准,来规定人各所能,和人各所需呢?这种分毫不爽的尺度,从来没有发现过。
基督教与马克斯的哲学难于调和。基督教不能承认国家至上。就基督徒而言,上帝的旨意和律法有最高权威,在上帝旨意之前,连国家也当屈服。基督教不相信历史的经济决定论,乃相信历史的道德决定论。基督教也须起而反对共产党人所提倡的,无产阶级用暴力争取独栽政权。无论目的如何,基督教总不能赞成用不道德的手段达到目的。耶稣不是革命党人,总不主张用武力。事实上,他反对用武力。暴力只能产生更多的暴力,恶不能用恶来减少。基督徒须得拒用暴力达到目的,要把他们一切的奋斗精神用在道德的抗议上。而且马克斯主义仇视宗教,硬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无疑的这种印象之造成实由于俄国教会,但无论如何,基督教总不能与一种否认有超自然具体的运动调和。共产主义所遗留于人心中的重负,惟有宗教能予解除。共产主义倡唯物论,基督教倡有神论,两下不能和谐。共产主义在实行上,亦趋于忽视基督教的婚姻理想。
(三)国家主义──因为找不到一个更好的名词,我们暂且用「国家主义」这一个名词,讲到一种政体的形式,即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在意、德、士耳其、波斯、南斯拉夫、西班牙和波兰所兴起的,这种运动由特权有产阶级所发起,揭筑一些民族固有的保守理想,压抑无产阶级的期望。像共产主义一样,这运动也是由一位独裁领导,这样的国家都是极权的国家。共产主义以政客为独裁,国家主义则以一位独裁者代表资本家发言。国家主义通常反对自由、平等、民主、以及各种代议式的政体。民众只要盲目的服从,不当思想。国家主义致力于自足自给的经济制度,通常反对任何形式的国际主义。
现代的极权国家压迫个人至极,以致个人想要促成的任何福利皆无法进行,假借一种独裁制度来提高一个民族的地位,就算目的达到了,那些独裁者终必被推翻,所以这样一种运动必终归消灭。
国家主义不但在实行上仇视基督教,连它的理论也不能与基督教的信仰相调和。把一个人种或一个民族高举过于其他,这与基督教所揭示的天下一家的观念不能调和。基督教的主要德行是爱,由于这主德而生的有慈怜、谦卑与舍弃,而国家主义所重视的则为勇敢、高傲、以及征服欲。国家主义有时以反闪的(Antisemitic)姿态出现。这种主义总想假借名义,把罪归到什么人身上,特别是在德国,犹太人成了众矢之的。这样逼迫犹太人便不能与基督教调和。共产主义想要消灭教会,国家主义则想用来作为工具,以达到它的目的。在任何一种情形之下,教会都不能依照它的性格执行任务。基督教也讲极权,故不能与极权国家的理论相调和。这两下不能并立而无冲突。
共产主义与国家主义有好些共同之点。它们都不邀人自愿参加,只命令人服从。它们都不作劝导的尝试,只知发号施令。它们禁止批评,不准讨论。它们两下都有独裁。它们都有宗教的迹象,它们各有拯救个人和社会的福音;它们崇拜它们的英雄为救主;它们的经典、教义,以及祟拜仪式都有威权;它们的信徒为主义奉献己身、舍弃性命;他们倍奉主义以